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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学专业十五强之西政公安与国际法方向上半年部分科研论文汇总

2017-08-16 学术之路

[1]李瑞杰.平心静气说“主义”--试与周光权教授对话[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7,(04):99-108.


摘要: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区分标准只有一个,即是否采取了"犯罪征表说",凡是未采取"犯罪征表说"的学说就不能归入主观主义。坚持客观主义,推不出"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等结论。犯罪认定的过程是一个目光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反复诠释涵摄的过程。主观罪责不等于犯意,将重视行为主观侧面的学说一概归入主观主义值得商榷。如果刑法体系的建构存在一个目的理性,那么就必须坚持主观罪责是刑事责任的基本依据。


[2]申畅,韩申,蔡艺生.论食品药品类犯罪的侦查困境与对策[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03):77-82.


摘要:食品药品类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呈现发案量大、涉案物品种类多且金额巨大,集团化犯罪模式突显,多利用网络销售平台,犯罪数额难以确定,犯罪主体文化程度较低的特点,在侦查工作中出现取证难和审讯难两大困境。必须完善行刑衔接制度、落实侦查提前介入、提高证据保全能力、侦查人员审讯能力和侦查人员执法能力,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以有效打击食品药品类犯罪。


[3]向静.重庆刑警心理疲劳状况调查及原因分析[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03):115-121.


摘要:采用SCL-90及心理疲劳影响因素自编量表,对重庆市某公安分局320名刑警进行测试。结果显示:大部分刑警有心理疲劳现象,程度较正常成人明显严重;刑侦支队与派出所刑警的心理疲劳程度无明显差异;男性主要认为压力源自"工作超量、压力大",女性对薪酬更满意;本科学历者感觉能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本科以下学历者对薪酬更不满意;个人及家庭因素对精神病性产生显著负性影响,其余因子对心理健康的影响不显著。


[4]王登辉.犯罪黑数的原因与对策研究[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7,(03):78-85.


摘要:狭义的犯罪黑数,是指实际发生的犯罪数量减去已经刑事立案或者受理的犯罪数量。犯罪黑数产生的主要原因有:无被害人的犯罪大多数没有形成刑事案件;刑事立案难;有的案件只有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才可能立案,才可能成案;犯罪本身具有复杂性,有时难以认定其法律性质,不易找到准确罪名;不少司法人员存在若干认识误区,未准确掌握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和定罪方法;很多前现代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权利意识、人权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较薄弱,法治思维尚未普及;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罚代刑等问题还继续存在;外国人和外国公司在华犯罪,在域外针对我国及其公民犯罪,大多数未得到应有的制裁;侦查资源有限。从根本上讲,应当让现代思想观念深入...


[5]和静钧.治理网络传销须坚守“红旗原则”[N].深圳特区报,2017-06-20(A02).


[6]孙唱阳.论我国涉外动产物权中的意思自治[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50-52.


摘要:传统涉外物权领域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是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但在涉外动产物权法律适用领域不加区分地单一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忽视了物权和债权的内在紧密联系而略显乏力。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意思自治原则引入动产物权法律适用领域并作为基本原则,这一做法引发热议。《法律适用法》中动产物权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并非一无是处,意思自治能够软化冲突规范,提高《法律适用法》的灵活性与适应性;但仍存在完善的余地:应对意思自治进行限制,仅适用于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动产物权变动,并且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时考虑第三人利益保护,同时,对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的准据法应同时符合最密切联系原则。


[7]贾健,查一凡.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村留守犯罪问题研究——以重庆市为典型分析[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7,(03):45-53.


摘要:重庆市是典型的大城市大农村格局,农村留守地区犯罪种类多样化,包括广泛频发的职务犯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性犯罪等;具有区域性的盗伐(滥伐)林木罪和毒品类犯罪等;其他新型财产性犯罪、枪支弹药类犯罪、赌博类犯罪、破坏公共设施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也零散分布在各地区。不同于城市较为集中、封闭的社区建制,这些村落门户相对分散,但又属于熟人社会。由于乡村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趋于殆尽,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纠纷常发,矛盾日益积累。经济压力和环境阻碍等都是培育不稳定因素的土壤,应在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在依靠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打击犯罪之外,寻求根植于具体地方的社区自治防控体系。


[8]钟英通.WTO体制中的诸边协定问题释微——以《信息技术协定》为例[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03):135-147.


