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或“马某某”的规范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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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早上,一则杭州“马某”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媒体报道刷屏。资本市场急剧反应。随后,媒体紧急辟谣:嫌疑人为三字名“马某某”。
有感于这条乌龙新闻,我们可以问一个问题:对于“X某”或“X某某”的使用,是否有相应的基本规范。
星星曾经当过三年的记者,粗略知道构成新闻的六要素,五个“W”和一个“H”:即Who(何人) 、What(何事) 、When(何时)、Where(何地) 、Why(何因)、How(如何)。
大家都知道,真实是新闻的基石。何人(Who)作为六要素之一,其真实性非常重要。如果人物虚假,受众可能会怀疑其他新闻要素的真实性。
因此,传统新闻报道涉及人物,应当采取真名。而采取类似“马某”“马某某”的化名,是现代新闻发展后出现的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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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新闻史,使用化名最初源于对被报道者隐私的保护,尤其在负面报道或纠纷类报道中。
在中文新闻中,对于负面新闻中的人物称谓, 最常见的“姓氏+某”方式,既符合新闻真实性原则,也不构成对被报道者隐私的侵犯。
这里面体现了法治思维: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宣判之前无罪,享有公民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
新闻对犯罪嫌疑人的报道,应该是有限度的,即既要谴责其犯罪行为,又不能侵犯其享有的正当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因此,今天刷屏的这条新闻,采用“马某”的化名表述,自然是较为妥当的。
争议点就是三字姓名的“马某某”,能否用“马某”?
从语法来看,“马某”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代表姓“马”的人士,无论名字是几个字。
打个比方,两个字的马超、三个字的马克思、四个字的马拉多纳、五个字的马达维基亚,如果这些人都是中国人,那都可以用“马某”来代替。
如果马拉多纳是中国人,可被叫为“马某”
显而易见,“马某某”就只能用于三字名,比如马斯克、马化腾、马伊琍、马塞洛、马英九等……
从道理上来讲,“马某”是包含了“马某某”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马某”容易指向两字姓名的人士,如《包青天》里的马汉、荷兰队的马凯、开心麻花的马丽等。
那么,究竟现在有没有相关的规范呢?
据星星所知,暂时没有成文的明确规定。拿相关公文做参考,最常出现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姓名的便是两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各地公安机关发布的警情通报,但标准并不统一。
高法典型案例星星看得比较勤,在大致的印象中——既出现过采用“X某”指代所有被告人,也曾区分“X某”和“X某某”的情况,甚至还有“X某甲”“X某乙”等。
最高人民法院
例如,2021年12月14日发布的“北京某科技公司诉台湾地区居民姜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用的是“姜某某”;2022年4月9日发布的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都5个典型案例,被告均使用“X某”。
星星同时发现,在个别同一批发布的案例中,偶尔出现了标准并未统一的情况。原因可能是各地报上来的案例各有当地的标准,统稿者并未顾及这个细节。这也说明,至少最高法的典型案例,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至于各地的警方通报,也是五花八门,标准不一。例如震惊全国的徐州铁链女事件,被害人叫“杨某侠”,犯罪嫌疑人叫“董某民”;吴亦凡被刑拘,公告里是“吴某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的柯震东,公告里是“柯某某”……
当然,就目前的大致的趋势来看,警方通报朝着更加严谨准确的方向发展,基本上“X某”对应二字姓名、“X某某”对应三字姓名。
目前,带有公权力性质的公文方面尚未完全统一,那要求新闻报道做到完全规范准确,固然有些吹毛求疵。
新华社曾经在2020年发布了《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最新修订)》,往往作为新闻报道的规范,其中对于化名并没有明确规定。
新华社
稍微有点沾边的就是第11条:
在新闻稿件中涉及如下对象时不宜公开报道其真实姓名:犯罪嫌疑人家属;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采用人工授精等辅助生育手段的孕.产妇;严重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被暴力胁迫卖淫的妇女;艾滋病患者;有吸毒史或被强制戒毒的人员。涉及这些人时,稿件可使用其真实姓氏加“某”字的指代,如“张某”“李某”。不宜使用化名。
今天出现这条争议新闻,胡锡进的表述——即“写‘马某’的报道都是不准确的”,意思很清楚,也言之有度,话中有话。
作为资深媒体人,胡锡进自然清楚:就已知的规范要求,这严格意义上不是“乌龙新闻”,更不是“媒体事故”。当然,其中部分媒体肯定存在吸引眼球、恶意炒作、故意跟风的嫌疑。
“马某风波”给媒体者在加强自律和提升素质方面提了一个醒,也让公众就相关事件可以展开各种各样的思考和讨论。至于未来,会不会就此形成更加明确的化名规范,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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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陷入信息乱流中的我们,要不要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沦为乌合之众呢?
