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以前的法国:一个专制制度的解体
France Before 1789: The Unraveling of an Absolutist Regime
作者:乔恩·埃尔斯特(Jon Elster,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
译者:陈荣钢
来源:同名著作(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20)第一章法国的旧制度(ancien régime)在各个层面都非常复杂。在占人口超80%的农业领域,每一块土地都承受着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负担、义务和权利,这些负担、义务和权利在各省、村、家庭之间各不相同。公民们要缴纳一些直接和间接的税,这些税也因地区而异,有很多豁免,但评估和征收方法很随意。法国国王不断需要钱来打仗,所以经常需要贷款来补充税收(通常以政府债券的形式),但这些贷款的利息甚至不能定期支付。司法系统内部的职位属于那些坐拥职位的人,是他们的私有财产,为自己牟利创造了巨大空间。法院也不断与国王展开拉锯战,甚至是一种“内战”,所以没必要对“专制”(absolute,或译作“绝对”)君主制的字面意思做过多毫无意义的解读。国王只在家庭和宫廷的小圈子里拥有绝对权力。他们经常在那里暴虐地行使权力。国王会议在巴黎做出的决定由各省官员执行,各省官员往往表现得像小暴君。人口被分为三个等级——神职人员、贵族和平民,其中又有许多细分层级,这就产生了对特权和等级的激烈争夺,而争夺会使决策瘫痪。在巴黎(1682年后,在巴黎以西21公里的凡尔赛宫),王室宫廷不仅消耗大量财力,也是阴谋的温床,大臣们根据国王、国王情妇、随从(以及路易十六时期的妻子)的想法四处投缘。国王还痴迷于公民的私生活,并建立了一个可以打开他们信件的秘密内阁,人们利用这套系统给他们的敌人造谣生事。国王们还使用了一种在西欧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手段,他们将那些因某种原因令他们感到不满的人流放到其他领土或远离巴黎的城镇上。这本书的目的是介绍这个极其复杂的社会制度的主要特征。在此过程中,我试图超越官方制度,展示它们在实践中如何运作。与托克维尔(Tocqueville)一样,我将引用许多当时的文本,阐明这一制度的反常和病态。虽然很多事情只是轶事,算不上历史规律,但它们确实表明,我们正面对一个强大的旧制度,其中一些轶事还有博人一笑的娱乐功能,何况“风趣”也是法国精英阶层的主要价值之一。在第五章中,我将回溯到1302年(腓力四世),研究三级议会(Estates-General)和其他代表机构的起源和发展。然而,大部分的讨论将集中在17世纪和18世纪——路易十三统治时期专制君主制的出现、路易十四时期的稳定,以及两位继任者的日益脆弱。我们要问的是,从1661年路易十四的个人统治开始,到1789年大革命这段时间,法国旧制度是否有足够的内部连贯性和连续性,以至于能被视为“同一个制度”。个人、教会等机构和政府都痴迷于保密他们的财政状况不被人知道。
所有社会阶层的成员都痴迷于等级和特权。
战争不断,税收制度低效,因此政府非常财迷。
因为政府非常财迷,所以从未给行政改革留下任何喘息空间。
个人很少能够追求他们的长期利益。
许多公共职位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公职人员及其家庭的私有财产,其他公共职业也大致如此,于是形成了一种公职的世袭制度,阻止了理性官僚机构的出现。
根本没有完整的权力分离,国王有自己的“保留司法权”(justice retenue),允许他们将任何法律案件从普通法庭中拿出来,由皇家官员或特别皇家法庭审理。
这一机制使行政当局能在针对当局的案件中担任法官,而在地方一级,地方行政当局能凭借领主司法(seigneurial justice)做同样的事。
在一个既低效又不公平的制度中,贵族、教会和有特权的平民被免除了主要财产的封建税(taille)。
税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补充,利息和偿还时间表取决于社会、经济和政治冲突。
国王的心理常常使他们无法任命合格的顾问,也听不进他们的建议。
- 国王掌握着非官方的压迫和控制工具,比如流放、没有法院命令的监禁、公开私人信件等等。