摘要:随着WTO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WTO体制出现了贸易规则制定的诸边化趋势,其条约形式是诸边协定。传统上,诸边协定仅指WTO中的"诸边贸易协定",但以《信息技术协定》为代表的诸边协定新类型已经出现。诸边协定概念的外延得到扩展,概念本身亦有待澄清。《信息技术协定》自1997年生效后得到了有效执行,并于2015年完成了扩围谈判,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条约实践,对于重新理解诸边协定这一WTO条约体系中已有条约类型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信息技术协定》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将诸边协定定义为在WTO体制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分WTO成员就某个或某类议题进行谈判且仅对接受它的成员具有约束力的协定。通过诸边协定制定...


[9]郝瑾.国际刑事法院认罪程序及对我国的启示[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03):112-117.


摘要:对认罪案件从宽从简处理是世界刑事诉讼程序发展的大势所趋。国际刑事法院在融合英美法和大陆法认罪案件处理程序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认罪诉讼程序:严格要求被告人认罪的证据支撑,强调认罪的司法审查,极为关注被告人认罪过程中的律师帮助,重视被告认罪的明知性和自愿性,通过确立完善的程序保障,增强了认罪案件从简从宽处理的正当化。国际刑事法院的认罪程序对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实施程序的构建有借鉴意义。


[10]黄锐,陈虹宇.金纳米簇高效绿色制备及其对汗潜指印的显现[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02):1-6.


摘要:目的制备性能优良的金纳米簇,构建荧光金纳米簇粉末显现汗潜指印的新方法,并将荧光金纳米簇粉末、金粉、磁性粉对陈旧指印显现效果进行比较,探究新方法的优点与不足。方法基于微波辐射与超声方法的优点,采用超声-微波协同制备方法,以牛血清白蛋白为稳定剂和还原剂绿色合成了金纳米簇,对金纳米簇制备条件进行优化后,将其制成粉末应用于潜指印显现。借助自主搭建汗潜指印显现观察系统,用多波段光源紫外光激发,观察汗潜指印显现效果。结果金纳米簇的制备耗时约1 h,过程高效绿色,荧光性能好,量子产率高达7.1%,平均粒径约为3.3 nm,最佳激发波长为521 nm,最强发射峰为633 nm。其显现的汗潜指印发出橙红色荧光,...


[11]谭铁君.弹性客体上砍切痕迹特征的实验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02):7-12.


摘要:目的研究案件现场出现的橡胶、塑料类等高弹性客体的力学性质及其痕迹特征,寻找检验此类客体上砍切痕迹的有效方法。方法选取不同种类的工具制作弹性材料砍切痕迹样本,并对痕迹特征进行观测及统计分析。结果痕迹擦拭沿宽度与工具劈侧厚度和刃口厚度有线性关系,这是工具特征的客观反映;砍切断面上的线条、痕止缘部位的小眼、组织连接等痕迹能稳定反映刃口特征。结论弹性客体与塑性客体的砍切痕迹明显不同,其痕迹特征反映自有规律,同样具有较高的检验鉴定价值。


[12]陈如超.鉴定纠纷及其解决机制——基于民事司法鉴定的实践逻辑[J].证据科学,2017,(02):225-248.


摘要:在当今民事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与为法院提供司法鉴定意见的社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就相关鉴定问题频起纷争,一度还衍生出暴力事件。追根溯源,鉴定纠纷起源于民事司法,是民事庭审的鉴定争议解决机制功能失灵与民事纠纷的案件结构等多重因素共同诱导的结果。然而,国家提供的公力救济与当事人寻求的私力救济皆证明,脱离原审法院的鉴定纠纷解决机制,事实上都进退维谷,而且促使鉴定纠纷扩大化。鉴定纠纷不单反映民事司法问题与鉴定技术问题,它也是当事人双方深层社会矛盾的表现。所以,国家应对鉴定纠纷,就应树立"复合解决/治理"的理念与体系,但关键在于实现民事司法解决鉴定争议的制度功能;同时,基于当事人强烈的制度需求,国家也应重塑...


