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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95:专利权民事纠纷(三)
类案同判规则
2024-11-25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95:专利权民事纠纷(三)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网址是:
http://rmfyalk.court.gov.cn
82、指导性案例085号: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5)民提字第23号
【裁判要旨】:
Ⅰ、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体现了其不同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计的创造性贡献。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不近似。
Ⅱ、对设计特征的认定,应当由专利权人对其所主张的设计特征进行举证。人民法院在听取各方当事人质证意见基础上,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依法确定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
Ⅲ、对功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取决于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看来该设计是否仅仅由特定功能所决定,而不需要考虑该设计是否具有美感。功能性设计特征对于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功能性与装饰性兼具的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需要考虑其装饰性的强弱,装饰性越强,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越大,反之则越小。
83、指导性案例115号: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
【裁判要旨】:
Ⅰ、如果专利权利要求的某个技术特征已经限定或者隐含了特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等,即使该技术特征同时还限定了其所实现的功能或者效果,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所称的功能性特征。
Ⅱ、在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中,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的行为保全具有独立价值。当事人既申请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又申请先行判决停止侵害,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作出停止侵害先行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行为保全申请予以审查;符合行为保全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
84、参考案例:某家庭制品公司诉金华某文体用品公司、广州某贸易公司、浙江某工贸公司、永康某工贸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2301号
【裁判要旨】:
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制造者并非仅指具体制造行为的实施者。组织生产资源、协调上下游生产环节、确定产品技术方案的组织者,同样可能构成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者。
85、参考案例:唐某某诉中国嘉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刘某某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
【案例文号】:(2008)渝高法民终字第246号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计算职务专利报酬时,可以参考市场最近似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平均利润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专利报酬提取比例综合推算,同时还应当兼顾保护职工权益、鼓励创新与推动专利实施及企业发展之间的利益平衡。
86、参考案例:滕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诉李某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94号
【裁判要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公司专利权无偿转让至其个人名下,且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转让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的,构成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违反,有关专利权转让行为无效,专利权仍然应归公司所有。
87、参考案例:唐某某诉中国嘉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刘某某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
【案例文号】:(2008)渝高法民终字第246号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计算职务专利报酬时,可以参考市场最近似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平均利润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专利报酬提取比例综合推算,同时还应当兼顾保护职工权益、鼓励创新与推动专利实施及企业发展之间的利益平衡。
88、参考案例:滕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诉李某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94号
【裁判要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公司专利权无偿转让至其个人名下,且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转让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的,构成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违反,有关专利权转让行为无效,专利权仍然应归公司所有。
89、参考案例:广东某家具公司诉东莞某胜家具公司、东莞某鼎家具公司、某学院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181号
【裁判要旨】:
Ⅰ、加工承揽关系中提供技术方案的定作人实质上决定了专利技术方案的实施,其与承揽人等直接实施专利的主体构成专利共同实施者。
Ⅱ、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部分共同侵权人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并已实际赔偿权利人部分损失的,为避免权利人双重获利,其余共同侵权人仅就扣减该已付赔偿后的侵权损失向权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0、参考案例:广州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山市某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068号
【裁判要旨】:
申请专利应当以真实的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对于以虚构、编造的发明创造为标的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无效,并依法将涉嫌违法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91、参考案例:某保安系统公司诉某锁业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纷案
【案例文号】:(2016)粤民终1134号
【裁判要旨】:
在审理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时,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是通电使用状态下有图形用户界面的电子产品,即使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此设计,也不应当排除通电状态下的图形用户界面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的影响。要根据被诉侵权设计的图形用户界面在整体设计中所占比重大小,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大小,经过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确定被诉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近似。
92、参考案例:佛山市某公司诉南海区某公司、河北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860号
【裁判要旨】:
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完整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后认为,涉案专利的发明目的之一是克服某项背景技术的技术缺陷,且其系以摒弃该背景技术方案的方式来克服该技术缺陷,则不应再通过认定等同侵权将含有该技术缺陷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93、参考案例:胡某诉岳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411号
【裁判要旨】:
实用新型专利中,说明书及附图所载、为实现功能性特征所限定的功能、效果不可缺少的形状构造类特征和非形状构造类特征,均对该功能性特征具有实质限定作用,均构成功能性特征的内容,在侵权判定时均应予以考虑。
94、参考案例:刘某等诉某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再205号
【裁判要旨】:
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工程承包人自行负责采购材料用于工程建设,其采购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用于工程建设,并在交付工程后取得了相应的工程价款,应当视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应对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95、参考案例: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中山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刘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357号
【裁判要旨】:
Ⅰ、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缺乏因侵权受损、侵权获利或者可参照的许可使用费证据而适用法定赔偿的,以及虽有上述证据但难以证明损失具体数额故需酌情确定损害赔偿的,可以综合考虑被诉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产品的价值和利润率、被诉侵权人的经营状况、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权利人在关联案件中的获赔情况等因素。
Ⅱ、对于作为侵权源头的生产商,应当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鼓励专利权人直接针对被诉侵权产品制造环节溯源维权;对于被诉侵权产品的零售商和使用者,应当实事求是依法确定其法律责任,有证据证明侵权损害高于法定赔偿上限或者低于法定赔偿下限的,可以在上限以上或者下限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96、参考案例: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诉沈某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6137号
【裁判要旨】:
相关的技术研发工作是否属于当事人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要结合当事人本职工作的具体内容、当事人在从事本职工作中的成果以及本职工作的内容与发明创造技术方案的关联程度等因素。当事人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性属于专利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97、参考案例:北京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诉湖南省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738号
