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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只是京味版《摔跤吧,爸爸》丨常小琥《摔跤手》【中篇小说专号】

2017-05-09 常小琥 小说月报

或许您的朋友圈最近也被一部名为《摔跤吧,爸爸》的印度电影刷屏,今晚向您推荐的作品也与“摔跤”“爸爸”这两个关键词有关,呈现的却是一个中国版的事关“技艺”和“尊严”的故事。作者常小琥的《琴腔》《收山》等,本刊都曾选载。《小说月报》2017年中篇专号2期推荐他的新作《摔跤手》,今晚同时分享李振《市井即江湖——常小琥小说论》与《上海文学》刊载的一组《摔跤手》点评。

《小说月报》2017年5期最新面世,将陆续与全国读者见面,新刊精彩,敬请期待。



常小琥,1984年生。曾出版小说《夺命债局》《琴腔》《收山》等。参与多种影视剧本创作。作品曾获“第四届华文世界电影小说大奖赛”冠军、“紫金·人民文学之星”小说佳作奖等。现供职于《世界博览》杂志。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过大杀四方的心?

——《摔跤手》创作谈



文丨常小琥



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处在寻找语言的焦虑阶段,不仅是单纯的语感,而是全部的文本语言、叙事语言的丧失,换句话讲,我觉得自己不会写作了。 


对于许多作家来讲,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完成每部长篇,或者度过了某个阶段之后,都会有这样的经验。这个过程有多痛苦呢,几乎等于全部的自我否定吧。然后就是在漫长的蹉跎中,接受自己正在向二流作家行列退化的现实。我并不是说此前自己身处一流,而是谁年轻的时候没有过大杀四方的心?现在基本认识了,当个二流作家其实很符合自己的位置。于是在我接受现实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在朝三流作家的行列出溜…… 


《摔跤手》是我寻找语言过程中创作的一个中篇,不难看出,海明威和他的《杀手》对此文的影响。然而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只是一个转型期的尝试而已。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的,有些编辑老师的认可,我知道你们和我一样看重的那些部分。当然有一些评论家,觉得它失去了我此前那种老北京语言的光彩,失去了传奇式的人物观照,失去了我与众不同的地方。因此《摔跤手》中那些日常的描述,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令这部作品看上去只是普通货色。 


普通货色这四个字,我很喜欢。我想我再也回不到当年写《琴腔》、写《收山》时候的自己了,尽管才只有三年左右的时间,但是我对竭力刻画现实这种事情,失去兴趣了。以前的我,热爱写实,像《红楼梦》那样,写得越细致,越光彩,越过瘾。可能是年龄的关系吧,现在觉得现实太紧了,好的小说应该是化繁为简,举重若轻。我去看波拉尼奥的短篇集,看格非先生的《隐身衣》,我不太好意思说自己看懂了多少,但那才是我认为的好小说。 


如今的小说,已经不再承担为封闭环境中的小镇青年(别以为北上广那时候就不封闭),打开了解外部世界窗口的作用。人们读小说,不该再抱着看一件新鲜事的心态了。否则你要和互联网比画比画吗?小说应当变得越来越个人化,越来越去意义。写一部没有“意义”的小说,我觉得这是件值得一干的事情。 


最后对于可能不那么喜欢《摔跤手》的朋友们,以后我可能会离你们的期望越走越远。此前听严歌苓女士的演讲,她说自己每次写长篇中途都会崩溃,边喝酒边哭诉为什么要写这个题材,为什么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去自在地写作,为什么写作的能力已经退化到如此地步了。我想说对此我感同身受,我选择了放弃以前的自己,哪怕因此而自废武功,一个字也写不出来,那我也认了。我没有选择。 





常小琥《摔跤手》(精彩摘录)



他现在很怕遇见熟人,特别是对他很好的熟人。有时候,身边如果围满了这样的人,反而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他想把这个经验告诉自己的儿子,可是那孩子太小了。他希望他明白,令你不断成长、不断强壮的力量,往往来自于给你带来羞耻感的对手。在他还是个业余体校的摔跤班学员时,他的身边站着父亲和哥哥,可是没有谁会告诉他什么道理。他只知道人心要齐。


说起“怕”这个字,他觉得非常有趣,因为这辈子像是一直在和它做游戏,像是儿时和哥哥玩“跳山羊”的游戏,有时候他会骑在上面,有时候会被压在下面。他至今仍然记得,当年在荒僻的半步桥南,迎面走过来的队伍里,有个脏小子扔给他一个软乎乎的东西。他接住后,睁大眼睛,好半天才认清那是一只人手,下面连着五公分长的腕子。他知道他被那个字拿住过,他讨厌被任何东西拿住。如今他早已过了避讳谈论这些的年纪,他是这样看的。当然,偶尔他会用“打鼓”两个字来替代。


这种感觉,很久没有回来过了,久到他以为自己这面鼓是不是可以收起来了。可是在时隔多年以后,他穿戴干净,再次进入那栋枣红色矮楼的顶层,站在阴黑的走廊尽头,那间烟气熏鼻的办公房里,再次和那么多熟悉的面孔目光交错时,他意识到之前有点高看自己了。


