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刘东当选2023-2024 IEEE标准协会CAG董事

2022年12月,国际标准组织IEEE(电子电气工程师协会)正式任命我国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主任刘东为IEEE标准协会(IEEE-SA)企业战略委员会(CAG,Collaborative Activities Governance)董事,任期为2023年-2024年。作为CAG董事,刘东将在任期内为全球企业和机构的IEEE标准制定和相关产品的开发提供建议和方法,帮助IEEE成员切实表达企业需求和发展愿景,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制定,让更多创新成果融入标准。


图:IEEE标准协会 CAG董事、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主任 刘东

IEEE是全球电子、电气、计算机、通信、自动化工程技术领域中最著名、规模最大的非营利性跨国标准组织和学术组织,是信息技术领域最重要的创新驱动源。IEEE标准涵盖信息技术、通信、电力和能源等多个领域,已日益成为新兴技术领域标准特别是“互联网+”国际标准的核心来源,推动全球数字产业发展。企业战略委员会(CAG)作为IEEE标准协会理事会(BOG)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全球视角,致力于推动行业创新,加速标准制定,并向理事会提供关键战略方向和建议以及预算规划等,是IEEE标准协会的“大脑”和“智库”。
刘东在当选IEEE标准协会 CAG董事后表示,

标准是创新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迈进,通过标准将研究成果和创新想法引入市场,全球的技术和产品才能得以更好的流动。当下,全球数字经济转型加速,电子通信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用更长远的眼光才能在全球发展浪潮中取得更高的站位,而标准恰是我们远离孤岛、开新局育新机的重要途径。从我个人角度,更是有幸能够在IEEE标准协会再次当选任职,我将利用多年来在IEEE任职积累的经验,倾听行业、企业所需,尽力让每一份创新活力都能充分迸发,同时更希望可以帮助中国企业在世界发声,助力中国标准、中国技术做大做强。

据了解,自2016年开始,刘东已连续六年在IEEE标准组织担任重要职务,包括IEEE标准协会董事、IEEE标准协会标准委员会董事等。



往期文章


1、中心动态

刘东:认证制度为中国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保驾护航

“中国澳门-欧盟科研数据跨境流动实践”入选“2022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

刘东:推动数据产业发展,助力澳门经济多元化


2、全球数据治理观察

欧洲科研数据状况-最终报告(中译文)

印度《2022年数字个人数据保护法案》亮点解读

全球主要数据治理政策对比分析——基于日本、韩国、印度和欧盟的进展

非洲联盟国家数据保护与数据跨境流动政策蓝图解析

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ADPPA)内容简析

前沿分析|印度撤回《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

英国数据保护改革|《数据保护和数字信息法案》要点

印度国家数据治理政策框架(草案)全文翻译(附草案原文)

马斯克收购Twitter交易中的数据争议

国内外数据交易模式对比分析

我们应当如何理解数据治理中的管辖权冲突?

数据交易治理:中国、欧盟和印度的发展(附报告全文)

数据访问治理:中国、欧盟和印度的发展(附报告全文)

作为经济政策的数据治理:中国、欧盟和印度的发展(附报告全文)

3、全球数据跨境流动治理

欧盟《关于控制者约束性公司规则的建议》简析

德国:拼写检查功能可能将数据非法跨境传输给第三方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印度数据跨境流动的突破口?

G20轮值主席国印度尼西亚的数据跨境流动主张简析

EDPB《关于认证作为数据跨境传输工具的第07/2022号指南》中译本

印度拟发布新的数据保护法草案,或放宽数据本地化要求

欧盟与日本拟将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纳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

美英就跨境数据充分性保障方面的进展发表联合声明

美国发布欧美数据跨境传输行政命令简析

美国或最早于10月3日就欧美数据跨境传输发布新的行政命令

数据跨境流动 | 俄罗斯更新充分性保护国家名单,中国被列入其中 

CPTPP数据跨境流动要求遭遇挑战

G7国家数据跨境流动政策演进

俄罗斯修改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程序

欧盟数据保护监督机构就欧盟-日本跨境数据流动发表意见

全文首发|美国《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监视法案》(中译本)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适用要点解读

英国“数据 新方向”咨询结果|促进贸易和减少数据跨境传输壁垒(第三章)

欧盟GDPR vs. APEC CBPR:数据跨境传输机制比较分析(下)

欧盟GDPR vs. APEC CBPR:数据跨境传输机制比较分析(上)

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则监管与多元治理

英美签署全球首个数据跨境取证双边协议(附全文翻译)


4、产业数据治理

数据要素治理|美国拟议消费者数据权利新规,促进金融数据共享流通

如何解锁制造业数据的价值?(下)

如何解锁制造业数据的价值?(上)

车联网中的隐私与信任(下)

车联网中的隐私与信任(上)

物联网数据共享和控制的四个法律挑战

5、我国数据跨境流动治理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就《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生效发布提醒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发布(附英文全文)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适用要点解读

6、欧盟数据治理模式

欧洲议会发布数据治理研究报告

首个GDPR认证机制GDPR-CARPA详解

全文首发|欧盟委员会《关于欧洲共同数据空间》工作文件(中译本)

欧洲数据治理方式的转变:《数据治理法》

Data Act:欧盟数据访问和使用的新框架

国际数据空间在欧洲数据战略中的作用

对数据的监管如何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和竞争  ——GDPR提供的共同监管工具

EDPB《关于行为守则作为数据跨境传输工具的04/2021号指南》简评(附征求意见前后对比中译本全文)

EDBP《关于对处理者具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的工作文件》中译本全文

EDBP《关于对控制者具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的工作文件》中译本全文

全文首发| 欧盟《数据法》草案中译本

欧盟的公共数据治理方案(下)

欧盟的公共数据治理方案(上)

欧盟的人工智能数据治理方案

Gaia-X:下一代数据治理基础设施


7、国际数据空间

《关于欧洲健康数据空间的提案》在欧洲获得热议

欧盟健康数据空间新进展:“GDPR+”与产业推动

【域外执法】欧盟EDPB:发布“欧洲健康数据空间”联合意见——必须确保对电子健康数据的有力保护(附意见原文)

全文首发|EDPB和EDPS就《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条例》提案发布联合意见(中译本)

全文首发|欧盟委员会《关于欧洲共同数据空间》工作文件(中译本)

欧洲共同数据空间:进展与挑战

国际数据空间在欧洲数据战略中的作用

合作发布|国际数据空间IDS China Research Lab正式启动

合作发布|IDS — 数据自主权的标准


8、数据权属与数据治理之争

数据治理:数字经济竞争和数据要素流通的新路径

如何设计数据交易市场?(下)

如何设计数据交易市场?(上)

如何实现大数据价值?(下)

如何实现大数据价值?(上)

政策制定者应密切关注数据治理(下)

政策制定者应密切关注数据治理(上)

当讨论数据所有权时,我们到底在讨论什么?

没有人拥有数据?(下)

没有人拥有数据(上)

数据所有权:问题盘点与总结(下)

数据所有权:问题盘点与总结(上)

应该在欧盟引入数据生产者权利吗?(下)

应该在欧盟引入数据生产者权利吗?(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