同时,也必然出现了一些不连续性,这些不连续性也很重要:生活水平提高了。
在18世纪,除了1709年到1710年的残酷岁月外,很少有人死于饥荒。
税收制度改革后,引入了新的直接税(direct taxes),没有人可以豁免,而间接税(indirect taxes)成为比直接税更重要的收入来源。
国家暴力和民众暴力减少了,但税款包收人(tax farmers)的私人军队的暴力却在增加。
官员们的权力大幅增加。
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最高法院(parlements)被排除在政治之外,直到1715年。
在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时期,司法权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国王的非神圣化与宗教狂热同时下降,这两个事实都是启蒙运动的原因、影响和构成因素。
在1789年之前的几十年里,人们观察到教区牧师对上层神职人员的悄然反抗(上层神职人员在过去完全支配着他们)。
总的来说,制度变得不那么严苛了,而托克维尔用这个事实来解释它的衰落。
在某些方面,延续性盖过了变化。诚然,在解释1789年的革命时,一些切近的事件比遥远的事件更有说服力。比如,公共财政在1788年几乎破产,农村部分地区在1789年陷入饥荒。然而,这些激烈的变化离不开几个世纪以来的背景——巴黎资产阶级对政府债券利息支付感到担忧,城镇居民愈发关心面包价格,农民对囤积者和投机者感到恐惧。然而,该制度在1789年倒台,而不是在1750年或1715年。制度变化使它越来越脆弱。托克维尔的两部主要著作提出了稳定与不稳定的因果问题。在《论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中,托克维尔论证了美国民主的稳定性,他将其描述为后来马克·布洛克(Marc Bloch)在提到中世纪农业时所说的一些异乎寻常的相互关联部分。托克维尔写道:“欲望与手段成正比。需求、思想和情绪相互关联。”在一份手稿中,他将这种稳定的美国社会与不稳定的欧洲社会作对比。他说欧洲社会“思想混乱,意见与品味不一致,利益与观念不一致”。在另一份草稿中,他指出:“法律作用于习俗,习俗作用于法律。只要这两样东西不能相互支持,就会出现动荡、分裂和革命。”几乎可以肯定,最后一句话是指1789年的革命。虽然他关于旧制度的书中没有类似我刚才引用的那些确切理论,但它确实提出了一些不稳定的机制。托克维尔在未完成的第二卷笔记中简明扼要地写道:人们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他们对自己缺乏的东西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从中获得更多好处。对于自由和平等的不满,对于金钱的不满,都是如此。
长期以来,公共财政管理不善是一种公共疾病,现在却成为无数家庭的私人灾难。1789年,国家欠债权人近6亿,这些债权人几乎又都是债务人。一位当时的金融家说过,在对政府的不满中,他们发现每个人都和他们一样因国家的软弱无能而受苦。此外请注意,随着这类不满者人数的增加,他们的愤怒也在增加,因为投机的冲动、致富的热情和对舒适的追求随着商业的发展而蔓延。根据托克维尔的理论,“平等”在一个方面增加,就会使其他方面的不平等显得越来越难以忍受。如果职业选择的障碍依旧,甚至变得更加严酷,那么即使经济状况变得更加平等,富裕的普通人也会感到越来越沮丧。在其他破坏稳定的机制中,托克维尔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点,特别是社会的同质化:当资产阶级与贵族隔绝,农民与贵族、资产阶级隔绝,每个阶级内部也都这样,出现了几乎一样相互隔绝的独特小团体时,整个社会就沦陷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社会的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政府,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巩固政府。因此,在社会基础开始颤抖的那一刻,华丽的大厦可以在一眨眼间轰然倒塌。
