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的北京阳光灿烂,这几天因列席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都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会。虽然,在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连续五年在每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的主席团成员,以及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代表,有幸多次机会进出过神圣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厅。每一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在每一届五年任期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内容与代表的关联性,基层代表们一般有一次机会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以,代表们都十分珍惜这样的参与机会。每一次走进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厅,见到宏伟庄严的会议厅,驻足会议厅外中国著名的四大刺绣巨幅风景作品(以上两张照片就是其中的两幅),参与严谨、周密而重大非凡的审议活动,与各界参会代表的多元互动交流,让我在备感荣幸的同时,使命感和责任感倍增,也深刻体验到这是难得而重要的学习机会和平台。
本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等议案,以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共将进行23项议程。
围绕这些议程内容,来自科技、教育、企业、法律、卫生等各领域的代表们,不管是会议中,还是在驻地吃饭、休息中,大家都展开热烈地讨论,尽管各自关注点不同,但不同的立场总会带来不同的观点碰撞,也更促使了大家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不同行业的发展,拓展了视野,也让我在更大的格局中去考量学校的办学实践和孩子们的发展路径与策略。
在本次会议中,我特别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近几年,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我提交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所以,在本次会议的会前说明中,听到很多平时家庭、学校和各界人士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得以关注和体现,感慨万千,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现行法的72条增加到本次修订草案的130条,不仅充实了总则规定,加强了家庭保护、政府保护,完善了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新增了网络保护相关内容,配套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孩子不仅仅属于家庭和学校,更属于国家、民族与世界的。
借助”希娅分享”公众号与大家讨论这个话题,是想通过这个平台获得各界朋友对于这两部法律修订的建议和意见。真诚期待大家能够在百忙之中,参与讨论并留言,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建更加科学、完善、先进的法治环境。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