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9:徐光启之流为什么对耶稣会士“深信不疑”?
续上:
徐光启之流为什么对耶稣会士“深信不疑”?
经常有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进士出身、知识渊博、位极人臣的徐光启等人,为什么会相信那些愚昧无知的耶稣会士,并且死心塌地地为他们卖命?
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
例如,眼下,美国抗疫不行,中国抗疫很行,为什么有些人依然崇信美国,并且坚信美国医学发达、管理科学?
再如,在一千年前还是茫茫大海的地方“出土”了二千年前的古埃及“罗塞塔石碑”,在西亚“出土”了四五千年前的巴比伦土坯砖“泥版文书”,诸如此类的西方“考古学”成果,为什么有些人深信不疑,并且坚定地维护?
人一旦陷入迷信,就不能用正常思维来分析解释了。
(1)贪财的徐光启
徐光启很爱钱。
在《徐光启集》中收录了徐光启在京做官时给家人的15封家信,指导家人如何发财的有11封。
例如,万历三十九年,他给家人写信道:
桑树看来今年可养得三四十筐矣。自家无人养得许多,可卖了些叶如何?……必要湖州人来看火做丝方好……雇了一两年,人都学会了……[1]
远在北京的徐光启,估计家里当年可以收获三四十筐桑叶,家里养蚕一定用不完,于是,建议家里把多余的桑叶卖掉。徐光启打听到湖州人有更高超的养蚕技术,于是,叮嘱家人雇佣湖州人养蚕,家人要跟着学,用一两年时间,学会后就辞掉他。
又如,万历四十一年,他给家人写信道:
城中的宅子又如何?我回时必要经营……又郊居必要种田,城外又无田如何?可一斟酌报我。我回家还要寻得一处有田、有屋、有池的方妙……[2]
这是在叮嘱家人好好寻访,看看哪儿有值得买下的产业:不仅要在城里买下大大的宅子,而且还要在郊区买下一处绝好的产业----有田、有屋、有池的好地方。
又如,万历四十一年,他给家人写信道:
其一在天津,荒田无数,至贵者不过六七分一亩,贱者不过二三厘……其一处在房山、涞水二县,此则每亩价二钱……今只得要归,且两处各有可托的相知,寻觅来都不误,所以为妙也。[3]
徐光启发现天津、房山、涞水等地有许多廉价的荒地,于是立即出手,大量买进。然后雇佣可靠的人手,帮助打理。
又如,万历四十四年,他给家人写信道:
(每年要)拣极好桑留一两科,采极熟椹子晒干,寄到北边种,北土桑出种不好故也。[4]
徐光启觉得自己在北方的大片土地的赚钱不够多,于是,要家人精心选取优质的桑树种子寄给他,他要在北方种桑养蚕,使自己北方的土地获得最大的产出。
几个月后,他给家人写信道:
天津早收得三百石,豆约有五百石,尚未见报数来……头蚕春旱,所以收了;二蚕必天多雨时吃了湿叶,所以坏了……北边绝无梅雨,最宜蚕,所以急要种桑。[5]
首先,告诉家人北方土地的收获情况,不过,这是他估计的数字----足见徐光启对土地产出之上心,他家的雇工想骗他绝无可能。接着,他又畅谈了在北方种桑养蚕的可行性、重要性、必要性和大好前景。
(2)有钱的耶稣会士
众所周知,16世纪以来,西班牙、葡萄牙人通过在美洲、亚洲殖民掠夺,富甲全球。因此,利玛窦等耶稣会士有的是钱。
许多人阅读过《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不知大家是否注意过,利玛窦明确地记录了这一点:他是依靠一路的行贿送礼,在众多高级官员们的庇护下,潜入内地、闯入京城、进入朝廷高级官员的交际圈的。
位于澳门的耶稣会“总院”,为利玛窦等人的活动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持。在内地的耶稣会士,不断地往返于澳门,向利玛窦等人运送钱财:
利玛窦神父被任命为中国传教团的第一任长上。随着对中国人秉性经验的增多,他尽一切努力将天主的圣律引人京廷……为了整个旅途体面,需要大量的开销和礼物来获得或维持与官员们的友谊。为此,郭居静神父乘船返回澳门,受托与那个总院的神父们商办此事……总院的新院长阳玛诺神父对新开辟的中国传教团充满了爱戴。他不仅阔绰出手帮助维持着3个会院,还大力促进北京宫廷的伟业,为此提供了其他珍奇物品,丰富了给皇帝的礼物。[6]
利玛窦等人依托足够的财力,成功地“获得或维持与官员们的友谊”。
他们二人(笔者注:指利玛窦与庞迪我)终于胜利地留在了京都,赢得了(目前得宠,大权在握)阁老的全力支持,建立了密切关系。对神父们而言,这位阁老如同一擎天支柱,坚定地支持他们面对一切(既不小,也不轻的)困难。他们在京廷获得了居所,并在内起建了教堂。北京的大人物个个毕恭毕敬彬彬有礼地登门造访。[7]
