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起诉德国和意大利(附文件)
2018 年,巴伐利亚州为有幼儿(3 岁以下)的巴伐利亚州居民推出了一项新的家庭津贴计划。根据该计划,如果欧盟国民的孩子居住在生活成本低于巴伐利亚州的成员国,他们只能获得较少的福利。
委员会认为,该计划不符合欧盟法律,因为它歧视欧盟流动工人。欧盟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人们受到平等对待,不因国籍而有任何区别。根据这一基本原则,以同样的方式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费用并缴纳与当地工人相同的税款的欧盟流动工人有权享受相同的社会保障福利。因此,子女永久居住在其他成员国的欧盟流动工人应获得与巴伐利亚其他工人相同数额的家庭福利。
意大利于 2022 年 3 月推出了一项新的受抚养子女家庭津贴计划(“Assegno unico e universale per i figli a carico”)。根据该计划,未在意大利居住至少两年或其子女未在意大利居住的工人没有资格领取该福利。
委员会认为,该计划不符合欧盟法律,因为它歧视欧盟流动工人。欧盟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人们受到平等对待,不因国籍而有所区别。根据这一基本原则,以同样的方式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费用并缴纳与当地工人相同的税款的欧盟流动工人有权享受相同的社会保障福利。
根据平等待遇原则,在意大利工作但不在意大利居住的欧盟流动工人、最近才搬到意大利的工人或子女居住在其他成员国的工人应与意大利其他工人一样享受家庭福利。
背景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 (TFEU)第 45 条:禁止在就业和工作条件方面基于欧盟公民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的国籍而对其进行歧视。
该条约在关于工人流动自由的第 492/2011 号 (EU) 条例中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第 7(2) 条规定,欧盟流动工人应享有与本国工人相同的社会和税收优惠。其中包括家庭福利。
最后,根据关于协调社会保障体系的(EC) No 883/2004 条例,欧盟流动工人应与其工作所在成员国的国民享有同等待遇。他们有权享受相同数额的家庭福利,包括永久居住在另一个成员国的受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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