国王为了削弱一切反对派,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但这些措施反过来破坏了王室的权威,因为有机的团结被转化为机械的相似性。这样一来,身处危机时刻的国王就没有任何可以求助的对象。上面最后一句话是纸牌屋式的比喻。如果放在一个动荡的环境中,它的倒塌不可避免,但使其倒塌的时间和阵风是不可预测的。虽然“不可避免”往往有些“事后诸葛亮”的偏见,但托克维尔在革命发生之前就做出了准确的预测。他对1830年和1848年革命的准确预测为他对1789年事件的回溯提供了可信度。我没有托克维尔的野心,所以我没有一个题为“革命如何自然发生”的结束章节,因为我认为存在更多偶然性。我的目的是根据广泛适用的机制来理解这些事件,而不是根据普遍法则来确定这些事件的唯一性。本书的论点来自两个问题意识——因果关系(causality)和能动性(agency,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两者共同意味着,“选择”(choice)是关键的解释变量。旧制度确实是一个安全阀,将不满情绪保持在可控的水平,但这一事实并不能解释不满情绪为什么存在。托克维尔坚持方法论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原则(但没有证据表明他有任何方法论)——但他违背了这些原则,他写道,在1614年最后一次三级会议(大革命前最后一次)之后:摆脱庄园主的愿望导致大部分政治特权收归议会。议会有必要提供表面上的新保障,以取代那些已经被取消的保障。只要不施加高压权力,法国人就会相当耐心地忍受专制,在专制面前设置一些“明智的”障碍,这些障碍阻止不了专制,但是可以稍微掩盖一下。
对“选择”及其前因后果的兴趣使我与许多研究旧制度的历史学家处于不同阵营。我很少关注大革命的思想和文化先决条件。启蒙运动对政治事件和社会运动的影响可能很大,但它往往过于分散,无法为具体的选择和决定提供因果解释和个人解释。虽然国王的非神圣化和宗教狂热的下降与启蒙运动相吻合,但因果关系并不明确。根据人们的定义,非神圣化和宗教狂热的下降甚至可能是启蒙运动的组成部分。当教区牧师在1789年6月集体抛弃第三等级(third estate)时,当士兵在1789年7月拒绝向人民开枪的命令时,他们肯定缺乏对上级的传统敬畏。然而,教区牧师的行为可能主要是由于他们在议会历史上第一次构成了神职人员的多数。在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的情况下,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的意义很有限。我们不知道不满情绪在多大程度上从受过教育的精英阶层渗透下来,或者相反,民众的骚乱是否为精英和富有的平民发酵了更多言论。关于精英阶层内部的言论,我们有更多证据。例如,我们可以追溯像“信贷”这样的术语从16世纪到18世纪的语义变化,它反映出君主和贵族之间关系的改变。然而,只有这些“关系”才有因果,而不是它们的字面表达。对于许多社会科学家来说,“选择”的特权形式是理性选择。在我看来,虽然理性选择通常可以解释行为,但它们只适用于数学模型。标准模型和一般模型都涉及许多相同的变量——欲望(偏好、动机)、信念和信息,但一般模型还引入了情绪。例如,欲望既是使行动最优的原因,也是导致行动的原因。一个理性的选择是行为者的欲望及其知情信念的联合产物。为了使信念合理,此人就必须收集最合适数量的信息(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根据预先的、更普遍的信念来理性地解释它。这个模型中排除了欲望对信念的直接因果影响。理性选择的标准模型显然可以解释大量行为。比如,农民根据经验知道在某一年及时缴税会导致下一年征收更多的税,所以他们理性地拖延缴税,即使他们不得不为延迟缴税支付罚款。博弈理论(game theory)实际上应该被命名为“相互依赖的决策理论”,它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特例。当两个以上行为者中的每一个都需要对其他人的行为形成理性预期,以便对他们的选择作出最佳反应时,就会出现博弈。这个问题经常出现在普通生活中,比如两个有生意往来的人,每个人都想根据对方的行为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一些博弈论者声称,博弈的不可解决性后来被克服了,因为出现了均衡(equilibrium)的概念。尽管如此,这里的问题是,是否可以假定行为者知道对方的偏好?