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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导读︱公募基金券商交易模式
(有更新) 公募基金券商交易模式(也有称为券商交易结算模式、证券公司交易模式、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券商结算模式)2017年11月启动准备;2018年3月下旬启动试点;2018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准予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2018〕796号),行业第一只券商交易模式的基金诞生;2018年6月8日,国融融银开始交易所场内交易;2019年1月30日由试点转为常规工作。
小编期间梳理过几篇文章,为了便于同业阅读参考,现在汇总在一起,点击文章标题即可直接阅读:
《金融监管研究院约稿︱6大差异盘点:公募基金券商交易模式和直接进场交易模式》
《公募基金证券公司交易模式和直接入场交易模式的业务点差异?》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为控股、参股的公募基金公司提供托管、外包、交易、技术服务?》
另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先后发过两个通知和一个指南:
《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0130》
《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的通知20190219》
《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业务办理指南(试行)20190318》
注1:本文是2019年6月30日文章《专题导读︱公募基金券商交易模式》的更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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