【裁判要旨】:
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于同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在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而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其就他人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至发明专利授权日期间未经许可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的行为,可以循以下途径请求救济:一是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期间未经许可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的行为,可以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请求救济;二是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日期间未经许可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的行为,可选择以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或者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请求救济。
98、参考案例:日照市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潍坊某某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张某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3125号
【裁判要旨】:
等同侵权判定是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相应技术特征是否等同,而不是指两个技术方案整体上是否等同。如果在技术方案整体上进行等同判定,将会不适当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99、参考案例:姜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例文号】:(2018)粤03刑终2568号
【裁判要旨】:
Ⅰ、将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整理、改进、加工后形成的新信息,符合“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的”,应认定为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属于商业秘密保护对象。
Ⅱ、被告人无论直接、完全使用权利人技术秘密,或者对技术秘密进行部分修改、改进后使用,均属于使用权利人技术秘密行为。
Ⅲ、专利的“创造性”不同于专利的“新颖性”,更不同于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对于专利技术信息而言,判断该专利技术信息在被公开前是否具有“非公知性”应以商业秘密“非公知性”标准进行判断,而非简单套用专利的“创造性”或“新颖性”判断标准。
100、参考案例:徐某、宁波某科技公司诉河北某橡胶制品公司、河北某路桥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696号
【裁判要旨】:
Ⅰ、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方式一般应为普通许可,但在特定情况下,基于关联利益关系的许可条件与一般市场竞争环境下的许可条件可能存在差异,如专利权人基于与被许可人的关联利益关系,作出的免费独占许可属于正常的商业安排,只要专利权人或该独占实施被许可人对外仍承担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许可义务,并不影响关于专利许可的商业谈判,原则上不应仅因该种许可条件差异而认定专利权人违反FRAND原则。
Ⅱ、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是否违反FRAND原则以及被诉侵权人的过错情况均有可能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产生影响。如果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并未违反FRAND原则,而在标准文件中明确披露了标准必要专利的技术方案、专利号及权利人联系方式的情况下,被诉侵权人非但没有主动寻求专利许可,在权利人发出通知后仍不进行磋商,反而继续实施该专利的,可以认定被诉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在适用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时,对于该情节应当重点予以考虑。
101、参考案例:某电器公司诉某制冷设备公司、某电业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1)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26号
【裁判要旨】:
确有证据证明损失或获利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时,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在法定最高额以上确定赔偿数额。
102、参考案例:某科技公司诉叶某、某五金商行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742号
【裁判要旨】:
对于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已有明确界定的技术特征,不能脱离其所界定的明确含义对其作抽象解释,进而不适当地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03、参考案例: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某志、张某滔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225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非一经作出即发生确定的法律效力,在其产生确定的法律效力前,专利权仍属有效,侵权警告仍然具有权利基础;被警告人针对侵权警告提起的确认不侵害专利权之诉,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04、参考案例:北京某公司诉广州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0)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71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作了解释并因此得以维持专利权的效力,在民事审判中不得对此作出反悔,再将本专利权利要求作其他解释,从而扩大其保护范围。
105、参考案例:瑞典某医药公司诉江苏某药业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388号
【裁判要旨】:
“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是药品专利权利人承诺给予仿制药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的利益补偿(包括减少仿制药申请人不利益等变相补偿),仿制药申请人承诺不挑战该药品相关专利权的有效性或者延迟进入该专利药品相关市场的协议。在涉及药品专利权利人和仿制药申请人的药品专利侵权案件中,作为当事人主张依据或者作为法院裁判依据的有关协议具有“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外观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对其是否违反反垄断法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
对于以不挑战专利权有效性为主要内容的“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是否涉嫌构成垄断协议的判断,核心在于其是否涉嫌排除、限制专利药品相关市场的竞争,一般可以通过比较签订并履行有关协议的实际情形和未签订、未履行有关协议的假定情形,重点考察在仿制药申请人未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况下,药品相关专利权因该无效宣告请求归于无效的可能性,进而以此为基础分析对于专利药品相关市场而言有关协议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竞争损害。原则上,专利权利人为使仿制药申请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无正当理由给予高额利益补偿的,可以作为认定专利权因仿制药申请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归于无效的可能性较大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同时一般还要对假定仿制药申请人未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情况下相关审查结果进行预测判断。
106、参考案例:张某等诉广西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民再6号
【裁判要旨】:
在被诉侵权企业收到的律师函中已记载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况下,其未采取任何措施,仍然购进侵犯他人技术方案较为简单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被诉侵权产品并使用,应认定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其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
107、参考案例:日本某株式会社诉温州某药业有限公司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905号
【裁判要旨】:
Ⅰ、仿制药申请人依据《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第6条的规定作出其申请的仿制药技术方案不落入被仿制药品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声明的,原则上应当针对被仿制药品所对应的保护范围最大的权利要求作出声明,以保证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公开了被仿制药品所对应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时,仿制药申请人应当针对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独立权利要求作出声明。
Ⅱ、在药品专利链接诉讼中,判断仿制药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原则上应当以仿制药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为依据进行比对评判;仿制药申请人实际实施的技术方案与申报资料是否相同,一般不属于药品专利链接诉讼的审查范围。
108、参考案例:某电器公司诉某制冷设备公司、某电业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1)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26号
【裁判要旨】:
确有证据证明损失或获利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时,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在法定最高额以上确定赔偿数额。
109、参考案例:某科技公司诉叶某、某五金商行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742号
【裁判要旨】:
对于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已有明确界定的技术特征,不能脱离其所界定的明确含义对其作抽象解释,进而不适当地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10、参考案例:陈某诉深圳市某公司、张某伟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923号
【裁判要旨】:
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期间,原专利权人转让涉案专利权的,其诉讼主体资格不受影响。人民法院认定被诉侵权行为构成侵权的,应当依法支持原专利权人关于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但被诉侵权人能够证明其已获现专利权人许可的除外。
111、参考案例:荷兰某公司、江苏某轮胎有限公司诉江苏某机械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5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仅针对被诉侵权产品的部分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导致未参与该行政处理程序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经营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可以认定该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对于上述未参与行政处理程序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构成侵权警告。
