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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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走访调研上财法学院

2023年11月24日下午,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来访法学院并开展调研。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晓燕,党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马纪,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执行主任徐键,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理事王宇欢,党委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科副科长孙伟参与座谈。双方就上海财经大学依法治校的基本情况、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会上,宋晓燕院长首先对上海市教委法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介绍了上财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成果。之后,与会人员就立法基地建设方案进行商讨。宋晓燕院长认为国内外高校体系存在差异,外资引入后出现的超国民待遇如何解决也需要进一步思考。李进付副处长认为应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首位,并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教育效能,同时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支撑的制度保障,突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在此过程当中还应当注重教育新技术转型的包容性监管,跟进区域教育立法论证。徐键教授围绕教育立法创新问题发表想法。徐键教授认为学院在自贸区法治研究中主要关注人才、科技等领域,对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教育问题较少涉及,但推动优质高教资源的集聚对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特别重要。学院和基地未来将组建团队、投入资源加强教育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研究。马纪副主任提出在全面依法治校领域上海财经大学做出努力,开创设置法治联络员先河。在认识到与各大优秀高校存在差距后将进行针对性查漏补缺,以提高治理效能为抓手,多角度观察和灵活解决问题。宋晓燕院长与李进付副处长就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并就自贸区教育法律服务新领域的开拓进行了探讨。在今后的探索过程中,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推动需求精准对接,与实务部门进行常态化交流,发挥比较研究和学术底蕴的优势在全新领域继续深耕。最后,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对于法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对法学院提出的项目给予高度评价,并期待在将来与学院进行持续性的交流学习。双方对依法治校领域的合作交流进行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供稿|程佳禾供图|方令权审阅|徐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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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香港仲裁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线上直播间活动顺利举办

“新生课堂开课啦”下学期开学第一课2022年10月26日上午,2022香港仲裁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线上直播间活动于腾讯会议举办。此次活动为有效推进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深同学们对国际仲裁理论与实践的理解,零距离接触国际仲裁前沿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学院多个年级的同学踊跃地参加了此次活动,覆盖本、硕、博三个阶段的学生。此次2022香港仲裁周中国仲裁专场以“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与仲裁:如何运作?”为主题,聚焦香港仲裁中心与国际商事领域的联动而展开。上午10时活动开始,香港大紫荆勋贤、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席主席袁国强先生致辞,简要介绍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发展现状与其对绿色仲裁等创新领域的积极推动,并对参加此次活动的全球听众表示欢迎与感谢。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任雪峰先生做主题演讲,介绍了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大力发展商事诉讼、仲裁和调解机制的衔接机制,优化公证制度、裁判文书公开制度、智慧审判体制等以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扩宽国际商事法庭诉讼数据服务与加强双语网站建设等一系列制度革新,有助于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作为跨境商事诉讼争端解决的重要平台,持续优化“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中外商贸交流建设行稳致远,维护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法体系制度。接下来,由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常驻知名学者范思深教授主持,聚焦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过去四年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所做出的独特贡献,介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促进替代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与整合智能法院数字平台的发展进程。最后,范思深教授总结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不可替代的专业性优势,并积极展望其衔接国际化第三方专业商事调解、整合有临时措施和执行程序经验的港仲用户对最高院反馈的可行发展未来。随后,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成员、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博士主持,围绕“最高法院新举措为香港建设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提供强有力支持”,从实务角度与港仲用户视角介绍港仲加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对中国商事法庭的独特建设,如纳入诉讼调解有效衔接的“一站式机制”仲裁机构,落实多项双边安全的制定实施,为港仲用户提供便利并对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经验参考。最后,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杨玲博士主持,围绕“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与仲裁如何运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雪峰先生、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范思深教授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成员、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博士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分别展开讨论,对于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作为审判机构的职能与其实体法适用、保全裁定与执行转地的基本规范等详细解释,对“一站式”方案中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提出宝贵的建议,并对港仲案件对于内地与香港作为仲裁地的选择及其原因作出阐述。下午的香港仲裁周期间活动开始于13点30分,主题为“ADR在亚洲: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未来”(ADR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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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HKAW香港仲裁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直播间

