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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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瀛和2023年第二批合伙人晋升结果公布
根据瀛和人才战略发展需要,按照《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入伙、晋升及考核规则(2023版)》文件要求,日前,瀛和2023年第二批合伙人晋升程序启动,经过全体合伙人投票,熊永立、刘永斌、王先荣律师晋升为高级合伙人;党世丽律师晋升为合伙人。熊永立律师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长期致力于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律服务,业务遍及中东、非洲、南亚、中亚、俄罗斯、北美、南美、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在跨境基础设施建设、跨境贸易、跨境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能为中国企业在跨境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及防范,是境内外企业值得信赖的跨境法律服务专业律师。刘永斌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私募与资管法律事务部主任,瀛和家族传承研究院院长,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律师从业18年,业务范围包括金融、公司、家族企业传承。是中国法学会研究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客座教授、北京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专委会委员、河北省资本研究会专家组成员,担任中经社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新媒体中心、中国化工资产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贵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深得客户信赖和赞誉。出版《网络众筹法律风险防控》《互联网法律风险防范实务指导》等著作。王先荣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辽宁大学法律硕士,美国乔治城大学国际法学研究所访问学者,数字瀛和“一带一路及涉外法律委员会”主任。王先荣律师通过专业化团队运作模式,致力于在中国特色法律环境下,通过法律专业手段,熟练地使用中文、英文双语为国内外客户等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曾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单位包括建设银行、信达资产、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中铁集团等。党世丽律师合伙人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所属金融业务中心,业务领域为金融、资本市场、民商事争议解决,执业期间服务多家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客户。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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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 | 瀛和与陕西瀛久所签约筹建瀛和西安分所
2023年7月31日,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与陕西瀛久律师事务所签约,双方共同启动瀛和西安办公室建设,这意味着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2月份推出“N+1”模式战略以来,短短一年半时间分所数量已达12家(含筹建中),再次显示出“瀛和速度”。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董冬冬在签约仪式上表示,“瀛和在西安落地分所,是跟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步伐,着眼于深耕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西安法律服务市场的大事,是建立在陕西瀛久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红艳带领的律师团队专业能力、发展能力、链接能力和协同能力基础上的美事,是契合瀛和价值取向、战略布局、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要事。未来,瀛和将为西安分所倾注优质资源,助力瀛和西安发展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将继续推进“N+1”模式战略,联合当地优秀律所,共创共享战略升级道路,共同打响和维护‘瀛和律师’品牌,实现资源合作与业务联动,形成瀛和律师的强大合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陕西瀛久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红艳在签约仪式上向现场嘉宾简要介绍了瀛久发展情况与优势业务。据介绍,陕西瀛久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定位于专业的商务型律师事务所,在公司法务外包、金融证券、企业顶层设计、税收法律筹划、法律定制培训、知识产权、商账非诉催收与保理、OTC孵化基地运营、上市并购、保险、争议解决等领域独具专长。“经过多年合作,我们深度认可瀛和的价值观与发展模式,很荣幸能够成为瀛和律师大家庭中的一员,也很荣幸各位领导、律师同仁能够现场见证瀛久的重要时刻,未来我们将在瀛和总所的支持下,继续发挥瀛久专业优势,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立足客户需求、关注客户体验,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法律服务,为市场经济法治建设保驾护航。”赵红艳主任说。七月流火,雨至微凉,时节恰好。短短一个月,瀛和雄安开业庆典,瀛和西安签约设立。双喜临门,当时击鼓催征;行而不辍,梦想奋斗始成。瀛和将与各位同仁、伙伴密切合作,信任链接、生态协同,做一家综合性、专业化、赋能型、适度规模、令人尊敬的首都律所,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全国招募令:携手“N+1”生态,共建瀛和律师品牌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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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动态 | 北京瀛和(雄安)律师事务所揭牌仪式在雄安新区举行
2023年6月15日,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在雄安新区召开京津冀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会。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杨,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洪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主持会议。在参会领导、与会人员的见证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河北律师协会会长、雄安律师协会会长共同为北京瀛和(雄安)律师事务所等3家今年入驻雄安新区的北京高端优质律师事务所揭牌。推动三地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紧跟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投身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瀛和(雄安)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充分体现了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参与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体现了对新区价值的深刻认同与对新区发展的坚定信心。瀛和雄安分所能在短时间内获批落地,更充分体现了北京、河北两地各级司法部门尤其是雄安新区党群部对于服务保障雄安新区高水平建设的决心。此次会议,是京津冀三地司法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而召开的一项重要会议。会议总结回顾、推动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就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签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调解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会议指出,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以来,京津冀司法厅(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三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司法部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推动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协同发展大局,立足职能、密切协作,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全面搭建起一整套工作机制。三地联合成立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年度联席会议制度,相继签署“1+16”系列合作协议,推动“通州、武清、廊坊”和“朝阳、延庆、崇礼”等地签订区域合作协议,全面构建起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的“四梁八柱”。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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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贺词 | 2023,让我们内心充满力量
时间过得好快啊,2022年就这样过去了,做个总结吧,真是一言难尽啊!这一年,我们会铭记,它让你哭笑不定,悲欣交集,苦乐重叠。2022年是出不来进不去自由行成奢望的一年,它是深一脚浅一脚的一年,它是惊一下乍一下的一年,它是让你无从规划却又应接不暇的一年。如小柯歌曲中唱的,它是“永记得永不想回的一年”!如果用一个字来评价这一整年,会用哪个字来描述?“躺”“卷”“难”“慌”“熬”……也许任何一个字,都无法道尽这一年的心境。在疫情等外部环境的挤压下,个体力量如此薄弱,面对非对称风险,微小的个体很难对抗时代之滚滚洪流。站在跨年的时点,我们非常想念2010年代,现在最大的期望就是回到疫情之前的生活状态。那个年代虽然车流拥堵,生活忙碌,房价高企,到处“乱哄哄”,却又充满着勃勃生机,人们昂扬向上。疫情三年,我们若简单地用乐观与悲观来看待外部世界的变化,已经找不到答案,但是我们又相信中国哲学智慧,阴阳相生,否极泰来,峰回路转。我一直在思考,当我们被限定在一个多重挤压的时空里,怎样腾挪,才能找到生存与发展的方向与路径?这将考验敏捷化生存的技能与意志,还需要有自我和解的自省力,保持好定力,廓清迷雾,取势、明道、优术的底层逻辑。无疑,我们又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转折点,党的二十大召开,报告明确提出要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客观上就要求高质量发展,即有新的发展模式,新发展标准,新质量成长空间,在依法治国持续推动的大背景下,这些也许会为法律服务市场带来新成长的可能性。与政治经济环境相匹配,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将来是未来的必由之路。2023年,是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也是律所发展的关键一年。过去瀛和以“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为使命,以打造令人尊敬、适度规模的首都综合性律所为目标,并与瀛和总部合作,一起完成了全国数百家数字化律所的生态布局,拥有了4家直投所、8家分所。目前北京瀛和单体所业已形成了200余人的法律服务团队,建设了涵盖金融、合规、公司治理、知识产权、刑事、家事及财富传承、资本证券、不动产、争议解决、国际法律事务等10大业务中心、55个部门的专业团队。瀛和理想状态的律所是什么样子呢?在最近的演讲中,我提出令人尊敬的律所,要符合以下8方面特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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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多城春招,邀您走进一家运营驱动的律所