[13]蔡卓衡.论依法治国背景下刑事反腐追责机制的完善[J].科学社会主义,2017,(02):109-113.


摘要:当前腐败案件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在依法治国背景下,需要明确我国反腐败工作的现实情况,尤其是要了解和掌握我国腐败现象的特点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本文分别从刑事实体法和形式程序法的角度,针对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强化行贿人和介绍行贿人的法律责任,扩大贿赂范围的认定,确定正当程序原则,完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增强反腐败的侦查措施,以健全和完善我国反腐败的刑事追责机制。


[14]王奕元.中国中亚能源合作法律渊源结构的缺陷与完善[J].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17,(02):86-88.


摘要:<正>"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中国与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提供了契机,能源合作必然会成为重点发展领域。目前两地间的能源合作的法律渊源主要依靠各自国内法律制度、多边条约和双边协定或协议,存在着法律环境不良,保护力度不足,多边或者区域性的能源合作机制缺乏的短板。在此环境下,我国与中亚能源合作的法律渊源的完善,一是要督促中亚各国提升法制化水平,二是要建立区域性能源合作机制,三是要推进相关BIT的修订工作。


[15]张雅琼,潘国平.论国际条约退出的正当性[J].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17,(02):45-51.


摘要:国际法体系建立在条约必须信守原则基础之上,国家,或者更准确的说在外交谈判会议上代表各自利益的政府官员们都应当为自己的条约承诺负责。没有国家会被迫接受条约承诺,也没有国家会加入一个违背自己意愿的国际组织。如果一个国家通过国内法所规定的审批程序成为一个条约的缔约方,那么它必须善意履行条约义务。然而,国际条约关系的根本属性是国际政治关系,没有哪个条约所签订时的地缘政治环境会亘古不变,当时代变迁、国际环境改变,旧的条约体系没有随之更迭和修订以致对缔约国产生过分的负累时,国际法将引导条约缔约方进行重新谈判甚至在没有必要继续停留在条约内时合法、优雅地退出条约。当《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极具创新性的规定了条约退...


[16]马方,吴桐.信息化侦查的维度冲突与法律规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42-51.


摘要:信息化侦查在发展过程中其理论地位的变迁使相应法律规制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而我国长期以来"重结果、轻过程"和"重打击、轻保护"的传统理念使相关法律规制在设计层面就存在着立法技术欠佳,程序保障不足的问题。既有法律规范的错位缺失使侦查活动在社会、法律、实践等维度上引发了不同程度的冲突,为此应在法律规范上构建以基本权利为核心、配套立法为补充的法律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应依据信息属性与行为性质,根据任意侦查理论对不同种类的侦查行为设定相应行为实施路径及合法边界,以解决其维度冲突,达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充分发挥信息化侦查的主导作用。


[17]赵韦翰.国际私法视域下的跨国代孕亲权问题探讨[J].法制博览,2017,(11):26-28.


摘要:随着代孕技术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代孕行为被实施。目前各国在跨国代孕亲权确定案件中的管辖权、法律适用、外国生效亲子关系判决的承认等方面存在分歧。这导致了该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差异很大,无论是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还是对儿童亲权的否认都会对代孕各方当事人,尤其是代孕儿童的合法权益带来巨大的损害风险。本文会阐述和分析部分国外相关立法与案例,结合中国国内法现状,就我国解决跨国代孕亲权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8]王亮.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电子商务条款研究[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02):66-71.


摘要:由于WTO框架内电子商务的多边谈判长期进展缓慢,美欧不得不转向双边及区域谈判路径推行本国政策,致使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在签署FTA时纳入体现自身利益的电子商务条款。很显然,在FTA中纳入电子商务条款已成为一种趋势。结合中国自身实践来看,新近的中国与澳大利亚FTA、中国与韩国FTA也均首次专章规定了电子商务条款。但对照美欧同类实践,中国FTA电子商务条款存在内容上编排较为混乱、立法上有漏洞等问题。为此,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电子商务条款进行研究,将有利于我国日后构建中国FTA电子商务范本。


[19]黄伟.一带一路框架下我国区域能源合作的战略选择与策略应对[J].河北法学,2017,(05):174-181.


