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无法以“中间力量”影响选举政治 | 子夜@北纬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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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篇
华裔无法以“中间力量”
影响选举政治
2016年,一位亚裔美国人在往投票箱里投票。
【提要】
选举本质上是一种政党政治。华裔参政的实力和成效必须通过超越族群,在融进主流政党的政治运作中才能展现。华裔不可能以族裔身份形成单独的选举力量。把族裔拉出来单独形成“中间力量选民”,不但是一个伪命题,而且本身就是一种“族裔识别”,也是华人“飞地文化”在选举政治中的一种折射。
文:乡庐子夜
不出预料,特鲁杜的自由党政府解散国会,提前发动了加拿大新一届联邦大选。距上次大选不到两年,加拿大民众需要在新一波新冠疫情袭来时,去作出本应四年一次的政治选择。同时,与每次选举一样,如何通过选举提出“华裔诉求”又成了例行的保留节目。“华裔诉求”在华人社会具有道德的制高点,甚至堪比“政治正确”的敏感,然而这个命题中的相关细节和实质触点,大都是似是而非的,人们至今还没有看到任何具体的清单或诠释。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
在北美政治中,选举是个常态。美国四年一大选,两年一次中期选举;加拿大虽说最长不超过四年就必须大选,但执政党经常提前发动大选。至于州选、省选、市选更是多如牛毛。西方国家的政治,基本就是选举政治,政党的主要功能就是选举机器。因此,华裔要融入主流社会参政议政,基本上就是围绕选举发生的。
最近几年,华裔人士参选公职已经大量出现,并且成为一道非常亮丽的风景线,从联邦到省、州和市的各个层级选举中,都可见到华裔精英的身影。但是,作为选民的华裔整体长期以来的政治冷漠并未彻底改变,主要表现在选举中投票意愿不高,利用政党对政府问责的声音不响亮,一方面使自己失去了利用选票行使既定权益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使主流社会本来存在的偏见成为一种根据。
这个问题多年来引起讨论,不少人为了鼓动华裔参政,提出了五花八门的设想,其中包括将华裔选民人为地设定成“中间选民”,专门组建华裔的政党或准政党式组织或团体,认为以此可向主流政党施加压力,因为随着华人移民的增多,华裔有可能成为一个潜在的“票仓”。这种设计,实际上是把华裔作为一个单独的选票市场进行期货式的交易。把复杂的选举政治变成少数人的“小聪明”,既有在操作上一厢情愿的空想,同时也容易形成对选举政治现实的误导。
笔者认为,这里首先要避免对“华裔选民”身份识别的误读。这种身份识别,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具有投票资格的华裔居民身份,二是在以政党政治为主的选举中,华裔政治意识和行为模式的识别。当这两种层次身份识别完成了统一,实际上就使华裔移民转换成具有普遍意义要素的选民身份。
一个简单的常识是,至少就选举这种技术程序,没有独立的“华裔选民”这种身份符号的选项。在选举中消除族裔识别的符号,并不意味着否认华裔本身具有的历史、语言、文化、习俗等传统,以及同原居地母国的千丝万缕联系。在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和美国的熔炉文化已成了各自国策的情况下,移民的多样性和独特性已经受到了必要的认同和保护。社会共识和政策法律鼓励移民保持自己在文化传统上的独特识别,但是,这同选举中的身份识别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无论是犹太人或阿拉伯人,无论是印度裔或华裔,在加拿大的选举中就只有一个“加拿大公民”身份,在美国的选举中就只有一个“美国公民”身份。这是我们讨论少数族裔参政议政中必须要坚持的一个前提。
少数族裔无法把打“族裔牌”作为一种常态,而且也没有这种必要。因为,到目前为止的西方民主政体的设计,基本就是两个特点,一是代议制,二是政党问责制。所谓代议制实际上就是代表制,通过选举推出民意代表,由少数代表行使大多数选民的意志,并通过他们在议会和行政部门进行立法和执政的事务。代议制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社会分工日益专门化和国家事务日益精英化的客观需要,与其说具有现代政治的价值,不如说更是一种出于实务需要的制度设计。在代议制的政治中,选民就是通过把自己的一票选举出“民意代表”,从而把参政的实务让渡给特定政党,由政党代为行使“执政或监督”的权利。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无法做到全面体现“一人一票”的价值,让每一票都“直接参政”,而只能是“代”议制,要让渡给特定的政党。
