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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原题目为《“六家”、“六艺”与“一家之言”——司马迁〈太史公自序〉新探》,刊于《经学研究》第二辑(干春松、陈壁生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感谢作者支持“古典与文明”公号。中国古典史学是东方智慧的一种极为独特的存在形式和表达方式。与被各种断代史、区域史、专门史研究分割得支离破碎的现代史学不同,古典史学在观察人类生活样态以及心灵习性方面具有各种现代学术早已丧失而且无可回归的整全视野。而由孔子所开启,由司马迁、班固等逐渐构筑起来的中国古典政治史学传统,与希罗多德、修昔底德们所代表的西方古典政治史学传统相比,又有着许多基于中国文明自身特质和中国历史独特进程的特殊之处。这种特殊之处突出地表现在它与古典经学的关系方面,也表现在作为经典的史著和作为客观进程的历史之间的互相渗透和转化之中。古典史学和古典经学之间的关系,在晚周到秦汉,大抵经历了孔子点史成经、左氏以史解经、史迁缘经立史等不同样态。若从源头处看,经学和史学,虽各自独立,但相互依存,且互为因果。无史则无经,无经亦无史。从流变来讲,经学和史学,一直保持着某种张力,在互相影响和互相渗透中发展。在上述几种样态之中,孔子点史成经,学人应无异议;左氏是否解经已是陈年旧案,本文无意再提;唯迁《史》、固《书》与经学的关系,现代学人或避而不谈,或言而不尽。史迁之书,作为政治史学当之无愧的典范,若不能在与孔经比较的意义上确认其精神取向与思想特质,则古典史学之为“古典”的意义就无法获得深入的发掘和细致的考察。故而本文将通过解读史迁《自序》,重审司马谈《论六家要指》的要旨,重温司马迁关于六艺的论说,进而重建《太史公书》与孔子《春秋》的关系。《史记》书影,南宋建安黄善夫刊本《太史公自序》的“自序”《史记》最初的书名大概是《太史公》(或《太史公书》、《太史公记》)。《太史公自序》首先是《太史公》一书的自序;它在全书之中,又位于《列传》之末,作为《列传》中的一篇,恰好补足七十之数。也就是说,《太史公自序》同时兼有两种性质:一为全书之序;一为太史公之传。作为《太史公》一书的自序,自然要解释此书的性质和著者的立意。书之有“序”约有二义,一为明端绪,即阐发著述大端,通论写作要旨;一为别次序,即罗列各篇主题,排定篇次先后。《太史公自序》的结构,明显是由前后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司马氏世系写起,写两代太史公的生平和志业,一直写到《太史公》书何为而作。第二部分则是一百三十篇总目,即从《五帝本纪》开始,逐篇罗列篇名,并申明该篇作意和主旨,以及暗示乙篇何以次于甲篇之后,又何以位于丙篇之前。显然,《太史公自序》的两个组成部分,前一部分明全书之端绪,后一部分定各篇之次序。为了论述方便,我们权且把前一部分称作“大序”,后一部分称作“小序”。本文的论述将主要集中在《太史公自序》的“大序”部分。作为太史公本人的自传(自序),自然要详载太史公的生平和志业[1]。而因担任武帝时代汉廷太史而被称作“太史公”的又不止一个,而是司马谈和司马迁父子二人,所以,《太史公自序》又必然是两代太史公的合传。两代太史公的合传这一性质极其重要。因为《太史公》书中大凡合传的传主之间总是异中有同,同中有异。太史公将两人合传,用意要么是为见同中之异,要么是为见异中之同。如果忽视《太史公自序》的合传性质,或者忽视合传以同见异或者以异见同的特性,都无法准确地了解和把握这篇导引全书的文字。司马迁和司马谈的“同”显而易见,以至于两千年来的读者大多迷惑于《自序》绚烂的文辞,把太史公父子看作是为了同一伟大著述目标奋斗不已薪尽火传的典范。但是,司马迁把自己和父亲写入同一列传,显然不止是因为两代太史公都志在著史这个“同”的一面,还是为了彰显两代太史公截然不同的时代境遇和由此而生的对于以往历史和当代生活的截然不同的看法。只有在和司马谈的对比之中,司马迁的著述风格和精神取向才能够得到更加充实的理解和更加完整的展现。这一点,会在本文后面的论述中间逐渐展开。严格地讲,两代太史公的合传,仅仅占据了《自序》的“大序”部分。《自序》的“小序”部分则是分序一百三十篇——当然也包含了《自序》:维昔黄帝,法天则地,四圣遵序,各成法度;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厥美帝功,万世载之。作五帝本纪第一。维我汉……列传第七十。[2]这即是说,《自序》作为《太史公》书的序,包含在一百三十篇之中,为全书作结;《自序》的“小序”又包含在《自序》之中,为全文作结。一百三十篇中,《自序》的“小序”又文字最多,也最引人注目。其文曰:维我汉继五帝末流,接三代绝业。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生、晁错明申、商,公孙弘以儒显,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其职。曰:“於戏!余维先人尝掌斯事,显于唐虞,至于周,复典之,故司马氏世主天官。至于余乎,钦念哉!钦念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