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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潮丨许明:欲放还收时,贵州推行包干到户无畏前行

关注本号☞ 新三届 2023-04-16
一个转身,光阴就成了故事
一次回眸,岁月便成了风景
作者简历
大学时代的作者

许明,1955年生于贵州遵义,1973年高中毕业后插队农村,1976年招工进入赤水天然气化肥厂合成车间做操作工。1977年12月参加高考,1978年3月入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分配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曾任贵州人民出版社副社长、贵州出版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贵州省文化厅厅长,现已退休。

原题
贵州包干到户始末



作者:许明



池必卿在贵州


2007年11月17日,曾经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担任贵州省委书记的池必卿(注1)同志在北京病逝。朱厚泽同志提议出版一本纪念池必卿同志的书集。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把任务交给了贵州出版集团。2008年《怀念池必卿》一书出版,书中邀请29人写出了31篇回忆纪念文章。其中有与池必卿同志共事过的朱厚泽、张玉环、王朝文、龙志毅等老同志,也有李菁、陈群林、伍席源、王开文、许西记、许明等曾经在他身边工作过的秘书人员。这些文章从各个层面,真实记录了改革开放之初,池必卿同志在贵州拨乱反正、大刀阔斧推动各项改革的锐气胆魄;再现了他担当巨大政治风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拆掉党内的抵门杠,促成贵州农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先声夺人,成为全国农村改革先锋的历史场景。

今天回顾贵州农村改革这一段历史,仍然会为它在欲放还收、阴晴不定的大环境下,一波三折地无畏前行而叹服礼赞。

综合书中老同志们的回忆和我2003年采访王朝文、李菁、陈群林等亲历者的口述、查阅当年的文件记录,将贵州农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始末梳理如下。


池必卿下乡调研,自称《贵州日报》老编辑,农民和基层干部啥话都敢对他讲


贵州农村自然条件差,所谓八山一水一分田、地无三里平,说的都是一回事。合作化后,土地归公,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核算的体制(注2),农户以出工天数计劳付酬。个人付出与收入关联甚小。吃大锅饭,出工不出力,人哄地皮、地皮哄肚皮遂成为普遍现象。到1976年,农民缺吃少穿、城市粮油肉蛋等农副产品供应匮乏,整个经济已经难以为继。贵州农村相当数量的农户经年缺粮断粮成为各级干部最头疼的难题。池必卿1978年6月从内蒙调任贵州省委第二书记,1979年7月下乡到毕节,毕节地委书记禄文斌汇报当年旱灾大减产,农村缺粮严重时甚至哭出来。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民,为了自救,不顾上面的禁令,悄悄搞起了定产到组(注3)或包产到户(注4)。

1978年3月,关岭县顶云公社在16个生产队实行了“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当年增产效果明显。同年11月11日,《贵州日报》在头版刊登了“定产到组姓社不姓资”的报道,并在编者按中肯定了“定产到组”的社会主义性质。农民们把这份报纸当做不是红头文件的“11号文件”,全省定产到组的生产队迅速扩大。这样的做法能够公开见报未遭批停,也间接说明省委大多数领导的心照不宣。


当年顶云公社社员“包干到户”签字场景(场景再现)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放松管制,放宽政策尤其是农业政策,逐渐成为党内外的共识。1979年1月11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这两个文件反复强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强调千方百计把农业搞上去,解决城乡人民的生活问题。要求:要克服平均主义;任何人不得干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这是一个想要解冻和放宽政策的文件。它禁止了多年来把农民自留地当做资本主义尾巴限制、取消集市贸易等极左做法,是政策放宽的信号。但文件也明确提出“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

春江水暖鸭先知。多年苦苦挣扎于温饱线下、被逼无奈的农民,再也不满足定产或包工到组一类又繁琐又麻烦的半拉子做法,比包工、定产到组更简便、与个人劳动付出关联更直接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如野火蔓延。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变革已经不可阻挡。

审时度势,当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国家农委党组《关于农村工作问题座谈会纪要》,《纪要》明文开了一个小口子:“深山、偏僻地区的孤门独户,实行包产到户,也应当允许”。比起年初“两不许”进了一步。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会前安徽省委书记万里曾经给胡耀邦提出是不是取消“两个不许”,胡耀邦说起草文件的人都不同意,他再做做工作。结果会议文件仍然停留在4月《纪要》的尺度上,即“不许分田单干”,但允许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搞包产到户。中央文件的限制摆在那里,各省区不得不贯彻纠偏。但农村明里暗里的反抗一直不断,包产到户甚至包干到户(注5)(分田单干)不减反增,根本纠不过来。


1978年11月11日《贵州日报》,出现"姓'社'不姓'资'"这样的用语

此时贵州农村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早就超越“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限定,大面积扩散。池必卿和贵州省委常委的大多数人,私下都认为中央政策放开不够,无法解决农业农村问题。但为贯彻中央精神,遂有1979年12月中共贵州省委四届四次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搞好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决定(草案)》,重申“要坚持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强调“三不许”,即不许以作业组为基本核算单位,不许分田分土单干,不许超出中央规定的界限搞包产到户。鉴于全省“两包”发展迅猛,1980年1月,省委又转发《贵州省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座谈会纪要》,再次强调“三不许”。并要求对分田分土单干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春耕前纠正过来,恢复集体生产。


