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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公共数据,其具备着经济价值,但更涉及公共利益。从开放数据中国的定位出发,我们高度关注公共数据的供给制度的设计和实践,并试图确保其体现开放原则:最小限制、促进协作、包容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设计是开放数据中国在公共数据议题下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目前,浙江(杭州)、山东、湖南(长沙)、北京等城市已相继出台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施办法(具体汇总可参见此篇)。基于这些地方的政策文本,开放数据中国对现有制度设计予以了对比,并基于我们的自身理解和期许,展开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关键问题的设计讨论。此为系列的第一篇,将就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总体运营模式」的设计展开讨论。注:本系列内容均作为研究过程文档而记录创作,因此难免有观点的偏颇、疏漏和错误,我们将在后续形成白皮书、论文等正式出品物时予以修正。如要引用我们此阶段的观点,请以下述方式引用:高丰,剖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系列,开放数据中国公众号。作者:高丰邮箱:gaofeng@opendatachina.org设计要点速览(1)当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运营模式设计混杂,初步可分为特许开发模式、独家经营模式、市场供应链模式、主题牌照模式等(2)我们建议应以「市场供应链」模式为基准设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即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按职能分工构建多级多类型授权,汇聚不同职能主体链式合作运营公共数据,产出要素性的数据服务或产品。(3)考虑到实际实践过程的复杂性,并为了短期内见到成效、透过可控场景和运营主体冷启动生态,可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早期试点阶段参照独家经营模式、主题牌照模式作为过渡策略设计问题的提出在本篇中,我们核心讨论的问题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宏观运营模式应该如何设计?这一问题可以进一步分解为两个子问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服务于谁,达成什么目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牵涉哪些角色?各自职能是什么?正如前言所说,我们的讨论将以四个地方的现有政策文本作为案例参考,他们分别是杭州市、青岛市、长沙市、北京市。而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首先比对四个地方的设计异同,再进而基于我们开放数据中国的理念和期许,提出我们所认为的最佳设计范式和实践建议四城设计对比分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