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了罪,该受审的何止是孩子丨人间
如今,每个孩子是家庭的核心,孩子误入歧途足以摧毁一个家庭,而反过来说,孩子误入歧途,基本又与家庭脱不了关系。
配图 |《共犯》剧照
提审王林华、崔大宝、齐国祥之前,我刚结束了一次行程很紧的出差。对于这起案件的案情,我早有关注。这个案子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即将超期了,这让我立刻陷入了焦虑。
和我相熟的同事觉得我的着急有些多余,劝我说,该案还可以延期15天,实在不行还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但我并不这么认为。到了眼下,也只剩下提审了,之后这起案件就将很快移送至法院。我焦虑的原因很简单:办案民警都在外地接受培训,不能及时把3名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担任)的联系方式给我。他们都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讯问时必须由法定代理人在场陪同,找不到人,我的工作只能暂停。
焦急等了好几天之后,办案民警终于给了我需要的联系方式,但只有王林华父亲的;崔大宝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改嫁,他的爷爷有心无力,表示实在无法到场;而齐国祥,民警说暂时找不到他父母的电话,齐国祥自己也说不记得。民警说还会再找找,但我明白找到的可能性并不大,只能打电话去联系“合适成年人”。
我国刑诉法规定:“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所谓合适成年人,就是只除法定代理人之外,在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员。
我联系了马老师,他是区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也是一位非常热心于公众事业的老先生。
这天午休我睡得很不好,顶着一身倦意早早来到了办公室。
和我一起提审的同事小五还很年轻,热情、好奇及恰如其分的愤世嫉俗。一路上,他都在问我这起案情相关的内容。
听从马老师在电话里的指挥,车子刚拐进了一个小区的小道,戴着眼镜、拿着公文包的马老师就出现在了楼前,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马老师的后背刚挨到车座上,就开始问我案情,聊了没几句话后,他又从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份判决书:“看,这是上周我去中院开庭带回来的。这个孩子为了抢200块钱,把他同村的大娘给捅死了,你说这值当不值当?!”
马老师的语气里充满了惋惜、不解与无奈,我翻了翻判决书,确实与马老师说的一样,抢劫案件清楚明了:16岁的王某看到同村的大娘卖破烂回来后,觉得对方应该有钱,摸着自己随身携带的匕首,从后面跟了上去,一刀刺下,接着又一刀,在大娘错愕的目光注视下,又不慌不忙地翻出钱离开。
只为200元,害了一条命,搭上了自己的大半生。
警车在看守所门前停下了,王林华的父亲王勇早已在一旁等候与我们汇合。向执勤民警出示工作证后,我们一行4人进了看守所。提讯室未满,我松了一口气,取门禁卡,进入监区。值班室内,武警持枪而立。
一边走,我一边劝王勇多花点心思在孩子教育上。
“对,对,我得多管管俺孩子,没想着他能犯这大事……”王勇眉头紧皱,答应得十分诚恳,的确老实本分。
10分钟后,铁门开了。一位面容清秀、皮肤白皙的少年进了提审室,如果不是手上的手铐,很难让人把“抢劫犯”与眼前这位少年联系起来。王勇凑了过来,眼里全是关切之色。
“在里面冷不冷?”王勇像是有很多话要问,一时又不知从何说起。
王林华只是摇了摇头:“还行。”
此后,王林华一直表现得很是平静,没有再去多看自己的父亲,只是将注意力放在我身上,开口讲述自己的所作所为,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王勇见状只能退到我身后,一面听,一面叹息。
王林华、齐国祥、崔大宝曾是初中同学,中专辍学后都没有稳定工作,四处打打零工,常常聚在一起玩耍。虽然他们仨同为17周岁,但处事有主见、在社会上“历练过”的崔大宝一直充当着“老大哥”的角色,有什么事情,齐国祥、王林华都听他的。
今年5月,崔大宝和齐国祥约好一起去上海找工作。几天后两人就回来了,王林华从齐国祥口中得知,两人的上海之行并不顺利。工作没找到不说,崔大宝的手机还被偷了。
在上海的时候,齐国祥还小心翼翼地问崔大宝:“这下怎么办?”
