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君毅专栏 |人性观中西哲之胜义及中国人性观之方向
世皆知中国思想,素重人性问题之论述,而于人性善恶之辨,尤似为各家学术分异之关键所在。然各家学术中,所谓人性或性,果何所指?其所指者,是否为同一之物?或其涵义是否同一?又各家学术是依何态度观点,以求了解人性或性?其相沿而衍生之关键与迹象如何?吾人今日又当如何使一般习于西方哲学与心理学之观念者,能对之有一契入之途?则为吾人所当注意之诸问题。本文即拟循此诸问题,以通观直接环绕于人性或性之一名之中国哲学思想之发展,就其转折之关键,通其始终本末以为论。此中之根本观点,虽不外吾昔于中国文化精神价值中中国先哲心性观第六节之所陈。然所及之范围,则大小不同,与时贤所述复重点有异,亦时有别具匠心之处,望读者亦通观之而有以自得焉。
在今日一般流行之常识科学及若干哲学之观点中,恒以性之一名,直指吾人于所对客观事物,所知之性质或性相,此性质性相之为一类事物所共有者,为种性、或类性、或普遍性;其为一事物所独有或异于其他同类之事物者,为个性或特殊性。故由种类之观点、与特殊个体之观点,以论一事物之性,其说自异。又人于此或就吾人当下所经验客观事物之现实状态之何若,便视为其性之所在;或就吾人所推论或假设之事物之自身,及其与其他事物发生关系后,“所可能表现之状态”、或“潜伏的可能”之何若,而视为其性之所在。故由现实之观点与潜伏的可能之观点,以论一事物之性,其说自异。然要之,在吾人以性指吾人所对客观事物之性或性质之情形下,吾人必以一定之概念,表达吾人所知事物之种种性质或性相。如谓羊好群,犬好独为类性。此羊独不好群,此犬独不好独,为此羊此犬之个性、或特殊性。今见此羊在群而安之,即知其有好群性,为现实性。今见此羊不在群,乃迳向其群之所在而趋,以知其有好群性,则为其可能性。此好群好独之性,固皆为一概念。此中所谓特殊性、普遍性、个性、现实性、可能性之本身,亦皆为一概念。在今之中文,亦皆有“性”之一字,在此诸名中。此诸概念之所以为概念,亦有其共同之性相。如概念有概念性,概念所表示之事物,亦有“可加以概念化”之性。此皆为吾人今日用性之一名之所许,而亦吾人以性指吾人所对之事物之性质或性相时,所涵之一义。由是而人或以为吾人今日对人性作研究,即只能将人性视作一客观所对,更由概念之构造,对之作种种特定之假设、推论、观察、实验,以求对人性加以测定或规定,以成一科学之心理学;并视中国先哲之人性论,为一初步之心理学。然吾人于此首将指出此性之一名之流行的意义,以及此种以性指吾人所对之客观事物之性质性相,而视人性亦如为一客观事物,而求加以测定规定之观点,在中国传统思想中虽亦有之,然其见重,乃始自秦汉以后。佛学输入后其所谓性之义中,乃确定的有“种类性”、“性相”等概念。然此皆非原始义之中国思想中之性,亦非中国思想中性之一名最重要之义。此诸义之性,在今日之流行,实由兼受西方之哲学思想之影响之故。本此观点以看中国思想之性论与人性论之原始,乃一入路上之大歧途;亦永不能真知中国先哲论性之主要涵义所存,价值所在,与其思想发展之迹,何以如此之故者。由此所成之一切论述,皆必归于似是而非。此吾人所不可不深察而明辨者也。
依吾人之意,以观中国先哲之人性论之原始,其基本观点,首非将人或人性,视为一所对之客观事物,来论述其普遍性、特殊性、或可能性等,而主要是就人之面对天地万物,并面对其内部所体验之人生理想,而自反省此人性之何所是,以及天地万物之性之何所是。缘是而依中国思想之诸大流,以观人之性,则人虽为万物中之一类,而不只为万物之一类;人之现实性不必能穷尽人之可能性,而欲知人之可能性,亦不能如人之求知其他事物之可能性,而本推论与假设以客观知之;而当由人之内在的理想之如何实践,与如何实现以知之。既对人性有知,自亦必有名言概念,加以表达。然此名言概念,乃顺此所知,而随机以相继的形成。此中可无人之先持名言概念加以悬拟、预期或构作假设等事。此便不同于吾人之求知彼动物、植物之性,亦不同今之科学的心理学,视人之性为一客观所对,而依一定之概念求加以规定或测定,必须先有假设之构作者。人必知此义,方知中国先哲之人性论之大方向所在。诸先哲于此所述,固有精粗之不同,亦时有别出于异途之论。然通数千年之思想史之发展以观,其为循此大方向而前进,则归趣显然,固无可疑也。