摘要:能源合作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应当采取不同的战略选择与策略应对。一带中面临中日韩的能源同构性竞争问题以及运输安全问题,三方或在中韩之间建立能源联合采购中心是解决亚洲溢价与运输安全的可能策略。一路中面临的能源投资、贸易与地表运输的机制化安排问题,可以在俄罗斯能源战略进行调整之际,以上合组织为基础继续促成能源俱乐部的形成。


[20]殷超峰.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以中琉传统海界为切入[J].河北法学,2017,(05):182-188.


摘要:19世纪末,在日本声索对钓鱼岛进行"无主地先占"之前,中国与琉球王国长达数百年的正式交往中已然形成了冲绳海槽作为中琉传统海界的历史事实。通过对中琉传统海界的确认,强化了中国依据时际法对钓鱼岛的"无主地先占",明确了《马关条约》将钓鱼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割让予日本的事实,辅证了二战后相关国际条约将我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所做的申明。


[21]王仲羊.法治化背景下侦查功能的反向研判——以侦查功能局限性克服为视角[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7,(02):1-16.


摘要:法治化背景下侦查功能的准确定位关乎侦查工作的开展及与“审判中心主义”的对合程度。对侦查功能的研究不仅涵盖功能发挥的正面解析,从局限性入手对其进行反向研判亦尤为关键。故需从功能定义出发,对侦查功能进行重新界定,进而从实体功能(包括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与程序功能两个维度对之进行论述。以局限性克服的难易程度为界点,将侦查功能局限性进行绝对化与相对化的区分,具体论证调整范围、防控犯罪、主体和程序四大方面的局限性。并针对这些具体局限性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机制和方法。


[22]李凯.浅析电信诈骗预防机制——以警媒合作为视角[J].新闻研究导刊,2017,(07):63-64.


摘要:"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的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将电信诈骗扼杀于摇篮之中不仅要靠普通民众谨慎留心,还可以通过警媒合作的方式,对其进行宣传,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23]倪春乐.“互联网+”背景下的公安情报众包探索[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02):57-64.


摘要:众包是能激发和利用众人智慧的生产组织机制。"互联网+众包"的创新理念与公安情报工作有内在契合点。新时期公安情报工作需要拓展互联网移动终端资源和社会参与活力。"互联网+公安情报众包"能充分利用社会竞争激励机制,在开放的网络空间中众筹情报信息、发包情报问题方案。"互联网+公安情报众包"需要特定条件的支撑和一体化管理的维护,同时其内在的侵权、虚假和泄密风险也需要进行有效管控。


[24]刘诗诗.DNA“打拐”数据库应用研究[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7,(02):64-68.


摘要:为打击当前猖獗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基于现代生物技术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的DNA数据库打拐模式应运而生。DNA打拐数据库的应用颠覆了传统打拐模式,但也出现立法规范缺失,数据库应用与公民隐私权冲突,及司法资源有限等问题。因此,应对DNA信息的采集范围、方式,存储、保密制度及救济手段进行立法规制,并以国家财政支持的方式平衡各地公安机关的建库能力,从而保障DNA打拐数据库顺畅运行。


[25]徐伟.犯罪构成体系之共性研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129-135.


摘要:犯罪构成体系在结构表现上"仪态万千",在达致犯罪认定的结果上"殊途同归",其体系内涵均强调犯罪认定主观方面的总领地位,凸显客观方面对主观方面的印证作用,侧重犯罪人格的预防功能,体现思维的渐进性,囊括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世界三大犯罪构成体系的中核将主观认定贯穿始终,并恪守客观方面印证主观方面之原则,正确厘清刑事诉讼法和刑事实体法在犯罪认定中的各自作用,具有贴近民意,契合实情之功效,予以合理把握均能在犯罪认定中发挥积极作用。犯罪构成体系仅是犯罪认定的方法和工具,无优劣之分,有适正把握之别。


[26]谭铁君.弹性客体砍切痕迹的实验研究[J].中国司法鉴定,2017,(02):64-69.


