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书推荐|《社会企业法:多司法管辖区比较研究》

D. Reiser et al. 黄琦宇
2024-08-23

新书推荐




社会企业的概念在少数几个司法管辖区获得了相当大的关注。在美国,混合型社会企业形式,包括特拉华州的公共型共益企业、三十多个州的共益企业,以及非营利组织共益实验室(B Lab)提供的私人共益企业认证,已成为对股东资本主义悠久传统的突出挑战。在英国,社区利益公司可以以税收优惠的形式从公共补贴中受益。在其他国家,如德国,强大的福利国家导致社会企业的扩散速度要慢得多。


该书超越了众所周知的社会企业的例子,发现——套用莎士比亚的话——商业企业的形式比我们的企业理论所梦想的要多。例如,合作社在哥伦比亚(该国最大的药店之一由合作社拥有)到新加坡(1925年在英国统治下引入合作社)等司法管辖区发挥着重要作用。借鉴欧洲丰富的合作社传统,欧盟各地的司法管辖区现在都提供专门的社会合作社形式。


该书汇集了从比利时和迪拜到瑞士和中国台湾等司法管辖区的专家,描述了企业家采用的传统和创新结构,将营利性企业的各个方面与更广泛的社会目的相结合。它们共同清晰地描绘了社会企业的含义,既包括传统商业企业优先考虑共同利益的地方,也包括这种做法不受欢迎的地方。


该书还研究了国家行为者为规制社会企业而采取的广泛措施。在国家为社会企业提供支持的司法管辖区,该书详细说明了企业必须满足的条件才能获得和保持这种支持。报告还描述了国家和私人行为者提供的一系列专门的法律形式和认证制度,并探讨了其影响。


该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视角,其见解将激发企业家本身以及私营和公共部门中其他有志于颠覆商法的人们的创新机会,从而使这一法律领域更能响应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关注。特别是,它提供的证据表明,对企业利润或剩余资产的分配缺乏限制往往会限制税收或其他激励措施的可用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加拿大共益公司、秘鲁集体利益和共益公司(sociedad de beneficio e interés colectivo)和美国共益企业提供了很有说服力的例子,说明如果没有分配限制,就几乎没有监管监督,几乎没有公共补贴。


关于编者



达娜·布拉克曼·赖瑟(Dana Brakman Reiser)在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法学院担任百年法学教授,并担任副院长。她是美国法律协会的成员,也是其非营利组织法律原则项目的前副报告员。此前,她曾担任美国法学院协会非营利和慈善法分会主席,并且是其商法分会执行委员会的前成员。她与史蒂文·迪恩(Steven A. Dean)一起出版了《营利性慈善事业》(牛津大学出版社)和《社会企业法:信托、公共利益和资本市场》(牛津大学出版社)。达娜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



史蒂文·迪恩(Steven A. Dean)是波士顿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授。迪恩出版了有关税收、慈善事业和社会企业的书籍,其中包括与达娜·布拉克曼·赖瑟合著的两本:《营利性慈善事业》(牛津大学出版社)和《社会企业法:信托、公共利益和资本市场》(牛津大学出版社)。他曾在国会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就种族主义对税收政策的影响作证,曾担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顾问,担任国际比较法学会的总报告员,并且是美国法律协会的成员。史蒂文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曾在Debevoise & Plimpton和Cravath, Swaine & Moore两家律所执业。



吉德雷·利迪凯特·胡伯(Giedre Lideikyte Huber)是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也是圣加仑大学的税法助理教授。她曾担任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税收与慈善事业”项目的首席研究员。吉德雷获得了许多学术奖项和资助。她毕业于瑞士日内瓦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和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她还是日内瓦州行政法院税务事务的评估法官。


各报告作者名单


Dana Brakman Reiser(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和Steven A. Dean(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作了一般性报告,Begoña Albornoz(智利天主教大学)、Abdul Karim Aldohni(英国纽卡斯尔大学)、Rafael Andrade(巴西圣保罗法学院)、Victoria Schnure Baumfield(澳大利亚邦德大学)、Lucian Bercea(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大学)、Sofía Bernier(智利天主教大学)、Nina Boeger(英国伦敦大学城市学院)、Oonagh B. Breen(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学院)、Lynn Buckley(新西兰奥克兰大学)、Szymon Byczko(波兰罗兹大学)、Jérôme Chacornac(法国巴黎阿萨斯大学)、Sofie Cools(比利时鲁汶大学;荷兰拉德堡德大学)、Luciana Dias(巴西圣保罗法学院)、Juan Diaz-Granados(澳大利亚天主教大学)、Paula Dolan(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Antonio Fici(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Andrea Fusaro(意大利热那亚大学)、Nicholas Romici Goldstein(新西兰奥克兰大学)、Juan E. Ibáñez(智利天主教大学)、Farkhad Karagussov(哈萨克斯坦里海大学)、Xenia Karametaxas(瑞士苏黎世大学)、Alan K. Koh(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Carol Liao(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Giedre Lideikyte Huber(瑞士日内瓦大学)、Francisco Loyola(智利天主教大学)、Nobuko Matsumoto(日本庆应义塾大学)、Deiric O'Broin(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Alvaro Pereira(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法学院)、Raymundo J. Pereira(RPL Abogados Asociados, Colombia),István Sándor(匈牙利罗兰大学),Ayşe Şahin(土耳其巴希塞希尔大学),Benedict Sheehy(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Karsten Engsig Sørensen(丹麦奥胡斯大学),Edison Tabra Ochoa(秘鲁天主教大学),Samantha S. Tang(新加坡国立大学),Maxime Verheyden(比利时鲁汶大学),Lécia Vicente(美国伯克利法学院),Wen-Yeu Wang(中国台湾开南大学法学院)、Susan Watson(新西兰奥克兰大学)、Birgit Weitemeyer(德国汉堡法学院)和Meng Ye(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

往期回顾


《社会企业现状:2013-2023全球数据回顾》

《韩国2024年社会企业指南》

《社会企业:一种新型企业形式?》

《社会合作社形式的社会企业》

《欧盟社会企业监管的模式和趋势》

《社会企业:概念辩论与方法》

《大同小异:全球社会企业状况调查》

《2023年英国社会企业状况调查报告》

《企业宗旨理论及其对社会企业治理的启示》

《社会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研究》

《社会企业治理模式:调和美欧路径的两项建议》

《社会企业在欧盟:重要性及其法律监管模式》

《社会企业与非社会企业》(节选)

《社会企业在美国的三种立法路径》(节选)

《所有企业都是社会企业的年代》(节选)

《来自英美加的社会企业法早期经验》(节选)

《社会企业在低收入社区中的潜力》(节选)

《影响力投资和...:资助社会企业的...》(节选)

《社会企业融资:众筹是答案吗?》(节选)

《新西兰的社会企业众筹》(节选)

《社会企业的生命周期》(节选)

《社会企业是否需要专门的商业形式?》(节选)

《社会企业的社会锁定与合作社形式》(节选)

《社会企业选择法律结构的商业模式路径》(节选)

《社会企业中的信义义务》(节选)

《维护社会企业的使命》(节选)

《社会企业运动与混合组织形式的诞生》(节选)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黄琦宇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