这就引出了作为第二个问题的政党政治制,政党政治的本质就是以政党进行问责的制度。在现代民主国家,政党制是完成“代议”的具体架构,因为民意和诉求的不同就形成不同的代表政党,这些政党通过三权分立的架构进行互相的监督和问责,并将各自的成果交由下一次大选由选民作出评断和选择。在完成投票并当选后,当选者不但要向投票给自己的选民负责,而且也要向没有投票给自己的选民负责,即使最少数选民的诉求也必须面对。从西方民主政体以政党政治为特点的运作模式分析,虽然“一人一票”的价值无法在当下解决,但始终是不断走向和接近的一个方向。
代议制和政党制是一种相对成熟的机制,可以说基本满足和规范了少数族裔参政议政的主要框架,任何一个族裔都无法另起炉灶,既没有这种空间,也没有这种必要。加拿大和美国都是多党轮流执政,使各种层面的诉求都能在政党轮替中拉锯平衡和靠拢,这就是选举的效应。美国主要是共和民主两大政党,加拿大除了保守和自由两大党外,还有一些能影响政局走向的小党,如新民主党、魁北克党团和绿党等。这些政党最明显的共同点是,都是以政治和政策为基本诉求,而不是以族群或族裔利益为诉求。美国和加拿大政坛中没有代表特定族裔的政党(魁北克党团是一个特殊例子),所有少数族裔的民意代表,全部分布在不同的政党中。目前政治制度所形成的选举文化,虽有许多可改进空间,但总体上是相当成熟和完善的,坦率地说,对少数族裔参政是没有亏欠的,至少是没有歧视的,关键是少数族裔自己如何能融入到这种政治文化中。
对于族裔选民来说,经常被灌输或口耳相传的一种说法是,要提出族裔的诉求,例如所谓华人移民的诉求。这个提法在很多情况下实际是一个伪命题,因为,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提出一项以“族裔识别”为特点的政治诉求。作为加拿大或美国的选民,在投票时当然有自己对政治的判断,在提出相应的诉求中自然具有自己族裔背景的色彩,根据自己传统文化和理念,在大选中对不同政党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进行比较和评估。这里有天然的选择本能,不需要任何人去灌输或动员。少数族裔,包括华裔选民,在选举中有自己的诉求不是秘密,问题是这种诉求不可能以“族裔识别”与普遍诉求形成对立,而是应该在选举转化成普遍的超越族裔范畴的诉求。例如,近年来加拿大政治生活中,每逢大选华裔选民都会围绕若干价值问题开展讨论和动员,例如同性恋合法问题,大麻合法化问题,保持传统家庭观念和价值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对于华裔移民来说更具敏感性,是自己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中无法颠覆的价值判断。对于这些问题,华裔选民当然可以保持并提出自己的诉求。但是,当进入选举的层面时,这些诉求就不能仅仅是华人移民的诉求了,它必须要进入并转化成加拿大普遍意义上的选民诉求,成为与主流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部分。加拿大不同的政党,对这些问题有不同的政见和纲领,政见和纲领向全体选民开放并供自由选择,华裔选民完全可以在这里寻找到表达自己诉求的空间。
现代国家的政治选举,在选举议题上虽然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没有单独把族裔作为议题的。政治学家曾分析过加拿大在选举中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几方面,地区因素(不同发展情况),阶级因素(财产差别),宗教因素,城乡因素,语言因素(英法双语),家庭因素,问题因素等,并没有单独的族裔因素,因为族裔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在上述因素中找到归类。我们应该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成千上万移民远渡重洋来到美国和加拿大,本质上是为了寻找新的世界和新的生活,而不是为了把原居地生活方式照搬到新土地来。