摘要:目的研究案件现场出现的橡胶、塑料类等高弹性客体的力学性质及其特殊痕迹反映,寻找检验此类客体上砍切痕迹的有效方法。方法选取不同种类的工具制作弹性材料砍切痕迹样本,并对痕迹特征进行观测及统计分析。结果研究表明:痕迹擦拭沿宽度与工具劈侧厚度和刃口厚度有线性关系,是工具特征的客观反映;砍切断面上的线条、痕止缘部位的小眼、腱鞘等痕迹能稳定反映刃口特征。结论弹性客体与塑性客体的砍切痕迹明显不同,其痕迹特征反映自有规律,同样具有较高的检验鉴定价值。


[27]涂舜,陈如超.论鉴定纠纷的特征、类型与防控机制--以民事当事人与社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纠纷为视角[J].中国司法鉴定,2017,(02):18-30.


摘要: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与社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之间就相关鉴定问题频发纠纷或冲突并影响到民事审判与民事鉴定的良性运作。就当前来看,民事司法中的鉴定纠纷具有相对独特的案件结构特征与多元化的类型特点。鉴定纠纷导致的种种消极性后果,要求国家采取系统性的防控机制,规范法院与法官的涉鉴行为与社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当事人不尽合理乃至违法的维权救济措施,国家同样应该采取严厉制裁。


[28]蒋涵智.论《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中运动员权利的保障--以2015年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修订的关键变化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7,(08):74-75.


摘要:2015年版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中的修订变化体现出了合理协调平衡兴奋剂处罚与运动员权利保障之间的矛盾,但也彰显了通过不侵犯运动员的人权的方式去健全公平竞技制度的基本精神。运动员的权利保障首先要建立在明确强调对于人权的保护上,通过恪守严格责任以及确立正当程序权利的方式去践行运动员的基本人权是当今的共识。健全公平竞技制度是维护体育精神的不二法门,对传统兴奋剂违纪行为的认定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和将违反"禁止联系"义务增加为新的兴奋剂违纪行为都是在传统的创设公平的竞技环境上所做出的改革和创新。以延长兴奋剂违纪追责的时效和扩大禁赛期的适用范围为主要改进措施的处罚方式作为此次修订的主要变化,较为合理地平衡...


[29]孙龑.WTO谈判规则的反思与改革[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7,(02):121-127.


摘要:WTO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直接原因是WTO缺乏完善的谈判规则。实践中依靠"绿屋会议"、"主席案文"等非正式惯例构建共识的方式存在严重问题,违背了WTO成员驱动以及规则导向的原则。深层次原因是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模式转入"一揽子承诺"后,"绿屋会议"、"主席案文"等程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以规则化为方向进行变革。


[30]陈磊.风险、激励与监管:ISDS仲裁员的身份冲突及其化解[J].国际商务研究,2017,(02):66-76.


摘要:ISDS仲裁员具有较为明显的身份特征、地域来源及性别特征。为解决投资仲裁员分布不平衡的问题,ICSID已开始尽量选择女性仲裁员或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仲裁员。当事方指定仲裁员的天然争论以及仲裁员多种身份的重复交互,导致了仲裁员之间的感知风险、妥协风险以及偏见风险。扩大仲裁管辖权和维持ISDS体系的利害关系是对仲裁员的两大主要激励路径。不同当事方在ISDS中选择仲裁员时存在不平等信息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仲裁员信息灰色市场的产生,影响ISDS仲裁程序。仲裁员及时彻底披露其与当事方的关系和潜在的冲突对保障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仲裁员的双重身份易产生争论点冲突,从而引发正当程序的问题。披露可能...


[31]姚铸.TPP争端解决机制及启示[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01):114-123+132.


摘要:作为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重构全球经贸秩序、争夺规则主导权重要载体的TPP,其争端解决条款呈现出适用范围广泛、更加注重司法性、更加强调透明度和时效性,以及注重与其他国际体制的兼容性等特点,是WTO、NAFTA等现有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的"加强版",也是"规则导向型"争端解决机制的"升级版"。但也要看到,TPP争端解决机制所涉主要内容及透射出价值早有端倪,在众多区域贸易协定中或隐或现,仅是绽放程度有所不同,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已呈趋同之势。我国在自贸协定谈判中要及时关注相关内容和主旨,借鉴以TPP为代表区域经贸协定争端解决制度设计,从法律文本和法律实践两个层面,完善我国自贸协定争端解决...