数字化法律服务系统,构建高效透明的律企通道。1.2亿+篇裁判文书,300万+部法律法规内容,助力瀛和律师提高办案效率。引入激励宝,施行数字化激励,激发瀛和律师参与律所发展热情,价值共生,协同共享。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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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招募令:携手“N+1”生态,共建瀛和律师品牌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地处繁华的长安街沿线——北京国际饭店内。办公面积达3000平方米,拥有律师近200名。目前有海口、三亚、南京、济南、徐州、聊城六家分所,未来在全国范围内将成立更多的分所。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年轻、充满活力的新锐律所。荣获2020、2021A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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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起诉协议制度的域外适用及对我国合规不起诉改革的启示
孟晚舟女士在被加拿大警方非法拘押1000多天后获释回到祖国,这一事件一时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焦点。与此同时,孟晚舟女士与美国司法部签署的暂缓起诉协议(Defer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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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招聘 | 未来可期,人力资源总监虚位以待
在招岗位人力资源总监薪资每月20K+月绩效奖金+年终激励招聘人数1人人才画像:卓越的领导者、业务能手、人力资源方法论专家岗位职责1.根据律所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完善律所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2.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的框架系统(规划、招聘、绩效、薪酬、培训、组织发展);3.制定并完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激发律所成员自驱力,打造律所文化及有竞争力的组织能力。5.参与分所筹建、运营、管理工作,打造品牌、专业、人才管理一体化的总分所。职位要求1.拥有善良美好的情怀内心对法律及律师行业充满敬畏与信仰,对律所有忠诚的信念,有较强的沟通力及执行力,对为法律人服务有发自内心的喜悦与成就感。2.专注运营工作熟悉并热爱律师行业、专注于律所运营管理工作;有法学教育背景及有律师执业经验者优先。3.掌握人力资源方法论深刻理解战略、文化、人才、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了解人力资源的新技术、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有效激发组织成员,高效运营律所。4.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年以上。5.知识型行业从业者优先服务于知识型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应聘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tangyu@winteam5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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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瀛和海口所受聘为海口市金融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
近日,北京瀛和(海口)律师事务所受聘为海口市金融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海口市金融管理局海口市金融管理局,属市政府直属机构,于2021年6月26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正式挂牌成立。是海口认真贯彻落实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具体行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深化海口金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在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承接自贸港金融政策中发挥积极作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凭借其综合性的专业律师团队为全国各地客户提供了法律服务,涉及领域包括了政府法律事务、投融资业务、金融业务、公司业务、资本市场与证券、财富管理、婚姻家庭与继承、企业信用管理、不良资产业务、知识产权、能源与环保、房地产与基础设施、争议解决、国际业务等。瀛和金融律师系一支具备多年政府法律事务以及金融法律服务和从业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律师理论基础扎实、实务经验丰富,均曾服务或供职于国内排名前列的众多金融企业。除了政府法律事务和传统银行、保险、证券业务外,团队律师还长期专注于私募基金、信托投资、互联网金融、各类交易场所、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小贷、地方AMC和资产证券化等多品类金融业务的法律服务,并兼具参与设计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调研起草地方金融监管政策、协调推进地方重点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助政府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行为等项目经验。北京瀛和推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合规性评测及风险防控”与“双创企业公司治理法律服务”两项服务同时入选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产品)名录,2019年6月被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评为“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合规法务委员单位”。北京瀛和(海口)律师事务所系总所的直投所,依托北京瀛和总所的服务能力、服务团队以及品牌竞争优势和本地的人才优势,秉承“让优质法律触手可及”的服务宗旨,为海口市金融监管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做好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为海口市金融产业的发展贡献瀛和人的法律智慧。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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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北京瀛和成功入选中国中铁国际工程法律服务商短名单
近日,中铁鲁班招标中心发布入围通知书,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与另外7家律师事务所(3家国外律所、4家国内律所),成功入选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程法律服务商短名单。中国中铁此次国际工程法律服务短名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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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北京瀛和入围“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推进小组” 第一批成员名单
《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随着12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正式颁布实施,整个社会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注度不断上升,监管机构陆续出台细则或征求意见稿来保证《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落地,力争做到有法可依、有则可循。国家机关、社会法人主体及自然人个体也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空前觉醒,尤其商业企业积极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希望第一时间发现自身组织架构及业务运行体系中不符合个信息保护要求的漏洞与风险,并希望尽快得到修补与完善,以保证企业能够继续合法合规有序经营。设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推进小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推进小组”正是以满足行业规范审计需求,帮助全社会正确、全面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宗旨而设立的,它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牵头成立,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推进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为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合规审计要求的落实,帮助企业提升个人信息合规审计能力建设,推进小组发起了成员单位征集,经严格审核,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共有146家企业正式成为“推进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广泛分布于金融、电信、互联网、医疗健康、汽车、法律等行业领域。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以合规业务中心入围,入围推进小组成员为北京瀛和律所高级合伙人、瀛和合规与监管委员会主任、中合合规研究院院长姜先良律师及合规业务中心吴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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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 | 准备好了么?瀛和DKP屠龙时代到来!