脑子是个好东西,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想要,希望你我都能有。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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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学林推出的是陈独秀为《新青年》写的发刊词。在一个迫切需要变革的时代里,这篇文章洋溢着陈独秀对青年的殷殷期许,让懵懂的青年们“如清夜闻钟,如当头一棒”。新鲜活泼的一年,你是否愿扫去心中的沉沉暮气,让自己归零,重新做一个新鲜活泼的青年?“予所欲涕泣陈词者,惟属望于新鲜活泼之青年,有以自觉而奋斗耳!”日日是好日,便是青春。
窃以少年老成,中国称人之语也;年长而勿衰(Keep young while growing old)英美人相勖之辞也。此亦东西民族涉想不同、现象趋异之一端欤?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人身。新陈代谢,陈腐朽败者无时不在天然淘汰之途,与新鲜活泼者以空间之位置及时间之生命。人身遵新陈代谢之道则健康,陈腐朽败之细胞充塞人身则人身死;社会遵新陈代谢之道则隆盛,陈腐朽败之分子充塞社会则社会亡。
准斯以谈,吾国之社会,其隆盛耶?抑将亡耶?非予之所忍言者。彼陈腐朽败之分子,一听其天然之淘汰,雅不愿以如流之岁月,与之说短道长,希冀其脱胎换骨也。予所欲涕泣陈词者,惟属望于新鲜活泼之青年,有以自觉而奋斗耳!
自觉者何?自觉其新鲜活泼之价值与责任,而自视不可卑也。奋斗者何?奋其智能,力排陈腐朽败者以去,视之若仇敌,若洪水猛兽,而不可与为邻,而不为其菌毒所传染也。
呜呼!吾国之青年,其果能语于此乎!吾见夫青年其年龄,而老年其身体者十之五焉;青年其年龄或身体,而老年其脑神经者十之九焉。华其发,泽其容,直其腰,广其膈,非不俨然青年也,及叩其头脑中所涉想,所怀抱,无一不与彼陈腐朽败者为一丘之貉,其始也未尝不新鲜活泼,浸假而为陈腐朽败分子所同化者,有之,浸假而畏陈腐朽败分子势力之庞大,瞻顾依回,不敢明目张胆作顽狠之抗斗者,有之。充塞社会之空气,无往而非陈腐朽败焉,求些少之新鲜活泼者,以慰吾人窒息之绝望,亦杳不可得。
循斯现象,于人身则必死,于社会则必亡。欲救此病,非太息咨嗟之所能济,是在一二敏于自觉、勇于奋斗之青年,发挥人间固有之智能,抉择人间种种之思想,——孰为新鲜活泼而适于今世之争存,孰为陈腐朽败而不容留置于脑里,——利刃断铁,快刀理麻,决不作牵就依违之想,自度度人,社会庶几其有清宁之日也。青年乎!其有以此自任者乎?若夫明其是非,以供抉择,谨陈六义,幸平心察之。
等一人也,各有自主之权,绝无奴隶他人之权利,亦绝无以奴自处之义务。奴隶云者,古之昏弱对于强暴之横夺,而失其自由权利者之称也。自人权平等之说兴,奴隶之名,非血气所忍受.世称近世欧洲历史为“解放历史”——破坏君权,求政治之解放也;否认教权,求宗教之解放也;均产说兴,求经济之解放也;女子参政运动,求男权之解放也。
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非然者,忠孝节义,奴隶之道德也(德国大哲尼采Nietzsche]别道德为二类;有独立心而勇敢者曰贵族道德(Moralyty of Noble],谦逊而服从者曰奴隶道德(Morality of Slave];轻刑薄赋,奴隶之幸福也;称颂功德,奴隶之文章也;拜爵赐第,奴隶之光荣也;丰碑高墓,奴隶之纪念物也;以其是非荣辱,听命他人,不以自身为本位,则个人独立平等之人格,消灭无存,其一切善恶行为,势不能诉之自身意志而课以功过;谓之奴隶,谁曰不宜?立德立功,首当辨此。
