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检务说丨第⑰ 期:探索集约化管理新模式 全面提升检察网信工作质效
作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胡昀晖
为确保检察机关网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必须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契机,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积极探索网信集约化管理新模式,显著提升整体工作效能,为检察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
统一规划,在顶层设计上注入集约化理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从江苏情况看,省院于2016年4月成立网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全体班子成员,主要负责贯彻高检院的科技强检规划及全省检察网信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部署。为保障集全省检察机关之力落实建设任务,专门明确由省院分管副检察长担任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办公室、技术处、计财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并从三级院抽调12名技术、业务骨干充实力量,作为全省检察网信建设的执行机构,在省院集中办公,进行实体化运作。这样就形成了领导小组管决策部署,网信办管执行落实的全省检察“一盘棋”的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总体构想。
即构建“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实体检察院”三位一体的智慧型检察院,建成符合所有检察院、所有部门、所有岗位、所有人员日常工作和管理要求,上下左右、内外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用的综合检务管理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细化标准流程,促进办案办公办事数字化、智能化,实现台账电脑化、行为规范化、责任明晰化、监督全程化、统计自动化、帮助及时化、考核透明化、公开实时化、档案信息化、管理科学化,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实战能力。
三是制定科学战略。
网信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尤其是涉及到传统工作方式、习惯的转变,如果没有三到五年的渐进过程,甚至更长时间,网信建设目标将无法实现。为此,省院提出了“358”战略:力争3年时间实现硬件标准化、软件智能化、应用规范化,初步建成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建设一体化格局;5年时间通过各种智能服务,基本实现数据深度挖掘、智能分析研判,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撑;通过8年时间,将检察机关经验做法构建应用模型,通过数字再造,实现智慧检察、按需所取,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二
统一标准,在规范管理上把握集约化要求
一是规范立项审批。
坚持全省“一盘棋”,实现自上而下统筹推进,严禁自行其是,热衷于“搞盆景”,重复投资、同质化开发。在硬件设备建设上,由省院统一品牌、标准,便于互联互通、运维管理,有效节约建设和维护成本。在软件系统开发上,由省检察院牵头统一开发、全省三级院应用。坚持用高检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语言进行需求设计,对标准字典中没有的语言,由三级院上下沟通、论证,经省院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具体标准。鼓励各地在省院总体规划框架下,立足可复制、可推广,研发与检察业务、队伍管理、事务管理、检务保障等相结合的辅助化、工具化、实用性、外挂式特色应用软件系统。严格网信项目审批制,各地所有网信项目必须报省院网信办备案审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二是规范实施应用。
牢固树立“只有一流人才才能开发出一流软件”的理念,高度重视、亲自组织,选派最好的骨干人员参与软件研发设计,真正把经验转化为智慧,把智慧转化为模型,把模型转化为软件,以软件服务实战需要,保证建设的项目覆盖全面、技术领先、高效便捷、安全可靠。项目建成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全员培训、全员采集、全员录入、全员应用、全员共享为目标,从领导带头开始,从转变习惯开始,从规定内容开始,强制入轨,强化考核,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各地、各部门在应用中加强沟通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检察院项目组,推动项目不断升级完善。
三是规范安全保密。
牢固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坚持网信建设与安全保密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将安全管理与网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建立全面覆盖网络和应用系统的信息化安全保密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保密“一票否决制”,在硬件建设、具体应用、日常管理中开展经常性保密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保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着力构建了“人防+技防+制防”的防范体系,不断提升信息网络安全质效。
三
统一设计,在项目开发上融入集约化因素
一是坚持五项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把网信工作作为当前和未来江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系统工程、重点工程,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围绕业务、队伍、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做好项目规划;坚持遵循规律,立足实战、实用、实效,强化现代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由低到高,由小到大,由大到强,由强到优,逐步升级完善;坚持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严格依法,确保安全。
二是完善项目框架。
构建“1932”项目框架,包括建设1个包括智能门户系统、移动检务平台系统、检察信息全局视图系统的综合门户平台;建设9个业务应用系统,即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平台、综合事务协同管理平台、职务犯罪智慧侦查信息共享应用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应用系统、政法协同办案及信息共享应用系统、智能视讯管理平台、互联网门户网站集群系统、检察技术与司法警察管理系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检察专网、检察工作网、互联网3张基础网络;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和运维保障2个保障体系。
三是实现三个转变。
通过项目开发应用,实现检察人员从传统习惯思维向现代信息思维转变,把孤岛思维、本位思维、经验思维、随性思维转变为关联思维、全局思维、智能思维、规则思维;实现从传统管理方式向现代管理方式转变,把层级化、被动式、粗放型、低效率管理转变为扁平化、主动式、精细化、高效率管理;实现从传统单兵作战向现代智能辅助转变,把自我查寻、自我监督、自我输入、自我记载转变为智能推送、智能监督、智能生成、智能归档。
四
统一实施,在优化应用上凸显集约化内涵
一是创新开发模式。
采取“136”开发模式:“1”是每个项目的开发应用都明确省检察院具体部门负责牵头,明确负责人员,确保在省院规划框架下开发试点,协调推进;“3”是各项目组在苏南、苏中和苏北各选择一家市院,共同组成开发试点团队,相互配合,把需求想全想深想透;“6”是每个市再分别确定一家县院和一家区院,提出基层的需求,并率先开展试点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促使正式应用的软件“接地气、有实效”。
二是做到“三个普遍”。
在实际开发过程中,无论检察院自己开发、联合开发,还是委托开发、购买服务,坚持所有需求、开发内容都要得到省市县三级院普遍认可,在苏南、苏中、苏北普遍适用,受到广大检察人员普遍欢迎,让大家在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同时,坚持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明确省市县三个层面之间的职责、任务,在确定项目、明确需求、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完善、项目跟进、交付准备、项目验收、培训推广、运行维护等过程中加强沟通合作,促进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到既分彼此又不分彼此。
三是狠抓重点项目。
全省已建成检察工作网、检务信息指挥中心、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视讯综合平台等8个基础设施和硬件项目。自主研发检察门户网站、“苏检掌上通”、“苏检e访通”、侦查和预防信息平台、“两法衔接”平台、教育培训管理软件、司法警务综合管理平台、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案管机器人”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软件系统12个。其中,“案管机器人”作为重点龙头项目,省院专门成立研发总指挥部,由刘华检察长担任总指挥。目前项目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苏检e访通”控申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六次迭代升级,被高检院在全国推广,2017年又被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率先在全国党政机关推出检察门户网站集群,获评“2016年度优秀政法网站”。通过短短一年多的努力,江苏检察网信“四梁八柱”初步建成,“三位一体”智慧型检察院显现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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