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信息公开还是文字游戏 卫健委通报隐藏多少事?

NJU核真录小编 NJU核真录 2020-08-27

第147期


记者:张司钰 李逸帆

制图:卢雪儿

美编:张诗童



编者按


武汉市卫健委在疫情发生最初半个多月的通报,让我们发现了一些他们没有说出的话。


对于一些引起广泛舆论的问题,武汉市卫健委均未给予清晰的、明确的回应。通报文本对这些问题既不否认,也不明确肯定。这些语焉不详和自相矛盾也许无法证明卫健委故意隐瞒事实。但至少说明他们没能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传递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人们对于疫情的认知是循序渐进的。但我们认为,在对抗疫情的战争中,防疫先锋作为卫生健康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向公众作出清晰解释,以便社会各界及时采取行动。




梳理武汉市卫健委12月31日至1月24日通报,我们发现武汉市卫健委对于早期(1月3日之前)发病案例的通报存在许多语焉不详与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在这里主要分析了四个引起广泛舆论的问题:


1. 到底何时出现最早发病病例?

2. 1月3日前到底发现了多少病例?

3. 究竟何时知道有非华南海鲜市场接触者感染?

4. 究竟何时知道有人传人的病例?


我们梳理、分析了武汉市卫健委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22日发布的通报。图一和图二展示了这些通报中语焉不详、自相矛盾的地方。


(图一:卫健委语焉不详的通报)


(图二:卫健委通报中自相矛盾的地方)


01

 到底何时出现最早发病病例?


至今我们仍然不知道最早发病的病例是什么情况。


首例病患信息最早出现在2020年1月5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通报。其中指出截至2020年1月5日8时确诊的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患者59人中,最早发病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


但是这个说法在1月11日发布的通报中被推翻。该通报表示:在1月10日24时完成病原核酸检测后,初步诊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1例。此后发布的《专家解读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最新通报》,称“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发病全部在2019年12月8日到2020年1月2日之间”。


也就是说,首例病例的发病时间从12月12日提前到了12月8日。鉴于该通报同时表示,“自2020年1月3日以来未发现新发病例,”那么在没有新发病例的情况下,最早发病时间为何提早了4天?


这例12月8日发病的患者是何时被收治的?是否属于1月5日报告的59人?武汉市卫健委没有对这一自相矛盾的信息作进一步解释。


令这一时间点变得更扑朔迷离的,是1月24日发表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柳叶刀》上的一篇论文。该论文由武汉金银潭医院医生黄朝林等29位作者联合发表。而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是在武汉最早设立的两家定点医院之一。文中显示,截至2020年1月2日,41名患者确证感染。其最早发病时间是2019年12月1日。


(柳叶刀论文截图)


从武汉市卫健委最初通报的12月12日,到后来修改的12月8日,再到论文数据显示的12月1日,并且这三个数据都是基于1月3日之前的所有病患样本得出的结论。同一个样本为什么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呢?最早发病时间究竟是何时?


02

确诊41例病例情况不明


与此同时,1月3日之前的早期病例数,同样情况不明。他们是本次疫情扩散过程中最重要的病患,他们提供的信息直接会影响政府决策部门早期对疫情的判断。那么,武汉市卫健委关于最初的病例透露过什么信息呢?


首先,我们并不知道截止到1月3日,到底有多少被初步诊断的患者。据武汉市卫健委1月3日发布的《武汉市卫健委关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情况通报》显示,截至1月3日上午8时,共发现符合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诊断患者44人,其中重症11人。1月5日的通报又显示,截至1月5日上午8时,患者增至59人。


本来从1月3日的44人增加到1月5日的59人是合乎逻辑的。但武汉市卫健委在1月11日的通报中却表示:“自2020年1月3日以来未发现新发病例”。如果1月3日之后未发现过新病例,那么从1月3日到1月5日之间增加的15人是哪来的呢?有一种可能是他们都是在1月3日当天发现的。但我们并不能确定。


不过,根据1月11日通报,截至1月10日,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发病全部在2019年12月8日到2020年1月2日之间,并未通报1月3日出现发病病例。也就是说,这15例多出来的病例不太可能是在1月3日当天发病的。

卫健委在此处只公布了患病人数上升,却又说在同一时间区间内没有新的发病患者,通报病例数前后矛盾,且没有对自相矛盾的数据进行解释。


(武汉市卫健委通告截图)


之后,武汉市卫健委1月11日的通报中指出,1月10日24时完成病原核酸检测后,初步诊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1例,重症7例。在此通报中,卫健委只公示了确诊病例数。那么病例数为何会从59例减少到41例呢?有关机构是何时对患者标本开始核酸检测的呢?一共检测了多少患者标本呢?在通报中均未给出解释。同时,这41人中,有多少是1月5日就诊断为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的59例患者,卫健委也没有进行通报。因此这41例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有多少是属于前文59例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的病例呢?仅凭通报难以判断。


出现频繁自相矛盾的数据并不能完全证明通报有误。有一种可能是被多次回访后,病患纠正了他们对发病日期的回答。无论如何,卫健委等职能部门应该对公开的数据进行解释,尤其是那些明显自相矛盾的数据,以打消公众的疑虑。


(武汉市卫健委通告截图)


03

何时知道有非华南海鲜市场接触者感染?