[32]李艳.论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7,(07):119-120.


摘要: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态势,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中起着主导作用,从政府理念、社会管理体制、应对技巧三个层面深入剖析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规范政府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33]潘林青.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条看对公海捕鱼自由的限制[J].平顶山学院学报,2017,(01):40-43.


摘要:公海捕鱼自由是一项仅次于航行自由的传统公海自由,在海洋法历史上早已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习惯法。但是,由于海洋渔业资源的稀缺、公海渔业资源面临的"公地悲剧"危机以及公海捕鱼自由引起的利益不均等原因,对公海捕鱼自由原则进行限制已成为一种必然。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条正是限制公海捕鱼自由的框架性规定。具体而言,该公约是通过规定缔约国对海洋生物的养护义务与建立专属经济区制度两类措施来限制公海捕鱼自由的。同时,该公约的规定也反映出目前在限制公海捕鱼自由方面存在的专属经济区与海洋生态系统不协调、公海渔业制度在限制滥捕上的功能缺失、有效的公海执法机制的缺乏等问题,这些则需要通过国际合作进行有效的...


[34]李艳.警察腐败生成机制及防治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06):158-159.


摘要:警察腐败严重腐蚀了警察队伍的廉洁性,降低了警察的公信力,对警察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造成巨大冲击。本文基于对需求层次论、警察裁量权限、监督机制、惩处机制、警察人事制度进行分析,着力探讨警察腐败的生成机制,进而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以期对推进警察队伍反腐倡廉有所裨益。


[35]刘梅湘.侦查机关实施网络监控措施的程序法规制——以域外法的相关规定为参照[J].法商研究,2017,(01):174-182.


摘要:侦查中的网络监控措施是一种技术侦查手段,立法应将其区分为对内容数据的监控与对非内容数据的监控。对内容数据的监控只能针对达到法定证据要求的重罪案件实施,并且必须是在采用其他侦查措施无法达到侦查成效或成效甚微时经中立机关授权才能对特定对象实施。对非内容数据的监控则无需适用必须是重罪案件的原则,也不需要达到有"合理根据"的要求。


[36]王利荣,谢玲.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野下的“没收违法所得”[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02):80-86+115.


摘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国际社会建立防治腐败的五大法律机制,对细化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司法规则和刑事诉讼相关特别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没收定位为附随不法评价的刑事处分,旨在改变侦诉部门用财产刑替代没收违法所得的惯性;明确没收原理是结束财产占有的不法状态,旨在清晰划定没收范围;合理估算违法所得的收益,旨在体现司法客观公正;在财产占有人缺席审理情形下明确证明标准,旨在实现刑事法对个人权利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双重保护。


[37]黄锐,刘睿.铂纳米簇的制备及在汗潜指印显现中应用[J].刑事技术,2017,(01):35-39.


摘要:目的制备性能优良、荧光效能高的铂纳米簇并将其应用于汗潜指印的显现。方法以牛血清白蛋白为稳定剂和还原剂,创新性地使用超声-加热循环法制备了铂纳米簇,其粒径小、生物相容性良好且具备高荧光量子产率。基于铂原子与潜指印中的氨基酸等物质的巯基等基团相互配位结合的原理从而实现汗潜指印的显现。结果优化改进之后的铂纳米簇呈球形,平均粒径为5 nm,荧光发射波长为544 nm,荧光量子产率高达9.945%。其显现的潜指印细节特征明显。结论创新性地使用超声-加热循环法制备的铂纳米簇溶液可应用于多种承痕体表面汗潜指印的显现,其制备简单、稳定性好、荧光效能高,是一种高效、便捷、环保的显现方法。


[38]张翠玲.论法庭证据评估及鉴定意见表述[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01):41-46.


摘要:法庭科学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然而,由于证据技术和评估方法本身的局限,检验鉴定时有时会出现意见表述不当、夸大证据价值、甚至鉴定错误等现象。这不仅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还会引起公民对司法公正的质疑以及司法公信力的下降。本文从法庭科学技术的局限性、法庭证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法庭证据价值的评估方法和鉴定意见的表述形式等方面论述了科学评估证据价值和客观表述鉴定意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法,包括采用更加客观透明的分析方法、以似然比作为法庭证据价值的量化评估指标以及进行案件条件下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测试等。


[39]高一飞.社区矫正法应明确执法人员地位与职权[N].检察日报,2017-02-06(003).


