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麋鹿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征稿启事
麋鹿,又名“四不像”,世界珍稀动物,原本生活在中国,19世纪时仅剩北京200余头,遭八国联军侵华时猎杀抢掠,从此在中国消失。1986年,来自英国的39头麋鹿返回故土,放养在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至2016年,石首麋鹿种群数量已发展到1000余头,成为全球最大野生麋鹿种群,石首也被授予“中国麋鹿之乡”称号。
石首位于江汉平原与洞庭湖平原结合部,素有“鄂南明珠”之称。她历史悠久,古迹众多,是长江文化长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楚文化的主要发祥地之一。石首境内有我国长江流域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自然生态湿地,南部桃花山风景区水秀山清,让人流连忘返。石首还是著名的湘鄂西革命老区,市内有红军树等革命遗址163处,孕育了黄松龄、邓初民、王尚荣、宋一平等一批党政军领导与知名人士。
为展示石首自然风光、人文历史、风土人情以及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新成就,石首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麋鹿杯”诗词楹联大赛征稿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
湖北省楹联学会
荆州市诗联学会
石首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石首市委宣传部
石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石首市诗词学会
石首市楹联学会
二、征稿主题
作品要求突出石首元素,全面展示石首悠久历史人文、桃花山红色革命文化、生态旅游资源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成就,宣传富强、宜居、生态、活力、幸福石首。创作素材可参考石首门户网等相关网站和本次公布的资料。
三、作品要求
1、格律诗须符合平水韵,词作须符合《词林正韵》。新韵亦可,但同一作品新旧韵不能混用(新声韵注明)。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5首。楹联作品须符合《联律通则》,单比不超过25个字。每人投稿不超过5副。
2、所有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嫁接古今作品。凡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作者文责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奖项设置
大赛分诗词、楹联两大类设奖,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各20名,奖金各500元。所有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和刊物上刊登发布,奖金、证书由主办方核定后发放。所有入围作品将汇编成册,并向复评入围作者(前100名)各赠送一本。
五、评审
1、初评。由石首市诗词学会、石首市楹联学会主导,邀请荆州市诗词、楹联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评出诗词、楹联入围作品各200件。
2、复评。由荆州市诗联学会主导,邀湖北省、荆州市诗词楹联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诗词楹联各取100件。
3、终评。由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湖北省楹联学会主导,邀请国内诗词楹联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终评,由媒体公布终评结果。
各阶段评审,一律采用盲评(不显示作者任何信息)。
六、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从征稿启事发出之日起--2018年1月20日截稿;
2、评选时间:2018年1月21日--2018年2月28日;
3、公示时间: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在网上公示10天;
4、颁奖时间:2018年3月底。
七、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syssys1122@163.com 942509511@qq.com
诗词须在主题栏输入“石首诗词”字样,楹联在主题栏输入“石首楹联”字样,作品直接输在邮件正文框内,并在作品下面标注作者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投稿请一次性发送,不收纸质稿,不改稿,不收第二次稿。
八、特别申明
本次征稿活动不收任何费用。凡投稿参赛即视为认同本征稿启事。主办方对本次所有入围作品有出版、雕刻、书写、悬挂、宣传等权利,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九、组委会联系方式
13908615885沙先生 13872208877李先生
湖北石首“麋鹿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组委会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