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美国民事诉讼的庭外质询(Deposition) (中)|跨境顾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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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昆鹰律师事务所的上一篇分享[揭秘美国民事诉讼的庭外质询(Deposition) (上)]介绍了deposition的运作方式以及昆鹰的创始合伙人、美国最著名的商事诉讼律师之一张鲲展(John Quinn)协助证人准备deposition的心得。本期分享昆鹰律师事务所为我们带来证人在回答问题时具体须注意的事项,并用实战演练的方式展示证人准备充分与否对于同样的提问会带来怎样不同的效果。
首先来复习一下庭外质询中各方律师的角色:提问律师(也就是要求进行庭外质询方的律师)负责向证人发问,证人一方的律师可以参加,但在质询过程中不允许和证人讨论,须由证人独立回答问题;即使证人的律师认为对方律师的提问存在瑕疵,也只能表示“反对(objection)”,并简述反对理由,但证人仍需回答该问题;将来在使用该证言时,再由法官决定反对是否有效,如果反对有效,则可以将该段问答从笔录中删除,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反对理由通常有几种:语义不清(vague)、触及律师客户之间的保密特权(privilege)、缺乏证人对相关问题有所了解的依据(lack offoundation)、要求证人进行主观臆测(calls for speculation)、曲解证人证词(mischaracterizes thewitness’s testimony)、要求证人提供法律结论(calls for legalconclusion)、已问已答(asked and answered)等。提问律师的问题会遭到以上反对有时候是提问律师有意为之。例如,提问律师会有意问语义不清的问题,其实是希望可以借由模糊的词语诱导证人说出一些通过明确提问无法得到的信息。另外,提问律师会经常问一些诱导性问题,其中已经含有一定的假设,或者是对方的论点,以使证人通过简单的回答而承认问题中已有的假设或描述等等。优秀的辩护律师需要在对方提问之后、证人开始回答之前的瞬间判断出问题中需要反对的地方,并准确陈述反对理由。但由于在反对后通常证人仍需继续回答,很多时候还需要证人自己判断如何避免落入提问律师设置的圈套。
以下是证人在回答问题时需要注意的几个主要原则:
1、讲实话,不要猜测
证人作证最重要和基本的原则是“讲实话”。讲实话不仅意味着不故意撒谎,还意味着不对记忆不清的事件进行猜测。庭外质询通常发生在证据开示的后期,此时双方通过各种证据开示程序已经掌握一些文件证据,对方律师会根据已有证据,利用各种提问技巧变换提问方式,如果证人说谎或者依靠猜测回答问题,往往会对案件造成不利的影响。如果证人对某一件事情确实不知情或者记忆不清,不应该猜测,而应该如实回答“我不知道”或者“我不记得”。
下面两个视频是一个专利诉讼中的庭外质询,我们可以通过对比看出证人应如何将回答限制在自己知晓的范围之内,而不要去猜测答案。
情景一中,证人其实不清楚王先生接下来做了什么,但是根据对方律师提问的暗示,对答案进行了猜测,结果使对方律师拿到了对证人一方不利的承认,即原本应该在三年前就递交专利申请。
而在情景二中,证人将自己的回答限于自己所知道的事实范围内,而没有对别人做什么进行猜测,从而没有对晚交专利这件事情进行了猜测式的承认。
2、不要主动提供额外的信息
在庭外质询中,仔细听对方律师的问题非常重要,证人应尽量将自己的答案限定在回答对方律师的问题上,不要去猜测对方律师要了解的是什么,或者对方律师的策略是什么,不要主动提供额外的信息。如果证人没有听清楚或者听懂问题,可以让对方律师澄清并加以解释。
下面两段视频围绕一个商场和一个超市之间的租赁合同展开,我们可以看看证人在回答中主动提供信息可能导致的后果。
优秀的诉讼律师,可以通过迅速分析证人的回答,进行追问。这里,对方律师的前两个问题其实非常具体,但在情景一中,证人给出的回答主动提供了问题以外的信息,比如双方“重新谈”了终止条款。这不仅让对方律师掌握了其本来不知道的信息,同时还为对方律师留下了很多追问的线索,最终的结果就是证人作出了有关终止条款对己方非常不利的解释。
在情景二中,证人没有遵循日常对话的习惯,而是仔细听清了对方律师的每个问题,并且在回答中只提到了对方律师问到的信息。
面对对方律师的诱导性问题:“然而我们了解的是,ABC在谈判中曾经特意反对过将赔偿限制在六个月,对不对?”证人没有简单接受对方律师对事件的描述,而是重新用自己的话将当时的情况解释了一下,“在11月1日那次谈判中,ABC的法务曾说过六个月太短。但是我们告诉他们行业惯例就是六个月,而他们同意了使用‘行业惯例。’ ”既表明对方确实曾反对过六个月,但又强调了最终双方达成合意的结果。
对方律师当然不依不饶,其接下来的诱导性问题是ABC不可能认为行业惯例是六个月。辩护律师此时提出“要求证人主观臆测”的反对,也是在侧面提醒证人,该问题是在要求证人去猜测别人的主观想法。该证人也回答说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理解,但是他们的行为让我们认为他们最终同意了六个月。
在下一期的揭秘庭外质询揭秘分享中,我们会继续用实战情景介绍其他证人在回答问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敬请期待!
**以上视频全部以华为P20手机拍摄。参与拍摄的包括昆鹰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以下成员:Sam Williamson (原告律师)、刘骁(被告律师)、Lily Qian (原告律师)、黎江凤(被告律师)、徐淼(证人、翻译)、王驭龙(证人)、谢雨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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