屋门照旧是敞开的,照旧被一把木椅卡住,他进去前用脚蹬开,然后闭着嘴,脸上挤出层层笑意,朝屋里扫视一圈,看看谁在谁不在。大强跟在他身后,小心把椅子摆正,把门掩好。那些人歪在沙发里,脖子上戴着金黄色的马鞭链,和他从前一样。也是和从前一样,他们站起来喊他“猛哥”,拉他喝茶,向他吹嘘新学的绊子。但是从前这里,就像他的家一样。他知道这次是来办正事的,而且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话想说,再者有些人其实刚刚见过不久。他转身去瞧和他一起来的大强,这家伙穿着碎花衬衫,高高瘦瘦,小脸又尖又白,看上去像是一只蜥蜴。他让大强和那个人玩一下,大强瞬间贴上去,借着劲使了个离腰勾子,把对方别在胯下。这时有个留着花白络腮胡的人拍了拍他肩膀,要把他往紧里面的单间里带。


“你还是一点没变,我看得出来。”


这个白胡子其实在说,没有必要让大强和自己人在这里动手。


他掸了掸身上的黑色T恤,没有做任何的解释。


在那间四白落地的房间里,他专心致志地站着,依然没有什么表示。


一块四四方方的黄花梨大板,纹路如沙如焰,上面摆着一套色泽纯正的紫泥茶具,将他与这里的主人隔开。


大哥招呼他坐,他就坐,然后低头看着脚下的球鞋,听大哥一通忙活。


“近来,好吗?”大哥问得很简短,让他想起了一些同样很短的画面,“你喝岩茶还是普洱?”


他没有想好回答哪个问题,心还提着,大哥已经把茶盅放到他的面前。


“人家给我从云南背回来的白茶,你尝尝看。”


他点了点头,双手捧起来,匆忙咽下。


“有点苦吧。”大哥问到他心里去了。


可是他不想提这些,或者捡几个能聊下去的话使两个人亲近起来,他到这里可不是做选择题来的。


他想知道具体的时间,却又不好刻意去看挂在身后的钟。


“哥,很感谢你还能见我。”他终于朝对面看了过去,大方地望着这里的主人,那张国字脸、粗重的双眉、那严肃而又飘忽不定的眼神,都令他感到无比熟悉。能够再次坐在这里,说出了心里想说的话,他觉得这样很好。


“不要对我讲这些。”大哥装作不耐烦的样子,提起茶壶,将里面的水浇在一个含着铜钱的三脚金蟾背上。随后他顿了一会儿,看着他,以大哥固有的方式。两个人都需要一些时间,去想象彼此这几年都经历过些什么。“猛子,让我想一想,公司里还有哪些岗位正缺人。”


这话让他有些为难。大哥以前也是这样,在他身上浇点水,然后指望他变个颜色出来。


“你还能开车吗?”大哥很慎重地问他,他觉察得到,大哥的目光变了。


“就算我敢开,您还敢坐吗?”他挠了挠光亮的脑壳,略有歉意地笑起来,“也就摔摔跤还行,等什么时候,公司在这上面用得着我,我保证随叫随到。”


大哥侧着头,看他的眼神更加明确,他们这样对视了好一会儿。


他感觉到了玻璃窗外的夕阳,愈加晃眼。


趁大哥再次倒茶的空当,他迅速扭头,瞄了一眼挂钟。


“我这岁数,不论是什么比赛,也都打不动了。可毕竟学过这么多年,又舍不得放下。”他下意识地摸着鼓起的肚子,嘴里继续嘟囔。


“这些我知道,没人想过让你放下。”


“至于别的事情,我还没有打算。”他不慌不忙地,尽量使语气听上去不是在假客气,不是在开玩笑。


“你是说,你想让公司安排你在观众面前表演?你是为了这个才来见我的?”


“我是听说,咱们会有一些开幕仪式的场面,或者是在度假村里的演出,如果能用得上我……”


他开始注意到大哥的反应,开始掂量自己的要求是否哪里不妥,甚至觉得他们来讨论这样的问题,本身就是个错误。这叫个什么问题?


“行了猛子,你不用说了。”大哥很快又回到大哥的样子,这反而是一种体谅他的态度,“你什么都不用说了。”



他说他该走了,大哥让那个白胡子送送他。


对方陪他和大强走到院子里,叫一个小孩调来了辆黑色的奥迪车。他说回去的路并不长,不用这样,可是没有人听。


车从胡同里开出来的时候,街上已经变得非常拥挤,尽是放学的孩子和电动摩托,贴着他们的车身,忽前忽后。


白胡子告诉他们,自从那次出事以后,大哥的司机就在不断换人,直到现在。


“他希望身边有一个又能踏实开车,关键时候又能帮他独当一面的人,就像以前那样。”司机说完自己先笑了,“这可不容易。”


他没有搭话,沉默地看着车窗外面,那些同样一动不动的枯树干和斑驳的院墙,他感觉车子已经很久没再开动过了。


“这次你和大哥见面,是谁先提出来的?”司机索性把车钥匙拔了下来。大强在后座放下正在玩的手机,同时朝后视镜上望了一眼。


“什么意思?”他拧着眉头,扭头看着司机。


“没事。”对方的手离开了方向盘,伸起来去掰后视镜。大强继续玩起手机。“你知道吗?以前我们遇到棘手的麻烦事,都会先想到你。每个人都学会了说,这事得找猛哥。因为谁都清楚你办事有分寸,不会惹出麻烦。那时你可真厉害。”


他将双臂紧紧地交叉在一起,目不转睛地盯着最远处的路况。


“准备走了。”


司机点点头,重新打着车。


“你现在怎么了?”


他将自己这一侧的窗户关严。


“你说什么?”


