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唐山打人案受害女子轻伤 律师:可能并非最终鉴定结果!

范辰 方弘 个案说法 2022-07-26





范辰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案情




2022年6月21日河北公安发布了一则关于陈某志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同时通报了四位受害女孩的伤情:其中两位为轻伤(二级),现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另外两位为轻微伤,无需留院治疗自行离开。

(具体案情及往期节目请点击链接唐山烧烤店围殴女性者或涉强奸罪?!


采访对话



方弘:对于这个鉴定结果,很多人觉得难以相信。根据现场打人视频,以及受害女子的照片感觉伤的很重,您对这个鉴定结果意外吗?

范辰律师:我们看到的伤以及在医院在治疗中所称的伤和司法鉴定的伤不完全是一回事。

司法鉴定依据的是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通过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于2014年1月1日实施。目前的司法鉴定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鉴定的。并且,依据这个标准伤情分为三个级别:重伤、轻伤、轻微。重伤又分成两级,分别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又分成两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所以,我们还是要对司法鉴定保持信心。

另外,在刑事侦查过程当中,有时会先做一个临时性的鉴定。但是,这个鉴定很可能不是最终的,随着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后边还会再做鉴定临时的鉴定是为了对案件进行定性,看是不是构成犯罪。同时,要看病情的情况,刚开始病情可能还都不太稳定,资料不太完整,后边还会再鉴定。

有的案件当中会有几份鉴定,本案中根据受害女子伤情的发展情况或许还会再做,我觉得我们还是要等一等。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原则明确,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所以,这个鉴定确实存在一个很复杂的情况,可能本案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况。所以,我认为这个鉴定有可能不是最终的鉴定。

方弘:也就是说如果受害女孩伤情恶化或者严重,再次鉴定的话,也许是另外一个结果。如果是专业的鉴定机构,以客观、独立的原则来做,我相信大家不会有理由质疑。您觉得如果让鉴定结果让大众信服的话,应该怎么做呢?

范辰律师:在鉴定的相关法律里还有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规定。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要求补充鉴定。什么情况之下可以要求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发现委托的事项有遗漏的。

三、在鉴定过程当中提供和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比如在治疗的过程当中,前面有一些病历,后边又有一些病历,这些病历又出现了新的情况,这时候可以要求补充鉴定。

除了补充鉴定之外,还有重新鉴定的问题。比如,原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理的依据和理由的。

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都是对结果不服,通过这两种方式来弥补或者纠正。

我相信这个案件如此的引人关注,鉴定机构也会本着一个专业、独立的精神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

方弘:按照目前的鉴定结果来看,打人者会被追究怎样的责任?尤其是大家所关心的量刑幅度。

范辰律师:犯罪嫌疑人仅就烧烤店打人的事情应该触犯两个罪名,一个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另一个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第一个档是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第二个档,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有可能会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一次,就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如果是重伤,可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伤情被鉴定是轻伤二级,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面还有一个法律适用问题,就是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是该怎么处理?这是属于刑法里面的想象竞合犯,其原则就是择一重罪来判刑,那就应该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那就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方弘:这个案件随着被大众的广泛关注,相关打人者的一些案底也被揪了出来,这起案件的几名犯罪嫌疑人过往都有一些劣迹,甚至是犯罪行为。如果是把这些犯罪行为一起进行处罚,最终的量刑会比较重吗?

范辰律师:是的。我们看通报里面也讲到了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的一些罪行,比如网络赌博的问题,其涉及的罪名是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的判罚有两个量刑的档次,第一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比较严重的,最多可以达到10年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也是有两个量刑的档次,一个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再一个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法拘禁行为。非法拘禁罪量刑有三个档次,一个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通报上来看,其涉及的罪名还是很多的,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这么多罪名该怎么处理?我国法律规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方弘:目前,我们一直都没有听到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发声,也有记者试图采访,但是也没有采访到。假设这个案件当中受害人的家属和犯罪嫌疑人达成了谅解,是不是也会从轻量刑呢?