例如,在一个涉及提供公共产品的双方博弈中,双方可能不知道另一个人是否喜欢相互合作而不是成为单方面的非合作者。可能有两种均衡,一种是好的(相互合作),一种是坏的(相互不合作),但如果行为者不知道对方的偏好,那么没有一种均衡会成为解决方案。不确定性产生了未决的结果。由于流向宫廷的信息不可靠,所以几乎不可能形成经济生产能力的理性信念。相反,由于政府的收入和支出都不透明,所以其他行为者(比如议会)就没有基础来理性判断新税种的需求。此外,政府本身往往不知道自己的债务规模。因此,如果行为者无法预测其他行为者是否有可能合作,博弈论也会产生不确定性。当信息处理受到(无动机的)“冷”偏见或(有动机的)“热”偏见的影响时,就会产生非理性。冷偏见是心理学家和行为经济学家在过去半个世纪中提出的一个革命性概念。他们通过实验和实地研究证明,“非理性总是由激情引起”的古典道德假设不正确。零和重商主义政策可能源自“冷”的认知偏差。虽然我不能举出具体的例子,但我相信,旧制度的官员也会受到沉没成本谬误和近因效应(recency effect,对新信息的关注多于对旧的、同样相关的数据的关注)的影响。我把热偏见理解为情绪偏见,尽管它也可能有其他来源。当情绪影响认知时,它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来实现。首先,正如拉封丹(La Fontaine)所写:“每个人都容易相信他的恐惧和希望。”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指各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比如农民相信暂时的减税会变成永久政策,相信减免一种税意味着减免其他所有的税。这句话的前半部分(“相信恐惧”)更令人费解——为什么人们会相信既没有证据支持又与“希望”相反的事?密尔(John Stuart Mill)提供了一个模糊的答案:偏见最常见的情况是,我们因自己的愿望而产生偏见。但是,如果一个结论的性质能使任何更强烈的激情发挥作用,那么不适当地采用一个对我们来说不受欢迎的结论和一个对我们来说受欢迎的结论的责任几乎一样大。这其实是一条心理学规律,可以从人类精神结构的最一般规律中推导出来——任何强烈的激情都会使我们对激发它的对象的存在产生怀疑。
然而,独立于“一般规律”,基于恐惧的谣言给出了无可争议的证据。我们确实很容易相信我们害怕的东西。社会心理学家还发现,恐惧会引起更强烈的风险规避(与行为者的非情绪状态相比)和更悲观的风险评估(与中立观察者的评估相比)。愤怒和狂热都会在这两个方面产生相反的效果。因此,当我们观察到行为者从事高风险行为时(地方法官命令官员不要执行皇家法令;或城市消费者抢劫面包房),解释可能基于认知(低估风险)或基于动机(正确评估风险并接受风险)。第一种情况下是有勇无谋,第二种情况下是勇气。情绪也可以通过它们的紧迫性来塑造认知,我指的是尽早采取行动的愿望,而不是“晚些时候”。尽管在面临严重危险或需要时,这种倾向可能合乎理性,但在花时间收集更多信息,不会有任何损失,而且可能会有收获的情况下,也会出现这种趋势。在《论愤怒》(On Anger)中,塞涅卡(Seneca)问道:费边(Fabius)除了知道闲逛、拖延和等待,还能如何恢复国家已经崩溃的力量呢?如果费边敢于做那些激起愤怒的事情,那么当时处于极度危机状态的国家肯定已经灭亡了。但是他考虑到了国家的福祉,并且估计了力量,否则一失全失。他埋葬了所有的怨恨和复仇的想法,只关心权宜之计和恰如其分的机会。他征服汉尼拔(Hannibal)之前先征服了愤怒。
在旧制度下,政府的紧迫性来自一种面对战争、债权人和奢侈品的理性反应。政府不断需要钱来资助战争、支付债权人和支付宫廷奢侈品。相比之下,群众提供了紧迫性导致的非理性例子。情绪是由信念引发的,但也会被观念所强化。我把信念作为认知和感知的简称,作为情绪的原因。情绪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引发它们的信念和它们所引发的行动欲望。为了说明这一点,请考虑(笛卡尔所说的)愤怒(anger)和愤慨(indignation,或译作“义愤”)之间的区别。当A认为B不公正地伤害了他时,他会感到愤怒;当他认为B不公正地伤害了第三个人C时,他会感到愤慨。愤怒和愤慨都使A想伤害B,但实验证实,第三方的惩罚将大大弱于第二方的惩罚。在由恩斯特·费尔(Ernst Fehr)和他的合作者进行的实验中,愤怒和愤慨的强度由实验对象为了伤害他们情绪目标而愿意伤害自己的程度来衡量。