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演愈烈的专利大战是否会杀死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厚势
厚势按: 7 月 19 日,厚势发布的文章《自动驾驶第一诉讼案,谷歌对Uber下狠手背后的诺维格定律、华尔街、反垄断法以及专利长城|厚势》对 Waymo 与 Uber 之间的专利诉讼案件背后的细节和原因进行了深度分析,在文末小结部分提到——「从坏的方面看,创业公司的处境有可能会变得更加艰难,从而进一步减缓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进步。由于自动驾驶汽车在技术上还未成熟,目前IT公司、传统车企、创业公司的精力都放在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验证上。一旦这种默契被打破,掀起专利大战,则创业公司的生存环境就很会瞬间变得非常恶劣。以大公司的专利矩阵,告小公司专利侵权,基本上一告一个准。而这将会影响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的创新创业热情,因为历史上很多关键的技术都是由小型创业公司来完成的。」
7 月 16 日,美国著名杂志《大众机械》(Popular Mechanics)也对这起诉讼案会否影响产业前景发表了评论文章《Will the Patent Wars Kill the Self-Driving Car ?》。其中,MIT 教授 Bryan Reimer 认为目前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的「创新者似乎对保护自己的发明或创新更有兴趣,而不是实现其科研目的:用科技改变未来的出行方式」,而这会使创新活动陷入停滞,最终损害公众利益。纽约大学法学教授 Jeanne Fromer 则表示:「创新一般都是靠累积:一个创新建立在另一个之上,而另一个又建立在另一个之上,最终的结果就是每个人都可能侵犯他人的专利。」
你一定听说过,自动驾驶汽车即将来临。在全球 14 大汽车制造商中,包括奥迪、宝马、福特、通用、特斯拉在内的 13 家都表示将在未来 5 年左右的时间内把自动驾驶汽车推向市场。在 14 家全球最大的科技公司中,包括苹果、谷歌、英特尔和三星在内的 12 家有计划研发支持和运营自动驾驶汽车所需的技术。
总的来看,它们将投入数十亿美元来研发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和电池技术、具有未来感的人机交互界面、智能驾驶所需的车载计算单元以及其它能将人类因素(也就是你)从驾驶过程中移除的关键技术。这一切都是以「为了人类的安全」的名义展开的,或者他们想让你这么认为。
Google 自动驾驶测试车辆
这些公司这么做,并非出于纯粹的利他主义。像所有技术变革一样,自动驾驶领域的经济收益机会是巨大的。根据英特尔和调查公司 Strategy Analytics 最近的一项研究,自动驾驶汽车将在 2050 年成为价值 7 万亿美元市场的核心载体。「一旦涉及到金钱,以及创新者向商业化企业的转变,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MIT 老年研究中心(The MIT's AgeLab)研究员兼新英格兰大学交通中心( The New England University Transportation Center)副主任布莱恩·雷默(Bryan Reimer)说道。
事情变复杂的一个原因是,创新者似乎对保护自己的发明或创新更有兴趣,而不是实现其科研目的:用科技改变未来的出行方式。令人担心的是,(自动驾驶领域的)专利诉讼很快便会充斥法院,而创新活动则将陷入停滞。我们已见识过智能手机领域的专利之争:苹果和三星互相起诉、反诉,导致智能手机在过去十年并未取得显著的进步。如果自动驾驶汽车也在专利诉讼中陷入停滞呢?
一家企业有可能在不使用它家专利的情形下独立建造一辆自动驾驶汽车吗?
