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三/23 第四章论认罪和赎罪(3.4.9-13)
(圣经对私下和公开认罪的教导9-13)
9.在神面前认罪
a为了使整个问题更清楚明了,首先我们要忠实地叙述圣经所教导的认罪为何。之后,我们也将揭发他们的捏造——不是所有的,因他们的捏造如同汪洋的水——只是那些他们用来向神甫认罪的捏造。
e(a)在此我羞于提到古时的翻译者常常将「赞美」译做「坦白」(诗七18;九2;94(95, Heb.):2;99(100, Heb.):4;117(118, Heb.):1, all Vg.)[1],这是连对神学最无知的平信徒都知道的事。然而,我们仍然要揭露他们的胆大妄为,因他们将圣经所归给神的赞美滥用在他们专制的规条上。为了证明认罪能使人心欢乐,他们滥用诗篇的这经文:「用欢呼称赞的声音」(诗四二4;诗四一5,Vg.)。若这样的强解是正确的,那我们就可以任意从圣经的经文捏造出任何的教义。既因他们变得这么无耻,我就当提醒敬虔的读者,神公义的报应已任凭他们,好叫众信徒更憎恶他们胆大妄为的行为。然而,只要我们乐意信靠圣经单纯的教导,我们就不必担心任何人能以这样的谬论欺哄我们。
圣经之所以只教导我们一种认罪的方式,是因为:既然是神自己赦罪、不记念罪,和除去我们的罪,所以我们只当向祂认罪为了蒙赦免。神是我们的医生;所以,我们惟独将伤口给祂看。既然我们所伤害和所得罪的是神;所以我们就应当向祂求和睦。既然是神鉴察人心,知道人一切的心思意念(来四12)[1],我们就当趁早在祂面前自我告白。既然呼召罪人的也是神自己:因此我们不要迟延到神那里。戴维说:「我向祢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祢就赦免我的罪恶」(诗三二 5;诗三一 5,Vg.)。戴维自己在另一处的认罪也与此相似:「神啊,求祢按祢的慈爱怜恤我!」(诗五一1;五十3,Vg.)。但以理也这样认罪:「我们犯罪做孽,行恶叛逆,偏离祢的诫命典章」(但九5)。圣经另外也有其它常见的认罪方式,若都收集起来几乎成为另一大本书。使徒约翰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约壹一9,cf. Vg.)。所以,我们应当向谁认罪呢?当然是向神自己,只要我们以忧伤谦卑的心跪在祂面前;只要我们在神面前真心地自责和定自己的罪,而根据神的良善和怜悯求神饶恕我们。
10.在人面前认罪
a只要任何人在神面前心怀这样的认罪,无疑,当他需要在人面前宣扬神的怜悯时,他的口也会有同样的认罪;而且并不止是一次向一个人低声坦承他心里的罪,而是经常公开地在世人面前无伪地叙述自己的羞耻和神的伟大与尊荣,在戴维受拿单指责良心不安时,戴维在神和人面前如此认罪:「我得罪耶和华了」(撒下十二13)。换言之,我不再找借口,也不想避免众人将我视为罪人,或避免我企图向神隐瞒的事公诸于众。所以,为了荣耀神或虚己,若是需要,我们不但要私下向神认罪,也当乐意在人面前认罪。为此,主命令古时的以色列人,在祭司读经之后,百姓当在殿里公开地认罪(cf. 利十六21)。因神预见这样做对他们是必须的,为了使个人正确的估量自己。并且,在教会和世人面前承认自己的可憎恶,为了彰显神的良善和怜悯是应当的。
11.一般的认罪
c在教会里这样的认罪应当是寻常的,而且在百姓都犯某种罪时就当以采用这种特殊的认罪方式。尼赫迈亚记载百姓在以斯拉和尼赫迈亚的引领下采用后一种认罪方式(尼一7; 九1–2)。c因以色列众百姓共同的悖逆所遭受的刑罚包括,那次长途的流放、圣城和圣殿的毁灭,以及信仰的背道。除非他们先自责,否则他们不能明白神释放他们的恩惠有多大。e即使在某一个教会中有几位无罪的信徒,这也不妨碍他们集体公开地认罪,因若他们是软弱、有罪教会的肢体,就不会以自己的正直夸口。事实上,他们不可能超脱教会而不沾染其中的罪。
c因此,我们每一次因虫害、战争、不孕,或任何其它的灾难受苦时,既然我们的本分是哀痛、禁食,以及其它知罪的表现,但最不容忽视的乃是认罪,因这是尽其它本分的根基。
除了一般认罪是神亲口所吩咐我们的之外,若任何理智的人只要他考虑一般认罪的益处,就不会轻视它。因在每一次圣洁的聚会中,我们就如站在神和天使面前,难道承认自己的不配不就是我们一切行为的根基吗?然而,你或许会说,我们每一次的祷告中都在承认自己的不配;因当我们求告神的赦免时,我们就在认罪。我同意。但只要你考虑我们人有多大意、迟钝,和懒惰,我想你也会同意,基督徒公开认罪的需要是大的。因虽然神给以色列人公开认罪的仪式是律法时代中教导的一部份[1],然而,这仪式的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仍旧与我们有关。c(b)事实上,在管理良好的教会中,我们看到这习惯所产生极好结果:每逢主日,牧师按照既定认罪的方式运用在他自己和全会众身上,而且以这仪式指控众人的邪恶,并恳求神的赦免[1]。e总之,这认罪的钥匙开启一切私下和公开祷告之门。
12.医治灵魂的私下认罪
