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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正式施行!民航局发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机构审定和监察程序》(AP-70-TM-2024-01)

通航圈 2024-04-05
继去年12月底发布的8部空中交通相关文件民航局发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选用指南》《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8部文件),1月8日,民航局又颁布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机构审定和监察程序》(AP-70-TM-2024-01),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管制培训机构)的审定和监察工作。其中明确,民航局空管办负责全国管制培训机构的审定和管理;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管制培训机构的监察和日常管理,根据民航局空管办的委托承办管制培训机构审定具体工作。该程序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民航局网站。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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