这里提到的“阁老”,就是万历首辅即第一宰相、并且多年担任独辅即唯一的宰相的叶向高。他为耶稣会士在明朝的公开活动并蔓延到全国各地,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然,耶稣会士也没有亏待叶向高,他们给叶向高送去了大批的昂贵礼品。例如,利玛窦死后,在叶向高的授意下,经过一批高官的运作,不仅解决了利玛窦的葬地,而且由朝廷提供安葬经费。钱和地,都是小事,重要的是政治意义,这标志着利玛窦赢得了盖棺定论,耶稣会获得了官方的公开认可。为了感谢叶向高及其属下的辛勤劳动,庞迪我给他们送去了一批精美的象牙雕。[8]
耶稣会士不是一般的行贿者。拿他们的钱财拿多了,必将终身为他们服务。
叶向高在位之时,一直利用权力为耶稣会士服务。叶向高退休回福建老家的时候,耶稣会士艾儒略随他到福建传教。有了叶向高的庇护,艾儒略等人在天高皇帝远的福建如鱼得水,福建的大小官员、退休官员、秀才举人等等,络绎不绝地拜倒在艾儒略的脚下。因此,福建成为了耶稣会在中国活动的大本营,福建籍的基督徒是耶稣会最信得过的“买办”,他们直接服务于耶稣会澳门总院:
其(澳门)商侩、传译、买办诸杂色人多闽产。[9]
叶向高去世后不久,艾儒略出版了一部书《三山论学记》,说是艾儒略通过对话彻底说服了叶向高,叶向高承认基督教义远比儒学高明。叶向高依靠儒学获得进士出身,官至首辅、名满天下、门生故吏遍布朝野,他说基督教义远比儒学高明,其影响力不言而喻。
《三山论学记》的内容,无疑是伪造的。在此之前,叶向高已与耶稣会士密切交往至少二十年。这样的“论学”,何须等到福建才进行?其中讨论的大多是小儿科的内容,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足以说明问题的事实是,天启四年(1624),叶向高带着耶稣会士艾儒略回乡,第二年叶向高的长孙叶益蕃建造了福州的第一家天主教堂三山堂,一家人公开亮明基督徒身份。
《三山论学记》的本质是,以叶向高的终身荣誉为耶稣会士的传教事业背书,死了也得为耶稣会服务。
(3)迷信的徐光启
前面,我们说过,耶稣会士宣称,欧洲人的“医学”即所谓的“西医”,与中医完全一样,是切脉诊病,而且根据欧洲没有的二十四节气来对症治疗。(参阅,点击:《铁证如山:明末耶稣会士剽窃中医,伪造译著,虚构出西洋医学》)
那么,耶稣会士口中的西药又是怎么样的呢?答案是:中药配方,不过有点搞笑。
这里举一个徐光启在耶稣会士庞迪我指导下服用中医药的例子。万历四十一年(1613),徐光启给家人写信:
庞先生教我西国用药法,俱不用药渣。采取诸药鲜者,如作蔷薇露法收取露,服之神效。此法甚有理,所服者皆药之精英,能透入脏腑肌骨间也。但我处无各种鲜药,今亦择常用者,多方觅取道地之种种之。如六味地黄丸、人参固本丸之类,此常用者。[10]
庞迪我告诉徐光启,西方人治病时,从来不对药材进行炮制,都是食用新鲜的药材,可以收到神效。徐光启认为,按照庞迪我所说,吃刚刚采来的鲜嫩药材,吃下去的都是药材的精英,能够透入脏腑肌骨之间。因此,徐光启根据自己常用药的配方,准备寻找相关的药材种子,自己种植,到时候全部吃新鲜药材。徐光启的常用药是什么呢?答案是:六味地黄丸、人参固本丸之类。
徐光启还要家人给他去找天门冬、生地、何首乌等等种子,捎给他,以便他种植后生吃。
这一例子尤其值得西医药迷们研究学习:
1. 明朝末年,西医用的也是中药材----植物药;
2. 耶稣会士庞迪我指导徐光启吃的药,也是地道的中药配方,如六味地黄丸、人参固本丸;
3. 尽管配方来自中医,西医有点“改进”:靠吃鲜花、嫩草来养生、治病。
新鲜的药材不经炮制,就能服用、治病?这也信?但是,徐光启就信了!他不仅信了,而且还告诉家人也这么办。
对于徐光启这样的行为,结合徐光启为耶稣会死心塌地地所做的一切(参阅点击:《明朝末年,欧洲不具备诞生《几何原本》的基本条件》《《几何原本》作者是徐光启,托名利玛窦而已》《系列7:复盘徐光启主持修历过程:伪造译著和西洋历法》),唯一的解释是:迷信,精神被控制了。
(4)耶稣会澳门总院
人们往往以为,耶稣会是一个单纯的“宗教组织”。事实并非如此。
明清时期,耶稣会在澳门设立了他们的“大中国区”总部,即耶稣会澳门总院,负责对这一地区的“传教士”的统一领导。
与人们的一般印象不同,耶稣会澳门总院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教会组织,而是澳门洋人的最高权力机关,而且有军队、有执法裁判权、有对洋人收取税收的权力。
