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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财税体制改革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
2024-09-29


作者信息

龙泰格(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

何茂春(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


文章内容
继202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一次就“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同时强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目标。在此背景下,应当深刻理解财税体制改革与高水平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把握当今世界经济形势及世界各国财税政策最新动态,认识当下中国国际财税治理所面临的系列难点,并在此基础上设计解决方案,从而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动力。

一、大国竞争下的国际财税博弈2024年,世界经济步入复苏进程,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美国大选的不确定性或带来国内财税政策的波动,但保护国家利益、维持国际地位始终是美国财税政策的着力点。此外,英国、日本、德国等主要贸易大国纷纷颁布新一年度财税政策,整体上呈现降低税率、削减公共开支的趋势,加大对本土关键产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助推本国竞争力的提高,同时通过关税等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在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供应链进一步“本土化”“碎片化”的趋势。中国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始终积极履行国际承诺,不断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不确定的世界经济注入更多确定性。(一)美国大选之年财税政策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2024年,美国迎来大选之年。在这一重要窗口期,美国财税政策走向不仅仅取决于客观经济形势,还将受到大国博弈、政党竞争等多重因素的复合影响。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在财税政策方面的基本思路大致相同,均以保护国家利益、维持国际地位为主要目标,但在财政支出、税率设置的具体方案上仍存在分歧。因此,大选之年的美国财税政策兼具确定性与不确定性。1.美国财税政策的整体基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其一,美国财税政策将继续致力于降低通货膨胀、推动制造业回流、振兴关键产业,服务于其经济社会发展。超出预期的通货膨胀水平与产业空心化是目前美国两党需要共同面对的客观经济挑战。2024年2月29日,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公布的个人消费支出(PCE)价格指数显示,2024年1月剔除波动较大的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美国PCE价格指数环比增长2.8%,略低于2023年12月的2.9%,但仍远高于美联储设定的2%长期通胀目标。美国通胀水平居高不下的供给侧原因主要是长期的制造业外迁造成美国产业空心化,国内供给不足。此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期间美国推行较为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造成消费需求过热,导致国内供需缺口不断扩大。为了应对经济结构的失衡,无论美国两党中哪一方赢得大选,都将通过一系列财税政策推动制造业回流、振兴关键产业,进而缓解通胀、增加就业与促进经济增长。其二,美国财税政策的着力点将继续聚焦战略扩张与对华竞争。2023年以来,中美关系实现止跌企稳,但美国以大国竞争为导向处理对华关系的做法不会改变。其中,财税政策是美国维护其国际利益的重要杠杆。一方面,美国不顾其财政赤字规模,持续增加国防军事开支。2023年12月22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2024年度国防授权法》,2024财政年度各类军费计划开支达8860亿美元,较2023财年增加近300亿美元。另一方面,在对华竞争的方向上,美国持续对华加征关税、限制中方投资、制裁中方企业。特朗普政府分别在2018年和2019年对中国输往美国的价值约为37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了惩罚性关税。拜登政府在此基础上,声称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对高端芯片和芯片生产设备等产品的对华出口实施了新的限制。2024年4月,美国财长耶伦来华访问期间表达不脱钩立场,但仍然要求中国对新科技产品不得给予财政支持。随着中美博弈不断演化,无论两党哪一方执政,美国利用财税政策服务其对华竞争的整体思路不会改变。2.美国两党在财税政策具体议题上的立场分歧2024年的美国大选大概率是民主党候选人拜登和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之间的再度对决。根据目前民调,两方支持率十分接近,难以据此预测大选结果。在大选前,财税议题是两党竞争的焦点。随着美国政治极化加剧,政党竞争为今年财税政策的落地添加不确定性。截至2024年3月,美国国会两党仍未对2024财年拨款法案达成一致,导致美国只能通过短期支出法案暂时维持联邦政府运作。随着大选临近,两党达成共识的难度将进一步提升。在大选后,如果特朗普当选,美国政府的财税政策可能迎来转向,对外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保护国内产业;对内则进一步降低税率,缩减政府开支。如果拜登连任,美国政府大概率延续“拜登经济学”。也就是说,美国将继续寻求对企业和富裕阶层增税,扩张财政支出,强化“社会安全网”等民生保障体系并加大对芯片、科技以及高端制造业的财政补贴。(二)2024年世界主要贸易大国财税政策新变化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4年《世界经济展望》,从全球层面看,在通胀减缓和增长平稳的环境下,世界经济“硬着陆”的可能性降低。但同时,当今国际形势仍具备较大不确定性。一方面,国际安全局势紧张,国际贸易越发受到地缘政治因素的不利影响。为规避地缘政治风险,各国对外经济政策更加趋于保守。国际供应链稳定性遭遇冲击和挑战,“本土化”“碎片化”趋势加剧。另一方面,高新技术迭代加快,深度嵌入各国整体发展战略,成为各国财税政策关注的重点领域。1.普遍的税收减免政策随着通胀水平整体回落,推出税收减免政策已经成为主要贸易大国的重要改革方向。比如,2024年3月6日,英国公布《2024年春季预算案》,在第五章列出了2024年英国春季预算的财税政策,包括“减税与支持民生”“支持商业与促进增长”“构建更公平可持续的税收制度”以及“简化税收管理并解决税收缺口”。其中,规定了将国民保险税税率从10%削减至8%(第五章第52条);将增值税起征点从85000英镑提高到90000英镑(第五章第101条),以此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的灵活性,节约中小企业运营成本。日本也推出《2024年度税制改革大纲》,出台人均4万日元的所得税等定额减税政策(第1条),以及鼓励企业加薪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于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7%的大型企业,可享受工资增长幅度对应金额25%的税收减免(第2条)。