在旧制度中,在愤怒中伤害另一个人是冒险行为,代价高昂——叛乱领导人经常被处决。愤慨以对权力说出真相的方式表达出来,不会给目标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伤害(无论是国王还是他的官员),但如果公开表达出来,它可能会破坏他们的合法性。然而,公开批评政权可能让批评者卷入惩罚,但主要是以审查、流放或监禁的形式。在18世纪,这些反应有时被视为荣誉的徽章,而不是一种“惩罚”。愤怒也不同于仇恨(hatred),前者建立在相信被攻击者做了坏事的基础上,而后者则建立在相信被攻击者人格不好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两种情绪对行动的渴望也不同。愤怒的人希望冒犯他的人受苦,而心怀仇恨的人则希望对方从世界上消失。蔑视(Contempt)也是基于对性格的信念而触发的回避行为。尽管我相信大多数的问题存在于所有的社会中,但引发这些问题的情况却千差万别。在一个社会被视为可耻的事情(比如肥胖),在另一个社会可能成为骄傲和嫉妒的来源。对于古代的道德家来说,理性是激情(或情绪)的反义词。然而,他们从未定义过他们的理性是什么意思。是指任何冷静的动机,还是说他们也要求理性无私?现代作家,特别是17世纪的法国道德家和《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的作者们有更加明确的思路。他们提出了一个三段式(理性—利益—激情),而不是理性—激情。理性和利益都不懂感情,但只有理性既不动感情,又无私。我将用这种三段式的动机来描述法国旧制度行为者,所以我在这里多说几句。理性是指对长期公共利益的理性追求。这不仅仅是一个效率的问题,我认为还是社会正义的一部分。国王以下的官员是否关心法国人的福祉,而不仅仅是法国这个国家(以及他们自己)的荣耀?利益是指对社会中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追求。在这本书中,我主要思考物质利益,同时注意到救赎也可以是追求利益的一部分,也可以成为动机。许多道德家注意到,追求长期利益可能会模仿或模拟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因为人们有时愿意在自愿“搭便车”的情况下合作,前提是他们希望其他人也会这样做。休谟(Hume)的一个例子表明了这种困境:你的庄稼在八月成熟,我的庄稼在九月成熟。我八月和你一起劳动,你九月来帮助我,这对我们都有好处。我对你没有好感,我知道你对我也没有好感。因此,我不会为了你而承受任何痛苦。如果我为了自己和你一起劳动,期待你的回报,我知道我会失望,我也不指望你感激我。好了,我就让你一个人干吧。你对我也一样。季节更替,我们都因为缺乏相互信任和安全感而失去了收成。
然而,从长远的自身利益考虑,还有一个解决方案。我来举个例子。我有在2020年8月与你合作的动机,因为我知道你希望在2021年8月得到我的合作,这将使你遵守在2020年9月帮助我的承诺。当执政官或贵族的战斗在收获季节保持临时休战时,他们可能是在“未来的阴影”下行动。因此,虽然长期思考可以模拟理性的效率维度,但它无法模拟孤儿、老人、残疾人或非常贫困的人(那些无法回报他们可能得到的任何帮助的人)的社会正义维度。即使在互惠可行的情况下(比如一个农民没有向税吏告发他的邻居,他也期望邻居不要告发),严重的物质匮乏也会导致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人能肯定他们的邻居会遵守默契,没有信心邻居不会告发你。激情是由情景或持续情绪激发的追求。通常,一种情绪只会引发一种行动,而不会导向完整的行动,因为这种行动会被另一种情绪、自我利益、社会规范或道德规范抵消。行动也可能因为情绪失去动力而无法实现(许多情绪的“半衰期”很短)。君主的一些镇压行动可能针对农民,也可能针对作家,但这些镇压都在一段时间后平息下来。综上所述,我遵循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传统,关注情绪对行动的影响。我还将关注另一个传统,也就是由塞涅卡提出、拉罗什富科(La Rochefoucauld)延续的传统,关注情绪对其他精神状态的影响,这些精神状态可能成为,也可能不成为行动的前兆。塞涅卡写道:“他们伤害的人,他们也憎恨。”法国还有句谚语说:”冒犯别人的人永远不懂原谅。”情绪内部和情绪之间的强度存在差异。当嫉妒导致行为者为了伤害另一个人而伤害自己时,嫉妒必须比它伤害他人更强烈。