移民有原居地的文化和乡愁,在行为模式上有独特的偏好和喜恶(比如打麻将、扭秧歌、舞狮子、建唐人街等),在一个多元社会中完全有理由得以保存。有些诉求带有族裔色彩,当然可以带入到选举中并形成一定的政治压力,这是一种自由也是一种权力。但是,正如上面所说的,这种明显族裔色彩的诉求,它必须要进入并转化成加拿大普遍意义上的选民诉求,成为与主流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部分。这里有一个成功的个案非常值得借镜:过去很多年来,尤其是华人移民大量进入加拿大后,都特别怀念和留恋原居地的春节文化,有的华人移民非常希望政府能在加拿大通过立法把春节作为一个公共假期,这无异是一种族裔诉求。但是,问题在于加拿大不仅仅有华人这个族裔,世界各地各民族都有族裔在这儿,有些族裔比华人移民来得早也来得多,每个族裔都有自己的传统新年文化,因此需要设立多少族裔新年假期才能满足诉求?这种少数族裔的诉求,只有进入到普遍的公共政治层面,才能作为一种课题得到处理。就族裔新年的课题,无法为华人单例春节假期,但是,进入到普遍政治意义的课题中,就要考虑到加拿大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多民族国家,在假期设置中必须体现这样的多元价值,因此,加拿大有的省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和阿尔伯塔省,就在每年二月份专门设立了一个“家庭日”(Family Day)的公共假期。二月份是大多数移民国家原居地尤其是亚洲国家的新年日期,同时,二月份在各省都没有例行的公众假期,所以设立这样一个公共假期是非常合适而且有普遍意义,不是仅仅满足某个族裔的诉求,本质上是体现了加拿大的多元文化,这才是问题的真正观察点。
当族裔的诉求经过普遍意义上的政治程序得以解决时,这种身份的辨识就是完成了从特定族裔向普遍公民意义上的转换。无论是美国,还是加拿大,从本质上是不会处理所谓的“族裔诉求”,除了特殊个案,应该没有单列的族裔课题。即使处理涉及族裔的个案,例如美国处理黑人问题,加拿大处理原住民历史问题,本质上早已超越了族裔问题,因为这些个案中存在着违反宪法和立国原则的问题,涉及遵守相应的国际公约和人权价值的问题。相关问题,即使族裔不作为诉求提出,国家和社会也必须要采取措施和行动。这是政治问题,而不是族裔问题。这些概念实在不能随意模糊的。加拿大华人长期争取的“人头税”平反问题,最终能得以解决,不是奠基于族裔诉求而是奠基于政治形势的发展和政治原则的压力,因为在这一个时期前后,不但华人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其它族裔历史遗留的问题,都得到了相应的平反和道歉。也就是说,当族裔问题转化为普遍的政治问题之后,就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前提。假如以族裔作为诉求,那么,华裔提出一个诉求,印裔提出一个诉求,日裔提出一个诉求,政府和政党就会单独应付,就像挤牙膏一样,结果就是治标不治本。族裔问题如果不转进普遍意义的政治轨道和普遍框架进行解决,族裔诉求就会变成某种意义上的“上访”现象,不断增加政治对立或政治分歧,痛苦只会日益加深。
少数族裔必须学会把自己的问题放在普遍意义的政治大框架内进行解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激起参政的冲动。包括种族歧视问题,如果一直作为族裔问题进行诉求,实际上反而有可能失去问题的焦点。种族歧视本质上不是族裔问题,是社会和政治问题,这个不应只是华裔要提出,整个社会都要承担问责。目前存在的种族歧视问题,有些涉及系统性或体制性的原因,例如立法和执法方面的缺失,这就构成大选中要面对的问题,但这个问题仍然不应从族裔问题的角度提出,不是“我们”少数族裔和“他们”白人的对立,而应从“我们”大家的政治上出了问题这个角度提出。也就是说,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种族问题,不能只针对特定种族本身,而要取决于整体文化和文明环境的根本治理,这是一种综合治理。当种族主义成为社会病毒,说明不但“我们”的法律和政治存在问题,而且“我们”的社会普遍心理出现了问题。其中涉及到系统性的或体制性的问题,就必须从专业和技术上的层面去进行挖掘,以从根本上堵塞漏洞。