“没事。我们回去吧,我小弟黄顺顺有个苹果7Plus挺新的,找机会拿过来用用。”崔大宝回答得漫不经心,对于“拿”手机的事,齐国祥也没有往心里去。
黄顺顺那时候刚上初二,家境尚可。涉世未深的他还以结识了崔大宝这位“社会大哥”为幸事,想不到“大哥”早已将算盘打到他身上。
回到本市后,崔大宝和齐国祥并没有回家,而是先去了王林华租的房子——为了和女友一起生活,王林华自己租了一套公寓,从家里搬了出来。
他们两人过来后,王林华就让女友暂时回自己家了,女友走的时候还有些不情不愿,王林华使尽浑身解数才安抚好女友。
第二天,崔大宝再次提出要抢手机。“那个小孩认识我,我不能出面,你们两个动手”。眼见着崔大宝真的要他们去抢,王林华没有立即表态,崔大宝就有些不满意了,转过头去问齐国祥,去不去帮他抢手机,出于“义气”,齐国祥同意了,王林华也只得点点头。
那天晚上刚过7点,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崔大宝接了一个电话,回来后告诉王林华、齐国祥:“那小孩和四五个小孩在唱吧唱歌,我打电话把他约到刘家巷子来,你们两个找到他,就说有人花钱请你们打他,吓唬吓唬他,再轻轻打他一顿,把手机拿走就行。如果还有别人一起来,也只抢那个孩子的苹果7P,把别人的手机都扔了就行了。”
随后,崔大宝用王林华的电话跟黄顺顺联系,两人约好见面时间地点。临出门时,齐国祥突然提出想拿着王林华放在床上的一把刀,说在抢对方手机时可以吓唬吓唬对方。王林华和崔大宝也没说什么。
我在案卷里见过那把刀的照片,刀鞘洁白如玉,刀把雕饰花纹。案发之后,王林华的女友把刀交到了派出所。
3人一起出了门,过了一小会儿,崔大宝再次给对方打电话确认:“到哪里了?你们几个人来的?都穿什么衣服?”知道对方来了两个人后,崔大宝又提出意见:“如果对方问是谁找我们打他们的,就说是‘老陈’。”
与此同时,两个孩子沿着刘家巷子走了过来,崔大宝指了指其中个子稍矮一点的那个,“就是他”。然后人便迅速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中。临走前,还拿走了王林华的手机,以便随时联系两人。
来的人是黄顺顺和他的同学刘杰,在唱吧唱得正开心的刘杰本来不想过来,但黄顺顺告诉他,“车费大哥给报销”,刘杰才勉为其难地陪他出了门。
等两人走到近前,躲在路边的王林华先跳了出来:“谁是黄顺顺?”
黄顺顺不明就里,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是。”
随后齐国祥也从黑暗中现身。王林华、齐国祥一起朝两人大喊:“你俩过来!”
黄顺顺跟刘杰见来人来势汹汹,怕不听会挨打,只得跟在他们身后,忐忑不安地走入路灯照不到的暗影里。
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壮胆,齐国祥拿出了那把刀子,脸上露出凶横的表情:“你知道有人找我们两个打你们吗?”
黄顺顺一脸迷惑:“不可能吧?谁要打我们?”
齐国祥按照崔大宝的说法回答:“是老陈找的我们。”他让那两个小孩蹲下,自己上前去把手机拿了过来,看了一眼确定手机型号后,把两部手机都装在他的衣服口袋里。
为了把戏演真,齐国祥还拿出手机假装给“老陈”打电话,等“挂断”电话,齐国祥转头告诉王林华:“老陈非要打这俩孩子。”然后他一边拿着那把刀子来回比划,一边吓唬黄顺顺两个:“要不要先打个120?”