“你现在怎么了?”司机的车跟得很紧,起步和刹车却异常平稳,就像他讲话的语气,很难让人注意到有任何变化,“公司不欠任何弟兄的。”


他深深地呼出一口气,下意识地握起拳头,目光却依然对着前方,不曾动过。


行进在缓慢的车流中,头上澄澈的天色在他眼前一点一点发生变化,这让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忧愁的少年。


“那次大哥也很难办,他用了所有的办法,帮你减刑。”司机一边说着话,一边打起转向灯,朝右手边瞄了一眼后,开始慢慢拐弯。换是他以前开车的时候,从没有这样守规矩。“我不知道你们谈了些什么,但是如果你不打算回来帮他的话,这样的见面其实对谁都不好。对不对,你不是最懂得处理这种问题的吗?”


周围的车灯全部亮起来,眼花缭乱的,他用手朝车头的一边指了指。


“停吧。”


“还没到呢。”


“停吧,我还要接孩子,我想自己过去。”


开车门的那一刻,冷风从外面灌进来,他意识到自己穿的有些少了,意识到儿子可能在等自己。他埋怨起自己为何不早下车,直接走过来。


他从大强关好的车窗上,看到一个显得心灰意冷的男人。


“差点忘了。”司机从操作台的斗柜里,拽出一个带拉链的黑色手提袋,搁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大哥给你的。”


他知道那是什么。他看向不远处,那扇铁亮的校门,他耽搁得已经够久了。


“谢了。”他弯腰拿起手提袋,用力摔上车门。


他没有立即迈开步子,而是等车开走以后,转身看着大强。他上下打量起他的脸,他的衣服,他让他先回家,他的老婆一定在等他。大强不肯动换,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想自己过去”。当大强刚刚走远,他又把他喊了回来,并且要把手提袋塞到他手里,可是大强撒手不接。


“先放你那儿。”


“你不先数数?”大强拿在手里掂了掂。


“我觉得,得有十万吧。”他很正经地说。


“我操。”大强瞪大眼睛,咧起嘴笑,“那你丫拿着花去吧。”


他抬起腿作势要蹬大强,令周围过往的学生和家长边躲边看。



对于出事那天的整个经过,他从未和任何人再提起过,那不是避讳,而是真的有些模糊了。再说这几年大家都有了改变,他能够感觉得到。所以他对司机站在自己和大哥中间,说的那些话,没有做出回应,因为外人更不会清楚是怎么回事。不过司机并不全是瞎说,以前不管多晚,不管他和他的女人睡没睡,大哥都会亲自打来电话。也许是去人多眼杂的三里屯,也许是无处藏身的紫竹桥下,他不知道对方会来多少人,不知道身边能带多少弟兄,他只负责把自己特制的那把大片刀组装好,放进后备厢里。无数个场面证明,不论双方纠缠得多厉害,只要他拎着那个大家伙站出来,事情就算结束了。他不会让场面失控。


只有那一次出了乱子。关于那件事,他和许多人一样也只是听说,公司要从附近乡镇的农民手里,抢下当地一个市场的管理权。那天下午他忘记因为什么,他动手打了他的儿子,打得他嗷嗷乱叫,打得他几乎听不见大哥的电话。至于现场的枪声从何处响起,大哥怎么钻进车里,大强又是如何朝后备厢爬过去的,以及到底谁先喊的“撞死他”,都一概在他记忆中被稀释了。到头来他只记得一张脸,一张他永远不会再见到的陌生的脸。他只是把眼睛露出方向盘的时候,才隔着摇摇欲坠的前挡玻璃,瞄到他一瞬间而已。


他不想让已经走远的记忆回来干扰自己,尤其是即将再次见到儿子之前,这可是他出来后第一次见儿子。


当他走在清冷的操场上,远远便望见老师把他儿子推到一楼门厅的正中央,等大人来领。那小子看上去还算结实,眼睛黑黑亮亮的,头发也不错,除了个头比从前大了两号之外,似乎没有多余的变化。老师起先是站在孩子身后的,直到看见一个秃头胖子,像不倒翁一样越摇越近,不由自主地弯下腰问:“这个人是你爸吗?”


他低下头仔细看他,看额头,看眉毛、鼻梁、耳垂,他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所以那个问题听上去更像是一根刺在扎他。老师有理由单刀直入地问,为什么我从没在学校里见过你,为什么你这儿子看上去对你是如此陌生。


“他是。”孩子努力地回答着,如同在课堂上面对老师的抽查。


“你都这么大了,还要大人接。”


他走到儿子身旁,伸出手来轻轻掐住他的脖颈,孩子仰起脸望着他看。这让他很高兴。儿子似乎淡忘了小时候是怎么挨揍的,他觉得这也许是他坐牢引发的唯一一件好事。


那是他生平第一次,攥着儿子的手,在那条叫作半步桥的横街上,一起回家。落日映耀下,他们共同看到,靛青色的水泥路,如同一面深沉的湖水。风吹过来的时候,他记起哥哥讲过晚上总会传来的镣铐声,记起这儿曾有一栋“王八楼”,里面押着许多犯人。他们脚上因为紧束的镣铐,每次抬腿只能走动半步,也就是这个地名的由来。只是他没有像哥哥那样,把这些话告诉儿子,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开始思考,身为一个父亲对儿子的作为要承担责任。他以前可不会这样。


他们走进一条斜向的夹道里,一侧是报国寺的外墙,另外那侧是已经拆走一半的杂院。父子俩走过豆青色的车皮,走过紫色的门,走过栗色的木板和米色的被单,他们走在灰沉的轮廓里,走在纷乱的色块中,他感觉自己把儿子领进了一个又一个的补丁里。他松开了手,问他饿不饿,儿子说不饿。那一刻他从儿子的眼神中,触到了不应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他觉得这他妈的都是他的功劳。


