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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海关合规风险不容小觑,中国企业“走出去”应高度关注

张国勋 郝竞宇 中伦视界 2022-08-01

作者:

张国勋 郝竞宇


境外海关合规风险不容小觑 中国企业“走出去”应高度关注

——某中国科技公司被印度财政部追缴巨额税款引发的思考

据报道,某中国科技公司的印度子公司(下称“该公司”)近日被印度财政部通知要求追缴税金约8800万美元。该公司回应称,此税金是自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与特许权使用费有关的进口环节税金。由此,中国企业的境外海关合规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应当引起投资者和企业的关注。本文,我们以此案为例介绍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应当关注的境外海关合规问题。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为什么会涉及进口环节税金


特许权使用费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费用项目,是由相关权利的使用人支付给权利人的对价。特许权使用费一般发生在跨境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重叠交叉的经营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跨境投资设厂的情况下,特许权使用费出现的频率会更高,随之而来的合规风险也更大。


1、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哪些类型?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协议》附件一的解释,特许权使用费(the royalties and license fees )一般涉及四种类型的权利:专利/专有技术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分销/转售权。


国际贸易实务中,我们经常看到以“特许权(royalties)”名义支付的各类费用,但并非都属于《海关估价协议》中定义的特许权使用费。比如以“许可使用费”名义支付的在特定期间使用进口货物的对价,其本质可能是租金,而非特许权使用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计税方法也截然不同。因此,确定费用属性不能仅凭合同/协议里约定的称谓,而要根据贸易实际进行分析和判断。


2、特许权使用费为何会涉及进口环节税?


特许权使用费并非货物贸易的对价,为什么会涉及进口环节税呢?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国际贸易的多样化导致进口货物的价值分别体现在有形的货物和无形的权利中,例如奢侈品价格昂贵,但其原料、人工、制造费用本身不高,高价格主要体现在品牌价值上。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全球化的供应链分布和转移定价策略导致这部分原本属于进口货物的价值被以特许权使用费的形式支付。如此一来,海关就无法对完整的货物价值计征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反过来,为了完整的计征税款,海关需要审查与进口货物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3、特许权使用费的结算有哪几种方式?


特许权使用费的结算一般包括一次性结算、分期结算以及综合结算三种方式。


一次性结算的特点是金额固定,不受进口货物数量、相关营业额的制约,优点是对进口国税收及海关合规的影响可控,缺点是相关特许权的对价可能无法全部收回。分期结算一般包括基于相关货物的进口数量、在进口国生产相关产品的产量或者在进口国销售相关产品的金额定期计算收取。分期结算的优点是可以充分收回特许权的对价,缺点是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取与相关货物的进口难以对应,往往成为境外海关挑战的重点。综合结算一般是先收取固定金额的费用,然后在相关企业投产后按照其在进口国的产量/销量或者销售额分期计算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综合结算方式既具有稳定性又具有灵活性,是目前最普遍适用的一种特许权使用费结算的方式。


4、特许权使用费在哪些情况下会产生合规风险?


特许权使用费的合规风险集中体现在漏缴税款方面,一般会涉及行政处罚,严重的会涉嫌构成走私或者偷逃税犯罪。一般来说,特许权使用费在以下情况产生合规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跨国公司关联交易中的特许权使用费。跨国公司的全球业务需要结合不同国家的税收环境,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和转移定价安排;特别是在跨国公司产业链较长的情况下,特许权使用费的收付双方和相关进口货物的买卖双方并不完全对应。这种情况下,特许权使用费以及相关货物对价的支付往往要服从转移定价安排的要求,由此造成相关特许权使用费无法正确分摊到进口货物上,进而产生海关合规风险。


第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和费率发生变化。前面我们曾提到特许权使用费有多种支付方式。而这种费用的支付常常会随着进口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例如,随着业务的成熟,逐渐减低或提高特许权使用费的提取比例,或者将过去按产品件数提取的特许权使用费改为按照销售额比例提取等等。尽管提取和支付方式发生了改变,但其使用权属性以及与之相关的进口货物本身并未发生变化。这在进口国海关看来,存在着巨大的漏税风险。


第三,特许权使用费没有明确的对价。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人为将货物价值分拆作为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形下。如果本身缺乏实际的使用权,拆分货值实际上是一种低报价格的行为,这在很多国家被认定为具有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往往会构成走私或偷逃税犯罪。


还有哪些境外海关合规问题值得关注


除了本文主讲的特许权使用费,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境外海关合规问题还有很多。按照海关监管的原则,一般分为涉税类合规风险和涉证类合规风险。涉税类合规风险基于进口国计征税款的因素,包括税基(进口货物价值、进口货物数量等)和税率(原产地、海关税号等)。涉证类风险主要涉及限制进出口和禁止进出口,其中既有涉及出口管制的军品、核以及两用物项类货物,也包括珍稀动植物及制品、疫区产品、强迫劳动产品(劳改产品)等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此之外,伴随着各国贸易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涉及到进口国的关税优惠政策、特殊监管区域、以及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方式的出现,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境外海关合规挑战。


境外海关合规,中国企业可以做什么?


首先,充分做好进口国的海关法律尽调。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前一般会对进口国的投资环境开展尽调,但往往止步于市场准入、国内税、劳工标准等方面,未将进口国的海关监管要求列入尽调范围。由此导致境外海关法律风险经常在完成投资、项目上线运行以后较长时间以后才得以暴露,此时往往已经积重难返,企业常常面临高额补税和罚款。


其次,谨慎开展税务筹划,制定合规的转让定价政策。跨国公司全球化经营尤其重视税收筹划,中国企业也不例外。但是,如果单纯为了降低进口国国内的直接税而过于倚重当地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筹划中介机构,会人为忽略进口国的海关合规要求。实际上,在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海关组织的框架下,全世界主要国家的海关普遍适用《海关估价协议》《协调制度》和《原产地规则协定》。尽管各国、各地区制定了具有本国本地区特征的配套实施细则,但中国企业仍应当重视法律专业人士在跨境合规中的重要角色和地位,考虑聘请中国的专业海关法律师对投资所在地中介机构提供的税务筹划和转让定价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专业意见。


最后,搭建海关进出口合规管理体系。中国企业“走出去”,一般会伴随着产业转移和供应链重组。无论从强化内部管理的视角还是从境外合规的需求来看,都需要建立覆盖全球的海关进出口合规管理体系。特别是在中国海关的AEO制度(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日趋成熟的情况下【截至2021年12月30日,中国海关已经与欧盟、新加坡、巴西、塞尔维亚等21个经济体47个国家(地区)签署了海关AEO互认协议安排。】建立海关进出口合规体系,实行全球一体化的合规管理,将极大降低境外合规风险,并可以有效降低境外实体的合规运营成本。


如前所述,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诸多境外海关合规风险,在跨境合规实践中,我们目前已经在客户的境外合规体系中嵌套了海关进出口合规模块。接下来我们还会通过系列文章分享我们遇到的问题和相关的实务经验。


The End

 作者简介

张国勋


北京办公室  高级顾问

业务领域:贸易合规和救济, 反垄断和竞争法, 海关和进出口

特色行业类别:通讯与技术

郝竞宇  律师   


北京办公室  合规与政府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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