2024年3月22日,德国通过《增长机会法案》,规定企业增值税实际纳税起征点从之前的600000欧元提高到800000欧元(第20条)。据统计,德国新实施的各类优惠政策将总共为企业提供价值32亿欧元的税收减免。2.对本土关键产业的财政支持政策随着国际安全局势紧张,供应链安全重要性不断提升,主要贸易大国不断强化对本土关键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比如,2023年11月26日,英国发布《先进制造业计划》,政府预计投资45亿英镑用于发展汽车、氢能、航空航天等战略性制造业,并借此刺激本国就业提升,避免资本外流。此项计划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全球制造业企业在英国的投资信心,以及降低对外部产业链的过度依赖。日本政府也在强化对关键产业的财政支持。以芯片制造企业为例,2024年4月2日,日本批准向高端芯片制造商快速芯片公司(Rapidus)提供高达5900亿日元(折合670亿美元)的补贴,旨在支持其与台积电和三星电子开展竞争。这表明日本将半导体视为国家经济和安全的关键支柱,通过大规模投资来确立其在全球半导体市场的竞争力。2024年1月,欧盟委员会推出“人工智能创新计划”,制定欧盟2024年人工智能战略投资框架,以支持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的发展,培育自主的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三)中国积极履行对外开放承诺并深度参与国际财税治理近年来,中国不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方面遵守现有国际财税基本规则,践行相应国际承诺;另一方面深入开展国际税收合作,为推动国际税收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为全球发展繁荣贡献中国力量。中国既往的对外开放承诺,是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答题。而中国基于新发展理念和自身发展需要而谋划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又将是引领国际财税合作的新承诺。1.严格履行“入世”承诺,积极配合贸易政策审议自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中国进行了一系列贸易与税收政策改革,对接WTO规则,持续开放市场,兑现了减少贸易壁垒等一系列“入世承诺”。截至2024年,中国开放了120个经济子行业,超出了“入世”时所承诺开放的100个子行业;平均进口关税水平从2001年的19.5%下调至7.3%,低于“入世”所承诺的9.8%。中国守信践诺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也经受住了WTO贸易政策审议工作的考验。贸易政策审议是WTO三大核心功能之一。自2001年“入世”以来,中国积极配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审议工作,已接受9次过渡性审议和8次贸易政策审议。2024年7月17日和19日,中国即将迎来WTO对华第九次贸易政策审议。中国对贸易审议的重视,充分体现了我国积极履行对外开放承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2.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全面落实自由贸易协定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中国全面履行相应承诺和义务,如取消或降低区域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规则统一,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等。2021年9月16日中国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以来,积极按照加入程序与各成员进行沟通与磋商,主动对标CPTPP规则,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完善国内规制,包括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建设与完善体现了中国进一步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决心。3.深度参与国际治理,构建国际税收合作机制2019年4月,中国发起“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为各方税收领域沟通合作搭建务实有效的平台。一方面,中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充实合作机制秘书处,通过各方轮流举办“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等活动,开展税收领域多边对话。2019年以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先后在中国、哈萨克斯坦、阿尔及利亚和格鲁吉亚成功举办,累计形成20项重点成果。另一方面,中国秉持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税收征管能力。截至2023年年底,中国通过“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构建了辐射英语、汉语、葡萄牙语、俄语、阿拉伯语地区的多语种培训网络,累计组织培训60余期,来自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0多名财税官员参加。4.不断完善税制体系,拓展国际税收协定网络截至2024年4月,中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经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数量位居世界前列,基本涵盖了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为纳税人的跨境投资带来很大的确定性。此外,为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也在持续打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比如,在简化办税流程方面,中国先后取消了61项税务证明事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绝大部分税收优惠实现“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制定和调整,如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等,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打击跨境逃避税。