他带儿子进了一家干净的饭馆,菜谱还没翻开,孩子就说要吃水煮鱼。他说你妈不让你吃辣的。孩子说就因为妈从不让吃,这次才想破个例。他听了没话可说,直接让老板去做。鱼端上来的时候,儿子并不动筷子,只是朝桌上傻看。他想如果这孩子再大一些就好了,他可以再叫一瓶酒,他们可以一起喝完一瓶酒,或者是两瓶。


他瞥见角落处坐着一桌人,也就是司机所说的,那些称赞他会办事的人。他想起从前带着他们一起做过的事,以及教给他们的那些办法。他想把这些事告诉儿子,然后补充两句像样的道理。但他还是太小了,他无法理解,也不该去理解那些道理。不过他依然在想,想着去和儿子说些什么。


他面无表情地瞅着对方走过来,有想聊两句的意思。他又扭头对着儿子,这小子动几筷子就吃不下了,卷着舌头,大口大口地吞着水。那些人坐下后,他叫老板放下两个碗,那些人说猛哥太客气了。结果他拿起漏勺,一遍遍把浮在油上的辣椒舀了出来,倒在碗里。听见儿子不住地咳嗽着,他用另一只手抚了抚他的后脑勺。那孩子被水呛到了。


“以后你妈不让你做什么,你要把话听进去。”


有人张嘴问他合伙开保安公司的事。


“能起照吗?”他看着儿子的鼻子和嘴浸在杯子里,看着他不断胀起的肚皮。


“这不用猛哥费心,你只要同意,就有干股拿。到时候上到人头数,下到伙食费、制衣费、保险,那点意思一到,还不是你说了算。”


“你说的那点意思,是两箱中华烟,还是两箱冬虫夏草?再说喝兵血的事,我很久没干过了。”


“当年猛哥带五十号人,随便去哪个高尔夫球场、夜总会兜一圈,连汗都不用出,就有钱分。我们都爱跟你出工,什么消防斧、铁榔头、棒球棍,碰都不用碰。”另一个人还在争取。


他不知道儿子听没听懂,这些话是在讲什么。


“执照不是我的,以后谁还用得着跟我谈,我到时候举着合同都没人搭理。”


“猛哥,你是流氓哎,怎么做生意比正常人还较死理。你的名字不比执照……”


另外一伙人进了店里,入座之前,要先走过来和他打招呼。


其中两个,他知道刚在望京砸过一间酒吧,警察正在调监控。


他不想再坐下去了。


“你他妈屁股够沉的,不知道起来叫人是吗?”他朝儿子后背拍了一下。


孩子的眼睛望着屋顶,和脸一起僵着不动,身子却开始打哆嗦。


他只能用这种方式带他离开,他希望儿子知道,他只能这样做。



他住在那一排尚未扒平的杂院里,七平米的砖房,囤满了一摞摞的牙签筒、餐巾纸、一次性筷子和发泡餐盒,屋子里大部分时间都充溢着软性塑料的味道。他告诉儿子,以后他会在市场的固定摊位里,卖餐饮用品,这是他可以告诉儿子的。儿子对这份工作非常感兴趣,他问他爸是不是要当老板了,妈知道吗?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四下环顾着,感觉这些东西摆在屋里,至少看起来还很干净。


那几天大强会一早开车来接他们,将东西装上车,然后往市场里来回送。他儿子是三个人里面干劲最足的。那家市场面积不小,由三个钢铝结构的大棚连接而成,他的摊位处在临近中心的位置,算是非常不错了。但是他没有生意。


身边卖手机、卖玩具,甚至卖玉石的,都有人光顾,但是他没有。


在这里的人,很多都受过他的关照,他们知道该怎么哄着他,这曾是他们经营买卖的一部分。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可以在他面前,坐下来聊每天的流水,他换了一种方式,成为他们买卖的一部分,无关紧要的一部分。他觉得,这令把摊位摆在中间的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做检讨的傻瓜,被无视、被围观的傻瓜。所有人看到他都会想到自己做败了是什么样子。


“做买卖都是这样,要先养一阵子。”大强跟他念叨着,“大哥把最好的位置给了你,要有点耐心。”


“是租的。”他戴了一顶黑色的棒球帽,他将帽檐朝后面一扯,扭头看了看在钢丝床上打盹的儿子。他在睡梦中挠着脸,他被蚊子咬了,“这片儿像样的饭馆太少了,而且都有了固定的货源,谁会找我进东西。养,养他妈了个。”


“哥,事在人为。”


“你看看。”他摘下帽子,把脑袋伸给大强,用指尖按在头皮上面,“瞅见了吗?”


那上面生出一块豌豆大小的空地,大强的眼睛聚了半天光才看清楚。


“鬼剃头,见过吗?”他来回胡噜着头皮,“我这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不至于,不至于。”大强眯起眼睛,跟着笑了笑,然后回头看向钢丝床,“哥,难的时候,想想儿子。”



那几天他和儿子有时守在摊位上,有时会开着大强的车,去给远处的某家饭馆送餐巾纸,送打包盒。算起来对方要的那点东西,还抵不上来回的油钱。有时候碰见要看样品的,甚至谈都没谈就被送出来了。对此他没有别的办法,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唯一叫他难以接受的是,这些本该他独自面对的处境,全部被儿子看在眼里。他们要在这段日子里互相陪伴,形影不离。他其实希望有更多的空闲,教他抻筋压腿,教他徒手基本功,哪怕只是知道“炮锤”和“通背”这么个词,只知道一些基础的反应意识,这是他想留在儿子心里的。他在这个年纪,已经可以将八卦掌的历代传人倒背如流了。可实际上大部分的时间,父子俩只能用在分拣和数清那些白到令人茫然的一次性餐具上,或者叠在钢丝床上,一起喂蚊子。