在理想的情况下,在遵守契约的前提下合作开发能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你有巧克力,我有花生酱,我们可以一起为人类进步而共同努力。雷默说,如果这些汽车确实需要「在还未明确定义过标准的网络中沟通合作」,那么只有全行业齐心协力才能实现出行方式的真正转变。事实上,已经出现了一些联合。奥托立夫(Autoliv)和沃尔沃合作建立了一家新公司 Zenutity,博世与戴姆勒签署了新的合作开发协议从,其它企业也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就连谷歌也与三大汽车制造商达成了大量合作,并表示正计划与其他公司合作,不会靠一己之力研发自动驾驶汽车。
约翰·克拉夫茨克(John Krafcik),Waymo 公司 CEO,2017 年 1 月 8 日在密歇根底特律举办的北美国际车展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不幸的是,不是所有自动驾驶领域的参与者都做好了一起合作的准备。雷默说:「相反,他们更倾向于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或者更广泛意义上的才能(Talent)进行严密防范,比如谷歌和优步之间即将发生的专利火拼。」
公众普遍认为,是谷歌的无人驾驶汽车项目在 2009 年曝光后,才掀起了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的大发展。自这个项目开展以来,谷歌已累计申请并获得了数百项专利,涵盖了软件、硬件和车辆行车行为等各个方面,特别是 V2V 技术和 V2I 技术。2016 年,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将旗下无人驾驶汽车部门分拆成一个名为 Waymo 的独立子公司,其主要任务是将谷歌过去和将来在自动驾驶领域的成果商业化,并保护由其创造的成果。其中,「保护」是关键。
Waymo 的第一个行动就是以专利侵权和盗用商业机密的罪名向联邦法院起诉打车平台优步。该诉讼声称,工程师安东尼·莱万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在辞职之前从谷歌内部服务器内下载了 1.4 万份技术文件,之后自己创业,并于 2016 年初创立了一家名叫 Otto 的自动驾驶卡车公司。几个月后,优步 6.8 亿美元收购 Otto 。Waymo 坚称,莱万多夫斯基在优步知情的情况下窃取了 Waymo 的技术,现在作为优步自动技术研发的主管,他正将这种非法得来的技术用于优步无人驾驶技术的研究。优步和莱万多夫斯基都否认了这一说法。
纽约大学法学教授兼纽约大学研究法律与政策创新课题的恩格尔伯格中心(the Engelberg Center on Innovation Law & Policy)的联合主任珍妮·弗罗默(Jeanne Fromer)说:「此案是无人驾驶汽车技术方面的第一场专利大战,而且很有可能会演变成一场非常令人不快的事件。」
弗罗默说,尽管这件案子看起来和平常的诉讼没有什么区别,但其实比人们想象的要更重大。「如果一大批公司或个人同时在同一领域工作的话,在这样的环境中,创新一般都是靠累积:一个创新建立在另一个之上,而另一个又建立在另一个之上。最终的结果就是每个人都可能侵犯他人的专利。」
例如,你想为自己发明的一把椅子申请专利。之前没人造过椅子。然后,我想到了摇椅的点子并申请了专利。但我不能制造摇椅;因为要做摇椅的话,我必须先做把椅子,但椅子已经被你申请专利了。反过来对你也一样,你不能做摇椅,因为摇椅的专利是我的。
弗罗默解释说,「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所有参与者通力合作,否则就无法研制出针对开发阶段产品的最佳版本,从而扼杀了创新。」 2012 年苹果和三星在涉嫌专利侵权方面的官司(及后续官司),就给其它公司上了一课:这场官司阻碍了智能手机市场的创新。但他们并没有吸取教训。
「如果 Waymo 赢了,就可以与优步达成和解,同意交互授权所涉技术,」弗罗默解释说,「每家公司都会从信息分享中受益。而且由于每个人都贡献出了最好的技术,自己也能从优良的市场中受益。这对专利持有者和消费者都是有利的。」但是,Waymo 可以利用这一裁决,不仅阻止优步在自动驾驶中的进步,而且带走其劳动成果。弗罗默说,「这实际上是对那些想使用谷歌技术的人的警告:用我们的技术,我们就会起诉你」。
福特的自动驾驶混合动力测试车
一大批企业入局自动驾驶
如果这种知识产权之间的斗争产生的不愉快有可能减缓这一领域的创新直到近乎停滞,那斗争是否还值得?大众想知道自动驾驶汽车的领军企业是否也这么认为。 现在看来,这一领域的领导者们似乎更愿意在未来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段中花更多时间来保护他们的自动驾驶专利,而不是完善自动驾驶车的在道路上的表现。
从有人驾驶到无人驾驶的转变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诸多影响,很多大玩家也加入其中。除了优步之外,Waymo 及其谷歌 IP 的挑战者正在迅速增加。竞争对手从汽车制造商丰田、日产、大众和沃尔沃的内部项目,到通用汽车公司以 5.81 亿美元收购的创业公司 Cruise Automation、特斯拉快速发展的 Autopilot 自动驾驶系统以及福特公司对 Argo AI 的 10 亿美元的支持——Argo AI 是家位于匹兹堡的初创公司,由另一位前谷歌无人驾驶汽车工程师领导。
专利纠纷时常发生,这是不可避免的。当汽车制造商争夺知识产权的时候,它们就发生在日常普通的有人驾驶汽车上。这些问题可以内部解决。随着自动驾驶的兴起,由于涉及大量资金及自动驾驶的诱人前景,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如果一家公司申请了一项关键专利,并且不想与他人分享,或以一定的价格分享,但是价格太高,让其他人难以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那么「这家公司就不会好到足以建立一个可以普及的自动驾驶解决方案,」 MIT 的雷默说,「你还需要提出一个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解决方案,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并且可能会让无人驾驶预期未来的实现推迟数十年。」
作者:厚势分析师以梦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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