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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法国际手册》前言

Colin Mayer 黄琦宇
2024-08-23


琦宇荐读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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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迈耶

作者简介:科林·迈耶(Colin Mayer)是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的彼得·摩尔斯管理学教授和牛津大学布拉瓦尼克政府学院访问教授。他是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和欧洲公司治理研究所研究员,牛津大学瓦德姆学院的教授研究员,牛津大学奥列尔学院和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的名誉研究员。


手册前言

Foreword



本书证明了全球社会企业运动的规模、意义和范围。该运动的驱动力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企业的目的超越了其财务绩效,而涵盖了其在社会和自然界中更广泛的作用。


任一企业被创办及持续存在,都是基于一定的目的。人类和我们的地球如今面临着许多问题,而解决其中最具挑战性的问题能回答这些问题,是这样的愿景启发了社会企业的创始人。他们寻求与人合作的创新方式,以深入了解他们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有效方法。但此外,他们还必须建立不仅行之有效,而且在商业上可行和赢利的流程和程序。


共益企业运动是这一发展的最大体现。自2006年兴起以来,它已在全球发展到包括约4800家企业的规模。对共益企业的认证过程提供了一种重要形式,来验证共益企业赋予其利益相关者和股东的非财务和财务利益。


然而,本手册涉及的更多是社会企业法,而不仅仅是社会企业和共益企业运动。从一开始人们就认识到,如果共益企业能够接受并致力于其目标,就需要对公司法采取一些措施。对此作出的反应是,美国出现了公益公司(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以作为传统公司立法的替代办法,而一提到传统公司立法,人们最常联想到的就是美国注册公司数量最多的州——特拉华州。


公益公司的出现反映了一个认识,即共益企业需要能够围绕公司宗旨和信义责任进行整合,其中包括公共利益以及促进公司及其股东成功的传统利益。因此,公益公司除了其商业目标外,还要能够陈述和实施公共目标。


从本质上讲,法律的作用是提供一种工具,使共益企业可以建立对公共目的的法律承诺,否则该承诺缺乏投资者、员工、供应商、社区和客户可能合理期望的可信度和保证。这为社会企业提供了比监管系统所能实现的更大的灵活性,可以确定其利润以外的优先事项。法律不是监管的替代品,而是一种重要的补充,鼓励公司超越监管优先事项的束缚,拥抱那些对公司的创始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很重要的优先事项。


本书对社会企业运动、共益企业对该运动的贡献以及这些发展发生的法律和监管背景提供了一个非常全面和权威的叙述。此外,它还描述了世界各地正在发生的一系列社会企业倡议以及它们在不同国家采取的各种形式。


本手册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我们正处于经济、民族国家、自然世界和环境的关键时刻。企业在应对我们面临的日益严峻的挑战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部分原因是政府显然无法独自应对这些挑战,还有部分原因是企业可以带来应对这些挑战所需的知识、资源和能力。


然而,由于我们构建企业的方式,目前的商业并不适合实现前述目标。我们将财务绩效和股东回报作为首要目标,这会产生两个后果。首先,商业往往是问题的原因而不是解决方案;其次,一心一意地追求财务绩效意味着他们主要不是专注于解决我们面临的最严重的全球、环境和社会挑战。


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在对目前已存在的财务目标保持强烈关注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有必要使财务目标与确认全球问题的解决办法及避免这些全球问题的产生相结合并保持一致。这种不一致是经济、国家和社会许多失灵的根源,也是对解决这些问题不够重视的原因。


与社会企业对全球成果的有益影响同样重要的是它对我们个人以及我们的身心健康的影响。通过将社会和公共目的与经济利益相结合,社会企业统一了我们的理性推理和情感。为寻求解决重大人道主义和自然世界问题的企业工作是鼓舞人心的,当这样做也有经济回报时更是如此。我们的情感和同情与我们赚取体面收入和养家糊口的理性愿望背道而驰,这在情感上令人筋疲力尽。当我们知道自己的企业行为与我们的个人原则和价值观(如什么是正确的?行善意味着什么?)不一致时,情况往往如此。


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企业对其目的的看法发生了变化。然而,转变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另一方面,企业家精神和新企业不仅提供了更大的机会,而且还提供了以官僚主义企业通常难以实现的方式进行实验和创新的潜力。面对生物多样性、环境、公共卫生、地缘政治以及我们将遇到的许多其他未来危机所造成的极端不确定性,我们需要认识到,我们无法预测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在发生时如何应对。相反,我们应该将积累的知识和智慧与快速的实验、学习和调整过程相结合,来指导我们的反应。


社会企业具有独特的优势,既可以提供做到这一点所需的敏捷性,又可以提供所需的意识。但社会企业是脆弱的企业,它们不安地徘徊在社会和慈善、商业和金融世界之间。它们很容易在一个或其他方向上偏转太多。这就是为什么这本关注社会企业法的手册如此重要的原因,因为正是法律既定义了企业,又可以帮助确保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牛津大学布拉瓦尼克政府学院

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

科林•迈耶

2023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Peter, Henry, Vargas Vasserot, Carlos and Alcalde Silva, Jaime. The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Social Enterprise Law: Benefit Corporations and Other Purpose-Driven Companies. Springer Nature, 2023: v-vii.


翻译:黄琦宇


申明:本译文旨在促进科学研究,仅供学术交流

往期回顾


《剑桥社会企业法手册》引言(节选)

《社会企业与非社会企业》(节选)

《社会企业在美国的三种立法路径》(节选)

《所有企业都是社会企业的年代》(节选)

《来自英美加的社会企业法早期经验》(节选)

《社会企业在低收入社区中的潜力》(节选)

《影响力投资和...:资助社会企业的...》(节选)

《社会企业融资:众筹是答案吗?》(节选)

《新西兰的社会企业众筹》(节选)

《社会企业的生命周期》(节选)

《社会企业是否需要专门的商业形式?》(节选)

《社会企业的社会锁定与合作社形式》(节选)

《社会企业选择法律结构的商业模式路径》(节选)

《社会企业中的信义义务》(节选)

《维护社会企业的使命》(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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