作为律所的运营部门工作者,每天观察律师的生活,去了解他们的需要是我们的主要工作。在他们约谈客户、伏案写作、接打电话的忙碌身影中,我们经常能看到那些为律所做出细小贡献的人:帮行政部的小姐姐搬几个大箱子;和我们品牌部一起办几场律师广场,为律所的品牌宣传造势;协助人资部接待来访律师;和大客户中心的总监一起约客户、聊案子等等。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于是我们经常在想:这些律师为律所做了这么多事,我们应当如何好好感谢他们呢?口头感谢吧,有点敷衍;写感谢信吧,有点老套;送小礼物吧,又不知道送什么好。正在我纠结的时候,我们的领导给我传递了一个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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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北京瀛和联合五地分所招聘“N+合规”人才
有法律合规经验的或律师擅长的方向与法律合规相关的优先。资深律师(1)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985、211、五院四系等学历背景或拥有硕士以上学历者优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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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案说法 |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符合时代发展需要
2019年3月,江苏省盐城市13岁男孩邵某,与37岁母亲发生激烈冲突。母亲不满儿子玩手机游戏,伸手去抢,儿子一气之下将手机摔在地上,母亲弯腰拣手机正要站起来时,儿子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用力砍下。21.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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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瀛和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所备案
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7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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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 开放金融,智创未来:瀛和律师出席第十五届 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附演讲原文)
第十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于2020年11月10、11日在北京四季酒店召开。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创办于2006年,由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指导,数字化智库型财经媒体领跑者《21世纪经济报道》、21财经APP主办,此前已成功举办十四届。本届年会按时间先后分设“保险主论坛”、“金融主论坛”、“青年金融家夜话”以及多个专题论坛。瀛和特约管理顾问、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董冬冬律师作为唯一一位法律届演讲嘉宾参与了本次年会的“青年金融家夜话”,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不良资产部主任王新华受邀同行。夜话分会场邀请监管机构代表、众多权威专家、知名金融机构高层、实业企业家等财经人士齐聚一堂,打破圈层,充分交流探讨,就随着数字经济和新业态的兴起,金融业的零售业务将面临什么样的机遇与挑战,怎样重塑业务生态及预防和化解零售不良及风险展开了深入、自由的讨论与碰撞。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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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瀛和”,律梦如歌 | 瀛和海口2020招聘公告!
数字化办公系统、专业化团队建设、金牌经纪团队保姆式服务、科学的税务筹划体系、双轨制合作模式、多元化精品培训课程、公共授薪蓄水池制度、职业教练制度以及互助基金扶持制度等,多项制度助力服务增值。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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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时代光影,文化瀛和”摄影展活动开启啦!
曾龙作品征集方式请各位参赛选手将符合要求的作品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发给活动联系人或指定邮箱。参赛选手需声明:本次作品可用于律所品宣等用途并不涉及版权或侵权问题。联系人许晗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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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 |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召开 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
END用法律关怀一切官微:瀛和研究院TEL:400-061-0808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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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 | 巩云静:我的职业我做主,案件由法律做主
巩云静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学毕业后即从事律师行业,后进入河北某中院从事调研、民商事审判工作多年,从法院辞职后重归律师行业。巩云静律师有十多年的法律职业经历,既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兼具律师和法官的多方位法律思维,对商事纠纷、破产清算与重整、执行裁决和执行异议之诉类案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Q1与法律结缘是什么时候?A:好多人爱上法律是因为TVB职业光环,但我不是,我爱上法律是因为中央电视台。我记得那是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当时中央台新开播了一档普法节目叫《今日说法》,那算是我第一次认识和了解法律吧,每天中午12点38分我都会准时守着中央电视一套观看,看完了再去上学,好几次都看得入迷而差点迟到。另外也比较巧的一点是,我们初中二年级时正好开设了政治与法治课程,课堂讨论的时候我就把在《今日说法》学到的法律知识讲给同学,甚至有时候还会与老师就某个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在不断地学习与探讨中,一下子就把我的兴趣打开了。可以说《今日说法》就是我的法律启蒙课,让十四五岁的我觉得法律真的很神奇,它可以解决那么多的问题。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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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说 | 从一则“小三遗赠案”说起
10月23日下午,瀛和研究院第十三期案例研讨会如期举行,研究院秘书长蒋保鹏主持。本次讨论的是“小三遗赠案”即2001年四川省泸州市张学英诉蒋伦芳遗赠纠纷一案。基本案情是:黄永彬与蒋伦芳于1963年结婚,1994年与张学英同居,并于1996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2001年4月22日,黄永彬去世,张学英以黄于2001年4月17日立下并经公证的遗嘱向蒋伦芳要求获得黄的遗产,该遗嘱中黄永彬将住房补贴、公积金、抚恤金和一处住房的售房款遗赠给张学英。蒋伦芳拒绝后,张学英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以遗嘱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为由,驳回了张学英的诉求。二审法院维持了这一判决。本案最大的争议,即一、二审法官以“公序良俗”原则认定遗嘱(实际应为遗赠)无效。参会律师们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精彩见解,从各个角度分析了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提出并且回答了下面各种问题:第一,公序良俗作为道德,其与法律的关系如何?第二,公序良俗作为一条法律原则,其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应当遵循怎样的法律方法?第三,公序良俗与其他法律原则,例如平等、意思自治等原则的关系如何?怎么确定哪一个原则的效力优先?第四,法官的说理是否有可商榷之处?第五,社会舆论影响与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如何?第六,利益衡量在法官形成心证的过程中有什么作用?第七,公序良俗原则在现代的具体应用场景有哪些?第八,同样的案情,在当今会不会做相同的判决?判决作出时的历史背景是否对裁判结果有影响?纵向来看,20年前的案件判决与现在相比,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可能有不同。“小三遗赠案”是在被告(蒋伦芳)所在工厂进行公开宣判的,时任一审法院的副院长还接受了记者采访。按照今天的眼光,这有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当今的法官也许不会这么做,但在当时的环境下,却是作为一个普法案例来宣传的。20年前“小三”破坏家庭的问题开始显现,“第三者”、“包二奶”等不良社会风气也被人所唾弃,这也是本案采取这样的程序、做出这种结果的重要背景。