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字格评李元胜:走得太快的人
田字格,原名马莉,1983年生,静居江南一隅,教书,阅读,写作。江苏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参加首届“茅台酱香杯”星星·散文诗会。作品入选多种诗歌选本。著有诗集《灵魂的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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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得太快的人(李元胜)
走得太快的人
有时会走到自己前面去
他的脸庞会模糊
速度给它掺进了
幻觉和未来的颜色
同样,走得太慢的人
有时会掉到自己身后
他不过是自己的阴影
有裂缝的过去
甚至,是自己一直
试图偷偷扔掉的垃圾
坐在树下的人
也不一定刚好是他自己
有时他坐在自己的左边
有时坐在自己的右边
幸好总的来说
他都坐在自己的附近
存在的荒谬及其默认
——读李元胜《走得太快的人》
田字格(诗人)
李元胜是一位成就显著的优秀诗人,他的大部分作品抒情性强,语调舒缓,音节清朗,语义明澈,语境澄静,感性和理性均匀交织,带着对人世间及存在的眷恋、萦怀和轻言慢语的追问,饱含爱与思的温情,具有宗白华所称颂的“造化和心灵的凝合”及袁枚所言的“思超笔健,音节清苍”的美学境界。而这一首《走得太快的人》在他的作品中应该算是少有的“异类”。
在这首诗中,李元胜常有的抒情的温情突然减弱了,或者说被隐藏了,多了一些轻微的荒谬。这种荒谬是加缪式的,它的笔调也是加缪式的,即在平淡的叙述中表述清晰的哲学思辨。
在加缪看来,两次世界大战带来了二十世纪的人类理想与情感的幻灭,人的心灵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创伤,以至荒谬成了无所不在的普遍存在的现实。在这个世纪里,人类的文明、家园以及所有美好的情感如亲情、友情、爱情都被残酷地践踏,道德和良知被无情地毁弃,加缪在其中看到生命的脆弱和“西西弗斯”意义上的徒劳挣扎。加缪认为,人类荒谬感产生的原因在于个体之外的世界和他人中,存在着多重非人因素;面对这种非人性,人们感到怀疑和不适,面对自身形象感到懊悔和失败,人们对庸常的日常生活感到哪儿出了问题,感到疑窦丛生,就开始意识到荒谬。但加缪的荒谬是源自笛卡尔的“我怀疑,故我思;我思故我在”的哲学信念的,他认为,虽有荒谬存在,但维系荒谬的存在,又是必须的,对荒谬的反抗与荒谬并存才能保证人的存在。对二十世纪的人类来说,这种荒谬感是他们自身难以摆脱的一种人格和心理困境,由此,他们在对生的厌倦和眷恋之间彷徨不已,这种心理特征在二十世纪的知识分子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作为卡夫卡的《城堡》、贝克特的《等待戈多》、艾略特的《荒原》以及萨特、加缪等人所构筑的现代主义美学和文学熏陶下的中国诗人,李元胜的写作应该也是受到这种思潮影响的——另一部分可能还来自老庄,是本土性的老庄与异质性的荒诞主义的结合。
“走得太快的人”,是一个关于人的存在的命题;这首诗是这一命题的隐喻——一个寓言。“走得太快的人/有时会走到自己前面去”“走得太慢的人、有时会掉到自己身后”,这种荒诞的表述是有悖于逻辑的,带有明显的人格分裂的特征;“他不过是自己的阴影”,意味着“人”与作为一种象征的他的“影子”的分离。何以至此?诗中也是以虚化的、无实指的、象征性的表意方式充作回答的。
走得太快的人
有时会走到自己前面去
他的脸庞会模糊
速度给它掺进了
幻觉和未来的颜色
“走到自己前面”会“掺进”“幻觉和未来的颜色”,在这象征性说辞里,我们可以对其进行这样的阐释:一个人因为相信未来(食指式的象征意味)或“我不相信”的怀疑(北岛式的象征意味)而脱离了当下现实,从而超越了自己的当下处境。但这个“未来”是怎样一个未来,李元胜并没给出一个明确的食指式或北岛式的答案,这种不置可否的描述方式是包孕着更大的语义及阐释空间的一种手法。不过,从“掺进”这个词语的带有某种强行的、外力性质——尽管比较轻微——的意指来看,它又似乎是偏向于北岛式的。“幻觉”的“速度”是外界(世界)强制性“掺进”的,它是导致“走得太快的人”之所以“走得太快”的原因,是人的自我分裂的原因;人不得不受制于这种“掺进”的力量而为之撕裂。“人”居然荒谬到“走到自己的前面去”,这种自我的分离是背离正常思维的,难以想象的,不可能发生的。这里我们或许会联想到艾略特对于世界的“荒原”的定性:“我们想到这把钥匙,各人在自己的监狱里/想着这把钥匙,各人守着一座监狱”。
在随后的叙述中,以上的象征手法仍然被继续使用:
同样,走得太慢的人
有时会掉到自己身后
他不过是自己的阴影
有裂缝的过去
甚至,是自己一直
试图偷偷扔掉的垃圾
