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原创】董事长遭遇天灾猴祸,遗产何去何从?
编者按
近日,一则”上海冠生园原董事长在河南被猴子蹬掉石块砸死”的消息在网络上刷屏,引起了网友热议。在意外事件引起关注的同时,因意外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引发了讨论,尤其是董事长的身后事问题。由此,小编为大家分享一篇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会员的原创文章,深入探讨意外发生后的法律问题。
董事长原本就很有名,一只猴子因为董事长突然红起来了。
有人隔空发问悟空你是否知罪,也有人调侃说金丝猴终于打死了大白兔。当然有关部门说没有调查之前,不能草率地说这是畜生干的。不管谁干的,这一天对董事长和董事长的家人来说,的确来得早了些。毕竟,董事长才67岁。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关于游客翁懋在景区被石头砸中至死亡的相关情况报告》称:“4月19日9时25分许,小寨沟景区安全员接到通知:一名游客(翁懋)在小寨沟回路凉亭往下的台阶处,被一块猴子蹬掉的石头砸中脑部。”冠生园的母公司——光明集团发言人表示,翁懋因意外去世一事属实,翁此前确实是冠生园高管。
大白兔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是金丝猴。奶糖吃大白兔还是金丝猴,这的确是让我们有点纠结的问题,不过纠结之后一般还是会拿起大白兔,放下金丝猴。真想替董事长问一声石头:“你是猴子搬来的救兵吗?”
董事长真是猴子杀死的吗?谁来为董事长之死负责?无论石头是不是被猴子蹬掉的,董事长之死都无法向泼猴问罪。但景区的责任无法推卸,景区作为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就应该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当然,如果是其他游客扔的石头,景区责任就很小甚至可能没有责任。据说翁懋家属向景区提出了金额可能超过100万元的索赔。
董事长在出行前购买了旅游意外险,保额为40万元,旅途中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风险都在保障范围内。董事长若因意外事件死亡,保险公司负有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具体由谁领取40万元的保险金呢?就看董事长购买保险的时候有没有指定受益人了。团险常不指定受益人或默认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那么保险金由董事长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领取。
当然,董事长作为高净值人士一般都有财富管理规划,保险也是常规配置。如果董事长生前购买了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死亡之后受益人就可以向保险人要求支付保险金。需要注意的是,若保险合同指明了受益人,则保险金由受益人取得,若保险合同未明确受益人,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董事长意外死亡,留下的遗产如何处理?
1992年,在冠生园向企业性公司转变过程中,翁懋成为了新掌门,翁懋曾说过: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产品走向世界的通行证。从2002年开始,翁懋对冠生园提出改革策略,2007年12月,冠生园45%的国有股权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2010年翁懋在功成名就之时退休。目前对董事长名下的资产无从得知,但应该不会是很小的数字。
无论遗产几何,如果董事长之前留有遗嘱(没错,再和你复习一下遗嘱的5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及公证遗嘱),那么遗产分割就按照遗嘱进行。当然,如果没有遗嘱,就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即董事长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如果遗产涉及公司股权、房产等,继承人间一般很难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疯狂的石头导演的争产大战怕是要上演了。
先是意外离世,再是争产纠纷,这是中国家庭悲剧套路,也是近期土豪太太一案的路径。董事长的家人会走什么路不得而知,据说董事长最喜欢的一首歌是《敢问路在何方》。或许,这是董事长留给我们的最后一问。
作者:桂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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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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