横向来看,域外也有类似的案件。主持人分享了一个德国判决:一男子未与妻子离婚,但与另一女子同居生活。男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遗留给该女子,排除了自己的妻子和姐妹。德国法院判决:妻子继承3/4,该女子继承1/4。判决结果之外,德国法院详细而严密的说理方法也值得借鉴,例如对“公序良俗”法律制度与日常道德观念的区分(虽然公序良俗制度是道德纳入法律的体现,但毕竟是法律化的道德,而非日常观念上的道德,仍要遵循法律逻辑);再如,从德国继承法上“特留份”制度出发论证遗嘱自由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位置,从而确定遗嘱对哪些权利的排除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泸州“小三遗嘱案”中法官说理有过于简略的问题,如果能从更多角度做更加详细的论述,在结论不变的情况下,判决可能更具说服力。事实上,人们总是容易“立场先行”,无论是法官、律师还是学者,面对一个案件,总是先在直觉的基础上于内心形成结论,然后通过一定的法律技术试图证明结论。这是思维的规律。如果要改变这种先入为主的结论,就要从证据和说理上下更多的功夫;如何说服法官,这就是律师专业所在。还有的律师从家族财富传承的角度做了延伸解读。如高净值人群存在类似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如何从股权、信托、保险、基金等角度,为客户设计合理的财富传承规划,这也是律师服务的一个蓝海。大家热烈发言,积极讨论,持续了两个小时,对本案的处理和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探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家对下一次的案例讨论也充满了热情和期待。END用法律关怀一切官微:瀛和研究院TEL:400-061-0808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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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荣获2020 ALB 律所先驱者殊荣
seals.END用法律关怀一切官微:瀛和研究院TEL:400-061-0808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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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与人才的合作共赢:12位瀛和人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导师
焦洪昌院长表示,“律师是终身学习的职业,法大与瀛和的合作高效务实,在以学习提升律师专业素养方面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双方将探讨多种形式的合作,打通学术与实务之间的壁垒,实现战略和人才的双赢。”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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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大硬核措施46个细分领域!北京瀛和「优才计划」火热启动
疫情之下,法律服务行业受到广泛冲击。尤其对年轻律师与初建团队而言,成本压力与业务拓展的双重煎熬对其未来中长期均产生深度影响,降本增效乃当务之急。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是瀛和总部设立在首都的旗舰律所,座落于北京中央政务区长安街核心位置:北京国际饭店五楼。北京瀛和一年内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搬迁中央政务区、特殊的普通合伙改制三大任务,正以全新的姿态,开门纳贤。对外,它承载着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服务能力的使命,对内,它是瀛和全球一体化战略实施的引擎力量,联手全球律师网络打造资源本土化、服务全球化的能力。为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帮助青年律师成长,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推出优才计划,广纳贤才。01借助瀛和律师机构总部六大中心平台支撑。以平台驱动律师链接全国各地资源,实现资源本土化、服务全球化的能力。02免费使用数字化律所创新模式KindleLaw系统。业务拓展、律所管理、项目协同、权益共享等打造优质法律服务,实现在线业务转型。03瀛和律师机构24个专业委员会做业务支撑。北京瀛和律师专业领域可迅速与全国各地专委会做链接,总部支持瀛和律师出版专业书籍(目前与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民主与法制出版社等达成书籍出版合作);推动优秀律师参与ALB、钱伯斯等机构评奖;推荐优秀专业律师到各大高校担任客座教授。04平台级企业入库资源,解决律师业务入库烦恼。目前,瀛和律师已先后入库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中核集团、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建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法律服务项目。05金牌经纪团队,为律师提供保姆式服务。行政运营团队基本法56条、品牌军规100条、客户开发50条,让律师回归律师,让律所专注业务,全方面做好律师业务支撑。06科学税务筹划体系,会计做好财务助手,加速提款周期10至30日内分批次到账。专业聘请外部机构做好律师税收筹划,律所争取在一定范围内降低律师个人所得税成本。07双轨制合作模式,降低律师固定成本。有困难的律师,可申请不承担律所固定办公成本的分配模式,选择瀛和在线办公系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半年或一年后可以自由自主切换成分摊办公成本模式。08空间协作共享办公。向北京瀛和律师免费开放北京国际饭店五星级品质1000平米的各类会议室、多媒体室,依律师预约申请可免费提供使用。09律师画像私人定制服务。品牌部为每位律师做一篇深度视频或文字访谈,做好律师画像。推动律师在瀛和全国200家6000名律师中的定位,创造交易机会。10速成战略在线精品培训。借助瀛和100位外部大咖智囊库,以及瀛和内部的专业资源,为新进律师提供20门精品课程。提高业务素养、技能,做好团队组建。11互助基金及困难律师的贴息资金支持。为防止家庭或个人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可以参与瀛和专业的互助基金。同时,职业转型期困难员工可以申请1到6个月不等相应收入金额的资金拆借,利息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2公共授薪制蓄水池制度。对于无力承担私人授薪成本或者业务尚未饱和的律师,可以低成本获得律所业务中心的公共助理支持,分担繁杂事项。同时,业务中心也欢迎短时间没有业务但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申请公共授薪职位,度过职业转型生涯的短期困难。13职业教练制度。由瀛和研究院与律所合作,针对律师量身定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提供一对一辅导,匹配高级合伙人师徒制,做好个人定位与方向,减少弯路,融入团队。14加入部门团队。鼓励所有律师加入一个专业部门,进行紧密的学习与合作,推动一体化的业务与分配模式。申请条件1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基础功底扎实;2具有北京地区律师执业资格,有二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3有相对清晰的职业目标,热爱律师业务,心态开放,拥抱学习,热爱团队;4认可瀛和律师机构发展理念,与瀛和签订不低于二年的执业合同。联系方式1联系人吴庆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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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蝶变之年:特殊的普通合伙改制成功
此外,成功改制还需要科学完备的律所一体化经营服务体系,它能够为律所规模化发展与持续盈利提供制度保障,以满足“维持1000万净资产的年检要求”。这也是律所不敢轻易尝试“特殊的普通合伙”的重要原因。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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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杂志首发文章:后疫情时代的律师行业危与机
在疫情期间,笔者凭着多年的管理经验与逻辑,对律师行业内外部环境进行的观察与分析,写出了多篇观察文章,受到行业颇多关注。本篇是应《中国律师》杂志主编曹婧之约,在原有几篇文章上做的整合与完善。本文刊登于刚刚出版的六月期《中国律师》杂志上,4500字。以下是正文:21世纪20年代第一年最大的黑天鹅事件就是新冠疫情的出现,它刚开始确实让企业家措手不及,也让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从心底里产生震动,会焦虑未来之不确性。这场疫情将会对国内外的经济与社会产生怎样的冲击,影响有多深?范围会有多广?时间会持续多久?特别是全世界范围疫情蔓延区域的非对称性,更加深了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性。疫情带给我们更多的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的风险。作为现代服务业晴雨的中国律师服务行业,亦受大局势牵连,无可幸免,只是表现形式有所差异。因此,作为法律人,宜对外部环境有整体、宏观、系统的认知,以便未雨绸缪,做好短期、中期与长期的应对。01疫情对中国律师行业之冲击从短期看,律所作为轻资产智识性行业,成本支出无外乎空转房租成本、人员工资成本,整体的生存风险可控。不过,律所业务与收入将面临减少的巨大压力,特别是传统的中小律所,因为抗风险能力的关系,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客户支付能力会骤降甚至客户流失。商业模式过度依赖线下面对面的,将无一例外地受到严重挑战。如物流快递、旅游观光、餐饮送餐、航空运输、线下教育、会展彩票和房产销售等等行业。——非诉与诉讼业务同时受到影响,由于国内资本并购投资活动的减少,以及跨境贸易等业务的削减,律师行业也同步受到波及,收入会整体会下降。