如上所述,对于一种具体的冒犯行为,被冒犯者激起的情绪要比同样的行为在第三方观察者身上激起的情绪更强烈,而且会招致更严厉的惩罚。当不同的行为触发不同的情绪时,比较它们的强度就比较困难了。然而,我认为,总的来说,互动的情绪比比较的情绪更强烈,也会引发更激进的行为,就像“拥有对某人的权力”比“拥有比某人更大的权力”更重要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对某人拥有一点权力”显然不如“比某人拥有多得多的权力”那么重要。我不打算抽象地讨论这个问题,而只是提出一个事实主张——在旧制度下,在资产阶级与贵族之间的关系中,资产阶级对蔑视的怨恨要强于托克维尔所强调的对特权的嫉妒,面对面的蔑视比“远处的嫉妒”留下更深的印记。对贵族来说,对佃户拥有权力,比享受免税更重要。在情绪的比较中,城镇和省份之间的横向嫉妒似乎比阶级之间的纵向嫉妒更重要。情绪触发的关系也可以是一对多。比如托克维尔的观点,贵族的免税引起了资产阶级的嫉妒。这同时也可能会引发人们对国王的愤怒,因为国王批准并维持了这些税收豁免,就像一个孩子没有得到冰淇淋,她的姐姐可能会对父母的不公正做出反应,而不是反对得道冰淇淋的孩子拥有更好的运气。可以肯定的是,被冒犯的一方可能会经历两种情绪——对一个行为者的愤怒和对另一个行为者的嫉妒。有时,人们可能会同时产生这两种情绪。因此,如果一个专制统治者制定强有力的镇压措施,他可能会在公众中引起恐惧和仇恨,前者引发顺从,后者引发叛乱,最终结果可能是双向的。在评论亨利八世对异教徒的迫害时,休谟写道:“那些严厉的处决本来足以压制新的教义,现在却在人群中间扩散得更广,并激发起他们对无情迫害者的恐惧。”我们看到,路易十四对新教徒的迫害也出现了同样的效果。解释社会现象需要微观基础。即使我们不可能破译所有个人的动机和信念,我们也需要用互动机制来补充微观基础,从更大的尺度上解释社会系统的运作。在这本书中,个人行动联合起来产生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产生的结果,这种联合主要通过两种主要方式,分别是社会运动和官方决策机构的活动。从巴黎群众与议会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这两个过程可以相互影响,也可以相互塑造。社会运动的动力不依赖于参与者的任何具体动机,而是依赖于动机的组合。这也取决于一系列的事实信念。这些运动是集体行动的一种形式,因此它们提出了“搭便车”的问题——为什么参与者选择从事有风险、代价高昂的行动,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从参与中获得的个人利益却微乎其微?为什么不袖手旁观,让其他人承担风险、承担成本呢?然而,如果每个人都沿着这条思路思考,那么他们都将保持观望。我们很快就会看到,“搭便车”问题并不是集体行动的唯一障碍。一些个人可能会发起或加入一场社会运动,因为如果成功的话,他们有可能成为领导者,但这样的情况似乎很少。可以肯定地说,在旧制度下,没有人加入社会运动来获得这种私人利益。人们被动员起来是为了一种集体利益ーー降低物价、提高工资、废除不公正的制度或做法ーー无论他们是领导人、追随者还是旁观者,所有人都会从中受益。所以,我再重复一遍,为什么每个人不都做旁观者?由于物质利益总是以私人物品或避免私人伤害为目标,我们似乎可以排除它作为一种集体动机的可能性。然而,现代集体行动理论允许它以参与者选择性利益或非参与者选择性惩罚的形式存在。例如,为了解释工人为什么加入工会,人们可以列举一些事实——工会的一些会费用于资助会员的夏令营,而非会员将被拒绝接受工会协商的加薪。我们在旧制度下看不到任何这样的事。无论何时,导致形成一个联盟或类似组织的运动本身不能依赖于这些动机。此外,旧制度下的社会运动不会导致持久的组织或协会——它们会被粉碎。或许更准确地说,社会运动是短暂的,当他们的要求得到满足时,要么被粉碎,要么被瓦解。但这种观点也有些过时。大多数运动被镇压,很少得到满足,但这些运动具有滋扰的价值,使当局和财产所有者尽量不触发它们。在工业化之前的英格兰,由面包价格高涨引发的城市粮食骚乱总是以失败告终,但由于这些骚乱的滋扰价值,它们在长期意义上取得了成功,使得政府和有产阶级的行为变得更加温和。我相信同样的机制在工业化之前的法国也发挥了作用。在饥荒时期,特权阶层可能会向穷人提供救济,不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而是出于对骚乱的恐惧。