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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财税问答(2021年5月31日-6月4日)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夏天 一池秋水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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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请问该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不需要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也未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金融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组织,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债券承销协议或者分销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一般不需要的。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1〕155号 )规定,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因此,您和券商签订的协议,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征收印花税。




请问花卉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不需要的。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花卉租赁合同项目,因此花卉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我公司与联通科技公司签订了信息技术服务MES系统服务协议,请问,按什么项目缴纳印花税?

 

答:如果您签订的协议是购买了信息技术服务MES系统这个管理软件,则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如果您签订的协议是委托联通公司按照您的需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则按照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我公司名下有块土地,被政府拆迁征用了,收到了拆迁款,请问,需要缴什么税?


答:收到拆迁补偿款,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符合政策性搬迁条件的,企业所得税按照政策性搬迁处理。

 

一、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0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三、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2)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3中第一条第三十七款明确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二、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三、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五条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第十六条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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