Here交流机会近在咫尺,欢迎大家踊跃参与!报名的同学请进群获得进一步信息: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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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举办2022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夏令营的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是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大创新项目,旨在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拥有出色外语能力,善于跨文化沟通与交流,掌握扎实的商务、金融、法律和会计专业知识,能胜任在国际组织中从事商务、金融、法律和会计工作的高端财经人才。项目依托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金融与会计等学科优势,有效整合外语、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法等学科资源,搭建跨学科、国际化培养平台,配置国内外一流师资参与教学,鼓励并支持学生出国留学、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积极探索国际组织需要的高端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项目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3年,采用“2+1”培养模式,校外经夏令营选拔的学生于第一年(研究生一年级)、校内经夏令营选拔的学生于第一年(本科四年级)接受“复合语言·国际组织基础·专业知识”模块课程的训练,第二年完成相关专业课程学习,完成海外合作大学的申请并通过中外联合选拔,第三年有机会赴海外合作大学学习并完成海外实习。项目共派出学生一百多名赴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海外一流合作高校学习,部分同学前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联合检查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美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海外合作大学包括: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Washing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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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举办2022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的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经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九个学科方向)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面向国际留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专业博士项目,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等。经济法学科与环境法学科分别入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方阵”与“环境资源法研究方阵”。与多所国外著名大学签订了学生联合培养协议,拥有数十个法律实习与实践基地。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特色的优秀法律人才,探索出一条培养创新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多任职于大型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等。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7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8年党中央决定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此进程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得以进一步深化,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2019年8月26日,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2020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9月21日,北京、湖南、安徽3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同时,国务院发布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建设自贸区/自贸港需要大量精通金融、贸易、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才。为促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培养自贸区/自贸港发展所需的高级法律人才,同时为适应财经法律领域的飞速发展,满足新时期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举办第十二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大学三年级学生招收学员并同时安排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选拔结束后初步确定候选人。表现优秀的同学将有机会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名参加!一夏令营主题本期夏令营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以适应自贸区飞速发展和建设,不断满足我国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需求;向广大学员展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面貌和基本情况,吸收优秀本科生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本期夏令营与“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合并举办,由中国(上海)自贸区协同创新协同高校(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及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授课,授课语言为中英文,教学方式为在线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等。二教学、实践活动与推荐免试日程安排1、报到日期:2022年7月14日2、开班典礼:2022年7月15日3、授课与推免生选拔: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0日4、结业典礼:2022年7月20日本次夏令营活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三报名条件(一)申请资格本期夏令营拟招收学员约80人(不含本校学员名额),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2023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扎实的财经法律基础;2、“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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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民法典》司法解释(草案)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2021年12月30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民法典》司法解释(草案)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茆荣华,上海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东方法学》副主编吴以扬,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杰普出席会议。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副秘书长,来自上海市高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上海市一中院、上海市二中院、静安区法院、崇明区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市律师协会等实务部门代表,以及来自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同济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学者参加会议研讨。开幕式开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研究与法律教育中心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晓喆主持。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杰普和上海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东方法学》副主编吴以扬进行致辞。周杰普教授回顾了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历史,总结研究会在学术研究、法治建设、回馈社会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她强调民法学研究会的成就离不开成员的合作与奉献,期待研究会今后取得更高的成就、结出更丰硕的成果。此外,她指出将《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草案作为研讨对象,是适应后法典化时代的迫切要求,是对时代脉动的精确把握,是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最后,她还介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以及民商法学科,并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向与会来宾表示真诚的感谢与祝福。上海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东方法学》副主编吴以扬向与会领导、专家表达诚挚谢意和热烈欢迎。他高度肯定近年来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对民法学研究会建设成为优秀研究会充满信心。他指出,《民法典》实施即将满一年,其现实意义及相关问题已经突显,期待专家学者在会议上各抒己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为制定高水平的、科学合理的《民法典》司法解释作出应有贡献。第一单元会议第一单元以“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工作报告”为主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茆荣华作工作报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金可可教授主持。茆荣华会长代表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向市法学会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感谢,向与会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提出,此次年会的召开来之不易,已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履行相关健康要求。他指出,2021年民法学研究会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各项工作都有新进步,取得新发展。主要体现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秉持大局意识,发挥智识优势,积极为立法和司法活动建言献策;注重问题意识,深入开展调研,推动民法理论和实务研究向纵深推进;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法治宣传,着力营造学习适用民法典的良好社会氛围。就2022年民法学研究会的工作,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研究会的向心力;打造互动平台,推进合作交流,不断提升研究会的组织力;聚焦民法实施,不断推出精品,不断提升研究会的影响力;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研究会的凝聚力。第二单元会议第二单元以“《民法典》司法解释(草案)条文(法律行为)领读与讨论”为主题,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金可可教授主持。在领读条文环节,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赵文杰副教授就《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草案)》第二十三条重大误解认定的两个方案中的共性与个性进行分析。他指出,在意思表示错误一元论的观点下,方案二较方案一增加“如何认定重大误解”的具体规定,并就其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他认为方案一的解释方案更为稳妥。针对第二十四条所提供的两个方案,他点明方案二条文清晰,符合传统民法理论,同时指出方案一制定背景和动因不明。就第二十七条,他分析方案一与方案二之间的争议点并表示其合理性有待继续探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李宇副教授肯定《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以下简称《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第六条对未依法或依约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不成立的解释。就第九条,他对预约认定采取弹性的标准持审慎态度,认为该标准不利于司法实践的方便实用。他针对第十条的三种情形加以说明,并认为第二项修改为“履行本约主要义务”更为精准,同时对第三项的严谨性持怀疑态度。就第十一条,他对第二种方案表示肯定,并分析第一种方案中所存在的弊端。他指出,第二种方案的第二款第一项中损害赔偿费用的范围仍有待商榷。他分析第二十四条中两个方案的定性问题,在倾向方案一的同时指出其仍存在法理逻辑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同时认定方案二因程序问题缺乏可行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孟高飞法官分三方面阐述《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第三十一至三十八条的内容,并着重介绍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内容。首先,他根据第三十一至三十四条的法律沿革就未来司法解释的变更发表看法,同时就第三十一至三十三条的变更分析其背后的导向并点明该解释努力的方向和尚且存在的争议。就第三十三条,他就四种分类和兜底条款作详细说明并举例论证,并列举第二类、第三类所存在的争议与分歧并加以解释。他叙述第三十四条的适用范围,但对是否与民事审判领域契合的问题持审慎态度。对于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时间点的延后问题,他持肯定态度,并对第二款提出新的思考。他对于第三十八条方案一持肯定态度并列举四项条款的抽象行为模式。在自由研讨环节,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施克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美兰,静安区法院副院长陈树森,高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赵超,高院海事及海商审判庭法官张俊,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高庆凯围绕第二阶段研讨问题作交流发言。施克强主任表示赞同《总则编司法解释(草案)》第二十三条方案二并指出其具有排除单方重大误解、不适用实际审判等问题,此外其对于方案一也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孙美兰副教授对《总则编司法解释(草案)》第二十七条方案二的解释表示肯定,并对《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第六条提出修改意见。陈树森副院长从起草者的目的出发分析《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四条的性质,并就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部分情形提出简化建议,同时指出部分表述不当的问题。赵超法官就《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第九至十一条的理解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保留意见,并对预约、定金等概念作说明。张俊法官则针对《司法解释总则编》第二十七条方案一持肯定态度,并从撤销权行使的性质、反诉的特征及两审终审制设计的角度出发进行说明。高庆凯副教授认为,《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第六条第一句为和意思表示相连接应重新设计,第二句作为司法解释应当废止。自由讨论环节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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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仲裁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线下直播间活动顺利举办

