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推送规则变化导致部分读者错过了公众号最新文章,请读完点一下右下角的“在看”,最新文章推送会第一时间出现。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或关注CWEA公众号,后台回复“2205报告”下载通知附件。
《意见》提出,对六大重点方向和领域作出支持,包括: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和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并且财政部首次提出适时引入有偿分配。
《意见》强调,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工业部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发展。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支持北方采暖地区开展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房节能改造,促进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在财政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并要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财资环〔202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财 政 部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工作部署,现就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支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工作原则。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财政支持政策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抓住“十四五”碳达峰工作的关键期、窗口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合理规划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各地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当地工作基础和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分类施策,制定和实施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财政支持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结果导向,奖优罚劣。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中央财政对推进相关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支持;对推进相关工作不积极或成效不明显地区适当扣减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交流,内外畅通。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强化多边、双边国际财经对话交流合作,统筹国内国际资源,推广国内外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经验,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争取国际资源支持。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二、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
(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二)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工业部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发展。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支持北方采暖地区开展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房节能改造,促进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三)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强化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技术标准、实现路径研究。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支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四)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城乡垃圾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地膜回收利用。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五)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碳汇能力。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天然林,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支持牧区半牧区省份落实好草原补奖政策,加快推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六)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作用,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强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管理,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培育交易市场。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三、财政政策措施
(一)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安排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部署,资金分配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中央财政在分配现有中央对地方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对推动相关工作成效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地区给予奖励支持。
(二)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充分发挥包括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内的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履约行为。
(三)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优化关税结构。
(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公务用船优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五)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立足我国发展中国家定位,稳定现有多边和双边气候融资渠道,继续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国的技术、资金、项目援助。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资金谈判,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打造“一带一路”绿色化、低碳化品牌,协同推进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密切跟踪并积极参与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要求,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级财政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区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并抓好中央和省级政策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梳理现有政策,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资金投入渠道,将符合规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任务纳入支持范围,加强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能源、林草、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在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域全覆盖,加强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健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相关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工作任务相衔接,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价。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相关资金开展评估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地方落实整改措施。
(四)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各级财政干部要自觉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和基础知识的学习研究,将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内容作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财政干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本领。加大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宣传和科普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主题科普基地,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来源:财政部)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1.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意见》作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其中一项,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的顶层设计文件,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方案。《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明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指导各级财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推进工作;有利于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找准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协同作用,形成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有力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问:《意见》的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立足当前发展阶段,以支持实现碳达峰工作为侧重点,提出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多元化投入、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措施做好财政保障工作,具体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主要阐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明确重点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等六大方面。三是财政政策措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五方面。四是保障措施。具体为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预算管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四个方面。 3.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四方面的原则。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财政支持政策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抓住“十四五”碳达峰工作的关键期、窗口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合理规划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各地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当地工作基础和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分类施策,制定和实施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财政支持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三是结果导向,奖优罚劣。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中央财政对推进相关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支持;对推进相关工作不积极或成效不明显地区适当扣减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加强交流,内外畅通。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强化多边、双边国际财经对话交流合作,统筹国内国际资源,推广国内外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经验,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争取国际资源支持。 4.问:如何保障《意见》发挥实效? 答:财政部将指导地方财政部门落实好《意见》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指导地方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将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各级财政工作全局,完善学习培训内容,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区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作,并抓好上级政策落实。