[40]陈凤.残疾人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以重庆市残疾人犯罪的实证分析为例[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01):62-67.


摘要:残疾人犯罪是残疾人反社会人格的表现。近年来,残疾人犯罪普遍呈高发态势,演变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通过具体数据分析,残疾人犯罪呈现出学历低、收入低、团伙犯罪、主要以财产犯罪为主等特点。残疾人犯罪增加不是偶发性的,而是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互相结合形成的结果。因此,要预防残疾人犯罪,应该从社会方面、教育方面以及司法方面着手,改变传统的歧视的观念,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和受教育权利,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健全残疾人心理矫治制度。


[41]景彦军,高维俭.公安机关如实立案工作实证研究——以YC县为例[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01):39-42.


摘要:立案工作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不过学界对相关问题实证方面的研究较少。因此,以YC县公安系统为例对如实立案问题进行长期和系统的实证调研具有重要意义。YC县公安系统的立案工作之所以成效显著,一方面是因为刑事立案工作的观念等发生明显的转变,另一方面是因为坚持贯彻治安案件如实立案的做法。从某种意义而言,该县相关经验可以为其他地区所借鉴或吸收。


[42]赖美杉.公民海外权益保护中的“领事通知权”——以布雷德案、拉格朗德案、阿维纳案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7,(03):101-102.


摘要:国际法院审理的关于领事保护类的案件都集中在"领事通知权",分别为布雷德案、拉格朗德案、阿维纳案,以上案件中美国政府都未曾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领事通知权,也未将当事人受到其国内法审理的情况告知派遣国,三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尽相同。从三个案件的判决过程中可以看出国际法对领事通知权态度的变化——逐步认可其对保护海外公民的重要意义,为我国明确领事通知权,进而建立相关保护机制提供了借鉴。


[43]黄一玲.论民族自决权的概念内涵与适用条件[J].贵州民族研究,2017,(01):1-4.


摘要:民族自决作为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曾在全球反殖民斗争中发挥了特殊作用。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民族自决权的内涵也相应地发生变化。分析在当今全球化语境下民族自决权的丰富内涵,阐释民族自决权与人权、主权之间的联系与差别,在对民族自决权进行正确解读的基础上批判民族分离主义行径,对于维护多民族国家安全与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44]李国华.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职务犯罪治理实证研究[J].宜宾学院学报,2017,(01):64-71.


摘要: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职务犯罪在职务犯罪的侦防工作中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通过经验观察以及量化分析发现:犯罪人性别差异显著,且对贪污贿赂犯罪表现出特别的偏好;当行为人对案件类型进行选择时会受到单位属性的限制,而案件类型与刑量相关联;职务犯罪的持续时间长,且主要由中青年人组成,行为人的受教育程度会对行为人的犯罪趋向产生一定影响。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职务犯罪的有效治理可以通过情境化和差异化的防控策略得以实现。


[45]刁胜先.论权利穷竭原则的本质——“知识产品权利分离说”之提出与解读[J].科技管理研究,2017,(02):139-146.


摘要:世界知识产品贸易中各国政策的冲突与知识产权立法的分歧,使权利穷竭这个陈旧的话题不断引起学界新的关注且众说纷纭。究其根源,在于权利穷竭的法理本质并未得到应有重视与必要统一。因此,有必要从回归知识产权的视角,在对权利穷竭的相关理论学说评析基础上,审视权利的初始分配正义,直面"权利穷竭"命题的局限,尝试提出"权利分离说",将知识产品上的知识产权、物权乃至于其他财产权同等重视,在客体、内容与效力等方面将其互相分离,以寻求同一财产对象上不同权利间和谐公平的共生共存之秩序,从而将"权利分离原则"上升为财产权法的共有原则。


[46]潘林青.论指纹信息的法律保护——以我国居民身份证领取时登记指纹为例[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7,(01):78-86.