2021年10月27日上午,2021香港仲裁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线下直播间活动于法学院220会议室举办。此次活动是为了有效推进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深同学们对国际仲裁理论与实践的理解,零距离接触国际仲裁前沿问题。学院多个年级的同学踊跃地参加了此次活动,覆盖本、硕、博三个阶段的学生。2021香港仲裁周中国仲裁专场以“中国仲裁的未来:《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主题进行展开。上午10时活动开始,香港大紫荆勋贤、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席主席袁国强先生致辞,他简要介绍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发展历程以及此次仲裁周活动开展的相关背景与展望,并对参加此次活动的全球听众表示欢迎与感谢。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姜晶先生做主题演讲,他指出,在当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之下,仲裁法的修改是顺应时代潮流、响应国家方针政策的举措。相信仲裁法的修改一定会对今后的中国的仲裁事业产生积极影响,能够更加有效地服务于中国的市场经济的新发展。接下来,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成员、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博士主持,围绕着“仲裁法修改稿:进步”主题,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师虹女士、众才国际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陈希佳博士分别发言。师虹女士认为,仲裁法修订有三大“进步之处”,一是将仲裁委员会统一修改为仲裁机构,二是确立仲裁庭自裁管辖原则和法院复议权,三是移除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境内仲裁裁决制度。其后,陈希佳博士对于仲裁法修订稿中关于仲裁适用范围规定、仲裁地等方面的修改做出了积极评价。随后的环节,是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杨玲博士主持,围绕“仲裁法修订稿:如何更进一步”,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先生、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渌女士分别展开讨论。他们对于仲裁法中关于外国仲裁机构在内地主管案件、开展涉外仲裁业务以及重新仲裁等问题提出了见解,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下午的香港仲裁周期间活动开始于13点30。在活动开始前,首先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Sarah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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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香港仲裁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线下直播间