我并不是说,这些运动的参与者认为他们的事业没有希望。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并不关心成功的前景,因为他们“只有一死”。在其他时候,运动之所以持续,是因为人们一厢情愿地相信国王会通过废除虐待行为来回应他们的抗议。还有些时候,人们指望仗着人多势众来实现罚不责众。此外,参与的惩罚风险可能抵不过不参与的排斥风险。在这种背景下,让我描绘一个程式化的“雪球模型”,说明社会运动可能如何起源、发展、失败。它的目的不是提供对实际运动的解释,而是提供一些可以进入这种解释的具体细节。我假设,至少有一些参与者被他们渴望的公共利益感动(废除滥用、社会正义、降低投机者和囤积居奇者造成的高价格)。我不认为他们一定是出于理性——早些时候,理性被定义为对公共利益保持无私,心平气和。相反,他们认为现状不公正,这才会引发愤怒,从而诱发更高风险的冒险行为。凭借强大的动力,这些个人充当了先行者。他们可能是圣人、英雄,或者只是有点疯狂。托克维尔指出:“同样的能量驱使一个人以暴力的方式反抗一个常见的错误,这种能量几乎总是使他超越理性的界限。”为了进行这一论证,我将依靠我在其他地方提出的规范类型学(typology of norms),对道德规范、准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进行区分。道德规范是无条件的规范,它们的力量并不取决于其他人的行为。这是先行者的动机。准道德规范是有条件的规范,它们的力量取决于行为者对其他人行为的观察。社会规范也是有条件的规范,它们的力量取决于行为者知道自己正在被他人观察。除了遵循道德规范的先行者之外,其他大多数参与者都是受准道德和社会规范的激励,或者用伊夫-玛丽·贝尔切(Yves-Marie Bercé)的话说,是受“团结和恐惧”的激励。很多时候,我们无法判断集体行动的参与者有什么动机。行为者本身可能并不总是有明确的想法,而只是“手握武器,不知所谓”地聚集起来。在群众里,每个人都在观察和被观察,不太可能区分准道德和社会规范。然而,一个清楚的事实表明,团结不可能是唯一的动机。表示声援的一些行为者一定是出于其他原因才发起或加入运动。这些原因可能来自道德规范,但加入一场运动可能有更复杂的先决条件。根据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的研究,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注意到,先行者的数量会对个体是否触发自己参与产生影响,换言之,先行者的数量有不同的阈值。因此,除了先行者之外,我们还可以区分早期加入者和晚期加入者。格兰诺维特的模型可以进一步补充。一些受准道德规范激励的人可能会在相对较少的其他人加入时感受到拉力,而其他人在后期才会感到有义务加入运动。同样,一些受社会规范激励的人可能会感到不舒服,而对其他人来说,可能需要大规模的社会压力。最后,规避风险的程度可能决定了进入运动的时间,因为任何抗议者被逮捕或惩罚的风险会随着抗议者人数的增加而下降。雪球机制的产生是因为低阈值的加入者增加了运动的规模,从而为高阈值的个体加入创造了条件。这是格兰诺维特的基本观点。在他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增加一个交叉效应——有某种动机的人的加入可能会为有其他动机的人的加入增加阈值。当一些人因为害怕被羞辱而加入时,他们可能会在其他人身上引发公平的准道德规范。那些出于公平准则的动机而加入的人,也会为厌恶风险的人加入创造条件。另一种情况是,行动可能会失去动力,因为先行者没有吸引任何后来者,或者后来者太少,不足以形成势头。最后,如果参与者有情绪动机,当风险厌恶占上风时,情绪的“半衰期”很短这一事实可能会导致这一运动的瓦解。农民起义往往会突然爆发,然后像枯草中的火焰一样消耗掉自己。或者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城市群众就可能会停止骚乱。现在谈谈信念在社会运动中的作用。首先,我们思考潜在参与者对彼此的信念。在上面的分析中,我做了一个简化的假设——除了先行者之外的个体会根据他们对他人所做(或正在做)事情的观察而加入一场运动。然而,他们对其他人会做什么的信念也同样重要。在一种无知的状态下ーー这种现象最初由托克维尔提出概念ーー每个人都可能错误地认为,自己是唯一(或少数)愿意加入这场运动的人。结果所有人都呆在家里,什么也没发生。