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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充分性决定草案(全文中译本)

数治君 数据信任与治理 2023-01-13




引言


“跨大西洋数据流动对于促成价值7.1万亿美元的欧美经济关系至关重要”,欧美之间的数据跨境传输政策变化牵动着多方利益主体的心。此前,欧美的“安全港”自我认证结构及“隐私盾”政策先后被CJEU以2015年Schrems I判决和2020年Schrems II判决宣布失效。跨大西洋数据传输制度的阻碍一度给各商业机构跨境传输、乃至美欧贸易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Schrems II判决之后,谷歌等大型跨国科技公司多次呼吁快速修复欧盟-美国数据传输框架。


为了解决欧美数据跨境传输这一“高度优先的工作”,2022年3月25日,美国与欧盟达成《跨大西洋数据隐私框架》(Trans-Atlantic Data Privacy Framework),经过数月努力,EU-U.S DPF不断完善。2022年10月7日,美国白宫签署了《关于加强美国信号情报活动保障措施的行政命令》,试图为恢复欧美跨大西洋数据流动提供相应的法律基础。


2022年12月13日,欧盟委员会启动了通过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充分性决定的程序。充分性决定草案的通过程序包含如下步骤:1)获得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 (EDPB)的意见;2)获得欧盟成员国代表组成的委员会的批准。此外,欧洲议会有权对充分性决定进行审查。完成上述流程之后,欧盟委员会才能通过最终决定。


本文是对12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充分性决定草案的全文翻译。




1、全球数据跨境流动治理

欧盟《关于控制者约束性公司规则的建议》简析

德国:拼写检查功能可能将数据非法跨境传输给第三方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印度数据跨境流动的突破口?

G20轮值主席国印度尼西亚的数据跨境流动主张简析

EDPB《关于认证作为数据跨境传输工具的第07/2022号指南》中译本

印度拟发布新的数据保护法草案,或放宽数据本地化要求

欧盟与日本拟将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纳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

美英就跨境数据充分性保障方面的进展发表联合声明

美国发布欧美数据跨境传输行政命令简析

美国或最早于10月3日就欧美数据跨境传输发布新的行政命令

数据跨境流动 | 俄罗斯更新充分性保护国家名单,中国被列入其中 

CPTPP数据跨境流动要求遭遇挑战

G7国家数据跨境流动政策演进

俄罗斯修改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程序

欧盟数据保护监督机构就欧盟-日本跨境数据流动发表意见

全文首发|美国《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监视法案》(中译本)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适用要点解读

英国“数据 新方向”咨询结果|促进贸易和减少数据跨境传输壁垒(第三章)

欧盟GDPR vs. APEC CBPR:数据跨境传输机制比较分析(下)

欧盟GDPR vs. APEC CBPR:数据跨境传输机制比较分析(上)

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则监管与多元治理

英美签署全球首个数据跨境取证双边协议(附全文翻译)


2、中心动态

刘东当选2023-2024 IEEE标准协会CAG董事

刘东:认证制度为中国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保驾护航

“中国澳门-欧盟科研数据跨境流动实践”入选“2022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

刘东:推动数据产业发展,助力澳门经济多元化

3、全球数据治理观察

尘埃落定:领英取得其与hiQ诉讼的胜利

欧洲科研数据状况-最终报告(中译文)

印度《2022年数字个人数据保护法案》亮点解读

全球主要数据治理政策对比分析——基于日本、韩国、印度和欧盟的进展

非洲联盟国家数据保护与数据跨境流动政策蓝图解析

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ADPPA)内容简析

前沿分析|印度撤回《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

英国数据保护改革|《数据保护和数字信息法案》要点

印度国家数据治理政策框架(草案)全文翻译(附草案原文)

马斯克收购Twitter交易中的数据争议

国内外数据交易模式对比分析

我们应当如何理解数据治理中的管辖权冲突?

数据交易治理:中国、欧盟和印度的发展(附报告全文)

数据访问治理:中国、欧盟和印度的发展(附报告全文)

作为经济政策的数据治理:中国、欧盟和印度的发展(附报告全文)

4、欧盟数据治理模式

GDPR行为守则系列研究(三):德国《数字处理者行为守则》

GDPR行为守则系列研究(二):欧盟云基础设施提供商行为守则(EU CISPE CoC)

GDPR行为守则系列研究(一):欧盟云行为守则(EU Cloud CoC)

欧洲议会发布数据治理研究报告

首个GDPR认证机制GDPR-CARPA详解

全文首发|欧盟委员会《关于欧洲共同数据空间》工作文件(中译本)

欧洲数据治理方式的转变:《数据治理法》

Data Act:欧盟数据访问和使用的新框架

国际数据空间在欧洲数据战略中的作用

对数据的监管如何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和竞争  ——GDPR提供的共同监管工具

EDPB《关于行为守则作为数据跨境传输工具的04/2021号指南》简评(附征求意见前后对比中译本全文)

EDBP《关于对处理者具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的工作文件》中译本全文

EDBP《关于对控制者具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的工作文件》中译本全文

全文首发| 欧盟《数据法》草案中译本

欧盟的公共数据治理方案(下)

欧盟的公共数据治理方案(上)

欧盟的人工智能数据治理方案

Gaia-X:下一代数据治理基础设施

5、产业数据治理

数据要素治理|美国拟议消费者数据权利新规,促进金融数据共享流通

如何解锁制造业数据的价值?(下)

如何解锁制造业数据的价值?(上)

车联网中的隐私与信任(下)

车联网中的隐私与信任(上)

物联网数据共享和控制的四个法律挑战

6、我国数据跨境流动治理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就《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生效发布提醒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发布(附英文全文)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适用要点解读

7、国际数据空间

《关于欧洲健康数据空间的提案》在欧洲获得热议

欧盟健康数据空间新进展:“GDPR+”与产业推动

【域外执法】欧盟EDPB:发布“欧洲健康数据空间”联合意见——必须确保对电子健康数据的有力保护(附意见原文)

全文首发|EDPB和EDPS就《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条例》提案发布联合意见(中译本)

全文首发|欧盟委员会《关于欧洲共同数据空间》工作文件(中译本)

欧洲共同数据空间:进展与挑战

国际数据空间在欧洲数据战略中的作用

合作发布|国际数据空间IDS China Research Lab正式启动

合作发布|IDS — 数据自主权的标准


8、数据权属与数据治理之争

数据治理:数字经济竞争和数据要素流通的新路径

如何设计数据交易市场?(下)

如何设计数据交易市场?(上)

如何实现大数据价值?(下)

如何实现大数据价值?(上)

政策制定者应密切关注数据治理(下)

政策制定者应密切关注数据治理(上)

当讨论数据所有权时,我们到底在讨论什么?

没有人拥有数据?(下)

没有人拥有数据(上)

数据所有权:问题盘点与总结(下)

数据所有权:问题盘点与总结(上)

应该在欧盟引入数据生产者权利吗?(下)

应该在欧盟引入数据生产者权利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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