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觉真如一次开发为种性,二次开发为种子
3.2 一一据点各具七大,即以各具之七大开出一切种子
冯大阿阇黎曰:“真如中任何种子,皆具地水火风空五大妙用;而相函觉性,又具见大识大两种妙用。综言之,一切性种无不具带七大功能。此可修证得知,非理想比。”(《佛教真面目》第五章第二节)
弘法大师即身成佛偈云:“法然具足萨婆若,心数心王过刹尘,各具五智无际智……”(《即身成佛义》)
3.2.1 总种之开出
总见种之开出——第八总见分之开展;总相种之开出——第八总相分之开展
每一总种皆由对应之总见种与总相种合成,此诸总种皆可由第八心王自证分或曰大圆镜智证之。
冯大阿阇黎曰:“一切性种无不具带七大功能。”于唯识学中功能乃种子之异名,故此句即一一据点皆内含一切种子之意也。法界本体为一切众生共有之圆觉真如及一切种性,当圆觉真如转变为众生之据点,圆觉真如中之一切种性,亦随而转变为据点中之一切种子矣。
正如一一据点本自即是圆觉真如之全体,一切种子当体即为一切种性。不过一显为地大,一显为空大;一在第八心王自证分中,一在真如中而已。据点与一切种子之关系,恰恰等同于真如与一切种性之关系。真如为一具之七大,据点为多具之七大;一具之七大开出一切种性,而多具之七大开出一切种子。
正如一切种性乃系由觉性对真如之各个部分分位觉照所幻出,一切种子亦系由第八心王总见分对据点各个部分分位觉照所幻出者。种性为圆觉真如中之差别性,种子则是据点(第八自证分)中之差别性。关于此义,《成唯识论》卷二云:“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与本识及所生果不一不异。”
故由圆觉真如所开出者名种性,由种性据点依此模式重新开出者为种子;即圆觉真如一次开发为种性,二次开发为种子。
总结以上,种性与种子可区分如下:
第一、种性为圆觉真如中之差别性,种子则是第八自证分(据点)中之差别性。
第二、种性为未起作用之无为法,种子为已起作用之有为法。
第三、种性无所系属,种子则系属于特定据点;前者为一切众生所共有,后者则分属于一个个特定之众生;亦即种性属共相,现证共相也,共者为一切众生所共有之义。种子属自相。自者一一众生自有也。种性与种子虽有以上不同,但一切种性与一切种子之结构却系完全相同。
——摘自孟晓路《七大缘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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