同时,作为少数族裔尤其是华裔,对自己所谓的族裔诉求,也必须进行适当的层次分类,有些属于政治层面的公共性问题,当然可以通过参与选举和政党政治进行推动,有些则不属于参政议政的诉求课题。事实上,许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谈论所谓华人的诉求,但问题是至今未有人提出一份完整的或起码有部分内容的诉求“清单”,大选中各政党的竞选者为了讨好华人选民,答允要反映华裔选民的诉求,但他们事实上并不明了华人诉求究竟是什么,甚至也不敢具体询问或探讨。这实在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就以本次加拿大联邦大选为例,根据最新民意的调查显示,国民现在最关心的议题依重要次序排列是:医疗、生活成本、气候变化和经济,再加上当前的新冠疫情,而据报告,这个关注次序基本上与两年前的结果没有大分别。这里并没有单列的族裔议题。但是,事实上族裔所面临的问题,主要的也是这些部分。现在有一些华人提出的所谓愿景,其实严格意义上不是“诉求”,无法形成大选的课题。例如有些华人移民希望在加拿大建立华人历史博物馆,这样的“诉求”不一定要拿到选举中去说事,因为整个选举过程包含了其它更多的少数族裔,就华人博物馆单独作为诉求,显然不符比例原则。而华裔要建博物馆、重视少数族裔语文教育等等“诉求”,在加拿大这样的社会里,有许多途径可以达致完成。华裔人士凭着吃苦耐劳,在经济上有所作为后,曾经创造了许多建设成就,如演艺中心和展览场馆,因此,经过适当的筹备和集资建造相应的华人博物馆还是可能的,不一定要形成参政的一个争议或讨论课题。
现在看来,除了历史遗留的问题,华裔作为一个独立的族裔的诉求,坦率来说并不是很多。早年移民来加拿大的华人基本已溶化在本地主流社会中,而近年从两岸三地移民来的华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与目前的加拿大主流社会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而且事实上也很难提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特殊“诉求”。这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一种好事,有助于华人在没有历史包袱和现实冲突的背景下融入主流社会。在没有任何必要的情况下,我们不必要渲染华人的“悲情”“软弱”“危情”,尤其不要制造人为的对立。加拿大现有的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足以为华裔从政议政提供了成熟的必要环境,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的政治生态,完全没有必要以族裔作为一种特别的政治力量现身于选举中。事实上不少华裔精英已经成功进入不同政党,在实践参政议政,难道有必要把他们拉出来专门组成一个新的族裔政治力量?尤其一些党派立场明显偏向的人,却提议让华裔成为“中间选民”,这里的微妙还是值得观察并且要小心的。
华裔参政要培养的是代表意识和问责能力,进入政坛的华裔精英,来自华裔但超越华裔,他们需要站在国家政治和政党政治的视野开展施政和问责,他们进入政坛就代表了不同族裔的选民,而不是仅仅代表华裔,这个视角是必须要有的。在加拿大和美国,华裔如果有自己的诉求,也是同主流是一致的,理应不会有所冲突或对立。从这个意义上说,华裔不必要以族裔身份形成选举的单独政治力量,华裔参政的实力和成效必须在与主流的政党政治的运作中才能伸展身手。这是一个现代政治的趋势,而且符合现代政治中代议制和政党政治的规律。
竞选就是政治选举,不可能用“非政治”“非选边”或“中间立场”进行伪饰,所有为选举进行动员和推行的,都是政治,都有一定的选边,选举本身就是一种最本质的“选边”。有人认为在主流政治中把华裔拉出来组成所谓的“中间力量”,就可以用自己的政治诉求同主流政党进行谈判和交易。不要说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能提出究竟什么是华裔独特的“政治诉求”,尤其是所谓的“华裔共同政治诉求”,即使有了某种政治诉求,也必须放到整体的国家政治层面去磨合和平衡,形成政党政治的内容。在政党政治的大环境中,把华裔变成所谓“中间选民”是一个伪命题,即使标榜非政党的力量,最后的目的还是要回到政党的选择中。中间力量最后进入投票时,终究要回归到对政党的选择,是否某个政党的“铁票”,是每个选民自己的事,外人实在不用太操心甚至包办,尤其要防止以中间为名,对华裔选民的投票意志进行诱导或偏扯。
以所谓中间力量诱使华裔离开政党政治,实际上就是变相地对华裔选民独立行使投票意志的质疑,并用事实上不存在的“华裔共同政治诉求”去为华裔设定投票方向,本身就带有明显的政党倾向,已无“中间”可言。