这像极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的情境,笔者当时记得非诉业务连续两年下降。但本次疫情因为法院、仲裁委正常复工放量尚需时日,新进的诉讼业务也整体减少。——青年法律人才的发展与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受阻。高校中分管法学院毕业生工作的领导,从来没有像今年一样操心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司法机关对于没有通过司考的毕业生先行实习的政策,但律所基于经营成本控制或者未来预期,可能会对招聘有所收缩。中长期看,疫情到中后期,产业结构调整会加快,商业兴衰起伏。律所从市场到业务,从组织到战略,从管理与风控,都会受到外围环境的影响。02律师业务机会与发展机遇的变迭首先,从业务上看,疫情时代,虽然大部分律师业务不同深度地受到影响,但是危中有机,甚至有些业务领域逆风起飞。让我们重新审视中长期的业务转型。文章开头笔者认为未来,凡是依赖面对面提供服务的商业模式都会受到冲击。反过来讲,今后能够线上化的业务,内容为王,流量为王,有导流服务场景的企业都会受到青睐。另外,诸如区块链、网络法、社区治理、政府服务、跨境业务,长期看会有明显向上的趋势。从笔者执行的机构看,近期劳动争议、破产清算重组、履约合同纠纷都有放量;不动产资产证券化、游戏电商与互联网业务、社区与物业服务、医药健康法律、保险法律业务预计也会迎来新一轮增长,快速推动。总之,随着国内外经济下行期的影响,市场竞争更加强调价值回归,粗放式的万金油律师机会越来越少,业务领域更需精工细作。疫情之后,很多传统行业受到重创,也会有一些行业在此次危机中崛起,传统律师必须在观念上和专业实力上重新定位,推陈出新,逆势崛起。其次,新生代律师与律师团队的崛起。此次疫情或许会改变行业对律所的成本结构的认识?律所基于竞争扩张的需要,采取简单粗暴的拼盘式发展模式,往往在5A级高档办公楼内,承担不菲的租金和物业费。基于客户需求,以及技术成熟,远程办公的兴起,身份象征的办公室,信用背书效果被低估,新生代的客户远程办公模式也会让律所更关注服务的品质,而非将成本投入到外部光鲜的硬件设施上。而由于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旧的法律法规修订和废除,新生代律师与资深律师,在对法律的学习和适用上,站在同一起点,而且由于受到旧的法律法规影响较小,相对而言,比资深律师更具优势。法律行业在这次疫情中产生了一点新变化,个人律师IP的崛起,有的新晋律师在做直播,高达几十万人收听,这种触达率是传统手段是无法想象的。律师是天然的内容制造商,具有IP属性,以后大的个人IP塑造会穿透律所品牌。同时,作为新生代年轻律师,能接受新事物,自媒体宣传能力强,知识更新快,没有历史包袱,知识与经验借助良好的在线师资,能快速学习新业务,开拓新市场的能力帮助他们弯道超车。再次,律师组织变革与协作模式迭代加速。在危机中,行业内有识之士认识到,拥有综合业务互补、全国布局网络的律所,可以实现市场资源与业务协作的削峰填谷、忙闲拉平,实现市场本土化,业务全国化,从而共同抗击非均衡性风险。优秀的律所,还可以往前走一步深入介入业务,利用自己的客户资源,为上下游企业创造交易机会,提供业务线索,有条件的可以推动律所采购客户产品。在后疫情时代,律所组织形式无论是从产权分配还是运营布局,都会发生很大变化,最核心的功能就是内部市场培育,建立分工交换机制,推动组织的一体化管理。由于在线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的成熟,律师之间、律所之间的组织形式,会超越传统的组织形式,基于大数据的交互信任机制,也能帮助律师间的交流与合作,跨越组织、圈层、地域的限制,更加高效协同地服务客户。天下所有的生意的创新,都是基于对信任不传递,信息不对称的打破,律师与律所作为专业职业共同体,并非仅仅是竞争对手,而是生态中与客户的关系互动中,需要信息穿透,专业信任的建立,因此,基于社群背书,客户选择律师的时间成本减少,效率提升,律师之间合作抱团取暖,协同做大做强。03律所四个在线化的机遇与挑战业内有识之士由此指出,疫情之下的在线化办公,成为推动律师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契机,优秀律所或机构要抓住机遇。甚至有权威媒体引用国外虚拟律所AXIOM的案例,探讨云端律所或者虚拟律所的创新理念落地可行性。疫情期间,有技术条件的律所在推动律所数字化操作系统落地,初显良好效果。但是,对律师行业数字化转型路径与逻辑有些模糊认识。笔者认为律所打造数字化律所需要完成的四个终极条件:首先,在线律所需要解决组织管理在线化。组织与成员在线是在线律所的首要条件。其实中国法律服务行业在现代服务业里,信息化整体水平公认是较低的。在传统的OA信息阶段,为律所律师的信息化工具相对落后,而且整体落后于其他司法主体比如公检法。值得庆幸的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基础软硬件迭代,律所低成本获取第三方在线化服务的技术越来越成熟,而且逐渐成为行业标配。内部的OA系统、CRM系统、SAAS等系统软件,实现了企业内部管理的组织在线;通微信、钉钉、各类在线视频会议系统(如ZOOM、小鹅通),实现了沟通在线;通过印象笔记、坚果云、元典、Teambition等文件管理系统,实现了部分知识管理或者项目管理的在线化。其次,在线律所需要客户的在线化。这个应该容易理解,客户的信任建立的方式、沟通互动方式、签约与支付、服务或产品的交付,是否能完成在线化,这直接决定着在线律所在客户层面的服务上深度与广度。笔者作为一名独立董事,疫情期间在线参加一个申请IPO阶段的董事会例行会议,会议有一大摞文件需要签署,虽然会议可以在线召开,但是文件签署仍然无法避免几位董事拿到寄送材料后在线下纸质签署。比如全球最大的美国AXIOM虚拟律所,他们的办公空间主要留给IT与后台管理人员使用,大部分合伙人与律师要不在家办公,要不在客户现场,据了解,律师在客户现场办公时间一年平均下来有9个月。因此,虚拟律所的成功与否,与客户在线化程度,以及对创新服务模式的接受度,紧密相联。但是律所线下办公,仍然是长期的“交易场景”,不可替代,他交互的可能不是资讯,而是感情。再次,在线律所需要市场与营销的在线化。此次在线内容营销一下子迸发出来,各家律所与众多律师,在线创作法律文章研判疫情对客户的影响文章。在线视频举行各类讲座、培训、互动活动,面向行业内外传递专业品牌。甚至某一平台14门课就公益募捐了近百万,将课程打赏的费用捐助灾区。律师开始写知乎,刷抖音,玩短视频,上头条,触网渗透率大大提高。这是一场生动的在线营销释放,虽然在线的知识性教育,只是长期触达客户有效手段之一,并不能为律所与律师直接带来律师费收入。第四,在线律所需要整个生态的在线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线律所的建成,需要整个法律服务生态体系的在线化完成。近日,笔者在听前阿里巴巴集团CEO、知名投行专家卫哲,在线分享企业在线化相关话题。他说由新零售到新经济转型的四个核心指标就是:员工在线、客户在线、产品客户、管理在线。卫哲认为产品与服务在线固然重要,而首先完成员工在线是第一步。阿里当年疫情就是倒逼员工在线,在线营销,在线办公,在线客服,在线产品开发,在线协同管理。最终实现四个在线,才能完成新经济的转型。过去几年,在产业互联网的趋势推动,在国家数字化战略部署下,各行各业都将数字化转型视为未来发展的逻辑与方向。在新冠疫情冲击下,企业数字化会成为中国经济穿越疫情,触底反弹的重要基石。法律服务业,所需的ABC(Ai、Blockchain、cloud)外部技术设施已经成熟,其他行业的数字成功转型经验可供借鉴,面对80、90成长起来的互联网原生代客户对创新服务模式的接受度提高,司法在线的率先突破,在线律所的完成是值得期待的。这样看来数字化是更高级的物种,将比在线化更具有革命性的特征。在线律所不是简单的公司资源、业务、客户、管理的在线化,而是会诞生出另外一个新物种。04律师在新时代的责任与担当做好公益服务,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模式,挖掘社会治理法律业务。凡是有社会责任担当的律所,皆以捐款捐物等不同形式,向疫情区域献出点滴爱心。律所一定要认真研究中央对疫情整体战略,学习危机应对经验,了解此次疫情治理的得与失,深度介入社会治理。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武汉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时机,可能蕴含着中央对官办公益机构、NGO组织或民间组织新的管理策略,将推动公益组织的透明化、专业化、公信力建设,这一块一定存在律师的业务巨大空间。笔者认识的一位北京优秀公益律师叫暴宁宁,就是专注于为公益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已深耕多年,为一百多家公益机构提供服务,行业影响力卓著。国家把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已升为国家顶层战略,必然会打破二元制的传统治理模式,新社会组织与新阶层必然迎来更大发展,像律师事务所这样的专业性组织应当有大的担当与作为。而且,随着“风险语境”正在构成社会治理的新常态,此次疫情是对我国风险管理体制和社会治理能力的大考,也为我国律师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了第三方机构介入的契机。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应对不确定性,构建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的体制方面,优秀同仁应该有自己的担当与贡献。【结语】法律人的明天会怎么样?以史为鉴,2008年金融危机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大萧条,之后,整个全球范围内的法律服务业面临巨大挑战,行业发生重大变化,但危机过后,形成了如下趋势:可替代性法务联盟的崛起、客户钱少事多、法律科技、创新驱动,从而促成律所加速整合,卓越者与平庸者的距离在拉大,中国律所的崛起。笔者,经过危机淬炼脱颖而出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就定是对外部环境超级敏感,且结合自身资源与要素,适时做出战略调整,能敏捷、弹性做出反应的硬核机构。而相应的律师协会等行业,宜迅速调研,拿出切实对策,应对行业下滑之势。(完)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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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时代的司法正义
6月10日,法大大联合CCA公司法务联盟举办了“互联网时代下的司法正义——结合2020两会热点及法条解读”为主题的线上直播活动,法大大法律事业部副总经理张霖出席并进行精彩分享。讲师介绍法大大法律事业部副总经理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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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写入民法典:企业防止性骚扰的法定责任解析