范辰律师:这肯定是可以从轻处理的。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诉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或者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如果是双方达成了谅解或和解,是可以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处理的。

另外,关于《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也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金额以及认罪悔罪的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如果积极赔偿但是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30%以下。

另外,如果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考虑犯罪的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的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这背后的法理是达成谅解其实是修复了被犯罪行为撕裂的和损害的社会关系。当然,这个后果就减轻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从轻处理,我认为应该是恰当的。




结语


如果不是此案被曝光于网络,或许相关的犯罪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据悉,河北省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近日已被中央文明办停止。而过往的刑事案件,为何没有依法处理?案件背后涉及到多少的渎职违法?我们也静待调查结果。










欢迎关注:

还不上房贷房子被拍卖还要还200多万房贷   有三种方法自救!

阿里女员工猥亵案嫌犯妻子控诉女方诬陷 律师:如属实 张某更冤!

俩男子举报涉黑团伙竟被羁押9个月  无罪释放后继续举报!

醉汉搭讪女子遭反杀致死  无罪!

男子持砍刀与女子发生关系 不构成强奸?

唐山打人事件旁观者有三种途径救女孩?!

唐山烧烤店围殴女性者或涉强奸罪?!

男子被控伤害村支书妻子致死获刑14年 13年后被宣告无罪!

小偷盗窃被发现逃跑溺亡 被偷老人竟获刑 二审改判!

82岁老先生多年免费赠药治病救人被罚7万 这是为民执法吗?

副局长醉酒地震后驾车接载家人获刑  律师:或应无罪或免罚!

新婚夜伴郎把新娘睡了 法院判其无罪?!

猥亵5名儿童却免予刑事处罚 人民监督员提意见!

便利店疫情期间面条加价5毛多获利24元被罚款3500元 律师:合法!

接到拐卖儿童的报案后不立案 公安副局长等四民警被定罪!

女子80多万积蓄存入银行竟无法取出 银行存款都不安全了?

刘德华广告文案抄袭  不仅无需担责还可追责维权?!

家属争115万死亡赔偿金 法院判给村委会管!

小偷半夜偷鸡被女主人扔鞭炮吓死,家属索赔50万

一字之差,四万多元欠款竞无法要回!

老人被扇脸踢踹后还击被判故意伤害 二审认定正当防卫!

女子谎称怀孕向情夫索要生养孩子费300多万元 获刑13年!

某核酸检测实验室出具假阳性报告被罚 律师:涉嫌犯罪!

女子账户突增385万 被银行告上法庭!

陶虹被曝从张庭夫妇公司分红4.2亿元  不排除会担刑责?

丈夫酒后到妻子单位家暴 同事制止致其死亡免责?!

某局长索贿十万获刑两年二审改判无罪  举报者涉嫌诬告陷害?

拿90万借条起诉还债  只因缺少一样证据败诉!

女孩醉酒称想找“渣男”玩 4闺蜜成全“帮忙”后被判强奸罪!

丈夫怕感染新冠不接妻子回家被诉离婚 法院认为感情并没破裂?!

丈夫捉奸现场收情夫2万多被判刑 现实版武大郎再现?

经营棋牌室被以开设赌场罪追诉 辩护律师认为有罪法院无罪!

撞上兰博基尼被索赔190余万  面包车主唯一住房或将难保?!

上海母女刻意隐瞒行程出逃到杭州被确诊阳性后立案 或不涉罪?

因疫情无法还房贷被银行申请拍卖房子  三个月不还贷房子被处置?

醉酒后睡到次日中午驾车获刑二审改判 醉驾超80毫克可免刑?

醉酒后在发动状态的车内睡觉 一审认定醉驾二审。。。

足浴女要三万同意发生性关系 仅收到400元后报案强奸!

父母为儿子儿媳出资购房  没有借款约定儿媳也要还!

男子新婚后去世 公婆要求女方返还12万彩礼获支持!

未成年男孩致13岁女孩怀孕被刑拘 中学生恋爱发生关系也涉罪?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往期700多期节目内容。我们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和公司类案件等,大家可以按照分类查找。

关注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我们的联系咨询电话 1597 4827 467

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的是我们邀请到的《个案说法》节目嘉宾。他们专业深负责!

本公众号使用的图片及文字有部分来自网络,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公众号为非营利公众号,旨在宣传法律常识,普及法律知识,如果有些文章对您的利益有所影响,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请长按下面二维码或扫描个案说法二维码,关注我们。更多案件的深度解读,都在里面有哦!

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解读热点经典案件

个案说法!

15974827467

微信同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