112、参考案例:刘某诉广东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5932号
【裁判要旨】:
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产品不属于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意义上的新产品,专利权人应就被诉侵权人是否实施了与专利相同或等同的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113、参考案例:中国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诉卢森堡某无线许可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辖终157号
【裁判要旨】:
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和代表机构的被告提起的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国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应审查该纠纷与中国是否存在适当联系。判断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和办事机构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是否与中国存在适当联系,可以考虑许可标的所在地、专利实施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是否在中国境内。前述地点之一在中国境内的,应当认为该案件与中国存在适当联系,中国法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114、参考案例:中国某移动通信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诉卢森堡某公司及其香港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392号
【裁判要旨】: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115、参考案例:深圳某某公司诉莫某等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7941号
【裁判要旨】:
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以他人名义申请涉案专利,如果现有证据可以证明涉案专利与该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具有较强关联性,且他人与该员工具有利益关联关系,又不具有研发涉案专利的技术能力,可以认定该名义发明人并非实际发明人,该员工为涉案专利的实际发明人,涉案专利为职务发明创造。
116、参考案例:金华市某休闲用品公司诉平乡县某玩具厂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838号
【裁判要旨】:
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上标注有被诉侵权人的字号且被诉侵权人具有加工销售的经营范围,可推定被诉侵权人为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者。
117、参考案例:荷兰某公司、江苏某轮胎有限公司诉江苏某机械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5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仅针对被诉侵权产品的部分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导致未参与该行政处理程序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经营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可以认定该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对于上述未参与行政处理程序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构成侵权警告。
118、参考案例:刘某诉广东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5932号
【裁判要旨】:
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产品不属于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意义上的新产品,专利权人应就被诉侵权人是否实施了与专利相同或等同的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119、参考案例:中国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诉卢森堡某无线许可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辖终157号
【裁判要旨】:
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和代表机构的被告提起的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国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应审查该纠纷与中国是否存在适当联系。判断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和办事机构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是否与中国存在适当联系,可以考虑许可标的所在地、专利实施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是否在中国境内。前述地点之一在中国境内的,应当认为该案件与中国存在适当联系,中国法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往期回顾】: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选编
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网精选问答第01-30号
广东法院法答网问答精选(第一批)
湖北法院法答网优秀答疑第1-4批
最高人民法院:第001-100号指导性案例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第101-200号指导性案例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第201-224号指导性案例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01:破产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02:劳动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03: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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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05:保险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06:73条案件管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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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0:涉公司纠纷103条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1:物业服务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2:合同无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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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4:民间借贷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5:无锡两级法院57条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6:职务侵占罪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7:保证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8: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19:劳动工伤案件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20: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21:非法集资案件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22:租赁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23:盗窃罪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2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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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68:交通肇事罪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69:著作权侵权纠纷(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0:执行案件(三)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1:职务发明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2:司法拍卖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3:专利权行政纠纷(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4:涉房产执行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5:著作权侵权纠纷(二)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6:业主权益保护纠纷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7:民事公益诉讼(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8:执行案件(四)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79:专利权民事纠纷(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0: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1:商标权民事纠纷(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2:违约责任与违约金(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3:专利权民事纠纷(二)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4:民事公益诉讼(二)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5:食品安全案件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6:举证责任与证据审核(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7:执行案件(五)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8:缔约过失VS预约合同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89:商标权民事纠纷(二)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90: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二)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91:执行案件(六)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92:自动投案认定(一)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93:违约责任与违约金(二)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94:举证责任与证据审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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