《民法典》第1010条第2款明确了企业具有防止性骚扰义务,要求企业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职场性骚扰。在实际义务履行层面,需要对何谓“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措施,从合法合规的角度进行分析,并解释好该条款中“等”,以理性划定企业防止性骚扰义务的边界。同时,也要注意到企业在诉讼中对“性骚扰”举证的问题困扰。【关键字】:性骚扰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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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受聘为瀛和研究院专家顾问
继6月6日瀛和律师机构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举办了首期瀛和法硕研修班,焦洪昌院长出席开学典礼并做了第一场学术讲座之后,今天,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副院长王文英、对外培训办公室主任王民一行莅临瀛和。在瀛和律师孙在辰、董冬冬,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刘晓兵教授等人的陪同下,焦洪昌教授一行参观了中国律师博物馆,并参与座谈交流。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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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角下的物业服务企业侵权责任
备受瞩目的《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典》中有相当多的内容与物业管理有关。学习并梳理这些内容,很显然对行业的未来发展和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服务是非常必要和有益的。作为系列学习文章之一,本文将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常见的与物业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和探讨。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其中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规定的是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第二款“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过错推定责任。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求之一是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过错,否则不承担侵权责任。例如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例如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例如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三)公平责任原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公平责任原则即“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例如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自甘风险活动组织者的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自甘风险和自甘风险活动组织者的法律后果,即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形下参与自甘风险活动的受害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作为自甘风险活动的组织者却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参与文体活动,在体育活动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受到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存在过错,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要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的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与违规进出小区的人员发生冲突,导致对方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保安人员在冲突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该保安人员追偿。接受劳务派遣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被派遣的工作人员造成的上述损害,原则上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除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实践中,法院判决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大量是基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来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四十六条第一款和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且主要来自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防止他人遭受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由于损害后果没有第三人的介入,需要自己承担全部侵权责任,例如楼内大堂湿滑,导致业主摔伤;二是在第三人侵权介入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只是依据其过错程度,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且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例如业主家中发生入室盗窃。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需要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而且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行为义务而非结果义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履行了法定和约定义务,即使业主有人身和财产损害,物业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销售产品的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多种经营活动中,对向业主销售的水果、海鲜等产品,需要严格把关,对于产品质量引发的业主受到人身伤害的,作为销售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区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小区内的道路是否属于《道理交通安全法》中所认定的道路,判断标准即是否封闭、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是否有交警部门认可的交通标识和地面交通指示线等。对于采取刷卡方式进出业主机动车辆和发放临时卡给访客车辆的小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物业公司在住宅小区内发生车辆通行事故时,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四十六和四十七条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制止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应急措施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助工作,正确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从事高空作业致害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高空作业,也称为高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GB/T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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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规定梳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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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热点全收录:物企未来要做这些改变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对于一个国家来讲,不仅仅是权利的宣言,更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依靠,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此次表决通过的民法典,将对物业管理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一次大梳理,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其实对于物业管理行业来说,“立法”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上世纪末随着中国居民住房结构的变化和大规模住宅区的出现,建设部于1989年颁布《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之后又相继在1994年发布《建设部关于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2003年推出《物业管理条例》、2007在《物权法》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对物业领域的相关问题作了规定。