他感到头顶上的秃斑,越长越多,而且好几个有指甲盖大了。


在早上洗脸的时候,对着镜子中挂满水珠的脑袋,他会越看越认不出自己。


好在十里河或者高碑店那边,偶尔会有某个古玩城和中式文化街开业,他可以和大强攒一拨人过去,夹在抖空竹和杂技的中间,飘一跤,然后看观众反响,再添一段“武相声”,就是人们常说老天桥里的“耍中幡”。当他在台子上穿起磨旧的土布褡裢,露出两条红到发亮的膀子,当他可以玩出螳螂手和钻头撕裆的套路,他感到通身自在。他忘了摘下帽子时,身边人看他的眼神。他的体型没有完全走样,加上步法扎实,又设计了几个漂亮的表演性动作,所以很受欢迎。知根知底的搭子,会吃准他的力互相揪拿,抢腰套胯,在他逼上身背步扦腿的同时,没有扒腰或者后滑步,而是借势佯装反倒。外行等的就是这个彩,他们要玩命喊出“漂亮”两个字,证明自己真懂。


他会定身立在台上,一个拱手后,气如洪钟地放声大笑。他会看见儿子坐在大强的腿上,一双小手兴奋地拼力鼓掌。他会觉得这辈子值了。


因为这阵掌声,他主动提出要用额头接住十米来高、几十斤重的杆伞盖旗。他舞不出伸臂托塔的花样,或者在下巴和肩上交替接幡,也亮不出“封侯挂印”和“太公钓鱼”的动作。直到他腰腿乏力,直到他青筋叠暴,他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到不停飘动的绣字和铃铛上,咬牙苦撑。他是为他儿子一人在表演,他想让他知道,他老子能做些什么。当观众没有响起掌声,以及主持人在用话筒旁敲侧击地“好了好了”时,他会在心里说,“你妈不想看别看。”


下场的时候他有些后怕。他看见儿子鼓掌的手停了下来,在脸前合十着没有放下的样子,像在为他祈祷。这副表情,以前他只对他妈妈流露过。


……


(阅读全文请关注《小说月报》2017年中篇专号2期)




技艺的属性丨点评常小琥《摔跤手》

《上海文学》特辑


常小琥一家世居北京,他自己也生长于斯,热爱这片土地,文字里就难免氤氲出京腔京调。不过这般脆生生的用词,懒洋洋的调子,六七十年来,文学里从没断过,远算不上稀奇。不料,常小琥似乎一不小心接过了老舍的“断魂枪”,小说不但有北京味道,竟也写到了老北京几近灭绝的技艺,因此自《琴腔》至《收山》,以及眼下这篇《摔跤手》,就不光是老北京的故事,也是身负绝技的人的故事。

因为与某种技艺相刃相靡,身负绝技的人就仿佛跟那样技艺长在了一起,带着这技艺本身的特质和脾性,往往便显出独特来,琴师也好,烤鸭师傅也罢,即使身份地位不高,也因这独特而有他们内在的骄傲——这也正是技艺的尊严。当然,拥有技艺的人也有他们的艰辛,甚至这艰辛原本就是技艺自带的,比如梨园行的卑贱地位,比如烤鸭师的脏与臭。以往,长养这些技艺的社会,既没有企图去掉技艺拥有者的艰辛,却也不会颟顸地迫使他们放弃自己的骄傲。只要心劲在,人就有光亮,一个身背绝技者的内在骄傲,能让他的艰辛也拥有光彩。通情达理而自发自为的社会,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然而,时代变化了。那些传承不绝如缕的技艺,自清末以来,要面对逐渐强大起来的社会结构和机器工业,在双重挤压之下讨生活。清汤寡水、向度单一的社会,越来越重视纪律和效率的机器,一面天真地想去除技艺拥有者的艰辛,一面也无比坚决地要求他们放弃自己的骄傲——琴师的骄傲、烤鸭师傅的骄傲、摔跤手的骄傲。可惜,挤压最终只拿走了骄傲,剩下了没有光彩的艰难。

常小琥的《琴腔》和《收山》,开篇的温润和卒章的干涩,大约就跟上述的原因有关。小说的开始部分,社会上似乎尚存古风,容得下人因技艺而来的一点小小骄傲,而这骄傲,其实是技艺拥有者对技艺的自尊:“嗓子就像猴皮筋,不抻即回,调门的高低,琴师自有把握,况且我们都是根据你的状态和自身条件来定调,所谓衬托垫兜,针齐相投,我不失职。需强需弱,不能死板随唱。”(《琴腔》)或者,也有他们随技艺而来的对人世的洞见:“我这点儿手艺,凭的全是一招鲜,吃遍天。从搭鸭炉、制鸭坯,外带酱糖葱饼,全部家伙事儿,这层窗户纸,我不点,只怕会叫你想破了头。但早早晚晚,一家通,家家通,等到遍地开花之日,也是我走投无路的一天。那时,谁赏我饭吃?”(《收山》)