最早将不明原因的肺炎与武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联系在一起的,是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第一个通报。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近期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的多例肺炎病例与华南海鲜城有关联。”该通报还告知:目前已发现27例病例。


那么,这个时候武汉市卫健委知不知道有与华南海鲜市场无关的病例存在呢?我们无法确定。从通报中可以看出的是:“多例”肺炎病例与华南海鲜城有关。但“多例”到底是多少例?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是否紧密?所通报的27例病例是否都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有关?这27个人之间是否有联系?这27例病例中,最早和最晚的病例发病于何时?收治于何时?该通报均未作出明确说明。


有可能是武汉市卫健委对上述信息还不知晓,也有可能是它没通报。我们不得而知。


在2020年1月3日、1月5日、1月11日的通报中,武汉市卫健委又三次提到该疾病与华南海鲜市场有关,但都是用“部分”患者等模棱两可的措辞。从文字中无法判断是否当时已经知晓与华南海鲜市场无关的病例。


在1月14日的通报中,武汉市卫健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问答》中首次提到“少数病例否认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暴露史”。该问答还通报了其中有一起家庭聚集性肺炎。该病例中丈夫先发病,后妻子发病。丈夫为华南海鲜批发市场从业人员,妻子否认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暴露史。并且,这两例均为1月3日之前发现的病例。


我们不知道武汉市卫健委是何时获得病患的暴露史信息的。是在病患收治的时候就知道,还是后期回访所得。武汉市卫健委从未通报过相关信息。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


1、武汉市卫健委从未说过所有早期病患都与华南海鲜市场有关。

2、武汉市卫健委从未说过到底有多少早期病患与华南海鲜市场无关。


04

何时知道有人传人的病例?


钟南山院士在1月20日接受央视采访时明确表示,新型冠状病毒存在人传人现象。那么,武汉市卫健委是何时知道有人传人的病例呢?


在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第一个通报中,武汉市卫健委说明了:“没有明显人传人现象。” 而随后在1月3日的通报中,这一表述被更改为“未发现明显的人传人证据”。1月5日,武汉市卫健委又将“明显”改为“明确”,将其表达为“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并在此后的数篇《关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情况通报》中统一使用了这一表达方式。


那么,“明显”和“明确”、“现象”和“证据”有何不同?又分别是如何定义的呢?未发现明显(或明确)人传人迹象,那是否存在不明显(或不明确)的迹象呢?武汉市卫健委对此并未作出说明。


不过,在1月11日,武汉市卫健委还发布了《专家解读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最新通报》,其中对“如何理解‘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进行了回答:“这次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大部分都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目前没有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截止目前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医务人员都未发现相关病例。”尽管是作出了回应,但“明确的人传人证据”究竟是什么,依然未知。


那么,“没有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这一说法是在什么时候有了变化的呢?


1月14日,武汉市卫健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问答》首次提出:“现有的调查结果表明,尚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但持续人传人的风险较低。”


我们可以理解,当出现一种新型病毒时,我们对其的认知是发展的,不断更新的,但是什么样可以算作“明确的人传人证据”?为什么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人传人有什么迹象?武汉市卫健委都没有进一步说明。


而在武汉市卫健委首次改口称“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之后,1月15日至19日,连续五天的通报中,武汉市卫健委均表示:密切接触者中,没有发现相关病例。但与1月15日之前的通报有所不同的是:这五天的通报里,均未对医务工作者是否有感染作出说明。


那么,在这期间医务工作者是否感染了呢?


1月20日,钟南山院士接受采访证实了14名医护人员被感染。不仅如此,近期《北京青年报》、财新网等媒体的报道中也表明,至少在1月10日,已经出现有医务工作者感染。


武汉市卫健委对此是否知晓?又是何时知晓的呢?我们不得而知。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在钟南山院士明确提出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之前:


1、武汉市卫健委从未否认新型冠状病毒人传人的可能性。

2、武汉市卫健委从未肯定该病毒已经发生人传人的情况。


而在1月22日湖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武汉市卫健委不再发布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



结语


自2008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迄今已十余年。各级政府机构已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但是,怎么样才算真正的信息公开呢?

 

至少我们认为,如果政府发布的信息无法让人了解实情,甚至无法让人看懂你说的是什么意思,那么这样的通报形同虚设。

 

及时公开、解释疫情不仅是必要之举,更是防疫良策。在早已出现“人传人”可能性的情况下,卫生健康部门应该如何在第一时间向公众传达真实、准确、易懂的信息呢?

 

这不仅关乎社会的稳定,更关乎一个现代政府的公信力。而这,可能是疫情教给全社会最重要的一课。


感谢魏姝敏为此文编辑、核实工作提供重要帮助


本文内容首发于《NJU核真录》

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

欢迎转发到朋友圈


往期回顾


评估《新京报》|  武汉大学城 | 锦鲤 | 娘炮霸屏 |

| 强奸冰释前嫌 | 米兔 | 学代会选举 | 高校性骚扰 |

扬子江隧道 | 王凤雅 | 碱孕宝 | 小龙虾 | 美国签证 |

| 辟谷 | 天宫一号 | 马航MH370 调查记者 | 红黄蓝幼儿园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