事实上,没有人证实他们的(错误)信念。我认为这种情况肯定经常发生,尤其因为当局经常努力让人们保持无知。塞涅卡写道: “参议院曾经提出一项提议,通过穿着来区分奴隶和自由民,但如果那样的话,我们的奴隶就会开始计算我们的人数,我们将面临巨大的危险。”在旧制度中,就像在世界各地的独裁政权中一样,超过一定规模的自发集会是被禁止的。谣言形式的信念是社会运动机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谣言可能关于囤积粮食、强盗或士兵的到来、迫在眉睫的税制改革,这将导致拒绝纳税、绑架儿童、或故意让人民挨饿以减少人口数量。即使这些谣言被认真对待,并被用作行动的前提,其来源也可能只是哗众取宠的小贩,或者试图让自己变得重要的自我中心主义者,或者只是试图挑起麻烦的人。另外,如前所述,从指控到定罪的步骤可能很短。许多人犹豫不决,不敢对谣言表示怀疑,以免被指责为懦夫或当局的共谋者。借用列斐伏尔(Lefebvre)的简洁表述:“人民自己吓自己”——1703年,法国发生了一个插曲,“鸣笛声响起,每个村庄都会派人到邻村请求帮助,赶来帮忙的分队却被当作敌人。”谣言不断传播和放大,但人们不了解这一点。安徒生的故事中,一根羽毛在讲述和复述中变成了五只母鸡,这种三人成虎的故事并没有夸大谣言传播中的倍增效应,但机制却难以确定。蒙田(Montaigne)既是宗教战争期间谣言的观察者,也是一位敏锐的心理学家,他首次分析了谣言,认为谣言依靠传播者填补叙事中的空白。我们粗略的印象是,引发愤怒或恐惧的谣言比引发希望的谣言更为常见。引发愤怒的谣言可能是一些明目张胆的不公正现象,比如囤积粮食以提高价格,让人民挨饿。引发恐惧的谣言可能是强盗的到来,就像1789年的大恐慌一样——在那次事件中,对强盗的恐惧与对雇佣或委托他们的人的愤怒并存。引发希望的谣言通常是给人民减负的迫切承诺。谣言在大多数情况下化作乌有,而不能成为行动的前提。比起希望,愤怒和恐惧更有可能激发暴力行动。现在我转向在旧制度中起作用的第二个互动机制——官方决策机构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每五年召开一次高级神职人员会议,非正式的三级会议,每年、两年或三年召开一次省级会议,等等。在地方一级,还有无数的村民集会。关于议会,我现在只谈他们的政治活动,也就是他们对皇家法令的抗议。严格从定义上来说,专制君主制中的任何团体都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决策能力,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能力强加一些决策,而这些决策不会被国王推翻甚至受限。他们甚至可能不是自己决策规则的主人。不过,旧制度的审议机构远不是像大多数共产主义政权下的议会那样的虚假机构。所有机构或其中一些部门都对可能非常接近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虽然议会的目标是在决定中达成一致,但达成一致只是因为“那些选择了最不受欢迎提案的人有机会遵守其他提案中的一个,这个过程一直重复,直到达成一致。”与省级会议不同的是,三级会议从未采用过按庄园投票的制度,即每个庄园投一票,然后以多数票或一致票达成决定。然而,在每个庄园内,各省代表的投票都按多数规则汇总,以产生一个意见。(对我们来说)奇怪的是,一个庄园的投票只作为其内部审议的结果。在这一点上,三级会议与其他嵌套式政治体系不同,不同于美国的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
法院和群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主要是一种城市现象。农村的社会运动肯定影响了省级议会和庄园的审议,但不是主流。直到1789年夏天,巴黎和农村之间的双向互动才得以建立。相比之下,在大革命前的最后四十年里,巴黎议会公开反对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根本上促进了对王室权威的破坏。在任何关于旧制度消亡的讨论中,都会出现许多反事实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在于,如果路易十六在1774年继位时没有复活议会,那么它是否会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