其(注:指澳门)户四百二十有奇,其丁口三千四百有奇,白主黑奴,内刺兵一百五十名。其渠目,兵头一,掌兵;理事官一,司库;判事官一,司狱;而总领于番僧一人。其教号天主,其业惟市舶。[11]
自明朝嘉靖三十二年到清朝乾隆十年,澳门的洋人发展到420余户,共3400余人,其白人是主人,黑人为奴隶。他们主要依靠贸易为生。耶稣会澳门总院才是他们的真正主人,其教长才是最高首长,其下属,有一名军事指挥官,掌握着150名士兵;有一名财务官;有一名司法官。
一切的决策权,均属于耶稣会澳门总院“三巴寺”的“法王”。
“法王”在澳门建有城墙、炮台,拥有大小76门炮。这150名士兵皆为正规军,其首领由驻东南亚的军队委派,三年一换,主要负责保卫法王安全和日常城防。“法王”的军事力量当然不止这150人,因为不时与荷兰人发生战争,一旦需要,法王还能调集在东南亚的舰队参战。
“法王”对澳门洋人拥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凡是不听招呼的,可以用刀砍死,可以用火烧死,还可以绑在炮口用炮弹将其碎尸万段:
三巴寺僧削发披青冠斗帽,司教者曰法王……有大事、疑狱,兵头、蕃目不能决,则请命。命出,奉之惟谨。……其刑,或戮,或焚,或缚至炮口而烬之。[12]
“法王”不仅对所有洋人船只收税,而且澳门的房产皆为“法王”所有。仅仅通过房产出租,耶稣会澳门总院每年获取巨额房租:
每肆一区,岁租蕃钱十余元,蕃寺通岁所入几万元。[13]
显然,耶稣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宗教组织”。
来华的耶稣会士,全是这个“法王”的下属,包括利玛窦、汤若望等等。
利玛窦、汤若望等人,仅是一般的“传教士”吗?
(5)耶稣会的纪律
查阅词典,英文Jesuits 释义为:耶稣会、耶稣会士;而Jesuit 释义为:耶稣会信徒、阴险的人、间谍。
可见,在英语里,耶稣会信徒、阴险的人、间谍是一回事。
显然,真实的耶稣会、耶稣会士,并不简单。
稍稍梳理一下徐光启的著作,我们就能发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是徐光启在京做官,屯田天津,回乡闲居的时候,始终至少有一位耶稣会士“陪同”在徐光启的身边。前面所说的“西药配方”,就是耶稣会士庞迪我在跟随徐光启屯田天津期间,传授给徐光启的。
我们还能发现,李之藻也是享受着这样的待遇。李之藻之子李次虨在《名理探序》中说:
惟忆曩侍先大夫,日聆泰西诸贤昭事之学……先大夫自晤利(玛窦)先生京邸,嗣后宦辙所之,必日偕西贤切劘扬扢。[14]
李次虨说,自从李之藻加入耶稣会之后,无论李之藻到哪里,都有耶稣会士陪伴而行,因此,他自小就天天见到耶稣会士。
是耶稣会士与徐光启、李之藻二人的关系太好、太密切吗?未必!
在《口铎日抄》中,耶稣会士艾儒略告诉中国信徒们,耶稣会有这样的“组织纪律”:
入会后,须各守规,又使一人密察其过,无论大者不敢逾闲。即一言一动,稍违理道,便不容隐。[15]
每一名教徒,都被耶稣会安排的人秘密监视着,即人盯人。那些身份普通的中国教徒,人人都被别人暗中监视着,每个人也领受了暗中监视他人的任务。由于徐光启、李之藻是高级官员,所以由耶稣会士亲自昼夜陪同。时时刻刻都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提醒、督促每一名教徒在精神上绝对服从“天主”:
夫天主之恩若此,子等宜何如爱慕图报,以无负主恩者乎?……凡一身之上至头目,下迨手足,有敢不遵循规诫,而违背主命者乎?……悉翕合上主之心,乃可已。[16]
每一名教徒必须绝对服从“天主”的旨意,以自己全部的力量报效“天主”的恩情。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如前所述,徐光启“翻译”的中文著作,一部又一部地寄到了欧洲。同样的,李之藻也是如此。
弟子未效微劳,竟蒙诸先生投书上闻……迄今圣教犹未大行华土,思之黯然。吾等既奉天教,轻忽怠惰,有负厚望,得无罪耶?……谨具诸公大作刊本并弟子近岁小著数册奉敬。[17]
李之藻的工作情况,有人时刻上报耶稣会。得知获得“奖励”后,李之藻激动不已,在汇报了自己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打算后,表示一定要让基督教传遍中华。于是,李之藻把自己“翻译”的中文著作,一部又一部地寄到了欧洲。
待续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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