二、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重点及国际视野下改革的难点(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重点1.稳定经济增长需要财税体制改革《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指出:“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是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上升,中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需要巩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据此,财税体制改革需要适应中国面对的新形势,综合考虑全球化、数字经济、人口老龄化等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激发市场活力与地方政府积极性,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一方面,进一步“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加大财政支出强度”。2024年,中国赤字率拟按3%安排,同2023年年初赤字率持平;赤字规模为4.06万亿元,比2023年高1800亿元。赤字率是反映财政政策力度和财政风险水平的重要指标,在维持赤字率不变的情况下,积极的财税政策若要“适度加力”,就需要优化政策组合和支出效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有助于扩大总需求、支撑重大项目和工程、优化中央和地方的债务结构。同时,由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因此其发行不会影响赤字规模和赤字率。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相对于具有普惠意义的全面减税降费而言,结构性减税降费强调了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有利于稳定宏观税负,避免债务规模因减税降费而过快攀升。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科研领域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各类资源投入实体经济,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2.高质量发展需要财税体制改革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及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随着全球产业体系和供应链的高端化、智能化,中国必须立足新技术、发展新业态、形成新经济增长点。布局“新质生产力”要求中国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并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以深入的财税体制改革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准确把握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等新业态特点,探索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税收制度和政策。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强化对经济运行尤其是新质生产力发展趋势的监测分析,在服务经济决策的同时,为数据要素创新性配置作出贡献。3.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财税体制改革根据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将在“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深化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四个方面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财税政策应围绕这四个方面持续发挥支持作用。一是推动外贸质升量稳。财税政策应重点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拓展中间品贸易和绿色贸易新增长点、助力外贸企业降本提效。二是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提高外商投资吸引力,需要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针对性地给予财税政策支持,优化外商投资相关税收服务,发挥自贸试验区引资优势并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试点。三是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一方面,重大项目合作的推进需要强化财税支持;另一方面,提升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质量,需要加强国际税收协调,完善涉税争议解决机制。四是深化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推动落实已生效自由贸易协定,需要履行相应财税承诺;进一步扩大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如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CPTPP,则需要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二)国际视野下中国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难点1.财税政策与外贸增长的循环需进一步畅通财政收入与国际经济的循环应当形成相互促进的螺旋式上升态势,外贸外资拉动经济整体增长,进而创造优质的税收收入;而财税政策则可以助力引外资、稳外贸。目前,这一循环系统面临诸多堵点。一是中央财政收支压力较大。2023年中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都有所下滑。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跌破20%,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则从最高点的55.7%跌至46.6%。二是外贸增速减缓。2023年中国进出口总值41.76万亿元,同比增长0.2%,约占全年GDP总额的33%。外需持续疲软是影响外贸走势的主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预测2024年全球经济增速为3.2%。全球经济发展动能不足,下行压力加大。世界主要贸易大国普遍面临人口老龄化、贫富分化等问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民粹主义、保护主义势力抬头。在这种情况下,世界主要贸易大国对中国的贸易、投资需求降低。三是外贸对财政的贡献度减弱。2023年中国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与关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下降。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2023年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收入为19485亿元,同比下降2.6%;关税收入为2591亿元,同比下降9.4%。2.地缘政治因素冲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受地缘政治不稳定的影响,全球供应链与资本流动面临割裂的风险,中国引入外资以及对外投资均受到影响。一是某些国家基于地缘政治因素考量,推动产业和资金回流,出台涉华投资限制措施。比如,美国发布对外投资审查行政令,限制美国公司在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领域对华投资。欧盟、日本也相继出台类似法令。这类“脱钩断链”措施冲击了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也对中国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掣肘。