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将符合规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任务纳入支持范围,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持续跟踪问效。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工作任务相衔接,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价。 5.问: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财政部已经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和政府绿色采购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安排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资金约3500亿元。资金分配突出重点,强化对清洁能源推广和应用、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二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一方面,落实好支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车购税、车船税予以免征,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等。另一方面,优化关税结构,降低柴油发动机过滤装置等部分环境产品关税,对资源型产品和钢铁初级产品等实施零关税或低关税等,引导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通过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以金融手段加快培育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主体,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四是不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环保产品,只要通过国家相关认证,即可享受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政策支持。压实采购人的绿色采购责任,在建筑、快递包装、商品包装等领域推广应用绿色采购需求标准,落实绿色采购政策目标。五是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气候资金机制治理与合作。建设性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资金议题谈判,捍卫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维护发展中国家自愿出资原则和用款权益,营造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外部环境。加强对全球环境基金、绿色气候基金战略引领,积极利用国际多双边机构资金,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6.问:财政部主要通过哪些渠道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答: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工作,中央财政对此高度重视,开展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提高补贴技术门槛,合理把握补贴标准退坡力度和节奏,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2021年底,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通知,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明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二是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自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基于固定电价下的补贴政策,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截至202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0.63亿千瓦,其中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三是鼓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自2012年将页岩气纳入补贴范围以来,国内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连续9年稳步增长。2019年起,纳入补贴范围的非常规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气等气种。按照“多增多补、冬增多补”的原则,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按照增量考核的梯级奖励方式,以结果为导向,鼓励地方和企业增气上产。在政策支持下,2021年非常规天然气实际开采利用量占我国全部天然气产量的1/3以上,成为上产的重要保障。四是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安排资金支持北方地区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分五批将88个城市纳入支持范围,引导地方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效减少散煤消费,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7.问:目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有哪些政策? 答:“十三五”以来,我国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框架构建形成。现行税制中,与生态环保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政策设计既注重对生态保护、创新发展的激励,又强化对破坏生态、粗放发展的约束,还积极推进减税降费,释放政策红利,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一是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调节交通运输领域的能源消耗。我国2009年实施了成品油税费改革,此后多次提高成品油单位税额。二是差别设置消费税税率,减免车购税、车船税,引导绿色低碳出行。根据“大排量多负税、小排量少负税”的原则,设置乘用车和摩托车消费税适用税率;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三是自2018年起开征环境保护税,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重点能源使用和排放企业排污成本有所提高,对鼓励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自2016年7月起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五是实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引导企业以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印发《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 8.问:目前,财政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积极采购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一是加大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属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只要通过国家认证即可享受采购优惠政策。2020年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85%以上,有效推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对社会绿色消费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二是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推进绍兴等6个城市试点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运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造方式,纳入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达1025亿元。三是构建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体系。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制定快递包装需求标准,从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三个方面规定了包装材料中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引导供应商使用循环有机可再生的包装产品。研究制订绿色数据中心、打印复印耗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四是支持重点产品绿色采购。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要求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指导海南省试行强制采购国产清洁能源汽车。在中央预算单位的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定点采购方案中,明确要求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减少空气污染。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9.问:财政部如何支持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推广和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答: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一是通过支持组织实施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科研活动予以支持,如“十三五”期间支持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等重点专项,提升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2021年起,支持布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专项。二是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相关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稳定支持,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相关单位可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及行业部门要求,自主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研究。在支持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主要是通过相关部门预算支持有关部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察执法、自然资源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碳排放统计核算与分析,同时强化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实现路径研究。 10.问:财政部主要通过哪些资金支持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成效如何? 答: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碳汇能力。一是通过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效促进生态恢复,整体提升了祁连山、黄土高原、长江中下游等重点生态地区核心区的生态系统质量,扩大了生态空间。二是通过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天然林,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我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6.1%,湿地保护率达到52%,沙化土地防治成为全球典范。三是通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整体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红树林保护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藻等固碳能力。四是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快推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CWEA
来源:财政部
http://zyhj.mof.gov.cn/zcfb/202205/t20220530_3814434.htmhttp://zyhj.mof.gov.cn/zcfb/202205/t20220530_3814460.htm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央视网报道《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实施方案》: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以立为先” 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
多措并举 解决新能源并网难
(以上视频来自央视网)
总计38.7亿元!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预算
财政部下达可再生能源补贴预算890亿元,加快补贴清单确权,纾解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融资难题
一图读懂|广东省为2022-2024年海上风电项目予以适当财政补贴
碳中和相关参考
习近平: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汇总
习近平:破立并举、稳扎稳打,在推进新能源可靠替代过程中逐步有序减少传统能源
习近平: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建设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第一期约1亿千瓦已于近期有序开工(附讲话全文)
习近平再提绿色发展: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完善实施能耗双控制度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
央视新闻联播:推进能源革命 建设能源强国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风光发电量占比12.2%!
