中国科学家为什么不善科普?
由于在科普和科学传播方面的贡献,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郑永春博士前段时间获得了美国天文学会行星科学分会颁发的卡尔·萨根奖,令人高兴。但面对这一新闻,不少科学界朋友都谈到:中国科学家的科普工作做得究竟如何?观察和思考告诉我们,中国科普工作其实不是多,而是太少;不是做得好,而是很不够;不是强于,而是输于世界同行,至少比发达国家差很多。
从理论上讲,科普决定着国民科学素养水平,就某种程度而言,决定着国家创新能力,影响着中国未来;从科学发展规律而言,科普是科研事业发展的内生需求,只有公众理解科学,才能更加支持科技发展。据中国科技馆原馆长王渝生介绍,我国的科普力度远远不够。据统计,美国电视台的科技节目,平均占到总节目量的20%,日本电视台占15%,而我国电视台只有6%左右。他说,我国科普活动不仅经费严重缺乏,活动内容不多,科普读物也是少之又少,很多读物都是粗制滥造。
我国的现实是,一方面科普力度远远不够,另一方面科学家普遍不乐意开展科普。中国科学院大学李大光教授认为,作为内行的科学家往往不愿意站出来讲真的科学,结果老是外行人写,一传二传之后,就越来越不靠谱,最后变成假科学,反过来阻碍科学发展。
从制度设计来看,科学家的核心任务是科学研究,申请科研项目资助、野外科考、实验室研究和数据分析、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等,从事科普本不在科学家的职责范围之内。本来科学家的研究工作就很忙,一般很难再主动抽出时间进行科普了。
从激励机制看,从学术共同体(学术圈)的评价机制来说,很多人认为科普没有创新性,“科研做不下去了才去做科普”。即使是有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之称的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创始人兼所长王晓东所在的科学家圈子里,有一个玩笑说作为科学家每上一次报纸就会丢掉一个朋友,上一次电视就会丢掉所有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即使是科学家,面对媒体时说的话也不可能一直足够严谨,这些不够严谨的话通过媒体传播出去后,科学家同行们很容易给你打上“媚俗”的标签。在这种学术共同体氛围和评价机制下,做科普不但不会给科学家在学术圈内的形象加分,反而会被认为是“好出风头”,“想出名”,在学术共同体里得不到肯定和认同,对个人形象塑造甚至是负面的。
目前中国的科研评价机制还不完善,往往仅以科研成果衡量科研成绩。而那些花了精力做科普的科学家的工作,无法量化评价,这就很难调动科学家从事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以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林群院士为例,虽然在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关注科普教育,并对其产生浓厚兴趣,有意进行科普工作,但为了职称评定,他也只能到1993年评上院士之后,才能做这份自己喜欢的科普工作。
西方为什么那么多科学家、科技人员亲自上阵从事科普工作?李大光教授认为,这与他们的激励机制有很大关系。他们很多项目要想拿到经费,必须走出去吆喝。吆喝的一种方式是写报告,往往得按科普的路数写,因为管发钱的人不懂你的专业术语。在美国,科研经费主要是通过国家科学基金会(该机构类似于我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拨款,他们会考虑你的研究结果是否得到公众的支持,那么你的报告就要让公众听得懂。这些报告本身就是很好的科普。再比如,英国有些基金会甚至要求,拨款项目结束后,你必须进行与该项目有关的科普活动,写科普书,或者进行科普演讲。这些都是从硬环境上推动科学家做科普。
因此,在国外,科学家花纳税人的钱,就必须对公众负责。每一个科学项目,每一个研究领域,科学家都必须争取公众支持,都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用通俗的科普语言,告诉公众自己在干什么。这样一来,良好的科学氛围慢慢形成,公众也能够了解到科学家从事的工作,了解科学家。
如何改善我国科学家不热衷科普的局面呢?笔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采取硬约束手段,激励科学家从事科普。要把科普成绩纳入其考评体系,并在项目申请和完成环节(甚至在项目进行中),增加对科普的要求,如国家财政支持的公益类科研项目应明确要求开展适度的科普,并列入考核目标。
二是建议在国家科技奖励体系中设立国家科学普及奖。目前,我国设立了五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没有科普相关的国家级奖励。对国家长远发展而言,科普与科研同等重要,是科技发展的两翼,不可偏废。科学普及对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影响深远,要从国家层面肯定科普工作的重要价值。
三是完善科普经费投入机制。我国的科研项目投入虽然很大(全社会的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已经超过2%),预算精细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上,但却唯独少了科普经费。目前科学家从事科普只是尽义务,很难申请到相关经费。尽管国家要求各省市县本级财政科普投入要达到人均一块钱,但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经费很难落实,另一方面即使落实了,这微薄的经费一般也只能用于简单的科普宣传或设施建设,很难开展有效的科普工作。
作为科学家,应该如何做好科普工作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
针对科学家与公众之间的认知矛盾,美国科学促进会曾于2008年组织过四场研讨会,其主题对我们很有启发。他们分别邀请来自互联网、核废料、基因信息、新能源四个领域的科学家及公众代表交流。这四场研讨会达成的共识包括:公众与科学家都具有差异性;科学界必须赢取并维持公众的信任;正如公众需要学习科学知识,科学界也必须了解公众的态度与行为;科学家有必要加强与公众的交流。基于这些共识,美国科学促进会提出如下四条建议:
首先,科学家应该在技术研发的早期阶段就尽早让公众参与讨论,重视公众的意见,并持续达成共识。
其次,评估新技术的风险与收益时,科学家与工程师们应该尊重公众的诉求与担忧,并清楚传递科学工作的伦理与价值。
这两点是基于美国在尤卡山设置核废料储存受阻的教训。1987年,美国政府通过法案,宣布将内华达州尤卡山指定为核废料永久储藏点。尽管此前政府科学家声称已经在地质、水文、构造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考察,该决策是基于科学证据的安全决策,然而这并不能打消公众内心的忧虑。其后,政府被迫花费大量资金宣传该项目的安全性,但收效甚微。与美国政府“决策、宣布、辩护”的做法相反,加拿大政府采取“参与、互动、合作”的策略。2002年,当核废料储藏点尚未确定时,加拿大核废料管理协会就启动了一项为期三年的项目,与公众交流应该如何科学地处置核废料,并充分了解公众的担忧。如此举措甚至吸引批评人士积极参与,科学界与民众的对话不但没有中断,反而得到加强。之后的民意投票显示,加拿大支持核废料储藏的民众远远多于反对者。
再次,科学界应该与社会科学家合作,利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来更深入地理解公众对于科学与技术的态度。具体而言,科学期刊可以开设介绍相关社会科学研究结果的专栏,学术会议也可以开设相关讨论环节。比如,在新能源及环境清洁新技术的话题上,社会科学已经对公众如何反应展开了很多研究,包括公众在个人及家庭层面上如何做能源决策,这些研究将很好地帮助科学家理解并应对公众的情绪。另外,与社会科学合作也是美国纳米技术成果赢得民众支持的关键。2003年的“纳米科技研究开发法案”被视为美国第一部指导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合作的法案。
最后,通过开放论坛、演讲、学术沙龙等,科学家与工程师们应该创造更多与公众交流的机会,以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当然,科学家与工程师们也应该学习有效的沟通技巧,因为传播技巧对于与公众交流至关重要。
以上四点对我们显然是有启发的。
我想,要解决中国科学家不善进行科普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大家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只是,科学界意识到了吗?公众意识到了吗?国家意识到了吗?
(作者袁志彬是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清华大学博士)
(原文刊登于《博览群书》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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