回顾物业管理行业三十余年的“立法”之路,到今天为止都没有形成紧跟时代的、系统的权威的法律法规框架。而民法典的出现,将打破这一现状,并以更加权威、更加系统的法律体系取代原有的法律法规。那全新的民法典对现行法律法规做了哪些修改,又会对物业管理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本文中,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物业管理法律事业部主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中华将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解读民法典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热点一:物业服务合同章的横空出世在新推出的民法典中,最受物业服务人关注的应该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章。作为合同编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章用14个条款,对物业服务合同作了框架性的原则规定。下面将重点解读一下大家比较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1、物业服务企业的解聘与续约按照民法典规定,业主解聘物业要提前60日书面通知,除非另外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期满前不同意续聘要提前90日书面通知业主,除非另有约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2、物业服务方需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公开报告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3、对于装饰装修房屋等三类事件,业主需要事前告知物业服务方①装饰装修房屋②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③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专家点评:在赵中华律师看来,民法典对物业管理行业影响最大的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章。通过将物业服务合同上升作为独立的合同类型,民法典明确了业主与物业服务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依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热点二:明确“高空抛物”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安全保障责任现行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的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是,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纳入“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对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专家点评:侵权责任编中关于高空抛物的条款是物业服务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赵中华律师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在担负起相应安全保障责任的同时,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转移“高空抛物”新规带来的运营风险。热点三:业主大会表决机制变动的机遇与挑战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对业主大会的表决事项和表决机制进行了重新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专家点评:在赵中华律师看来,民法典对业主大会表决机制的重新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此次表决机制的变化主要是表决比例的改变。其中双“四分之三以上”表决机制的出现,意在降低表决门槛,强化业主的权利。经过双三分之二参与比例折算后降低了筹集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共有部分经营的门槛。另一方面,对于其他事项的“双半数”表决机制又降低了操作门槛,这让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等工作变得相对容易。热点四:物业不得断电停水催交物业费在5月24日下午、25日上午,各代表团小组会议对民法典草案的审议中。有的代表提出,实践中,有的物业服务人员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催收物业费,对业主的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建议予以规范。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在草案合同编物业合同中增加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专家点评:赵中华律师表示,该条文是对之前民法典草案的增补,是希望能够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日常运营。热点五: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加强对业主权利的保护,强化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并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物权编》第287条明确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民法典·物权编》第282条还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专家点评:赵中华律师表示,对于公共部分收益的分配,之前很多地方是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商分配比例。如今,民法典直接将这部分收益划归业主,更多是要规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管理,保障业主权益。瀛和刑辩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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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人律师同你话聊“法典”20句
光是怎么离婚这件事,“要不要规定离婚冷静期”就引起如此强烈的民众讨论、学者争论。何况还有其它方方面面的生活、生产经营问题,可能需要探讨和制定规则和细节,其内容庞杂可想而知。14.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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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有奖征文比赛活动启动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在全国两会上亮相,两会代表和政协委员展开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为的就是编纂一部彰显中华民族精气神的民法典。可以说,呼之欲出的《民法典》是几代人的夙愿。“如果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起草算起,我们已经等了6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深情地说。7编1260条10万余字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10万余字。从内容上看,《民法典(草案)》涉及方方面面,甚至可以说一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有《民法典》来守护。比如,小时候玩游戏充值花了很多钱,父母很生气,他们可以要求平台返还。因为法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当走在大街上,发现有人晕倒需要急救。今后我们可以放心大胆施救,无需再担心赔偿责任。因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当年纪大了想订立遗嘱,只要录制视频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法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开创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民法典(草案)》也对诸多内容进行了详细界定。比如,明确清算责任归经营者即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等成员,这将使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而不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引发社会投资热潮。合同编第六章债权转让部分、第十六章(保理合同)对以保理为主要业务载体的供应链金融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合同编具体条款为行业扫除了三大障碍。