然而,半点也不由人,时间一个小小的过渡,那双重的挤压立刻逼上来,骄傲也随即被收走:“你们位高权重,图的是管理方便,一支笔,一张纸,就把我几十年的规矩给败了。但你们哪一位能告诉我,一只鸭从饲养到出炉,要经多少道工序。您几位连好坏都分不出来,这眼光,如何放长远。”(《收山》)更让人心冷的,是如本篇的摔跤手这样,他不过借自己的技艺干未必见得人的事,根本就没什么骄傲可言。他只凭自身对规矩的重视,维持着一丝几乎拿不上台面的尊严:“一旦输掉的是他,那他不会再有脸拆人家的房子,这一点他心知肚明。”

摔跤手失去了内在的骄傲,很奇怪,除了少数几处地方,似乎连带着小说也失去了自己的光泽,那些原先让常小琥作品透出光彩的部分,在这篇小说中消失殆尽。如果这小说去掉“摔跤手”的命名,改为一个凭勇力谋取衣食之资的人,也不会让人觉得少掉很多东西。或者可以这么说,技艺一旦出现在小说中,它就不只是一样简单的道具,而是如任何活物般展示出自己的能量,向小说索要自己应有的位置,并散发出独特的气息。如果作者对此置之不理,它就会用自己的能量回击,让作品显出名不副实,甚至蔫头耷脑的样子来。

前面说过了,技艺拥有者骄傲的消失,或许是社会变化本身造成的,否则,《断魂枪》里的沙子龙也不至于忍辱咬定不传绝技。只是,写作者大概也需要知道,小说本身也是一项技艺,它也向作者索要着自身该有的骄傲。即使骄傲已经在白日里消失,小说仍然可以写出某种夜晚的光芒——如老舍写的那样:“夜静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而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起当年在野店荒林的威风。”


——黄德海:技艺的尊严


对许多人而言,小说就是为了讲故事。在长期被“过度喂养”的社会环境中,如今大多数人只愿意“看”小说,而不再愿意“读”小说。他们在意的,更多是小说是否“好看”,能否第一时间攫取注意力,并将这种刺激感在有限的篇幅里维持或加强,令人心怀满满期待迅速翻阅。这是否有错?肯定没错。最初以及我们最熟悉的小说,就是以粗浅的形式和内容存在并散布开来的。但小说是否只是讲故事?在影像时代倒逼小说的叙述越来越直白、呈现越来越具象、结构越来越简单的同时,写作是否仍应留存那份值得细细品读的复杂性?这是读者和出版商共同向作者提出的难题。

在青年作家常小琥的写作中,仍热衷于“读”小说的读者也许能看到一抹亮色。从《琴腔》到《收山》,通过对时代流转中行将没落的两个行当的细致刻画,擅写京韵小说的常小琥已经向世人证明了他对于长篇小说的驾驭能力,而此刻,他所选择的又是一条与主流趋势相悖的路线。我们看到的中篇小说《摔跤手》,就是他心中对于小说可能性的另一番描摹。

相较于需要凝神聚气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更有潜质能将一个故事任意延展、浓缩,或抽出其中一部分揉捏成全新样貌。故事甚至不必穷尽,“故事性”在这其中的地位被刻意压缩,写作者借着故事框架呈现更多层次的意义,在结构上也出现了更多变化。如果说长篇小说写作多是竭尽心力与体力之作,那么中短篇则更倾向于脑力和技艺的切磋,作者在这里不再坦诚心迹,而是将自己的意图隐藏起来,希望读者能够沿着字句逐一解读。就此而言,中短篇的写作更是一种双向考验,是对作者写作能力的考验(如何将书写在含蓄地表达意图的同时尽可能优雅和练达),也是对读者阅读能力的考验(如何不失兴味地绕开作者设置的障碍,达成自己对于作品的理解)。

《摔跤手》中,主人公猛子曾是黑老大手下一名得力助手,有一身好功夫的他常在冲突中出面维护“公司”的颜面和利益安全,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在出狱后,不知该重续旧生活,还是展开新生活的他心生一个“怕”字。他找不到其他谋生途径,于是只能以卖餐盒和街头卖艺维生,对于过去的所谓荣光,他既希望儿子远离,又忍不住想向他一遍遍复述。

作品情节相当清晰,在断续的闪回中,猛子凭借热血和冲动行事的过往陆续展现在读者面前。作品中多处提及,曾经的场子里,只要有猛子在,再混乱的场面都能迅速被控制下来。作者着力书写的,则是当下猛子必须面对的失控生活——儿子的抚养义务、父亲的赡养纠纷、老家的拆迁分配情况……这些显山露水的生活琐碎曾经只是他“辉煌事业”的边角料,如今却成为了依靠和寄托。

在以往的写作中,流水一样的语言是常小琥所擅长,在《摔跤手》里,他却在对于主人公内心状态的描述中刻意将语言扁平化,以此塑造猛子耿直、单线条的人物性格。

乍看之下,小说结构似乎有些凌乱,当下与对于过往的回忆随意穿插,这样的设置容易让读者短暂性“出戏”,其实暗合了主人公杂乱无序的生活,以及在旧“特长”和新“活路”之间摇摆不定、困顿复杂的心态。在叙述故事的同时,有些事件、人物的出场似乎并非必要,细读之下却颇有深意:卷毛的威胁是流氓经历烙在他身上的牢牢印记,也是他挥之不去的心理阴霾;与抗拆老头精彩绝伦的一场摔跤则是对过往荣耀的召唤,也更像是对他当下颓势的一番嘲讽:虽然力量与体格犹在,但这般受人重视和尊重的场合,也只能称得上昙花一现,再难重复了。