a此外,圣经教导两种私下认罪的方式:一种是为自己的缘故,雅各吩咐我们应当彼此认罪,指的就是这种(雅五16)。他的意思是,当我们互相倾诉自己的软弱时,我们就藉互相劝告和安慰彼此帮助。另一种则是为了邻舍的缘故,我们若因自己的罪伤害了他,我们就负责平息他,叫他与我们和好。b在第一种认罪的方式之下,既然雅各没有明确的陈述我们当向谁卸下自己的重担,就使我们有自由的选择向我们所认为最恰当的会友坦承自己的罪。但我们最好宁可选择牧师,因他是最有资格聆听我们认罪的人。我说他们比其它人更合适,因神呼召他们做牧师就是要他们亲口教诲我们,治死和指正我们的罪,并藉赦罪的确据使我们得安慰(太十六19;十八18;约二十 23)。c虽然彼此的劝勉和责备是神交给众信徒的,但却是特别交付牧师的。因此,虽然我们都应当互相安慰和力求使对方确信神的怜悯,但我们也当晓得,神预定牧师正式地尽这本分,使我们确信自己蒙赦罪,圣经甚至说,牧师亲自赦罪和释放人的灵魂。当你得知神亲自交付他们这职任时,你当相信这是为了使你获益[1]。
b所以,每一位信徒都当牢记,若他个人因深感罪恶而烦扰,甚至若无外在的帮助就无法解脱时,他负责不轻看神自己所提供给他得释放的方式。即,为了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他应当向自己的牧师私下认罪;为了获得安慰,他应当向牧师恳求私下的帮助,因神吩咐牧师公开和私下借着福音的教导安慰祂自己的百姓。然而,他也应当总是留意这原则:神若没有明确地吩咐什么,牧师就不可使人的良心负重轭。因而,认罪应当是自由的。我们不可要求所有的人如此行,而是只要求那些自己知道需要的人。而且,那些照自己的需要认罪的人,也不可被任何人的规定或手段诱使他们承认自己一切的罪。而是要遵照他们自己的意见,使他们能获得完全的安慰。忠心的牧师若想避免对教会专制和除掉会众的迷信,就应当不但将这自由留给众教会,也要保守和为这自由勇敢的辩护。
13.为了与弟兄或教会和好的认罪
a基督在马太福音中谈到另一种认罪方式:「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五23–24)。当我们承认得罪弟兄的罪,并请求他的原谅,如此,我们之间被破坏的爱就得以恢复。
c这种认罪方式也是当我们冒犯整个教会时所当采用的。既然基督将得罪弟兄的罪视为,除非采用神所吩咐的方式与弟兄和好,否则就不能参加圣洁的仪式,更何况当人以邪恶的榜样冒犯整个教会时,就更应当藉认罪与教会和好[1]。这样,当哥林多信徒顺从教会的惩戒时就重新与教会和好(林后二6)。居普良告诉我们,这也是新约教会认罪的方式。他说:「他们在某个时期行补赎礼;之后认罪,接着主教和牧师按手,使他们与教会和好。」[1]除此之外,a圣经没有记载任何其它认罪的方式,c并且,我们也不可以新的锁链捆绑人的良心,因为这是基督所严厉禁止的。
某些教会习惯在领圣餐前,所有的羊都来到牧羊人面前认所该认的罪;我并反对这样的习惯,我反而衷心希望各处的教会都如此行,因这样,良心担重担的人能大大受益,并且这也是恰当的时候牧师责备那些当受责备的人,但在这习惯中,牧师当避免专制和信徒当避免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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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三:
/01第一章 藉圣灵隐秘的运行使我们因基督获益(3.1.1-2)
/02 第一章 藉圣灵隐秘的运行使我们因基督获益(3.1.3-4)
/06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3.2.8-13)
/07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3.2.14-15)
/08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3.2.16-19)
/09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3.2.20-23)
/10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3.2.24-28)
/11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3.2.29-32)
/12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3.2.33-37)
/13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 (3.2.38-40)
/14 第二章 信心的定义和其性质的解释 (3.2.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