摘要:指纹信息作为一项承载人格利益的个人信息,兼具敏感性和生物辨识性,对其进行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在于宪法上的人格尊严和民法上的人格权。我国居民身份证领取时要求公民登记指纹信息主要存在两项问题,一是违反比例原则,二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和人格权。相较而言,新加坡、日本、美国、德国、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虽然对在身份证中录入指纹信息态度各异,但其保护实践对于我国内地颇有启示。在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背景下,应从三个方面完善指纹信息法律保护:强化对个人敏感信息和生物辨识信息予以特殊保护的理念;配置居民身份证领取时指纹信息登记的实施细则;健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构。


[47]黄伟.“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国际经济法律战略问题论析[J].天中学刊,2017,(02):17-20.


摘要:在国际经济法视角下,"一带一路"是中国打破布雷顿森林体系,通过建构地缘格局并最终形成跨区域国际经贸法律秩序的战略抉择。在这一战略定位下,应当明确并推行三个战略行为:一是亚投行的国际组织法问题,即亚投行不仅要通过借鉴与改造的方式迅速对"本体"问题,如投票表决规则、附属机构、贷款标准、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等进行建构与协调,而且应当迅速推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建构;二是以基础设施为内容的特殊条约优先于传统的贸易与投资条约的谈判;三是在明确人民币区域化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组成前提下,采用"资本输出+跨国公司"的"市场主导金融制",将人民币区域化的实现与贸易、投资的自由化相融合。


[48]邹明理.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研究[J].中国司法鉴定,2017,(01):1-7.


摘要:健全统一管理司法鉴定体制是党中央多次下达的指示和任务。回顾了近十年来"统管体制"未予健全的基本原因,探索了"司法鉴定体制"与"统管体制"的关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定和党中央的指示,考虑了"统管体制"的结构框架,设计了其中主管、自管、参管、协管方各自的权责;根据当前统管工作的状况,认为"统管体制"需要做好12项涉及全国性重大鉴定工作事项。同时主张,"统管体制"在建设司法鉴定事业方面,要严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鉴定制度根本原则,坚持司法鉴定应当以服务诉讼活动为主、服务执法执纪活动为辅的方向,坚持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要以公立型机构为主、民营型机构为补充的方向,提出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司法...


[49]周尚君.党管政法:党与政法关系的演进[J].法学研究,2017,(01):196-208.


摘要:"党管政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治理经验之一。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党与政法的关系一直处于互动调适之中。随着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和国家权力配置的调整,党与政法关系经历了为巩固新生政权的"诸权合一"、归口管理下的"一元分级"、"党政职能分开"的"一元多层、分工负责",最终确立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法领导体制,"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十六字原则成为"党管政法"的根本指针。不同时期的领导体制伴随着不同的组织机制和运作技术,演进过程中显现出明显的目标主义逻辑和连续均衡特征。党与政法关系的演进逻辑表明,"党管政法"是通过探索性的组织机制、运作技术在党政关系、党法关系和其他关系...


[50]周江,吕明伟.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强制仲裁程序的启动条件[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6,(04):83-91.


摘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强制仲裁程序以其触发上的单方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由于这种单方性同时意味着相对方的利益将立即处于危险之中,因此这种单方性并非任意的单方性,而是受制于一定的条件限制——通过启动条件加以限制。综合考察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对这些条件尝试做了"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这一新的二元划分,从正反两个方面概括了强制仲裁程序启动的条件,即必须具备"积极条件"且不能带有"消极条件"中的情形;在实践中,法庭(仲裁庭)对各个条件所给予的重视程度并不一致,对"积极条件"中的"争端类型"条件着墨最多,在"消极条件"则是"协议阻却"和"任择性例外阻却"获得的关注最甚。


[51]张凯.检视与推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深化路径之探讨[J].河北法学,2017,(02):189-200.


摘要:社区矫正是行刑社会化的产物,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我国社区矫正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在理念更新、制度建立和方法应用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然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仍面临适用偏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规章制度差异明显,以及矫正措施层次较低等困境。行刑理念的偏差、专门立法的缺失以及专业人员的匮乏是阻碍社区矫正制度深化的症结所在。由此,在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的法律背景下,司法行政机关可能通过增强理念人道化、制度规范化、措施精细化以及队伍专业化等路径,不断创新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

2017法学专业十五强之西政刑法方向上半年部分科研论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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