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中国之恒言也。自宇宙之根本大法言之,森罗万象,无日不在演进之途,万无保守现状之理;特以俗见拘牵,谓有二境,此法兰西当代大哲柏格森(H.Bergson)之“创造进化论”(L'Evolution Creatrice)所以风靡一世也。以人事之进化言之,笃古不变之族,日就衰亡;日新求进之民,方兴未已;存亡之数,可以逆睹。矧在吾国,大梦未觉,固步自封,精之政教文章,粗之布帛水火,无一不相形丑拙,而可与当世争衡?
举凡残民害理之妖言,率能征之故训,而不可谓诬,谬种流传,岂自今始!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遣,持较皙种之所为,以并世之人,而思想差迟,几及千载;尊重廿四朝之历史性,而不作改进之图,则驱吾民于二十世纪之世界以外,纳之奴隶牛马黑暗沟中而已,复何说哉!于此而言保守,诚不知为何项制度文物,可以适用生存于今世。吾宁忍过去国粹之消亡,而不忍现在及将来之民族,不适世界之生存而归削灭也。
呜呼!巴比伦人往矣,其文明尚有何等之效用耶?“皮之不存,毛将焉傅?”世界进化,駸駸未有已焉。其不能善变而与之俱进者,将见其不适环境之争存,而退归天然淘汰已耳,保守云乎哉!
当此恶流奔进之时,得一二自好之士,洁身引退,岂非希世懿德。然欲以化民成俗,请于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夫生存竞争,势所不免,一息尚存,即无守退安隐之余地。排万难而前行,乃人生之天职。以善意解之,退隐为高人出世之行;以恶意解之,退隐为弱者不适竞争之现象。欧俗以横厉无前为上德,亚洲以闲逸恬淡为美风,东西民族强弱之原因,斯其一矣。此退隐主义之根本缺点也。
若夫吾国之俗,习为委靡,苟取利禄者,不在论列之数;自好之士,希声隐沦,食粟衣帛,无益于世,世以雅人名士目之,实与游惰无择也。人心秽浊,不以此辈而有所补救,而国民抗往之风,植产之习,于焉以斩。人之生也,应战胜恶社会,而不可为恶社会所征服;应超出恶社会,进冒险苦斗之兵,而不可逃遁恶社会,作退避安闲之想。呜呼!欧罗巴铁骑,入汝室矣,将高卧白云何处也?吾愿青年之为孔、墨,而不愿其为巢、由;吾愿青年之为托尔斯泰与达噶尔(印度隐遁诗人,R.Tagore),不若其为哥伦布与安重根。
并吾国而存立于大地者,大小凡四十余国,强半与吾有通商往来之谊。加之海陆交通,朝夕千里,古之所谓绝国,今视之若在户庭。举凡一国之经济政治状态有所变更,其影响率被于世界,不啻牵一发而动全身也。立国于今之世,其兴废存亡,视其国之内政者半,影响于国外者恒亦半焉。以吾国近事证之:日本勃兴,以促吾革命维新之局;欧洲战起,日本乃有对我之要求;此非其彰彰者耶?投一国于世界潮流之中,笃旧者固速其危亡,善变者反因以竞进。
吾国自通海以来,自悲观者言之,失地偿金,国力索矣;自乐观者言之,倘无甲午庚于两次之福音,至今犹在八股垂发时代.居今日而言锁国闭关之策,匪独力所不能,亦且势所不利。万邦并立,动辄相关,无论其国若何富强,亦不能漠视外情,自为风气。各国之制度文物,形式虽不必尽同,但不思驱其国于危亡者,其遵循共同原则之精神,渐趋一致,潮流所及,莫之能违。于此而执特别历史国情之说,以冀抗此潮流,是犹有锁国之精神,而无世界之智识。国民而无世界知识,其国将何以图存于世界之中?语云:“闭户造车,出门未必合辙。”今之造车者,不但闭户,且欲以“周礼”“考工”之制,行之欧美康庄,其患将不止不合辙已也!