获取更多活动信息,欢迎点击相关链接。2021香港仲裁周中国仲裁专场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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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发布“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1.0版)”

2021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举办了“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1.0版)”发布会。与会代表有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张江公证处、中伦律师事务所等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家,来自法治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国际金融报的媒体记者,以及来自上海信托、交银国信、中信信托、华宝信托、万向信托等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各界人士济济一堂,共同见证了《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1.0版)》(以下简称“指引”)的发布。“指引”发布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朱晓喆教授主持。朱晓喆教授指出,在当今社会老龄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下,《民法典》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以促进遗产的妥善处理及减少相关纠纷,但在具体实施操作上还需要细化。“指引”对遗产管理人管理事务范围、履职的行为规范、如何适用行为规范避免执业中的风险、如何平衡遗产债权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同时建议采取“双重确认”的方式确立遗产管理人。“指引”的目的,第一,“指引”作为基础性的规范,各行业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做出细化、规定相关配套制度;第二,为司法实践中判断遗产管理人是否尽到职责提供一定的参考,避免遗产管理的纠纷;第三,广泛地为社会群体提供遗产管理指南,促进社会家庭和谐关系的发展。在致辞环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宋晓燕教授提到此项目的落地实施到今日“指引”发布,诸多专家学者都为此贡献了力量,制订“指引”旨在助力实践活动中遗产管理人的规范和相关纠纷的避免。1.0版的“指引”意味着还未尽善尽美,仍需从实践中汲取有效、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在未来进一步完善指引各项内容。在本次指引的制定过程中,我们的团队和与会嘉宾相当于参与到规则的形成和完善,且作为非官方机构以智库的方式促进规则的诞生是符合社会各界期望的。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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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三届金融司法前沿论坛暨“《民法典》担保部分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座谈会”顺利召开

11月20号,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主办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三届金融司法前沿论坛暨“《民法典》担保部分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座谈会”顺利召开。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实务界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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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17-2018-2学期论文工作坊系列活动第五期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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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项目)开题论证会圆满召开

评审专家们在听取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的汇报后,对课题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专家们认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是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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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上海东方公证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顺利进行

王兴和主任介绍了上海东方公证处的历史发展和基本情况,尤其是近年来公证处在市场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由此指出了本次东方公证处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合作的基础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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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官实习助理项目调研座谈会

本次调研座谈会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将为未来实习项目的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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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资管业务的新方向》实务专题培训预告|2018年4月21-22日

对于金融业来说,这意味着打破刚兑,过去保本保收益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向净值化转型转型近在眼前。统一监管新规落地后,银行和信托业将何去何从?对其发展与规模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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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2学期论文工作坊系列活动第四期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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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海法大学法学院院长Oren Gazal Ayal教授来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4月4日晚上,Ayal教授在法学院220会议室进行了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海外法学论坛第二讲,演讲题目为“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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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率队走访金茂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27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副院长胡凌、党委副书记罗山鸿一行走访金茂律师事务所洽谈合作事宜,金茂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袁青,合伙人施君、谢洁瑾、万波参加本次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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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子在2018年“创青春”校内选拔赛决赛中喜获佳绩

4月1日下午,由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的2018年“创青春”上海财经大学校内选拔赛决赛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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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乐同志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杨乐同志表示坚决服从校党委的决定,感谢学校对自己的信任和重托,深知担任法学院党委书记一职的责任重大,并表示今后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配合行政一起推进法学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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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百年世纪之荣光 传卅载法学之精神

2017年11月18日,上海财经大学迎来百年校庆庆典日,法学院来自海内外1200名校友踊跃报名参与,与离退休教师、嘉宾、在校师生一同祝贺母校百岁华诞、法学院三十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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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治大学副校长张昌吉教授主讲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海外法学论坛第八讲:两岸劳动法发展比较

论坛研讨增进了财大法学院与台湾政治大学在劳动法、劳动政策等领域的交流,双方期待以本次论坛为起点,将来进行更加充分的研讨与合作。本次海外法学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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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教授主讲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海外法学论坛第七讲:“英美法及其发展”

Poustie,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佳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王缙凌、苏盼、潘晓、戴悦、张途、蔡元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外事秘书黄倩,法学院部分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此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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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中国环境法和中国环境治理问题的完善” 国际学术研讨会

印度孟买国家法律大学的吉滕德拉·库马尔教授以“印度核民事责任框架”为题发言,讨论了有关核民事责任的法律监管问题,并建议在中国核能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应从法律制度和监管层面完善核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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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两岸区域协调与法律统合论坛顺利召开