“阴影”“有裂缝的过去”“垃圾”同样是象征性的表述,没有实指,然而,与上面的表述稍有不同的是:在这里它却带有北岛式的否定,与后者的“天空中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相仿——只不过一个指代“自己”,一个指代“世界”而已。“走得太慢的人”更多的是含着对“有裂缝的过去”的生活的自省和追悔。对于“有裂缝的过去”和“试图偷偷扔掉的垃圾”,我们可作如此解读:即前者所意指的是人的内心生活,后者所意指的是来自于外界强加的、为人所不堪重负的现实。而就“裂缝”和“垃圾”的强弱程度而言,我们又可以作如此解读:即个人生活中的某些失误、不当、错误和某些见不得人的深重的罪孽、恶行(以致只能背着人“偷偷扔掉”)。
如果说前一段落关于“走得太快的人”的描述是对未来想象的抵制的话,那么后一段落关于“走得太慢的人”的描述就是对过去生活的彻底否定,最终,“我”不再是“我”,成了瞻前顾后而迷惘的、无所归依的、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一个空无的存在、一个塞利纳《茫茫黑夜漫游》中的游魂。
到了最后一个段落,尖锐的措辞有所缓和,诗中的色彩也由“裂缝”“扔掉”“垃圾”等词语所构成的灰暗情境而变得稍稍明亮起来。
坐在树下的人
也不一定刚好是他自己
有时他坐在自己的左边
有时坐在自己的右边
尽管一个人“有时他坐在自己的左边/有时坐在自己的右边”较之前似乎更加荒谬和不可理喻,但由前面对未来和过去的否定的坚定语气变成了“也不一定是他自己”式的犹疑,已经不离“左右”了。这是“坐”的人与“走”的人的不同,“坐”是行走疲倦的人(历经沧桑的人)休憩和反思的方式?还是这根本上就是不同的两种人的差异性行为?作者并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
到了结尾处,“幸好总的来说/他都坐在自己的附近”,诗中的意指及色泽变得柔和了很多,也由悲观转而为相对乐观,一个李元胜作品中惯常出现的温和、温情的形象又回来了。这种庆幸自己仍然在“自己附近”的心态带来的是淡定的、乐于接受的对当下现实及自我状态的认同或默认,其中既没有回归自我的欣喜,也没有自我失落和被迫接受现实的沮丧,一切都包含在平淡、若无其事般的陈述里。
这首诗是对现代人处境的一次隐喻的、象征主义式的探讨,充满了对世界和自我的怀疑和不信任,根源则在于作者对一切现存之物的存在主义的打量和反思。而“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萨特语),存在主义的打量是对世界及自我的最人道的认知方式,在萨特看来,存在先于本质,“我们提醒人除了他自己外,别无立法者:由于他听任他怎样做,他就必须为自己作出决定”,这就意味着,当人一旦做出决定,就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本性负责。而这首诗的结尾恰恰是暗合于这一结论的——“坐在自己的附近”喻指着行为与自我的某种契合,显现的自我与真实的自我的某种契合。
这首诗的叙述是节制的、客观冷静的、非抒情性的,虽然总体来看,作为一种隐喻,作为一种人生寓言的表征,诗的整体题旨和局部意指都是象征主义的,但因画面的具体和细微而又有了直指现实的意味,题旨的形而上和描述的及物使之显得虚实得当,恰至好处。剔除题旨的隐喻和象征因素,这首诗也可解读为对一个人与他的影子之间的关系的描述和供呈,其质地仍然显得坚实饱满。
从这首诗所隐含的精神向度可以看出,作者深受存在主义和老庄哲学的影响,因此我们既可以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来谈论它,也可以从老庄哲学的影响来谈论它。因为老庄哲学几乎是所有汉语诗人赖以思考和写作的一个重要的——也许是最重要的——源头。“昔者庄周梦为蝴蝶”“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这种无法区分现实与虚幻梦境的迷惑亦即对人的存在的迷惑本来就根植于中国人的内心,挥之不去,已然成为中国士大夫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底色”;作为诗人,当然也不能例外。这是存在主义的荒谬与庄周式迷惑并存于这一首诗中的缘由,也是我在上文中将李元胜的写作指认为“本土性的老庄与异质性的荒诞主义的结合”的缘由。
李元胜,1963年生。诗人、生态摄影师。1983年毕业于重庆大学电机专业。1985年开始媒体人生涯,2015年起专事写作。现为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诗歌委员会委员。曾获人民文学奖、十月文学奖。诗集《无限事》获鲁迅文学奖。另有诗集《天色将晚》《我想和你虚度时光》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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