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企业2019年6月购置一台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不含税价500万元,价税合计565万元。假定甲企业在2021年6月将该设备处置出售,不含税售价为280万元。1、由于该设备满足税法规定的一次性扣除条件,甲企业2019年度决定选择适用,会计上按照5年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预计净残值为0。2、由于该设备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扣除条件,甲企业不能适用加速折旧的税收政策,该设备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甲企业会计上按照5年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预计净残值为0。分别对上述两种假设情形下,甲企业的递延所得税确认和应交所得税做出分析。简单而通俗的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属于"资产",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性质一样,属于企业先把钱支付出去(先交税),企业属于"债权人"(可以把税务局想象为"债务人")。同样道理,"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属于"债务人"(同样的,可以把税务局想象为"债权人")。当企业选择适用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由于可以提前税前扣除或税前扣除折旧额大于会计计提额,导致企业前期是少交税,相当于企业是暂时欠债方,因此企业应该确认的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样道理,如果企业会计折旧采用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也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式),导致会计折旧额大于税收折旧额,需要在当期进行纳税调整,会计核算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甲企业2019年度采取一次性扣除时,该设备500万元可以一次性作为折旧进行扣除。1、会计折旧=500*6/(12*5)=50万元。2、折旧的税会差异=500万元-50万元=450万元3、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450万元*25%=112.50万元4、纳税调整: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1:
1、会计折旧=500/5=100万元;税务折旧额=0元。2、折旧的税会差异=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3、由于税会差异减少,应冲销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00万元*25%=25万元(说明:前期少交的税,后期需要补缴上,此乃是"还债")4、纳税调整: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2:
1、会计折旧=500*6/(12*5)=50万元;税务折旧额=0元。借:银行存款 316.4万元(280万元*113%)3、固定资产处置出售后,会计账面不再确认该资产的折旧,也就是会计折旧额变为0元,前期折旧导致的税会差异在此时得到弥合,不再有差异,因此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该全部予以冲销。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12.5万元-25万元=87.5万元,或(450万元-100万元)*25%。说明:冲销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导致当期多交所得税。(1)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3:
(2)填写《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4:
(3)自动生成《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如表-5:
1、会计折旧=500*6/(12*5)=50万元;税务折旧=500*6/(12*10)=25万元。2、折旧的税会差异=25万元-50万元=-25万元3、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25%=6.25万元4、纳税调整: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6:
1、会计折旧=500/5=100万元;税务折旧额=500/10=50万元。2、折旧的税会差异=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由于税会差异继续增加,应继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25%=12.5万元4、纳税调整: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7:
1、会计折旧=500*6/(12*5)=50万元;税务折旧额=500*6/(12*10)=25万元。借:银行存款 316.4万元(280万元*113%)3、固定资产处置出售后,会计账面不再确认该资产的折旧,也就是会计折旧额变为0元,前期折旧导致的税会差异在此时得到弥合,不再有差异,因此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该全部予以冲销。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6.25万元+12.5万元=18.75万元,或(25万元+50万元)*25%。说明:冲销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导致当期多确认"所得税费用"。(1)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8:
(2)填写《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表-9:
说明:计税基础=500-25-50-25=400万元(3)自动生成《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如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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