4680??与解决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利益框架下私权保护问题。王宇欢老师对英国议会委员会制度研究很有见地,但是要考虑中国人大制度与英国议会制度在法律文化与理论基础上的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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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七期顺利举行

2017年11月14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七期在法学楼220室如期举行。本期报告人是刑法学科张开骏老师,论文题目为《刑法中亲属身份和亲情关系影响罪刑研究》。法学院朱晓喆教授、Ez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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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3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纪实

三十年对于上财法学人来说,是一个节点,更是一个起点。上述系列院庆活动既展示了上财法科教育三十年砥砺奋进的发展过程和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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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第二届法科校友论坛

在开放式论坛环节,受邀嘉宾围绕着“法学人才培养与法经融合的知识结构”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求学和工作经历,充分进行交流分享,各抒己见。真知灼见引起到场校友和在校师生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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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1988级经济法班校友捐赠仪式隆重举行

周杰普书记在最后表达了对于法学院美好的祝愿,她希望法学院全体师生能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一起创造法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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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 专题培训简介

当前,中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但仍面临结构性问题突出,风险逐渐显现等压力。2016年以来逐步进入了市场化处置的新阶段,不良资产成为资产市场高度关注的“逆周期”投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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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两岸区域协调与法律统合论坛会议公告

本次论坛采取落地管理原则,外地参会人员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承办方承担,往来交通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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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三期顺利举行

2017年10月10日下午3点,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三期于法学楼220会议室举行,此次工作坊由法学院刘水林教授带来新作《规制法的范围和研究纲领》一文。法学院王福华、Ez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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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财法学院召开新生见面会暨专业教育、 学术道德教育大会

法学院与会老师代表也逐一对新生寄语,分别对新同学的加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他们的大学生活寄予热切期望,教师们个性鲜明、幽默风趣的发言博得新生们一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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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友环青海湖骑行共祝母校母院生日快乐

环青海湖骑行,为百年财大庆生,为卅载法学喝彩,三位法学院的普通校友,以骑行活动作为简简单单的祝愿,祝福法学院朝气蓬勃、明天更加璀璨,祝福母校积历史厚蕴、更谱桃李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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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两岸信托法制学术研讨会” 会议预通知

shufetrustlaw@126.com,以便提前制作论文集,并随附作者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职称、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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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第十四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顺利召开

此后,学生代表周雪玲发言。她回忆了在英美法证书班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基地班学习的日子,感谢学院和老师提供的学习资源和帮助,并对学院将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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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于举办2017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的通知

本期暑期学校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推动我国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特别是自贸区高级人才的培养,相关课程均围绕此主题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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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于举办2017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的通知

4、将附件报名表同下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email发送到:shufe_summer@126.com。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压缩包及文件夹名称格式均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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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2017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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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和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台湾法学会民事法委员会联合主办《民法总则》两岸学术研讨会

主办单位: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台湾法学会民事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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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2017海外法律论坛第四讲

最后,胡商博士与同学和老师们进行了亲切的交流。在党委副书记周燕老师引领下,同学们提出了一些高质量的问题,得到了胡商博士系统、科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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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捐赠仪式隆重举行

最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发展处处长兼校友会副秘书长、基金会秘书长陈红梅向瀛东律师事务所代表颁发了捐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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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开展第四期上海自贸区法律适用调研项目的通知

6、每个课题组的调研经费为6000元人民币(不包括指导老师经费)。每个课题组的结项方式为调研报告,字数为1.5~2.5万字,重复率检测不超过15%,通过结项的课题成果,将由法律出版社结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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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校友谭中怡获封国际象棋世界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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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友班级联络人招募启事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如果你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公众形象,愿意发挥自己的热情、通过自身的影响力扩大校友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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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大事记

法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团队成长迅速,她们不忘初心,立足实践,努力做好大学生的人生导师与知心朋友。专职学生辅导员、分团委书记王蕴,曾多次获校“优秀辅导员”、“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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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陈立斌院长一行来我院交流座谈

座谈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周杰普副教授主持。一中院民六庭单素华副庭长、研究室郑天衣副主任、陆文奕法官、凌捷法官和丁莎莎法官,法学院副院长胡凌副教授、院长助理吴文芳副教授和院长助理徐键副教授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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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7届在职法律硕士毕业典礼隆重举行

出席毕业典礼的嘉宾有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广东法官学院副院长陈学斌高级法官,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黄胜平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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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2017年第一届“两岸信托法制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顺利召开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副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研讨会具有非凡的意义,她对为本次会议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各方表示衷心感谢,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