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PPP模式市场化机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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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市场化运作机制,是指政府与企业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目标在于使合作各方达到共赢。
在中国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PPP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模式、新动力,是一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需求拉动为辅的制度创新。
华夏幸福秉持“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系统化发展理念,采用“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PPP市场化运作机制,打造“产业高度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产业新城、“产业鲜明、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产业小镇,在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建设、产业发展、城市运营六大领域,为所在区域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全流程综合解决方案。
华夏幸福与地方政府确立的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有效构建双方的互信平台,减少操作成本,从“一事一议”变为以PPP机制为核心的协商制度,大大提高了城市建设与公共服务的效率,创造出“1+1>2”的效果。
一、 全生命周期,充分整合
PPP 项目往往周期较长,强调“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即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等环节实现长期、充分整合。而华夏幸福的产业新城、产业小镇PPP项目相较于单体PPP项目而言,在投资体量、合作期限、交易结构、运营要求等方面更为复杂、多样化,体现出很强的综合性。
华夏幸福PPP模式以长期合同为基础,由社会资本从城镇综合开发项目还未诞生开始,参与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运营等全生命周期过程,形成区域的整体规划、整体开发、整体运营,属于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相当高的领域。同时,政府在全生命周期内对华夏幸福进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绩效考核等,实施全方面监管,最终在双方合作下实现“产城融合”。
二、 优势互补、风险共担
华夏幸福与地方政府确立的PPP模式,以“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为原则,把平等、契约、诚信、共赢等公私合作理念融入产业新城和产业小镇的协作开发和建设运营之中。政企双方全面合作,共同推进,优势互补:华夏幸福利用丰富的城镇综合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经验、资金优势与资源整合能力,实现产业的规划、落地和聚集;政府则发挥其在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资源提供等方面的优势,亦可作为公共服务的供应方为社会资本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与政府服务。双方通过长期契约关系,发挥各自优势,提升区域发展的效果与效率。
经过多年实践和总结,华夏幸福与地方政府在市场机制下,形成了合理科学的职责、风险、利益分配关系和灵活公平的机制安排。各方依照契约关系实现风险分配:双方依据风险最优分配原则、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和风险规模可控原则,进行风险识别和分配。
三、 合作共赢,分享财政增量
华夏幸福为地方政府提供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建设、产业发展、城市运营等服务,实现了绩效考核和社会资本方激励的有机融合。
华夏幸福的利润回报以项目增量财政收入为基础,若财政收入不增加,则企业无利润回报,政府不承担债务和经营风险。华夏幸福通过市场化融资,以产业新城、产业小镇的整体经营效果回收成本,获取企业盈利,同时承担政策、经营和债务等风险。
早在2002年,华夏幸福与固安县政府签订协议,开始进行固安工业园区城镇综合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这也是其产业新城PPP模式探索实践的开端。彼时PPP模式的概念在国内尚不明确,其内涵与操作路径也还不清晰,华夏幸福敏锐把握到PPP模式、产业新城业务与国家城镇化战略的契合之处,开始了其产业新城PPP 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自固安工业园区建设以来,华夏幸福累计引入签约项目500余家,签约投资额1200多亿元,带动固安从2002年财政收入仅1.1亿元的农业县华丽转身。2016年,全县实现财政收入80.9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亿元,位列全省第二位,连续两年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发展潜力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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