可以说,《民法典》就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人格权独立成编,到合同编强化对债权实现的保护力度,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到立法保障居住权、个人信息安全,各分编草案均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响应社会关切。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瀛和研究院发起有奖征文比赛活动《民法典(草案)》在今年两会审议通过后就会进入颁布实施阶段,中国民法制度即将迎来民法典时代。为了促进瀛和律师对《民法典》精神及条文的理解与适用,提升瀛和律师客户服务的整体能力与专业水平,同时激活律师对《民法典》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探讨和交流,在瀛和律师机构业务发展委员会指导下,瀛和研究院发起关于《民法典》有奖征文比赛活动。征文比赛活动所征集的稿件,我们将择优选取,在瀛和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开设的长期专栏“典论”中予以发布。欢迎广大律师积极投稿!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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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刑辩 | 侵犯著作权罪之计算机软件“实质性相似规则”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从逻辑上来说,只有实施“复制”行为,才会形成复制件,才能进一步实施发行行为。通常理解下的“复制件”,是指跟原作品基本无差别甚至是一模一样,也即原件与复制件要达到同一性标准。但是,这种情况在涉及计算机软件的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基本不可能存在。由于计算机软件作品特殊性,行为人或多或少均会对程序代码进行修改之后再对外发行,有的行为人甚至仅对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部分复制。此时,以什么标准判断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复制”行为关涉能否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侵犯著作权罪的实践中,“实质性相似规则”对“同一性标准”进行了补充,成为一个被广为适用的实体判断标准。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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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联合推动专业化,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案件讨论专业会议”成功举行
5月15日下午2点,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召开“案件讨论专业会议”。这是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确立律所案件讨论制度以来召集的第一期会议。瀛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冬冬、瀛和研究院秘书长蒋保鹏、瀛和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新华、瀛和股权治理专委会副主任杨慧、瀛和股权治理专委会副秘书长蔡璇以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各部门律师20余人出席。董冬冬在致辞中表示,律所案件讨论制度旨在推进律所专业化进程,强化律所内部沟通、支持、合作的氛围,扶持律师业务成长,控制执业风险,提升律师和律所的服务水平与创收能力。“所有正式办理委托关系的案件、待委托的案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都在讨论范围之列,以此来提升律师执业专业能力、解决问题综合能力,同时加深同事间的专业与情感交流。”董冬冬说。杨慧律师作为本次案例提交部门负责人,主持本次会议,蔡璇律师进行了案件基本要点、争议焦点陈述。据蔡璇律师介绍,“关于收购方B公司与项目A公司全体股东合同纠纷案件”基于一起地产项目股权收购的商业交易而产生,交易标的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案系收购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就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事项产生的诉讼争议。目前案件尚未审结。该案主要存在四大争议焦点:一、未约定履行期限合同情形中,当事人催告履行后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条件。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及方式,基于抗辩履行导致的履行顺延是否合理?三、本案是否足以达到法定解除情形,是否足以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本案合同是否具有可履行性?四、《九民纪要》对于违约方解除权的规定,是否能在本案予以适用?在蒋保鹏主持的会议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就上述案件焦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从事实补充、法律论证、诉讼策略、代理方案等方面充分发表各自见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观点碰撞,最终为本案的破局提供了新的思路。第一期“案件讨论专业会议”的成功举行,为落实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所案件讨论制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据了解,除了组织召开线下讨论会,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还新开设“瀛和业务交流群”,参加人为各轮值组长、专职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处专职成员、兼职秘书,专门用以律所内部的讨论案件相关信息发布、线上案件讨论、法律知识咨询。此外,还通过筹建业务指导委员会,合伙人与秘书处值班等方式,确保“案件讨论专业会议”机制畅通与会议组织的可持续性。对于广大青年律师来说,“案件讨论专业会议”无疑是一个提升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的重要渠道,欢迎大家积极提交案件,并参与案件讨论。END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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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 | 专职律师能经营他业吗?
律所切忌派驻合伙人在外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等法定职务,有的及时清理。不过,担任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等兼职职务则无碍执业合规。2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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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全面梳理股权代持(2020最新版)
被代持人显名的风险,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被代持人要求显名,除了实际出资之外,还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对于同意的方式明示或默示(九民会议纪要28条)都可以。6.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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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瀛和律师云课堂上线!经济形势风云变幻,紧握学习的绳索不放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是瀛和总部设立在首都的旗舰律所,对外,它承载着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服务能力的使命,对内,它是瀛和全球一体化战略实施的引擎力量,联手全球律师网络打造资源本土化、服务全球化的能力。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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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致客户的一封信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是瀛和总部设立在首都的旗舰律所,对外,它承载着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服务能力的使命,对内,它是瀛和全球一体化战略实施的引擎力量,联手全球律师网络打造资源本土化、服务全球化的能力。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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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观点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所致情形对期间影响之处理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是瀛和总部设立在首都的旗舰律所,对外,它承载着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服务能力的使命,对内,它是瀛和全球一体化战略实施的引擎力量,联手全球律师网络打造资源本土化、服务全球化的能力。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