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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房地产税是为压房价挤泡沫的观点缺乏前提基础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徐远近日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举办“房地产税的制度设计、推进路径与潜在影响”线上研讨会上表示,房地产税推出可能没有好时机,阻力会一直很大,更多取决于决策者的选择和决心。对于设计细节而言,包括税收减免、房子估值,税基确定、税率高低、存量房和异地房征税,福利房处理等均须考虑,也须设定基准情形作为参考,用来观察未来政策影响。此外,短期来看,房地产税推出因持有成本增加而对房价有一定影响,但长期来看房价更多依然取决于经济基本面。以下为演讲全文。10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这两件事,意味着房地产税试点可能会很快铺开,有可能明年就会铺开,房产税由此成为讨论的一个焦点。关于房地产税争议很多,我就三个问题谈点感想。第一个问题:关于房地产税出台的时机。市场上对此有各种讨论,比如为降房价,财政困难、补充土地出让金等,我认为都不是很准确。我更倾向于换一个角度,从相反的角度提出问题。与其问为什么这时候出台房地产税,不如反过来问:房地产税的出台,有没有最佳时机?我的观点是,没有最佳时机。无论何时推,阻力都很大,困难都很大。因此,房地产税的出台,更多体现的是决策层的选择和决心。房地产税本质是财产税,征税的对象不是新增的收入,而是现有的财产,征收房地产税一定意义上是“切别人盘子里的蛋糕”,这是很难的。即存量税较难启动。对比来看,现在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是流量税,是对新增收入收税,税收成本很低,纳税人税收痛苦没有那么大。但是若对存量收入征税,税收痛苦很大。因此,政策要考虑征收成本对政策效果的影响。中国历史上的盐铁专卖其实有降低税收成本的考虑。盐铁作为必需品,消费弹性很低,征税之后消费者还是会尽量买。因此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者派一个厉害的官员管这个事,就可能成功。盐铁专卖这样的制度,节约了税收成本,很有生命力。否则生命力就没有那么强。再以近代烟草专卖为例,新中国成立的时候,烟草税是小半个财政部,考虑到烟草商品的特性,在流量交易中收税成本较低。再比如,现在市场上讨论对茅台进行专卖,不管成不成,背后的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房地产税是财产税,即便税率不高,也会分走他人的存量财富,还有各种各样的既得利益的阻碍,征税成本是非常高的。我基本的观点,是房地产税没有最佳时机,出台主要反映的是决策者的决心,克服阻力也往前推。稳妥起见就进行试点,在一些城市试点5年时间,观察试点效果再作决定。因为是全新的税种、全新的机制,房地产税如果推出,影响会比现在市场上讨论的要大很多,因为财产税不仅是对既得利益、存量财富征税,还是整个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可谓“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中国有文字的历史大概三千多年,基本上没有财产税,汉朝有过财产税,但时间很短,量也很小。现在要征财产税,财产税对应社会治理,是须提供服务的。就需要进一步落实“转变政府职能”,从生态型到服务型。总体而言,房地产税牵涉面很大,出台阻力很大,需要很大的决心。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