两人分别踢了黄顺顺、刘杰一脚后,王林华自己也起了贪念,觉得只抢黄顺顺的手机、把另一个孩子的手机扔了太可惜,还不如他俩的手机一起抢了,即便自己不用,卖了换钱也行。和齐国祥简单商量后,两人拿着两部手机迅速离开了现场。
紧接着崔大宝才登场,他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找到了刚被抢走手机还未从惊吓中走出的黄顺顺和刘杰。两人正商量着报警,崔大宝一听,马上躲起来给齐国祥打电话,想让其装警察。可惜这出拙劣的戏很快被黄顺顺识破,崔大宝一走,黄顺顺接着又报了警。
等回到公寓,齐国祥把抢到的两部手机都给了崔大宝。
十几日之后,王林华在本地市中心商场内被公安机关抓获,齐国祥和崔大宝听到消息后,觉得已是东窗事发,两人一起去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投案时,齐国祥并没有告诉家人。
整个过程与其说是一场犯罪,更像是一场年轻人的“闹剧”。
“策划人”崔大宝比齐国祥更高更壮,长得也比实际年龄更为老成。
马老师教育他时,一丝不耐烦的神情从他脸上划过,但他答应得很好:“以后我绝对不犯了。”
崔大宝的父母在他出生不久后就离了婚,父亲在他4岁时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母亲走后再也没来看他,他一直跟着爷爷奶奶长大。
王林华的父亲走后,马老师便坐在他的位置上,我在讯问时,马老师也不时插话,见缝插针地教育两句嫌疑人。
“我在公安机关说得都对。”他认罪倒十分爽快,供述和齐国祥基本一致,完全放弃了此前某次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做笔录中说的、会把手机还给黄顺顺的辩解,完全承认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做完笔录后,我问他:“你的律师来看你了吗?”
“前两天刚来过。”
崔大宝的家属不来陪同提审,我担心没有律师来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案卷中也没看到他律师的相关材料。
“让你的律师或者家里人联系被害人,尽量取得对方谅解。”在崔大宝离开之前,我提醒他。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他们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教育挽救才是真正目的。
警察将崔大宝带走,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16:10,看来今天能顺利把这3个人都提审完。心里盘算着,今天提审完明天就可以写完审查报告,这个案子肯定会在案件到期前出手。
“报告。”来的正是齐国祥。
从这声“报告”中,我猜测齐国祥应该是个更守规矩的人,前两个都是直接进来的。
但,是,也不是——齐国祥刚坐下,我便发现了他胳膊上的略显夸张的纹身。虽然我一向反对“污名化”纹身,但打眼一看,也确实不像是个乖孩子。
齐国祥看到了我们,愣了一下。“我妈呢?上次不是说这次我妈要来?”他的眼圈马上红了,失望、沮丧全堆在脸上。
“我们没有找到你母亲的联系方式,所以我们联系了合适成年人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也有点愣住了,把实情赶快讲了出来。
“我是合适成年人,可能比你妈更懂法,完全能够保障你的合法权益。”马老师站了起来,解释自己的作用。
“可上次明明说我妈要来的……”齐国祥的眼圈更红了。
“你知道你妈的联系方式吗?你在公安机关的时候没有提供。”我也想,如果能联系上他的母亲,还是最好不过的。
“我没有记住。”齐国祥开始小声抽泣。
“那你能记住谁的号码?”
“我好像能记得我爸爸的号码,但不知道背得对不对。”齐国祥勉强止住了哭泣,背出了一串数字。
我记了下来,掏出了手机。按理来说我不应该用个人号码联系当事人一方,但为验证号码的准确与否,只能用手机打打试试。
手机响铃几声后,对方接起了电话,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谁?”
“你好,我是区检察院公诉科,请问你是齐国祥的父亲吗?”