就加拿大联邦层面的政党,从自由党到保守党两大党,再到新民主党、魁北克政团和绿党,政纲虽有不同,但对华裔来说几无直接关涉本族裔的政策差异,很难说选择哪一个党对华裔有利或有害,不需要有人专门向他们进行这方面鉴别和辨识。就以加拿大的华裔人头税为例,这是一个历史遗留歧视华裔的问题,是当年整个国家的法律行为,不是哪一个政党的问题。人头税后来平反,是时代发生变化和改革压力的产物,是一个国家朝野上下取得共识的结果,而不是哪个政党的政纲所致,这是一个基本的历史常识。在此后的大选投票中,华裔选民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对不同政党在这个问题上历史和现实的表现进行评估,独立地进行质疑和鉴别,并设定自己的投票取向。即使有人成为某个党的铁票,也应该鼓励他们这种经过独立思考后作出的选择,而不是对历史进行选择性的过滤,变相地向他们灌输政党偏见。这里不存在以族裔为标志操作“中间选民”的空间。
政党政治就是要在选举中选边站,也就是最终要回归到把选票投到特定的政党中。各个政党都存在“左”“中”“右”的观察指标,但由于选举是面对全民进行的,所以都存在政策调适的摆动范围。尤其从加拿大目前政治现状来看,近年来几大政党都出现了政策调适的趋向,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左右两个极端偏向的政治对决已很少再现,没有绝对的“左”和“右”,当然也没有绝对的“中间选择”。中间选民在理论上无法成立,在实践中更是行不通,华裔选民走进投票站,本质上就是完成“选边”,他们是否愿意成为哪个党的“铁票”,是宪法赋予的自由,谁也无法让他们“中间”。在多元诉求中谁也无法假装自己中立,这是多年来大家目睹的事实
在华裔参政中所谓的“中间力量”不但概念模糊不清,而且在现实政党政治中没有实际操作的方向。但是,把华裔从政党政治拉出来单独形成政治力量的思想,某种程度上透现了华人长期以来根深柢固的“飞地文化”。华裔在所移民的国家都有唐人街(也叫中国城),以族裔集中居住和经营为生存模式,在主流社会中独成一体,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飞地文化”。唐人街文化体现了中国文化的顽强生命力,以及与世界相对独立的思维模式,对在海外保持中国文化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但是,唐人街式的“飞地文化”有一定的历史和空间规限,尤其作为一种思维逻辑和行为模式,“飞地文化”不适合运用在所有领域,例如华裔在从政参政中,把自己区隔在族裔飞地中就容易形成对主流政治致命的缺席。我们看到,凡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参政从政的成功人士,都无一例外地走出了“飞地文化”,把自己转化成主流文化和主流政治的一员,把族裔的理想同主流的方向有机地浑为一体。美国和加拿大政坛的不同政党,都有华裔成员的成功身影,这是他们独立评估和选择的结果。坦率地说,美国和加拿大的政党政治所构筑的选举政治环境,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华裔完全可以无障碍参政从政的共同体,这样一个共同体足够华裔伸展身手,倒是不必要由旁人以“中间力量”为他们设计政治诉求或传授选举秘诀的。
事实上,不要说不同少数族裔之间无法形成统一以“族裔辨识”主导的政治力量,即使单纯的华人移民群体,就目前族裔的整体格局来看也无法形成统一的中间力量。谁有资格被“中间力量”授权作为代表提出所谓的族裔诉求?目前生活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华人移民,成分结构是复杂的,来源地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无论是政治上还是文化上的价值取向都是呈现多元化的,有些甚至是严重对立的。严格来说,华裔移民不是一个团结和统一的群体,而是一个充满分歧和矛盾的族群,面对选举中的政党政治的辩论和对决,要提出所谓的有族裔色彩的“共同政治诉求”,那无异是自欺欺人。即使利用所谓“中间选民”这种似是而非的招牌,也难以形成共同的政治诉求。近年来人们可以观察到一个现象,一些华裔人士挺身而出参选公职,当然在竞选中会遭到不同党派在议题方面的质疑和辩论,这本来是一个正常现象,但是他们在华人族裔内部遭遇到的攻击和撕裂更是令人十分诧异的,对华裔参选人进行人身攻击、羞辱和嘲讽最厉害的,恰恰就是来自华人社会内部。内斗内行,外斗外行,这种情况下矢谈什么“中间立场”,谁能相信?有的人心中不是不明白这种情况,甚至自己本身就是严重卷入党派偏见中,如何让人相信这里有族裔色彩的“共同政治诉求”?
