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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岿:裁判文书公开是依宪治国的底线要求
作者简介:沈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以下简称“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案例库收录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由于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核把关后编发的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目前收入案例库的案件数量为3,711件。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打造的案例数据库共有三个。除案例库,还有于2013年7月1日上线并对外公开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下简称“裁判文书网”)以及供全国四级法院专网内使用的,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提出司法建议等提供依据和参考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由于供内网使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与司法公开无涉。比较案例库和裁判文书网可知,后者已经突破上亿的文书总量,前者显然完全不在一个等量级。更重要的是,裁判文书网上的裁判文书是“原汁原味”的,与当事人从法院处获得的裁判文书完全相同。而案例库的权威案例是经过编辑的,有许多信息被有意“过滤”,其中不乏有助于评价法院裁判“是非曲直”的信息。无疑,案例库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仅仅将裁判文书原封不动上传的裁判文书网无法实现的功能。但是,案例库的有限编选案例,是无法像裁判文书网那样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现实需求的。裁判文书网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增公开的份数超过900万份。在2020年,新增公开的份数达到峰值,为2,813万份,但此后每年新增公开的裁判文书数出现下降趋势。尤其是2023年当年的1月至12月22日,上网公开裁判文书数量仅为511万份(《南方都市报》)。裁判文书网的功能减退,曾经在2023年底引发民众的广泛关注和议论。人们禁不住发问:裁判文书公开会向何处去呢?裁判文书公开看似简单地只是在网上发布法院已经作出的裁判,但它实际上是依宪治国的底线要求,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多项规定、原则和价值的实现。首先,《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而人民唯有对公权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运作充分知情,才是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地位的。我们耳熟能详的培根名言“知识就是力量”(Know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