二是地缘政治紧张、国际关系波动等因素可能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构成威胁。某些国家出于政治考量,限制中国企业在该国的投资与运营活动,对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造成现实挑战。3.数字经济发展引发国际税收秩序变革数字技术迅猛发展,催生新经济、新业态,拓宽了税收治理的潜在空间,也引发了税收规则变革的需要。当今国际秩序调整进入规则竞争阶段,国际税收规则竞争越发激烈,各国纷纷在新一轮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争夺主动权、话语权。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动的“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已经成为国际税收领域的核心改革议题。但美国和欧盟各成员国之间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各国在国际税收规则改革上的利益摩擦,也对中国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提出更大的考验。4.“一带一路”税收治理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针对外派员工的税收政策有待完善。例如,一些外派员工不仅须按照东道国规定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还要继续在国内缴纳社会保险。重复缴纳一方面造成员工所得虚高,另一方面加重了“走出去”企业的负担。此外,许多企业还为外派员工提供补贴性薪酬,但没有针对该类补贴性薪酬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走出去”企业税收支持体系有待健全。不同国家在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一些东道国税制频繁变动,语言壁垒和涉税中介人员稀缺加大“走出去”企业了解各国最新税制动态的难度。三是双边税收协定网络有待扩展。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意味着在这些国家投资的中国“走出去”企业可能面临被双重征税的风险。

三、以财税体制改革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若干建议(一)财税政策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国际经验1.合理降低关税,促进自由贸易合理降低关税以促进自由贸易,是各国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许多经济体推动关税减让,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将低关税甚至零关税制度化,从而加强经济伙伴之间的贸易联系。比如,欧盟、日本和美国自2010年以来进行多轮区域贸易协定关税减让的谈判,签订《欧盟-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美日贸易协定》等,增强贸易伙伴间的合作关系。此外,许多全球贸易的重要参与方积极加入RCEP和CPTPP等大型区域贸易协定,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平。合理降低关税,促进自由贸易,有助于充分释放行业竞争力,促进国家间产业优势互补,推动产业升级与经济增长。但同时需要注意平衡降低关税与产业保护的关系,根据产业特征,制定差异化的关税减让策略。对于缺少国际比较优势的某些国内关键性、支柱性产业,减让关税必须具有渐进性。2.培育新兴产业,参与国际竞争新兴产业是国际经济竞争的制高点。许多国家通过财税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外开放的内生动力。当前,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均以强大的科技实力作为支撑,占领国际产业链的优势地位。这离不开相关国家对于新兴领域稳定的财政投入、系统的税收优惠以及强力的产业保护。比如,美国曾经通过大量的政府采购和税收优惠,助力本国半导体技术发展和商业推广。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和日本半导体竞争期间,美国以关税等经济手段打压遏制日本的竞争产业,确保美国技术领先和市场优势。以此为鉴,当前中国财税政策应重点关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深度参与国际产业合作与竞争,通过“内外联动”发展新质生产力。3.健全配套设施,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国际经济竞争的关键因素。健全配套设施,完善税收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有助于保护外资企业基本权益,增强对跨国投资的吸引力。比如,英国引资能力世界一流,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健全的配套设施以及优越的营商环境。英国拥有欧洲最先进的通信基础设施以及全球最大的外汇市场。英国一流的教育水平孕育了本国科技创新的优势,也有助于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国际合作。英国政府还设立贸易投资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免费、保密的专业咨询服务。此外,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英国都有专门立法。以此为鉴,中国应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引资吸引力。其中,税收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应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深入调研跨国企业的合理诉求与切实困难,结合国家整体经济战略布局,完善税收立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信心。与此同时,应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简化税费办理环节,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办税成本。4.维护国家利益,参与全球治理对外开放应该服务于国家整体利益,不能为了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而放弃经济主权。某些国家为了引进外资,盲目对外开放,导致本国经济体系被外资主导。比如,泰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采取全盘开放的经济策略,大量外资涌入,短期内刺激了经济增长,但导致经济体系高度依附于国际资本,反而使得泰国产业转型受困。以此为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既要助力对外开放,也要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同时在符合国际基本规则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国际治理规则变革。一方面,税收政策的制定在考虑促进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应该保证我国经济体系自主性,确保国家粮食、能源、新兴技术等关键领域的安全。既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又要培育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国际竞争优势,避免产业链供应链过度对外依赖。