借用“摔跤手”这一职业角色,作者塑造了一个充满身体力量,但在精神上无所适从的中年男子形象。作品虽名为摔跤手,但不难看出,与猛子角力的不是人,而是他面目全非的后半段人生。更泛化的层面上,小说更容易让人想到许多中年男人面对的共同困境:他们曾经年少气盛,曾经宏愿满满,但当岁月洗刷之后,种种期许落空,大小泡沫撇净,男人应该如何真正长大,又当以何种面貌应对自己像一地鸡毛一样的人生?巨大的空寥和落寞、错位人生带来的焦灼和无力感,也许是作者在这部中篇小说中最希望展现的。


——张滢莹:小说的匠心


就素材而言,《摔跤手》与此前备受好评的《琴腔》和《收山》一样,同属常小琥自谓的“文化抢修工程”,但与后两者相比,《摔跤手》的文化意蕴打了些折扣:一则因为摔跤这个行当本身的影响力就无法同梨园行和勤行相比,虽然作者在行文中不断插入一些跤手过招的行话,但基本无法让小说获得额外的文化借势;二来常小琥这次改变了他习惯的讲述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的闲谈被一种间接自由体的叙事声音代替,大量充满倦怠、无所适从又不甘心现状的心理描写使得小说不能像《琴腔》或《收山》那样顺畅地凝聚起一种怀旧式的代入感来,字词的锤炼也不像后两部那么用心。也因此,虽然小说中的对话处理得依旧漂亮,用了不少北京土话,极富日常感,但常小琥常以自矜的“京味儿”的精气神还是寡淡不少。不知这是否是他的有意为之,希求在已经过熟的叙事套路中开出新面。不过,与《琴腔》和《收山》相同的一点是,《摔跤手》又一次以“英雄末路”来结构故事,在一个浪子不无悲情的自我证明中宣告了摔跤这门技艺的式微,以及附着于这门技艺之上的尊严的式微。

小说中的猛子因为保护大哥而伤人入狱,刑满释放后发现自己的生活陷入一种脱序之中,他的江湖威名犹在,但这个威名越来越成为对他现实生活的一种反讽。他试图重塑自己的形象,尤其是在儿子的面前,但是这种重塑高度依赖对往事的召唤,无论在舞台上杂耍般表演摔跤,还是穿着跤服去干一票强拆的营生,包括对儿子倔强的责任、对兄弟大强的那种霸道的义气,他都近乎仪式化地亮出作为跤手的尊严。就像常小琥通过小说所做的那样,猛子虽然是个粗人,但对自己的行当也有着自觉的“文化抢修”意识,他把摔跤当成了一个记忆的存储器,以对抗现实的压抑并赋予自己内在的精神支撑。

笔者以为,小说写得最巧的地方在于借助“拆迁”完成的串联:在小说的前半部分,猛子带着儿子回到胡同里的老宅,冀望能在老宅的拆迁中给儿子获取一点保障,但是被自己的哥哥明确拒绝,他严厉的父亲已老迈无比,成了一个只会看《捉放曹》的重症老年痴呆症患者;在后半部分,猛子为了钱,单刀赴会,去拔一个性情暴戾的老钉子户,巧的是老钉子户也是个摔跤高手,二人一番过招,老头落败,祖屋被拆。而小说的结尾部分告诉我们,老头又回到了已成废墟的老宅院,日日如孤魂野鬼般守在那里。在老父、老人与猛子之间,因为拆迁形成了一种饶有深意的关情,换言之,老父和老人都是猛子关于未来的一种自涉性的形构。如果老父和老人代表的是一个摔跤手命运的两极,那么介于其中的猛子发现,无论在老父那里,还是老人那里,他都感到一种无可挽回的颓败。

我以为,也正是在这里,虽然《摔跤手》重复了《琴腔》和《收山》的情节结构,但呈现出的却是一种文化的反记忆,或者说不是作为铭刻而是作为废墟的记忆。按照阿莱德·阿斯曼的说法,现代性的大拆迁所带来的各种废弃物可以视作一种“反向的存储器”,它们“不仅是清理和遗忘的标志,也是处于功能记忆与存储记忆之间的潜伏记忆的一个新图像,一代又一代地坚守在在场和缺席之间的无人之地”。在老人重回废墟时,小说写到:“这令他想到了自己老去后的日子,只是他不敢肯定自己那时是否会像老头这样有种。”这说明,猛子非常明白,摔跤的技艺如同倾颓的祖宅,行将消逝,且终有一天会成为时代的废弃之物,而他所能做的便是近于虚无的保持作为废弃的记忆。

其实,常小琥自己也说过类似的话,“文学的记录功能就是为了确保它们不被遗忘”。当常小琥强调自己“文化抢修工程”的紧迫感的时候,也是社会的集体意识将要甩掉这些“工程”加速向前的时候。《琴腔》和《收山》中的他像一个文化拾遗者,《摔跤手》中的他则像一个拾荒者,但我们要明白的是,作为废墟的记忆未必不像档案卷宗那样对人具有结构性的意义,尤其当一个人试图建立他的身份认同时。


——马兵:行将消逝的技艺与作为废墟的技艺


以梨园等行当为主题的小说创作,技术上无法回避行当本身与小说人物的融合问题。毕飞宇的《青衣》,借戏写人,戏是道具,人才是重点。常小琥的《琴腔》,则试图就实写实,既写行当,也写人,这显然增加了不少写作难度。

写实能写到何种地步,不仅考验小说家对所写行当做的功课,也与小说家的心志相关。好在常小琥清楚自己的写作界限在哪儿。什么能写,写到什么程度,心里有数,笔下有度。从写京剧行当的《琴腔》,到写厨师行业的《收山》,常小琥有一项写作能力令人刮目相看,即对素材进行加工处理,不露声色地把生料做成熟料。自然而然,既不露怯,也不卖弄,写什么是什么,不但令读者身临其境,也让人产生作者就是梨园或厨师中人的错觉。

