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 | 社会公众可通过支付宝进入南京大学图书馆?
第一百四十三期
记者 | 李逸帆 张司钰 林歆瑶 徐蕾洁 周嘉珺
美编|林歆瑶
责编|李逸帆
12月16日,交汇点新闻发布了一则“社会公众可用支付宝到南京大学图书馆借书”的新闻,引起广泛争议。
该报道称:南京大学与支付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协议,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支付宝搜“海囤学习”,经认证后可领取“通用借书卡”。使用该电子借书卡,即可扫码进出南京大学图书馆,借阅、归还图书。
(《交汇点新闻》的相关报道)
这则新闻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不少同学质疑新闻中所称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低廉的押金与收费制度、快递借书上门服务可能对图书馆的正常运营造成较大影响。
那么,社会公众是否都可以到图书馆进行借阅?图书馆是否所有书籍(包括外文、古籍)都开放?外加服务(网上下单、快递上门服务)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流程是怎样的?就南京大学与支付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件中的相关问题,核真录记者进行了调查。
据《交汇点新闻》、《中国青年报》和中国江苏网报道称,南京大学此次对开外放是作为江苏首批试点高校图书馆。
记者于12月16日下午分别通过三种身份(高校学生,江苏省内居民与江苏省外居民)支付宝登入“海囤学习”小程序进行了试验。
我们发现,南京大学的学生在输入身份证号与手机号后可以免押金进入支付页面。
(高校用户可以免押金领卡)
而通过本地学生家长的验证发现,江苏本地非高校居民也可以在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与手机号进行认证后,通过缴纳200元押金的方式进入支付页面。
(一江苏校外社会人士成功领卡截图)
可见,小程序中允许领卡的用户的范围是江苏省境内,而高校学生则享有免押金领卡的权利。
在支付并领取通用借书卡后,记者在“海囤学习”小程序界面发现目前南京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中国矿业大学三所高校已经显示在共享图书联盟的范围内。
(“海囤学习”小程序的通用借书卡中的联盟成员)
对此,记者于12月16日采访了一位图书馆管理层老师。老师表示,南大图书馆会发表相关的声明。记者浏览了另外两所学校图书馆的官网,截至发稿前,两所图书馆的官网上并没有相关的官方通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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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现象,记者询问南京大学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得知,此协议面对的主要是南大校友以及相关合作单位,如江苏省图书馆,并不是无条件针对所有社会公众开放。经与图书馆技术人员核实后,老师表示,原本小程序内开放了100个测试名额,不管是高校学生还是社会人士均可加入。而获取该名额的用户只能阅览,不能借出图书。根据12月16日技术人员于下午4时37分核实,共有6位用户通过测试名额成功领卡。
记者发现,除校内人士免押金外,激活借书卡都是需要先付200元的押金。在16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小程序内显示试运行2天只需付款0.01元(如下左图),且同时最多可借4本书,借期30天。而在16日下午4点左右再登入系统时,记者发现系统又对此进行了调整,并删除借阅试运行0.01元的选择。(如下右图)
(图为系统调整前后)
有意思的是,记者于12月17日上午10点重新登入小程序时,服务费一栏已更改为“阅览年卡100元”,“阅览两天体验1元”,且均只可阅览、不可借书。
(12月17日上午调整后的系统)
同时支付宝小程序界面上的用户注册激活协议,也没有说明能否通过图书馆设备获取电子数据库资源。
根据核真录记者在南京大学图书馆官方网站上查到的关于电子数据库使用相关规定(http://lib.nju.edu.cn/gytsg/gzzd.htm)中显示,有关数据库的使用授权有着严格的规定,不可通过未经图书馆允许的IP地址进行相关访问。那么究竟公众用户是否可以通过领取借阅卡获取电子数据库资源呢?
在图书馆相关规定中,校内学生允许借阅的中文图书与外文书籍在数量与归还日期上有差别,而对于古籍之类的珍藏书籍也只有阅览的权限。读者在损毁、丢失图书后也需照价赔偿。
而外界公众不慎损毁、丢失图书后若图书总价超出押金总额,如何追缴费用,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卡用户注册激活协议中也未作说明。
对于是否所有书籍(包括外文、古籍)都开放,校内人士与使用借书卡借书的社会公众其优先级与权限是否相同,交汇点新闻报道中提及的外加服务(网上下单、快递上门)等内容,图书馆方表示后续会有相关推送进行解释。
(2019年12月16日图书馆人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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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南京大学与支付宝签订了智慧图书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但实际上,这并不是高校与支付宝的第一次合作。今年10月15日,上海政法学院被授予“支付宝智慧校园标杆学校”的称号,学生可以通过领取“电子校园卡”进校园和图书馆。
据上海政法学院的学生向记者反映,此服务“暂时不对外校人员开通。”记者试图登录程序领取电子卡也表示“用户不存在”,可见此次“智慧校园”服务仅限于在读学生。
2015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指出,图书馆应在保证校内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发挥资源和专业服务的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用户的服务。
同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中,第十一条提到“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图书馆和其他单位、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创造条件向公众免费开放。”这也意味着,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也是有明确条例支持的。
《决定》相关截图
江苏省并非孤例。2019年5月5日,江西省教育厅也曾发布文件要求南昌大学在内的11所高校开展高校图书馆社会开放试点。
(江西省教育厅文件)
《通知》要求,基础较好的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科技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等11个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常务图书馆,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开放试点,结合本校实际,因馆制宜,在不挤占学校教学科研资源的前提下,有条件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
虽然有许多支持开放大学图书馆的声音,但从政策到真正落实,却出现了许多问题。
从2014年12月1日起,成都11所高校图书馆正式免费对外开放。高校采取分批开放的方式进行,市民可在开放图书馆的高校免费办理借阅证,成都市教育局为此向试点高校图书馆提供专项补助性资金支持。图书馆具体向社会开放的时间、范围,由各高校根据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但是,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对外开放仅仅3天,四川大学图书馆便以考试期间阅览座位紧张为由暂停办理社会读者借阅证。
在采访中,图书馆管理人员表示会在之后就图书馆对外开放的政策与使用问题向同学们提供更详细的解释。
补充:12月17日晚6时,图书馆也在“南大小百合“上发布了一则声明(如下图)。
在文章的最后,我们也向读者提出一个小问题以供探讨:
您认为高校图书馆资源应多大程度上向公众开放?
欢迎在评论区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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