此种对人性,不视之同于所对其他万物之性之一种,因而不先本特定之概念之构作,自外假设其何所是,而唯由内部反省,以知其与万物为异类,进而透视“人之超乎万物上之性”之论,在西哲胜义中,亦有之。西哲之本“种”、“类”、“现实”与“可能”之种种概念,以论万物之性与人性者,首先完成其系统于亚里士多德。其为后世之所承,即近代之分门别类之科学之所自始。亚氏谓人性与其他动物之所以为异类,在人有理性。人之有理性,即人类共有之普遍性,亦人异于其他动物之特殊性之所在。人之有理性,非只指其现实而言,亦可指其潜能而言。人之有理性,为人之所以异于万物之种类性,亦同时为“人之所以能分辨一切万物之种类,及人之种类、而以概念规定之”之根据。克就人之理性的思想之自身,能分辨万物之种类,而以概念规定之而言;此理性的思想乃又居于所面对之万物、与对万物所形成之一切概念之上一层次者。此理性的思想,面对万物,而以对之所形成之一切概念,为所思之内容。此理性的思想自身,则非“所对”之万物之一,而只是一“能对”。此理性的思想之反省其自身,而以自身为所对,乃有思想的思想,以自知此思想中有理性在;亦并不使之失其为一能对,而沦为所对之万物之一者。由是而亚氏于此人所有之能自思想之理性的思想,即视为同于上帝之思想此世界之思想,而为神圣者。吾人今只须了解此能思想其自身之“理性的思想”之原,乃在人所对万物之上一层次,亦即不难了解亚氏所以必以此人之理性的思想,视同上帝的思想而为神圣之故。在此义上,则人之理性,即不只为人类之异于万物类之相对的种类性,而是人之超于万物以通于神圣之绝对性。此“理性或理性的思想”之概念,亦为一具普遍性之概念,乃用以标别人之所以为人者,实不同于其他居下一层次,而为理性的思想之内容之一般普遍概念。因一般普遍概念,皆由理性的思想所形成,亦即皆以理性为其得形成之根源。吾人今亦须超出于万物之一切种类性之概念之上,更顺吾人对此理性之自身之存在之体验,而向内反省,乃能形成此上一层次之“理性”本身之概念。此“理性”本身之具普遍性,则是由其遍为一切普遍概念所自形成之根源而言。非如一般普遍概念之普遍性,乃只自其可普遍应用于一种类中之诸个体事物而言。至于谓人普遍的具有此“理性”,则固又可自此“具理性”之概念,可应用于人类之各个体而言。然能知此“人之皆具理性”之“理性”,又是“理性”之更上一层次之表现。缘此种向内而又向上转进之反省的用思方式,历中古至近代之西方思想中,尽有其种种对人之“理性”之神学的与形上学的论述,以论人性之精微之说。此皆非视人性为所对之事物之一,而只客观的比较其与其他种类之万物之性之不同,之一般心理学之所能及。于此,人必先由人之自问其何以能辨万物之种类,以形成概念知识等,而层层向内向上,深入反省,乃能逐渐契合此中之胜义。此固非本文之所能详。今唯举亚氏之说,以见由种类之概念出发以论性者,及其论人性,即终不能停于此,而必将引入向上一层之观点;亦即终不能只视人性为所对之万物之性之一,而不能不及于人之超于“万物”之上之绝对性。是见即在西方一般心理学之外之说,别有知人性之途径,而此亦非同于原始的心理学之谓也。
复次,凡吾人视事物为所对,而论其种类性,皆指一定之性。如人之以两足行,与犬之以四足行,水之寒,火之热,皆各为一定之性。通常所谓性质性相之性,如西方人之 Property,Characteristics,Propensity 及 Essence 诸名之所指,皆是一定之性相性质或性向。然吾人若由人之面对天地万物与其所体验之内在理想,而自反省其性之何所是时,是否可言人有定性,则大成问题。因人之所面对之天地万物与理想,皆为变化无方者。则人之能向往理想,能面对天地万物之性,亦至少有一义之变化无方。中国思想之论人性,几于大体上共许之一义,即为直就此人性之能变化无方处,而指为人之特性之所在,此即人之灵性,而异于万物之性之为一定而不灵者。缘此义以言人之性或性者,西方哲学中亦非无之。此即如西方斯多噶派、及近世如斯宾诺萨之言 Nature。此 Nature之一字,与中国之性之一字,恒可互译。