我现在更喜欢老老实实的小说写作,像手艺人那样,扎扎实实,不耍聪明,不抖机灵,用耐心、时间和心力,慢慢把一件原本粗糙的物件,打磨得隐有光泽,不过于透亮,也不至于阴暗,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常小琥的前两部作品,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如此。虽说《琴腔》前半部分光彩盖住了后半部,《收山》的情感结构还是有些松,但关于琴师与厨子的细节书写,到底还是老实的、沉稳的,立得住,也从容,颇有大家的风范。

与《琴腔》和《收山》不同,在中篇小说《摔跤手》中,常小琥尝试虚实相间地写了一个新行当的人——摔跤手。此人功夫了得,做事果敢,有分寸,靠帮大哥铲事儿过日子。一次危急关头,为了救大哥,狠心驾车撞了人,锒铛入狱。出狱后,一地鸡毛的日常生活让他一筹莫展,甚至害怕。小说家并没有就此坠入庸常的套路,让摔跤手吃更多的苦头。作者腾挪换位,围绕“摔跤”这个老行当和“摔跤手”织起了文章。

这个出狱后的摔跤手,犹如被抛弃的人,孤零零的,想要安身,却又无处可去。被时代“抛弃”的人,是常小琥作品常常出现的人物主题。好的小说不在于作家发现了什么,在于作家用小说发现了什么。常小琥小说发现的便是这类人群在困厄中的无奈与挣扎,以及他们的精神世界和道德规矩。摔跤手渐渐老去,此中的无奈和辛酸,小说写得克制内敛。为了挣钱,他只能重操旧业,单枪匹马去驱赶抗拆迁的一户人家。对方是个老人,举着枪保卫着老屋。本以为此去非死即伤,不料老人也是个摔跤好手。两人竟然用古典式的摔跤方式决出了胜负,这是小说最为精彩的地方。

试想,在拆迁与抗拆迁的极端情况下,一个孤独的摔跤手,遇见了另一个更老更孤独的摔跤手。两位摔跤高手,在如此非正常的状态下,竟然意外地找到了对手。两人成为摔跤层面上的对话者,即使这个对话过程非常短暂,也足够成为彼此久违的抚慰。被击败后,老人还为没能及时出招拆解对方而耿耿于怀。这场决斗,于双方而言,既是一次施展摔跤术的实战机会,也是对日常生活的一次短暂逃离。

那个临近暮年的老摔跤手让我产生了浓厚兴趣,他的身上得藏有多少故事。一个真正的摔跤手,哪怕已经老了,身手不如往日,一个摔跤手的骄傲和自尊心不允许他这样做,就算以房子被拆掉为代价,他也得接受挑战。扔枪徒手相搏,这个情节堪称整篇小说的提神之笔。

常小琥用小说发现了摔跤手精神,唯有在真正的摔跤手之间,这种精神才会遥相呼应,才会激活生效。一旦离开摔跤,地痞流氓可不管这茬儿,要是用于经营日常生活,更是不合时宜。因为孩子也罢,因为生计也好,一个摔跤手意识到了这份不合时宜,找回了自己,不再把自己看成一个流氓,不想再混江湖,即使卖一次性塑料餐具,也不再回到过去。

摔跤的这番过程,小说家没有虚张声势,而是往实里写,几个来回,跨步身形,错落有致,有声有响。小说由此进入了一种悲悯的节奏,动凝成静,紧张却安宁。决斗后,艰难的日常生活又重新回归,又重新压抑着人。生活的河流,本身就是这个样子,看似漫不经心,却也处心积虑,于漫不经心中写出处心积虑来,这就是小说家的功夫。输的不是摔跤手,也不是摔跤手精神,而是日常生活本身。于无声处听惊雷是美好的想像,更多的是惊雷过后依旧无声,所以才会有许多的逃离,但与生活的时长相比,所有的短暂抽身而去都只是片刻,无望、孤独和煎熬才是常态。

如果说老人摔跤手偏执般的固守还停留在单纯的过去,算是一种精神召回的话,那曾经当过流氓的摔跤手则像是规矩碎裂的得益者,他的坚守也更像是迫不得已。小说家用了闪回和插叙,讲述摔跤手的往事,以及与老婆的纠葛,更像是对当下现实小说的某种回应。这种看似正确的纠结与焦虑,虽说切中了某些社会精神之弊,却到底还是没有那个扔掉枪、甩掉上衣、接受摔跤的老人来得提神。

常小琥笔下的老人,老琴师、老厨师和这篇的老摔跤手,比新一辈更加动人。我倒是不由得期望,常小琥日后会不会再写一些暮年英雄,诸如退役的足球运动员、没活可干的拳手、老去的交通警察、年老的房产中介、走音的酒吧老歌手、汲汲于名的老作家、怀才终老的小科长,等等。福克纳在接受《巴黎评论》访谈时说,不仅每一部书得有个构思布局,一位艺术家的全部作品也得有个整体规划。如何个整体规划法,自然各有各的办法,但圈一方天地,造一个世界,塑一群人,大抵依旧是多数写作者们普遍的小目标。规划好了,就不要改了,铆足了劲儿往前写,也许过了眼前的独木桥,前面就是阳关大道。


——李伟长:你还能与谁并肩作战


评论摘自《上海文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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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小琥  摔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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