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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irus、Wuhan Virus都在美国被申请商标?亚马逊商城竟有这些商品!

西西鲁 知识产权那点事 2022-11-17

疫情当前,总有商标申请者跃跃欲试,想要“勇闯天涯”


近日,国内试图申请“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的代理机构刚被约谈、处以高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没过多久,和新型冠状肺炎相关的商标申请大戏在美国再度上演……


(截图自美国专利商标局官网)


一、为什么给病毒取名字这么重要?


首先,我们来看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英文名称演变史。


  • 2020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武汉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检出的病毒暂时命名为2019-nCoV。


    “2019-nCoV”,全称为“2019 Novel coronavirus”,也就是“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指2019年,“n”是英文字母“novel”(新型的)的字首,而“CoV”则是“coronavirus”(冠状病毒)的简称。这一名称中包括了病毒出现的时间、类型以及种类。


  • 2020年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在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时,统一称谓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NCP),病毒名沿用2019-nCoV。


  • 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新冠病毒肺炎疾病的正式名字COVID-19


    “COVID-19”,全称为“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由于冠状病毒(CoronaVirus)感染导致的疾病(Disease),该疾病在 2019年暴发。


  • 2月22日,我国将该病毒的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可能有人会纳闷,病毒的危害性大家自然都很清楚,可是为什么,给小小一枚病毒取名字,也要如此劳神费力?


让我们把目光回溯到2009,H1N1病毒曾被称为“猪流感”,这导致埃及宰杀了大量的猪。然而,H1N1病毒是由人传播的,猪又何其无辜。


2015年MERS(中东呼吸综合征)的命名,也曾遭到WHO的点名批评。WHO在一份声明中指出“一些疾病的名称针对了特定的族群,造成了对该族群的不利影响,制造了人们在旅行、贸易等方面遭遇不合理的阻碍,还导致了一些本不必要被宰杀的肉食动物遭宰杀。”


为此,WHO发布了一份指南。据此,新型冠状病毒的命名不得包含以下内容:地理区位、人名、动物或食物名称、涉及特定文化或行业。此外,病毒的命名应该简短而具有描述性,如SARS(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


病毒学教授本杰明·纽曼是ICTV负责命名的研究组成员之一。纽曼教授指出:“(新型冠状病毒)正式名称应该比现在外面那些名称让人能更快讲出来。”除了帮助公众了解这个病毒,ICTV研究组还希望他们的工作能为大家节约时间,避免混乱,从而让研究人员可以集中精力抵抗疫情。


纽曼教授表示:“对我来说,帮助命名一种重要的病毒,是一份很重大的责任。” [1]


二、美国都提交申请了些什么商标?


根据笔者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的不要惊讶!和中国有所区别,在美国,专利、商标的职能都属于这个“专利商标局”)官网的检索,和Covid相关的内容相当多,其中“I Survived Coronavirus”已有多款产品,上线亚马逊……


(部分商标信息截图)



服装可以是中国制造,

Covid-19是中国制造??


(致命的中国病毒……)

 

仔细看,还有个颇令人玩味的小细节:

(本产品不售往中国)


WHAT??

边逛购物网站,边黑人问号脸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笔者也算是感受到了……


也真是令人困惑,川普老爷子都表示不再玩“Chinese Virus”的梗了,为什么有些商标申请人还是不知道呢?



当然,也有些产品很有求生欲,截至发稿前,笔者看到的有:



不是武汉的病毒,而是全世界的战疫!


还有下面这款,和武汉共同对抗新型冠状病毒!(虽然也是运不到中国)



为一种新型的病毒进行命名,是一种很大的责任。把新型的病毒和特点地域进行结合,进行污名化,又是不是应当承担很大的责任呢?


再言之,面对人类共同的敌人,并不着急全力以赴应对它,却着急“快人一步”进行商标的申请,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三、雪崩之下,该如何应对每一片雪花?


SHIPA曾出品过一篇:《过分!“李文亮” “火神山”被抢注?!对商标恶意抢注说NO!》,其中提到“自2月3日商标局正式复工后,一大批与疫情相关的商标纷纷出现。代表着武汉壮士断腕也注定让武汉成为一座饱含血泪的英雄城市的“封城”被注册,寓意祛除病毒,平安健康的“火神山”、“雷神山”被注册,表达了日本友人情谊的“风月同天”被注册,承担无数争议与压力的“吹哨人”也被注册,甚至殉职的李文亮医生的姓名也被注册成为了商标。这些令人震惊的行为,在被疫情、失业、负面新闻困扰的人们中引发了众怒。


令人欣慰的是,商标局对这些损害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注册行为迅速做出了反应。


商标局认为,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的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6年12月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一书中,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解释中,明确规定“商标中含政治、宗 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与之近似文字,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不予注册”,在“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释义下,也明确列举了“非典”、“埃博拉”商标作为不予注册的典型,也许“新冠”二字在这次疫情之后也会成为不予注册的情形之一。


那么,国外的商标呢?


美国联邦商标法中第1052条(a)规定:

能够将申请人的商品与其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商标,不论其性质,均能在主注册簿上注册,除非该商标:


(a) 包含不道德、欺骗性、不良影响的(immoral, deceptive, or scandalous)事物或由其所构成;

包含贬损(disparage)生存或死亡的自然人、机构、信仰、国家象征的是物或由其构成,或不当暗示(falsely suggest)与生存或死亡的自然人、机构、信仰、国家象征有某种联系,或使其受辱、名誉受损;…


那么问题来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员们是否可以用“不道德”或者商标具有贬损性的理由来驳回这几个商标申请呢?


当美国第一修正案里言论自由的权利和商标法中“不道德”“贬损性”相碰的时候,他们究竟是如何抉择?


有观点认为: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Matal v. Tam案中,对此给出了范例。涉案商标“The Slants”, 是个乐队的名字。Slant在英语俚语有歧视亚裔斜眼的意思。商标申请被驳回,但是最高院一致认为,注册商标名字不属于政府或商业言论(两者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不完全受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而是属于私人言论,尽管是歧视性的语言,还是应当享受最大限度的宪法保护,之前商标法里关于不得注册有诋毁性质言论的条款被宣布违宪,商标正式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注册。


身处美国达拉斯的Tim律师也支招如何异议上述商标。


这几个商标有可能会以欺骗性地理标志(primarily geographically deceptively misdescriptive)的理由驳回。

1)     商标最显著部分是武汉这个地名,而Vax和疫苗的英文Vaccine谐音,应该不具有标识性;


2)     产品和服务并不来自这个地方。


3)     消费者有可能相信相关产品来自这个地方,这个我觉得有些难度;


4)     这个欺骗性的地名会影响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决定。这个也有些难度。就算欺骗性地理性商标治不了,也可以直接以Wuhan Corona Vax是描述性商标,不具有标识性为理由驳回。


TEJAS疫情日记 – 3月25号 – 如何把美国公司申请的武汉疫苗商标消灭在摇篮里!


但是“Wuhan Virus”或者“Chinese Virus”的歧视程度,是不是比“Slant”要重呢?毕竟,“Slant”的本意只是倾斜、歪斜,在俚语中存在歧视亚裔斜眼的意思。而如果是“Wuhan virus”,至少在笔者看来……指向性非常明显,是完完全全的关联性甩锅…… 你觉得呢?



参考文献:

[1]http://loveqingqing.cn/a/jiankang/2020/0206/630207.html《新冠状病毒的正式名称即将公布。为什么命名病毒很重要?》


(本文为授权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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