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转型难,媒体人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搞副业
头些年,朋友圈里随便翻翻,就会发现不少人得改微信备注了——人不在媒体,去企业啦。
但前些天随机翻了一下朋友圈,居然没有几个微信好友需要改备注,大家都在保持静止。
经济下行期求职难,转型更难。媒体人转型去企业,这股风小了很多。但不走也难受,传统媒体衰落,能不能留在媒体干一辈子已是问号。
新闻媒体人,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搞副业?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既然说“合法”,那就要先看规定。
2009年10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制订公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法律性质是部门规章。其中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新闻记者不得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者兼职、取酬,不得借新闻采访工作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不得创办或者参股广告类公司,不得借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行为。
最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在于:新闻媒体人在其他企业等单位兼职获取报酬,这家单位与这位媒体人之间,是否存在或未来可能存在新闻工作上的关联。如果有,容易被定性为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新闻媒体人搞副业,能做什么?做自媒体的记者、编辑大有人在,除此之外,有以炒股为“主营收入”的,还有卖花卖茶叶卖海参的,舞台导演兼职英语老师的,网站编辑教瑜伽的,还有兼职足球解说、游戏陪玩、恋爱导师的(自称开张一个月接到几十单),还有副业干塔罗师的……
其实,通过劳动获取财富,无外乎卖脑力、卖体力、卖资源或者卖时间。作为“转型Media人”公号运营人,看多了芸芸众生,从方法论上讲,深以为做一份能发挥自己专长优势且能结合自身资源的副业,是最有价值的,而不是人云亦云,别人干嘛我也去干嘛,比如一窝蜂式的不管自己有没有法律相关资源都去考证当律师。
如果副业只能当个副业,干一天算一天,没有任何成长性,价值偏低。如果副业能结合自身优势和资源优势,并使得这些优势在干副业的过程中不断磨合扩大,则未来很可能“反客为主”,彻底成功转型。这方面,其实成功的例子不少。
每个人的特点和优势都是不同的。财经媒体人、行业报媒体人抑或各级党媒媒体人、县域媒体,情况也都不一样。因此也需要结合自身,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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