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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辅警敲诈官员”这个舆情案,我们总结了三个教训

燕志华 网络舆情和危机公关 20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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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日,“女辅警敲诈案”几乎一个上午就在网络火起来了。正值全国两会闭幕,期间被清场的舆论场,正处于新闻空窗期,而这个案件又具备了各种必火的因素:情色、官员、金钱、敲诈、删帖、警察、律师……加之还是周五工作日,因此机构媒体和自媒体都紧跟热点是必然的。
需要提醒的是,这个案件表明看只是一个故事,但是从舆情的角度看,却是两个不同的舆情。一个是灌云地方司法问题和宣传部门的回应问题;第二个是灌南法院回应为何删帖的问题。作为舆情高发的县级行政单位,面临类似事件和舆情的时候,常常处理不佳。此次围绕这个案件引发的舆情,也是有教训的。我们总结了三个方面:
教训一:警察出面删帖,而且还是让律师删帖
我们近年来会注意到,律师和警察两种法律领域的重要角色,在舆论场里的每次碰面都几乎是一场对决,警察几乎每次都难占上风,而一旦警察败下阵来,又常常会牵扯出体制性的问题。因为两者的社会标签是迥然不同的,近年来日渐崛起的律师群体扮演了为民请命的悲情的、抗争性的角色,而警察是国内舆论场中最早的舆情“黑五类”(城管、警察、官员、学者等)之一,具有天然招黑的体质,因此他们之间的网络对决是不公正的,网民情绪的天平一开始就不会是公正的,表现在舆情上,两者相遇刹那,电光石火之间,胜负已定。
追溯此次舆情的爆发,律师在微博发布的爆料起到了重要的导火索作用。爆料中说明了地方警察来电“说明来意”,希望律师删帖。律师一看老对手来得正好,不光言语颇多表演,还顺手将录音抛出作为呈堂证据,结果,推高了事件的热度。
我们从此事能够看到的问题是,地方相关领导的舆情素养是非常欠缺的。警察不可能擅自行动向律师来电,应该是奉命而为。让警察出面,并且一个个打电话让删帖、删敏感的帖子,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巨大的招雷行为,想来地方领导对此毫无感知力。县一级的相关领导很容易认为警察的权力是巨大的,但是殊不知一旦走出辖区、权力越界,警察就会成为舆论场里的“通缉犯”。我们在今天会越来越认识到,领导层的舆情素养是必须提升,否则给地方带来的声誉损失将是无穷无尽的。
教训二:“主动撤回”行为本身具有敏感的新闻引爆性质
我们近年来会发现,很多主动撤回文件、学术论文、裁决的行为,往往会一下子吸引广泛的关注。尤其是那些敏感的内容,往往会瞬间引爆网络舆情。在没有撤回之前,各种社会关系和网络张力之间是平衡的,突然撤回的行为,形成了空白,引发了人肉,因此往往成为关注点。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撤回行为本身是个事件,构成了敏感的新闻性。
此次舆情,虽说并非是由灌南法院撤回文书的行为首先引爆的,是在舆情爆发后网民通过律师的曝光才发觉的,但它随机就构成了网民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阴谋论随之而起。因此,灌南法院撤回文书的行为,本身是一个次生舆情,是案件舆情之后的另一个舆情。这一点是值得反思的。
虽然灌南法院进行了回应,而且理由看起来也站得住脚,也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但是网民更关注的是文书内容的表达,比如许艳的敲诈勒索罪能否成立?多位官员是否构成“受害者”?收回的“勒索金”是否要退回“受害者”手中?“处罚金人民币 500 万元,追缴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 372.6 万元”,这么巨额的所得背后,是否还有更多的故事?很多媒体已经进行更深的追问了:这些官员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钱?
成为一代人网络集体记忆的“彭宇案”,最重要的导火索在于其判决文中的不合情理的表达。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我们需要知道,每个判决文书都是需要上网,并且是政务公开的,每件文书理论上都是处于舆论的关注之下的,随时都会抛到舆论场里进行检验的。每个不合格的文书,都是一个挂在网络的早晚会引爆的手雷。这需要我们在撰写文书的时候,必须要以舆情的眼光进行把关,要用群众检验的标准进行严格要求,“情、理、法”三者关系,是必须要严格把握好尺度的。
教训三:宣传部门的舆情回应,需要关注地方声誉影响
本案因为牵扯到众多官员,因此引发关注是必然的。既然主角已经被宣判,那么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关心”那些官员的下场是如何?正是因为语焉不详成了一个大坑,引发了人们的猜测和焦点关注。此次地方宣传部门回应后,预计网民会较真地一一排查那些官员是否已经受到了处理,是以什么名目被处理的。最糟糕的结果是网民突然发现某位官员还正在上班,或者辗转到另外某个岗位上了。
对于此类注定会在网络上引爆的案件,和地方打算“低调”处理之间,构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地方相关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需要从源头上认识到,作为敏感案件,必须要通盘考虑,在不妨碍司法情况下,将宣判和宣传进行整体考虑。地方受到冲击是必然的,但是将声誉和公信力的损失降到最低,就是最大胜利。我们赞赏一些地方在意识到某些案件的宣判具有较高的舆情敏感性的时候,会主动和舆情专家进行沟通、提前研判的行为。这本身是一种拥有较高的舆情素养的表现,值得学习。
需要提醒的是,地方宣传部门在回应的文字中,“许多网民关注的‘女辅警敲诈案’”的表达是不正确的。媒体的传播会主动为主角贴上某个易于扩散的敏感标签,但是官方的文字却需要对标签进行“脱敏”,表达中立立场。比如“女辅警”的标签,宣传部门的回应不应该照搬媒体问题,而应该表达为“许艳”或者“许某”,否则会为“辅警”这一社会角色带来更大的职业污名,尤其会为“女辅警”群体带来无可挽回的形象伤害。


作者:燕志华 博士  紫金传媒智库研究员/舆情和声誉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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