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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逢彬:“唯女子與小人爲難養也”之“女子”
有人解這一章的“女子”爲“你的兒子”“您這位先生”,可是除此章的“女子”之外,他們卻未能提供先秦古籍中還有哪些“女子”也可解作“兒子”“先生”的書證,其說不能“揆之本文而協,驗之他句而通”,不待言矣。王力«漢語史稿»說«詩經·小雅·斯干»“乃生男子……乃生女子”,“其中的‘男子’‘女子’實在等於說‘男兒子’‘女兒子’”。但«斯干»的時代較早,«論語»未必如此。«論語»«左傳»時代,女子都是指女性。以«左傳»爲例,“女子”既指老年的哀姜(«僖公元年»),又指剛出生“赤而毛”的女嬰(«襄公二十六年»),還指年輕的季羋(«定公四年»)和中年的辟司徒之妻(«成公二年»),其實就是女性的意思,可不必今譯。
試對解“女子”爲“您這位先生”之說稍加分析(吳正中、于淮仁«“唯女子與小人爲難養也”正解»,載«中國哲學史»1999年4期,第35-45頁),該文讀“唯”爲“堆”,進而讀作“對”;解“女子”爲“您這位先生”;讀“與”爲“歟”。那麼,“唯女子與”就解作“對!您(這位)先生(說的是對的)啊”。
如果對古文法字句結構“分佈”稍加考察,就會發現此說之謬。除了上文所說«論語»«左傳»時代,“女子”都指“女性”之外,“唯……與……V”(V指謂詞性結構)乃一常見結構,都是“只有……和……V”的意思。例如:“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論語·述而»)“唯上知與下愚不移”。(«陽貨»)“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左傳·成公二年»)“唯青陽與蒼林氏同於黃帝”。(《國語·晉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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