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原创】看看北京人是怎么离婚的!
编者按
男女双方结婚在中国传统意义上被称之为婚姻大事,同样,离婚也是人生重大转折。离婚率不断上升,离婚案件逐渐增多正在引起各方关注。同时,婚姻是最重大的财务决定,离婚意味着财富的再分配,带来巨大风险,应当引起大家重视。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理事尹红志律师及其律师团队原创的文章,来看看最新的离婚诉讼调查数据。
现如今,离婚已经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北京市各级法院在无讼案例网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布的近千份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本报告。
检索途径:无讼案例网;
检索范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一方不同意离婚”;
审理法院: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及各基层法院,包括朝阳区、西城区、东城区、丰台区、延庆、房山、大兴、平谷、密云、怀柔、海淀、昌平、通州、顺义、门头沟、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离婚,不同意离婚,感情纠纷
案件数量:935件
各婚龄段离婚量表 | ||
婚龄(年) | 所涉案件 | 比例 |
1-3 | 200 | 21.39% |
3-5 | 123 | 13.16% |
5-7 | 109 | 11.66% |
7-10 | 138 | 14.76% |
10-15 | 122 | 13.05% |
15-20 | 72 | 7.70% |
20-25 | 65 | 6.95% |
25-30 | 46 | 4.92% |
30年以上 | 60 | 6.42% |
总案数 | 935 |
一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婚姻有“七年之痒”,也就是说结婚第七年左右的时间,夫妻之间比较容易出现问题,从而导致离婚。那么现如今,婚姻仍然是“七年之痒”吗?通过对这935份离婚判决书的分析发现,离婚发生最多的是结婚第1-3年之间,共有200份,占总体比例的21.39%;而3-5年,5-7年,7-10年以及10-15年的比例相当,分别占13.16%、11.66%、14.76%、13.05%;而结婚15-20年、20-25年以及30年以上的比例相对较低。由此可见,婚姻之“痒”有提前的迹象。
综合来看,离婚比较高发的时期,是在结婚第1-3年,在这期间,夫妻甜蜜期已过,进入磨合期、照顾老人、工作事业上升的时期,各方面压力较大,家庭负担的分担等问题都有可能成为离婚的导火索。因此,在这一时期,夫妻之间如何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是否能够相互体谅共同分担压力,是维护家庭稳定的关键。
按照中国古代传统,大部分是男子休妻,女子休夫的情况较为少见。但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传统观念已经被时代所抛弃,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走向社会,承担起更多更重要的社会角色。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角色的扮演,使得越来越多的女性重视婚姻的质量,在婚姻无法维持的情况下,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结束痛苦的婚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统计显示,在935起案件中,女方起诉468起,男方起诉467起,几乎各占百分之五十。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且夫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予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起诉。也就是说,婚姻并非说离就离。但在这935起案件中,判离的只有10起。可见,不管是起诉几次,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严重过错,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究竟什么原因会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几乎每个案件导致离婚的原因都不一样,且部分案件导致离婚的原因并非是一种,而是多种矛盾堆积,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在这935起案件中,其中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而离婚的案件几乎占所有案件的一半。而且这里需要注意的而一个问题是,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案件虽然不多,但是从统计表里可以看出,即使一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但是只要另一方不同意,法院判离的还是少之又少。这是一个值得大家警惕的现象。
在935起案件中,再婚离婚案件有270起,约占总体案件的29%,说明再婚家庭的离婚问题也比较突出。
聘请律师为自己维权,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究竟要不要请律师呢,我们来看一下当事人的普遍选择。 在这935起案件中,其中聘请律师的有469起,不聘请律师的有466起。聘请律师的案件占总案件的一半多,这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还是较强的。其中原告聘请律师的有238起,数量占聘请律师案件数的51%,约占总案件数的四分之一。原告请律师的比例明显高于被告,这也从一个方面表明原告可能也认为法院判离得几率小,所以求助于律师。
在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到,在935起离婚案件中,仅有46人上诉,可见离婚的上诉率是极低的。因为有的夫妻起诉离婚其实只是一时冲动,所以法院不判离之后,上诉的特别少。
备注:本文参考了济南李卉律师团队的汇总理念,特此说明。
作者:尹红志、徐婧、尹红志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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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红志律师
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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