那边沉默了片刻:“是。”
电话很快交到了齐国祥的母亲手里,在向她转达了儿子的愿望后,齐国祥的母亲明确要求,提审时她要在场。她说话声音很大:“谢谢您,还得麻烦你们再跑一趟。”
确实是一位通事理的母亲。
未成年人犯罪之后,最可怕的是家里人失望后对其不闻不问,这样会有极大概率让孩子破罐子破摔、彻底沉沦。所以,虽然要再跑一趟,我还是非常高兴联系上了齐国祥的母亲。
第二天,在看守所门前,我见到了齐国祥的母亲。短发,50岁上下,说话干脆利落,一见面就反复向我强调她的儿子并非无药可救:“俺孩子平时在家很听话,也喜欢交朋友,人缘很好,家里整天都有找他玩的。”
见到母亲,齐国祥的泪再次涌了出来,他哭得像个孩子。为了让讯问继续进行,我多次出言提醒:“齐国祥,控制一下情绪。”
“祥祥,别哭了,犯错不要紧,要好好改。改了之后还是好孩子。”齐国祥的母亲站了起来,宽慰自己的儿子,望向他的目光里已经没有了责备。
“爸爸气坏了吧?他这次肯定很生气。”齐国祥一边擦泪,一边着急地问母亲。
“你爸刚开始确实很生气,不过现在已经不生你的气了,他有活走不开,要不也就过来看你了。你哥哥也很挂念你。在里面好好改,出来后好好干活。听到了没有?”母亲的一番话才让齐国祥的情绪稳定了下来。
齐国祥的母亲用手擦了一下眼睛,见我看她,勉强咧嘴笑了一下。
讯问继续进行,齐国祥的供述与王林华、崔大宝的一一印证。
一个多月后,该案开庭,我再次见到了他们。天气已经转冷,3人穿着秋衣出现在法庭上,旁听席上坐了很多人,崔大宝的两个姑姑都来了,齐国祥母亲、王林华父亲也到了庭。
和我一块出庭公诉的是王科长,他是老公诉人出身,还干过反贪,转隶时出于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便留了下来。有他坐镇,我心里有底。担任审判长的是宋哥,他的堂风向来是刚中带柔。
看到自己的孩子戴手铐脚镣受审,父母们心里自然难受,正如在法庭教育时王科长所言,受审的又何止单是他们3个孩子?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核心,孩子误入歧途足以摧毁一个家庭,而反过来说,孩子误入歧途,基本又与家庭脱不了关系。
当审判长问崔大宝家庭成员时,崔大宝只说了爷爷奶奶。
“父母呢?”
“都死了。”崔大宝回答得飞快。
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他的母亲尚在人世,但在他看来已经形同去世,他的这个回答很难说没有带着对自己母亲的恨意。
坐在法定代理人位置上的是崔大宝的姑姑。庭开得十分顺利,被告人认罪,他们的辩护律师将精力放在为他们减轻处罚上,对于罪名与犯罪事实、证据并无异议。
崔大宝的姑姑打扮入时,家庭经济条件应该不错,她在法庭上郑重承诺:“我已经和丈夫商量好了,崔大宝出来后跟着我们一块生活,我们会加强教育,让他走上正路。”
两名受害者的家属也出具了谅解书。其中一位母亲告诉我:“都还是孩子,手机也返回来了,我不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我扫了一眼谅解书,他们也并没有要一分赔偿。
“我之所以参与抢劫是碍于面子,觉得不去不好,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王林华在回答律师提出为什么参与抢劫的问题时声音有些哽咽。
最后,因赔偿谅解,3个年轻人还是获得了轻判:王林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齐国祥犯抢劫罪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崔大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随即,退庭。
法警带着3名被告核对出庭笔录,我看着他们年轻的脸,剃光的头发已经长长,手上的手铐映着白色的光。
在路上,我们讨论起此前的“鲁山初中生强奸取保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处理确实应有别于成年人,但也不能片面强调对他们保护,惩治也是必须的,否则受害者的权益谁来实现?
比如本案中的黄顺顺与刘杰,在那个暗黑无月的夜晚,受到的惊吓与委屈必须有人“偿还”。不纵容、不苛责,教育挽救与依法惩治并重,才能让这些孩子真正懂得有些底线不能逾越。
我真心希望自己不要再见到这3个孩子了。
(文中人物、地名均系化名)
编辑 | 沈燕妮
青锋暮寒
基层检察院普通干警。
旁听者、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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