国家发改委:2022年“碳达峰中和”、能源相关重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附:国家能源局官方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中央层面的系统谋划、总体部署——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访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习近平: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习近平:中国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的讲话视频丨习近平同法国德国领导人举行视频峰会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习近平主席关于“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七次重要讲话中央定调!重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报告 | 联合国:与自然共存将成为人类发展下一个前沿(附下载)
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中国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将说到做到
习近平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视频会晤,关于气候变化,中国“说了就要做到”
中美应对气候危机联合声明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为人类和地球采取气候行动刻不容缓
资料 | 29家中央企业“碳中和”计划汇总
一文读懂2020气候雄心峰会!可再生能源将迎跨越式发展,有望打破“不可能三角”
报告 | IRENA:可再生能源和气候承诺:《巴黎协定》签署五年数据(附下载)
国外41位学者澄清“碳中和”的10个认识误区,特别不能以“抵消”技术代替减排!!清华大学齐晔教授团队: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至25%的科学依据
汪文斌:中国是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派和实干家
解振华:纪念《巴黎协定》达成五周年
数据 |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也搞“KPI”?美国倒数第一!中国表现尚可欧盟同意55%减排目标,但“还远远不够!”
章建华: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国家发改委赵鹏高展望2022丨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国家发改委:第一批风光大基地已开工7500万千瓦
重磅!国家能源局官方首次全面解读“新型电力系统”
李鹏:助力碳中和,风电产业如何行稳致远?
曾鸣: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在技术领域需跨界“融合”图说 | 世界银行:已实施碳定价机制地区的碳价数据 | 46.1GW地方煤电在“十四五”前抢闸冲锋全球最大碳排放交易市场即将揭开面纱北理工魏一鸣教授:我国实现碳中和的对策与建议
两家大型央企联手助力革命圣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陈新华:建立基于科学、符合国情、体现东方智慧的碳中和理论体系IEA报告:中国碳交易市场在电力行业低碳转型中的作用
碳关税将来!欧洲议会通过“碳边界调整机制”议案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谈绿氢、碳边境调节机制、气候立法修改
拜登政府酝酿推出“碳边境税”,可能引发新一轮贸易战报告 | 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发展绿色低碳数字新基建
IEA旗舰报告| 转型中的电力系统——电力安全2021年版
BCG报告 | 欧盟碳边境税将对世界贸易带来重大影响
生态环境部:中国如何管控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附报告下载)数据图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按行业分布情况(附下载)
报告 | 《氢能脱碳途径》:大规模氢能可行,可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英国《金融时报》:中央银行需更进一步拥抱绿色转型
英国新能源政策:带动绿色复苏,迎来投资利好
新华社:日本通过2050年碳中和法案
日本取消最后一个燃煤电厂项目,海上风电加快退煤速度
美国如何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附普林斯顿零碳美国报告(345页)
美国海上风电大跃进!拜登正式批准美国首个大型海风项目
数据|2020年德国陆上风电报告(附下载)
报告 | 《2020年德国能源转型政策和新闻回顾》德勤报告|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再造企业可持续发展创新力
实现碳中和,我国新能源开发需占用多少土地?
全球风电加速布局,实现碳中和承诺任重道远COP26全球风能联盟正式启动,标志着风电新时代的到来
贺克斌: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碳达峰、碳中和”要避免突击冒进和一刀切我国正式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
图说|一图读懂大唐集团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纲要
陈新华:碳中和的融资需求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新商业模式的构建
仇保兴:智慧城市都应是“生成”与“构成”的有机结合
收藏 | “碳中和”目标下技术路线图
以六大系统举措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梅德文 | 完善中国碳市场定价机制,破解发展和碳中和的两难
国内首个省级碳中和行动方案发布!《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风能》专栏|构建面向碳中和的新型电力系统:厘清挑战,加速转型
拥抱碳中和的六种姿势——开篇
碳中和之路,中国互联网与高科技企业注定要躬身入局
《企业碳中和路径图》| 联合国首份面向企业界的碳中和目标指南(附下载)
碳达峰、碳中和首次纳入中央环保督察:“两高”成今后督察重点,八省被批管控不力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或需投入136万亿
3949页!IPCC 正式发布第六次评估报告第一工作组报告
【视频】鲁健对话丁仲礼,再谈“碳中和”
章建华: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收藏 | “碳中和”目标下技术路线图
欧盟之后加拿大拟启动“碳边境调节机制”,或对中国商品征碳税
国家发改委:纠正运动式“减碳”及遏制“两高”,压减拟上马“两高”项目350多个国家开发银行获首批103亿元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
cwea40@cwea.org.cn,或请公众号后台留言
gaojian@cwea.org.cn,《风能》杂志投稿专用产业研究服务:
wengl@cwea.org.cn,文老师 电话:010-59796665-3612杂志与报告订阅:wangwk@cwea.org.cn, 王老师 电话:010-59796665-3605
如果觉得好,不妨动动手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