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 | 关于采挖野生植物的一段对话
网上发生的真实对话,截取一段分享之。
Q:蒋老师好,想请教下对于采挖野生植物的指导意见,采药的、做盆景的、自家种植的……针对不同的植物,应怎么把握个度?谢谢。
J:你自己一定有想法吧,为什么问我呢?
Q:只是觉得身边的一些人随意采挖,不知道怎么说。问你是敬重你的学识与认知。
J:谈不上指导,不过是个人看法而已。我以为,村民在后山上挖几株卷丹种在自家门口观赏,千百年来就有这习惯,对野生植物资源破坏不大,不鼓励,但可以容忍。对于采药、做盆景,少量自用的,同样。
一旦进入市场,采挖成为生意,用来做买卖换钱,资源消耗成为无底洞,那个破坏就太大了。但是劝阻也很难,人家说“我要用来救人一命”,“资源不利用就不叫资源,白白浪费”,“那儿有一大片,我采挖这几株九牛一毛”……许多许多理由。诚然,每个人采挖也许有限,但中国人那么多,你挖我采,再多的资源也经不起这样消耗,珍稀濒危植物更经不起折腾。雪崩发生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认为自己无辜,真的无辜吗?
我本人拒绝“野味”和其他野生动植物消费,并尽力影响周边的朋友们。这类畸形消费是破坏的源头,没有消费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我个人带队的活动,拒绝有采挖倾向者参与,并且事先告知纪律,若有发现珍稀动植物,地点位置必须守口如瓶。
我国这方面的立法、执法和宣传教育都跟不上,个人只能尽力而为,效果有限,但是能做多少是多少,总比不做好,慢慢推动吧。
有可能的话,尝试与当地主管部门搞好沟通,必要时通过官方采取一些措施,现场制止或是处罚什么的。
我曾在某自然保护区内路遇有人抄着网兜非法采捕蝴蝶标本,我立即电话告知管理当局,他们出动人员在下山路口堵截,成功截获。这是一个实例。
但要注意保护自己,比如打电话举报时不要被人听见,以免赃物被转移或遭受人身伤害。
在某宝上也遇见过贩卖下山兰和兴安杜鹃的商家,经举报,商品下架,其间有许多曲折,一言难尽。商家并未受到处罚,但至少违法交易被制止,总比任其胡作非为要好。
这类情况,个人不好处理,必须借助官方之力。当然也可以视而不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我于心不安,我觉得保护生态环境不止是说说,有时候必须有行动力,从自身做起,如果需要行动时退缩不前,一切高谈阔论便失去意义。
未必每次行动都成功,有时效果不理想,甚至可能被无视,但我不气馁,因为只有行动,人人尽责,才有改变之可能,否则空谈十年也不会有变化。
采挖野生植物不仅是缺乏生态保护意识的问题,还包括公民权利边界不清的问题。你家院子里的物品是归属你的私权,你可以任意处置,边界在此。院外一切都是公共财物,公共利益,随意采挖回家,实质是侵犯公共利益,和偷盗一个路灯回家,没本质区别。
Q:蒋老师说的是,挖的人就是觉得那是公家的,自己不挖别人就挖了。
J:我国向来公民教育缺位,私权和公权的界限,权利和义务的边界,很多人模糊不清。
……
---------------------------
点击可阅相关的
2.鸳鸯在西湖
11.浙江的蝾螈们
---------------------------
《老蒋博物》主要用作自然观察记录,兼供同好分享。《老蒋博客》写了十几年,只要新浪不关闭,我会继续写下去。那儿的材料我会精选后逐步迁移过来,但十几年的内容都搬过来没那么快,若需要更多资料,暂请移步老蒋博客 http://blog.sina.com.cn/hzjh1763。
我用镜头
探索生命的奥秘
展示生命的美丽
努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和我们共同的家园
长按上面二维码
欢迎关注
---------------------------
如果你喜欢自然,乐于参与户外登山、观鸟、夜观、赏花识草、自然笔记、科普讲座、博物旅行、夏令营等活动,可关注《浙江山野》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相关信息,选择合适的项目报名,欢迎你,我们共赏自然,保护自然。
让自然生活成为杭州的一张名片
长按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