文件下发后,全省各地派出工作组纠正两包。这种违背农民利益“扭转走资本主义道路”之偏的做法,遭到农民的强烈抵制,纠偏与反纠偏形成“顶牛”的对峙局面。基层告急的电报不断。铜仁地委副书记韩德林和地委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钱云洲甚至联名上书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要求允许铜仁地区包产到户,说包产到户能解决吃饭问题,不要说是方向性路线性错误。两人的上书其实也代表了当时相当数量干部的想法看法。这封信抄送了省委代理第一书记池必卿和分管农业的王朝文。

面对如此形势,池必卿心里也在反复考量。他的思虑早在1978年上任贵州时就开始了。他在接受李海文(注5)的采访时自述:“贵州由于地处西南,贫困落后,当务之急是搞饭吃。因此我当时主要强调的是使农民休养生息,着重纠正了“左”的经济政策。对于生产方式则提出,只要基层干部群众赞成,可以搞包产到组,也可以搞别的经营管理办法。但是,由于“左”的影响没有根本消除,对生产关系还没有看透。”

池必卿平时讲话不用稿子,语言生动、风趣,全场哄堂大笑

1979年冬至1980年春贵州农村因纠偏与反纠偏导致的罢耕、干群激烈冲突的严峻局面,以及之前下乡对贵州农村贫困程度的直观感受,对池必卿看透生产关系的调整,下决心突破中央规定允许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无疑都起了重要的催化作用。

分管农业的副省长、书记处书记王朝文也心急如焚,1980年春节刚过即带队到遵义地县农村调研,甚至去了邻近的四川南川。发现从社队干部到地县领导,大都同情支持两包。已经悄悄承包或分田分土的地方,实践证明收成高出很多。此时非要强纠,农民不干,基层干部为难,春耕就耽误了。

王朝文回到贵阳,径直向省委代理第一书记池必卿汇报。池必卿听完汇报,预感到这个问题已经涉及生产关系调整,非同小可。他坦率对王朝文说,我赞成放开。但这个问题太大了,我们两人赞成还不行,需召开书记会研究。书记会当晚在池必卿住处召开,审慎神秘。除了省委书记处几位书记,其他常委都没让参加,也未安排秘书到会记录。在池必卿主持下,王朝文如实汇报下乡看到听到的情况,书记们敞开讨论。吴实、徐健生等老同志的发言态度鲜明,情绪激烈。说我们从当红军开始,就提出要为老百姓办事,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实际上干起来就不依靠,搞到现在吃饭都解决不了;我要是农民,我也要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我们不要再当抵门杠,要和群众一起干......。

讨论中也有反对意见,主要顾虑超出中央规定,犯方向路线性错误。池必卿同志最后总结拍板“承认现状,停止纠偏”。并决定马上召开常委会再充分讨论。此时有书记建议就此请示中央,中央同意后再搞。池必卿同志说“这样大的问题,要请示哪个批准?哪个同意你搞?我们省委干,省委承担责任。搞错了,我负责。”

池必卿手书: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随后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上,虽然仍然有人表达疑虑,但省委大多数人都支持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改革。常委会就此决定,3月17日先开全省电话会议,各地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农委主任参加,把常委会的决定立即传达到全省,主旨就是:承认现状,停止纠偏。会上没有明说省里“三不许”的文件作废,实际等于停止执行,不再纠正农村自发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常委会同时做了另一项决定,常委们分头下乡调查一月,回来再作进一步的研究决策。

池必卿带着办公厅和省农口的9位工作人员,乘一辆中巴车,下到黔东南的乡村作了32天的调查。调查组行程事前均不通知当地,有时在乡村住宿、在路边小店吃饭。每到一地,即分组下去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农民心声。调查后的讨论大多在车上进行。池必卿大部分时间静听调查组人员的发言争论,偶尔插话引导大家求是争辩,从不长篇大论或随意下结论。32天6个县市的调查,亲眼看到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和硬被纠偏改回生产队集体劳动的生产队,生产形势和农民积极性都大不一样。调查途中,省革委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打电话予池,说北京来人批评包产到户不对,是否纠正?池当即回复他:不要纠正,开个电话会强调各种形式不改变,谁种谁收。到玉屏县,县委书记也正要纠偏,池必卿对他说,你不要纠偏,农民愿意怎样就怎样,省委有决定,你不能违背。池必卿自述一个多月的调查,他一直在思考酝酿“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已经不可避免,早解决早主动”的计划。(见李海文著《中共党史拐点中的人物与事件》398页“前贵州省委第一书记池必卿忆贵州包产到户经过”。中国青年出版社

当年关岭县农村干部总结“包干到户”成效


1980年5月中旬,下乡的常委们结束了各自的调查。池必卿同志主持,连续召开了9个半天的省委常委会,围绕一个议题:是否放宽农业政策,允许农民包产到户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会议吸收了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列席。因为有分头下乡调查的基础,9个半天的充分讨论,最后形成共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有步骤地放宽农业政策,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会后印发了《关于立即制止纠正包产到户、分田分土单干的错误做法的通知》,明文废止了省里“三不许”的两个文件。