Nature 之一字,可专指一定之 Nature,如中国所谓“性相”、“性质”之亦可指一定之性质性相。然在斯多噶派、与斯宾诺萨所谓 Nature,则特涵具一能自然生长变化之义。在彼等所谓顺从自然或顺性之教中,亦涵教人安于一切所遇而无所怨尤之意。谓人能安于一切所遇而无怨尤,即涵人性能自然的或自由的变化生长,以“恶乎往而不存”,而对其自身之欲望,能加以转移、节制、化除之意。此即大异于其他万物之欲望之有定,而有定性者。至于人之所以能如是,而其他万物不能者,则以其他之万物,皆各依其定性而生,以合为一自然之全。人则能反观此自然之全中,一切事物之有定,以及其自身在一时一地,其存在于此自然之状态之亦有定;而其能知此一一之有定之心,则又超乎此一一之有定,而契合于此自然之全,以不为此诸有定之所定,而非此有定之定。由此而人乃亦能任顺此诸有定之定,以所遇而皆适,而不失其自己,乃有其自在与自由。此自己即为一有契合于自然之全德者,亦即自然之全之德,表现于人之自己者。自然之全之德,即自然之自性。自然与自性,在斯多噶派,皆称为 Nature。斯宾诺萨则分 Nature 为 Naturans 与 Naturata 。前者义同自然之自性,亦可译为自性。后者义同自性之表现,略同于中国之“自然”,而不宜译为自性。此斯多噶派与斯宾诺萨,所谓自然之自性,原能作无定限之可能之表现,以成此变化无方之自然。故能契合于此自然之全之贤哲,其德性或人性,即不同于由自然所生之其他万物之性之有定。若谓之为有定,只能谓为定于此自然之能生长变化之性,而以定于“生长变化中之无定”为性矣。
然上所说 Nature 之义,在西方近代自然科学发展以后,即归于泯失。在近代思想中,能包涵此义之 Nature 者,反为近代理想主义哲学中之所谓理性心灵之概念。然此理性心灵,在近代哲学家,又恒视为超越于 Nature 之上之外者。故 Nature 一字,在西方近代现代自然科学与哲学中,遂恒只以指“为人所知所对之自然现象之全”。对此自然现象之全,加以类分,而分别研究其律则与共性,则成分门别类之自然科学。则自然界所有者,遂唯是各有其定律、定则、定性之各类自然现象之和。此定律、定则、定性,则皆只为人观此自然现象,而比较归纳之所得。本此自然科学观点,以观自然现象之变化,亦为其定律、定则、定性所规约者。于是“能无定限的生长变化之全体之自然或自然之自性”之概念,乃对近代自然科学之观点,为无意义或无用之一名。由是而本自然科学以论人性者,亦初只视人为生物之一类而论之,以成所谓科学的人类学心理学。人既为生物之一类,则不能同于生物之他类,更不能同于无生物类,则人自亦难言为能契合于自然之全者。所谓自然之全之德表现于人,更徒为虚语矣。此则唯待于吾人之知西方所谓 Nature ,原尚有另一古典的哲学意义,如斯多噶派与斯宾诺萨之所持,亦当代西方哲学家,如柏格孙、怀特海言 Nature 之创新性时之所指;方能知此近代自然哲学中之所谓 Nature 之概念,与自然科学中所谓事物之性质之性,实局限于一偏,不足以概西方之言自然之自性与自然之人性之全也。吾人今能有此对西方哲学中之 Nature 一字之古典的哲学意义有所了解,亦或可为通中国思想中之人性论,或性论之一邮。以其皆非徒视人性为一客观所对,而论其种类性,而是就人之能面对万物与其理想,而反省人之自性之何所是者。观中国之人性论思想之发展,吾人尤可谓几全循此方向而发展,而不似西方之多所歧出者也。吾今之首先提出此一点,乃意在使人之习于一般所谓科学的心理学、与一种西方哲学之观点者,知即在西方哲学思想中,亦有种种论人性之胜义,而先自其偏执之见中解脱;然后可更逐渐契入于中国先哲言性之胜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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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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