自约翰弥尔(J. S.Mill) “实利主义”唱道于英,孔特 (Comte)之“实验哲学”唱道于法,欧洲社会之制度,人心之思想,为之一变。最近德意志科学大兴,物质文明,造乎其极,制度人心,为之再变。举凡政治之所营,教育之所期,文学技术之昕风尚,万马奔驰,无不齐集于厚生利用之一途。一切虚文空想之无裨于现实生活者,吐弃殆尽。当代大哲,若德意志之倭根 (R.Eueken),若法兰西之柏格森,虽不以现时物质文明为美备,咸揭橥生活(英文曰 Life,德文曰Leben,法文曰La vie)问题,为立言之的。生活神圣,正以此次战争,血染其鲜明之旗帜。欧人空想虚文之梦,势将觉悟无遗。
夫利用厚生,崇实际而薄虚玄,本吾国初民之俗;而今日之社会制度,人心思想,悉自周、汉两代而来,——周礼崇尚虚文,汉则罢黜百家而尊儒重道。——名教之所昭垂,人心之所祈向,无一不与社会现实生活背道而驰。倘不改弦而更张之,则国力莫由昭苏,社会永无宁日。祀天神而拯水旱,诵“孝经”以退黄巾,人非童昏,知其妄也。物之不切于实用者,虽金玉圭璋,不如布粟粪土。若事之无利于个人或社会现实生活者,皆虚文也,诳人之事也。诳人之事,虽祖宗之所遗留,圣贤之所垂教,政府之所提倡,社会之所崇尚,皆一文不值也!
科学者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想象者何?既超脱客观之现象,复抛弃主观之理性,恁空构造,有假定而无实证,不可以人间已有之智灵,明其理由,道其法则者也。在昔蒙昧之世,当今浅化之民,有想象而无科学。宗教美文,皆想象时代之产物。近代欧汾之所以优越他族者,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今且日新月异,举凡一事之兴,一物之细,罔不诉之科学法则,以定其得失从违;其效将使人间之思想云为,一遵理性而迷信斩焉,而无知妄作之风息焉。
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士不知科学,故袭阴阳家符瑞五行之说,惑世诬民,地气风水之谈,乞灵枯骨。农不知科学,故无择种去虫之术。工不知科学,故货弃于地,战斗生事之所需,一一仰给于异国。商不知科学,故惟识罔取近利,未来之胜算,无容心焉。医不知科学,既不解人身之构造,复不事药性之分析,苗毒传染,更无闻焉;惟知附会五行生克寒热阴阳之说,袭古方以投药饵,其术殆与矢人同科;其想象之最神奇者,莫如“气”之一说,其说且通于力士羽流之术;试遍索宇宙间,诚不知此“气”之果为何物也!
凡此无常识之思惟,无理由之信仰,欲根治之,厥为科学。夫以科学说明真理,事事求诸证实,较之想象武断之所为,其步度诚缓,然其步步皆踏实地,不若幻想突飞者之终无寸进也。宇宙间之事理无穷,科学领土内之膏腴待辟者,正自广阔。青年勉乎哉!
排版:栗树
来源: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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