在政党政治中设立一个以族裔辨识的“中间选民”,本身就是操作族裔牌的一种误导。我们呼吁和鼓励华裔参政从政,就是要让他们走出自己的族裔圈子,熟悉并进入主流社会的政党政治。从多年来华裔参政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对华裔来说,针对以政党政治为特色的选举政治,最需要的就是超越族裔。华裔反对任何形式的种族主义,包括种族歧视,而种族主义最大的根源就是族裔区隔即族裔辨识的思维,这是问题的要害。反对种族主义的有力武器是人类文明的共同价值和普遍意义的伦理标准,族裔辨识本身就是种族主义的思想基础,这个问题是装不得糊涂的。
由此想到,在讨论少数族裔参政的过程中,很多人对犹太裔参政的成效很羡慕,质疑其它少数族裔为何不借鉴或仿效。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的是,犹太裔在美国参政的首要前提,是他们长期融入主流社会的一种结果。他们在美国政坛提出的诉求,不是以族裔作为主体目标,而是以普遍的政治原则和价值标准提出的,一开始就超越了族裔的规限。希特勒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在战后被得到彻底清算,并且持久地对相关历史事件进行追查,成为国际社会的有共识和普遍性的政治原则。同时,犹太裔后来立国成功并形成与阿拉伯国家的对立,作为一个非常团结一致的族裔,又成为美国的地缘政治的一部分,这种先天性的条件使他们在政坛的话语权为其它族裔所不能仿效。犹太人从政的成功,带有明显的国际政治角逐的效应,具有一定的特例性质。但是,作为少数族裔可以借鉴的共同经验,就是他们在美国的参政,基本不是以族裔为诉求进行的。许多参选的人士很少从族裔角度去进行宣示,有的人直到胜选之后才从履历表中知道是犹太裔。犹太人从来不会说在政党政治中做虚伪的“中间力量”,作为一个绝对团结和统一的族裔,他们会按自己的价值评估各自进入自己属意的政党,在共和党和民主党中都有犹太裔的代表。这是他们娴熟地了解并主动融进主流政治的结果,他们体现的是“大格局”和“大聪明”,而不是有些人贩弄的“小格局”和“小聪明”。
有一个值得观察的现象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对犹太裔的歧视至今仍然存在,甚至某种程度上这种歧视远超过对华人等少数族裔的歧视。这就说明,少数族裔参政从政本身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种族歧视的问题,种族歧视是一种综合的社会问题,需要通过综合的工程进行治理。这是另一个可以讨论的课题,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的一点是,犹太裔的成功在于他们能够在逆境中与主流社会不离不弃,而且巧妙地把犹太族裔的利益同主流社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犹太人以自己的经商聪明,某种程度上主导了美国的经济,犹太人把美国视为心灵的归属,也自觉地成为安身立命的家园。犹太人为美国贡献了将近一半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大学教授和律师都是犹太人的天下。当一个族裔和主流社会成为“自家人”,捆绑成利益共同体时,这实际就是抵御种族歧视最聪明的安全阀。
华裔和犹太人在历史、文化传统和行为模式上具有根本不同的质素,犹太人成功的某些条件华裔并不俱备,但是,有一点可以借鉴的,就是少数族裔无法以一种“政治飞地”的模式去参政从政。就选举政治来说,华裔必须超越族裔意识,直接进入政党政治,在现有的政党机制的框架下参选和投票。政党政治本身就是提供选民进行比较和选择的舞台,而在大选中由不同的组织代表不同政党的价值和理念进行拉票,原本就是正大光明的,完全不需要伪装成中间立场。让华裔自主去投票吧,他们即使成为哪个党的“铁票”,也是他们的权力和选择。事实上,人们很少见到有真正“中间”的,观察那些自称“中间”的,字里行间或行为语言,总会发现他们是具有明显政党偏向的。这种夹带“私货”的渲染还是要有所小心,谨记“防火防盗防政治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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