紧接着,省委又召开了地州市委书记会议,充分讨论后决定: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允许因队制宜地采用定产到组、包产到劳、包产到户等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形式。会后,省委于7月中旬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放宽农业政策的指示》即著名的省发(1980)38号文件。这份由池必卿同志逐字逐句敲定修改签发的文件,除了“居住分散、生产落后、生活贫困的生产队,可以实现包产到户”外,池必卿接受李菁(注6)意见,加上了“对于少数经营管理水平极低,集体经济长期搞不好,实行包产到户也有困难的生产队,允许实行包干到户”一条。建国后一直被党的农村政策打入另册、姓资不姓社的“包干到户”一词,第一次在中共贵州省委的正式文件上出现。这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是池必卿同志民生为大、不避个人祸福的勇敢担当。

池必卿在贵州农村调查


1980年9月,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提供会议讨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稿子,只说“允许包产到户”,没有“包干到户”。杜润生同志在征求池必卿对文稿的意见时,池必卿直言:贵州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已经达到30%左右,而征求意见稿上没有态度,贵州回去是否要纠正?杜润生向中央反映了贵州省委的意见。会后印发的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吸收了池必卿的意见,白纸黑字写上了: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至此,包干到户作为一种生产责任制,终于从另册进入正册,得以合法存在。在这次座谈会上,针对有的参会成员把贵州包干到户比喻为“独木桥”的批评,池必卿据理力争,说出了那句掷地有声的“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名言,成为农村改革艰难启动之初最坚定不移的改革先声。而从贵州肇始、后来写入中央文件的包干到户,则是与安徽小岗村经验相媲美的中国农村改革经典之一。

1981年贵州遭遇了1949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旱灾,凡包干到户的地方,农民竭尽全力抗旱保产,大大减轻了灾害造成的损失。经此一役,原来实行其它生产责任制的地方,纷纷改为包干到户。到年底,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发展到98.2%。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的(1982)1号文件,正式明确“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为包干到户正名推广打开了绿灯。“包干到户”迅速跨越长江、渡过黄河,在全国广泛施行,由此推动了全国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备。存在了25年的人民公社制度,因包干到户的推行被釜底抽薪。到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建立乡政府,人民公社就此成为过去时。
当年顶云公社冒着风险“包干到户”的农民们

杜润生老曾经在回忆全国农村改革的文章中写道“在事实面前,贵州省委逐渐统一了认识,下定了决心。但有的同志对大范围内搞包产到户仍有顾虑,怕超出文件规定。省委第一书记池必卿说:既然中央派你在贵州做领导,就要敢于从贵州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出决定,要结合贵州实际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要不然,什么都等中央文件说了才办,还要我们这些人干啥!那不如找一个识字的中学生,在贵阳市大十字街口摆张桌子,天天念中央文件就行了。”

杜老的这一段回忆文章,我是近年才看到的,因耳熟能详,倍感亲切。不由想起我在池必卿身边工作的三年多,不止一次听见老头儿(工作人员在非公开场合对池必卿同志的称呼)以浓重的山西口音说道这样的话。这是他在贵州工作一以贯之的主导思想。在平反各类冤假错案、贵州粮油购销政策调整、如何处理“清理精神污染”等等问题上,他都始终坚持从贵州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跟风、不加码、不照搬照套。那时年轻懵懂,听老头儿说找一个识字的中学生,在贵阳大十字街口摆张桌子,天天念中央文件这样的话,只觉得生动有趣。多年后有了一些人生阅历,才深感老头儿这段话的分量、担当和践行的不易。 


池必卿、徐若冰全家福


注1 池必卿,山西平定人,1917年12月生。1978年6月任贵州省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是马力),1979年10月至1980年6月任贵州省委代理第一书记,1980年7月起任贵州省委第一书记,1985年春离休。
注2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指: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生产资料(如大中型农业机械、举办水利等基本建设工程等)、产品等分别归这三级拥有;生产队一级是基本核算单位,占有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直接组织生产,直接向社员分配收益。“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曾经作为一项根本性制度,成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理想模式”,强制推行20多年。联产计酬、包产到户一直是走资本主义的代名词;“包干到户”则等于分田单干、倒退复辟。
注3 “定产到组”指,生产队把社员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承包划定土地的产量,超产奖励。实际是划小核算单位,提高生产率;
注4 “包产到户”是指农户对某一块土地所种植的农作物产量的承包,超产归己;“包干到户”指农户对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定产到组和包产到户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曾经作为农村政策放宽微调的权宜之计施行过,包干到户则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制度创新。
注5 李海文,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其著作《中共党史拐点中的人物与事件》,由中国青年出版社2014年出版。书中398页载“前贵州省委第一书记池必卿忆贵州包产到户经过”一文,系她1998年采访池必卿后所写。

(本文摘自许明主编《怀念池必卿》,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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