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司法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司法局立足本职,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为疫情防控做出了应有贡献。
全面周密排查,掌控矫正对象情况
为全面掌控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情况,新区司法局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要求全区23个司法所如实统计社区矫正对象身体健康情况、现居住地是否为疫区、是否有密切接触史、请假离区人员归区时间及交通方式,力求掌握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要求矫正对象每天微信报平安,并报告个人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外出以及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等。
加强宣传力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新区司法局根据《青岛市社区矫正对象疫情应对及心理支持手册》,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个人防护知识、居家防护知识、社区矫正过程防护知识、就医流程知识、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知识以及对网络舆情的正确认识七个方面入手,从生理、心理两个层面,在全区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知识普及,重点普及了应激反应知识、身心安稳知识和针对“隔离”的各种心理调适知识,着重让社区矫正对象了解面对疫情所产生的正常应激反应,在疫情环境下做到身心的安稳,以及一旦被“隔离”尽快与工作人员联系并进行积极的自我调适等。薛家岛司法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邀请青岛监狱选派警察宗宏伟创造性地成立了青岛监狱医生“宗宏伟大姐”心理咨询室,宗宏伟从医20余年,对传染病防疫及疫情恐慌心理问题积累了丰富的专业医学知识,通过微信交流干预,消除了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避免了因心理恐慌出现的矫正对象信谣、传谣等情况。
严格管理措施,确保矫正对象安全在控
新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专门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人员日报告表》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人员日统计表》,全面掌控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并对三类情况处理作出了严格规定:
一是社区矫正对象前往疫区的,司法所每天进行联系,尽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和安全情况,密切关注,随时掌握其动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依规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处置;
二是停止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活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停止进行集中教育等聚集性教育矫正活动;
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矫正对象请假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统一组织审批,没有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一律不予同意,对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依申请给予延期或重新履行请假手续,待疫情结束再返回销假,司法所应当每天联系两次,并确定其具体位置及疫情和安全状况,如果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延期超过一个月,应当由司法所向社区矫正工作科报告情况,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向其所在地司法局发函,提出由其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进行管理的双列管申请。
此外,新区司法局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创新管理方式,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疫情感染
根据疫情现状,为防止发生聚集性交叉感染,新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电话报到、微信报到等方式代替现场报到,通过微信将社区矫正有关管理规定及到所在司法所报到的时间发给矫正对象,并告知其司法所联系电话,通知他们在三日内通过电话到司法所报到,接受司法所的教育管理。要求全区23个司法所接到报到电话后,采取和区司法局同样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通知和管理,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的,司法所可先电话通知其本人解除社区矫正,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疫情期间,张家楼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了微信管理,社区矫正对象不用出门就可以通过微信随时汇报个人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也能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信息。这种做法在不影响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聚集,降低了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突出典型带动,彰显社会效果
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新区司法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宣传、发动、教育,不仅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安全,更加涌现出一批主动抗击疫情、回馈社会的矫正对象。
灵山岛司法所积极在“两类人员”中开展疫情防治宣传工作,激发社区矫正对象正能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鼓励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开展疫情爱心捐赠活动。1月30日,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向青岛红十字会捐赠300万元款物,其中包括100万元现金和价值200万元的营养品,并于2月4日下午又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追加了100万现金的捐款。在陈某的带动下,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蕊向青岛红十字会捐款4万元,李某乐向青岛红十字会捐款53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长江路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宣传、发动、教育,涌现出一批主动抗击疫情、回馈社会的矫正对象,有4名社区矫正对象网上报名,作为青年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有1名矫正对象主动向社区登记参与值守值班,自带酒精、口罩参与封闭小区监测点的疫情防控。矫正对象王某向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捐赠了10桶医用酒精,10箱消毒水;韩某松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捐款200元;刘某、吴某才积极参与子女所在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向湖北省黄冈中医医院捐款;王某军主动到社区参与消毒、卫生保洁,并到长江路街道现场捐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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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