另一方面,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和全球税收治理,与国际社会一同应对新形势下各种税收挑战。(二)财税体制改革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相关建议1.财税体制改革助推货物贸易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外贸质升量稳”“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稳住货物贸易大盘,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优势,财税体制改革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培育新兴产业,拓展增长空间。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增长点”。质量过硬的产品是促进货物贸易增长的基础。对于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相关产业如“新三样”,应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为相关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合理降低货物贸易关税水平,加快推进“零关税”改革。当前,美国、欧盟等国际贸易主要参与方纷纷推进高标准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促进“零关税”的制度化。中国应该根据国内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关税减让,加快“零关税”相关立法,细化配套措施。三是加强政策赋能,帮助外贸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当前全球产能受到抑制,原材料供需失衡,外贸企业生产成本、物流成本、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并且面临融资难等诸多问题。财税政策应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要加强与金融政策的对接,加强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保支持,优化跨境结算、汇率风险管理等服务,为货物贸易提供政策保障;要完善通关、税收等政策,提高监管便利化水平,简化行政手续,畅通国际货物贸易渠道;要深入调研各地外贸企业的主要实际困难与利益关切,有的放矢加以解决。2.财税体制改革助推服务贸易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政策”。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规模与水平不断提升,成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引擎和核心动力,财税体制改革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政策,强化优质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发挥我国制造业全产业链优势,不断加大产业链原始创新投入,提升研发设计、信息技术、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物流配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财政投入。加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场方式运作、专业机构管理的原则运营,扶植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延续执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2020年,中国首次出台服贸会留购展品免税政策,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在展期内销售的规定数量或金额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建议延续执行对服贸会留购展品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发挥服贸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提高服务贸易的活跃度与积极性,促进服务贸易提质增效。三是适度扩大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适用范围并完善配套措施。可考虑将旅行服务等贸易逆差来源服务出口纳入零税率范围。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扩大旅行服务出口规模,缩减服务贸易逆差;可考虑将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纳入零税率范围,提升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结构。3.财税体制改革助推引进外资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既要通过财税政策提高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又要积极引导外资进入中国关键产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与产业转型。一是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拓宽外商投资空间,完善税收优惠体系,提高税收服务质量。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资项目清单。在此基础上,动态调整《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行业或产品条目,对于围绕新质生产力相关高技术制造业及产品的外商投资,给予更大程度的税收激励,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外资企业研发的促进效应。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拓宽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资源整合;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提高国际投资吸引力。同时,为外资企业提供覆盖税费咨询、辅导和援助的税收服务,便利报税、退税流程。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服务,加快智慧税务转型。二是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引资优势。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外商投资准入试点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试点。比如,允许部分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医疗、金融、电信等领域进行投资试点。对于涉及这些关键领域的外资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根据试点成效,适时考虑将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至其他地区。三是加大对外资企业在华研发的财税支持。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明确进口科研仪器审核标准,适当放开相关科研仪器的进口免税范围,减少外资企业在华研发隐性壁垒。给予高新技术相关领域企业更大税收支持力度,为其完善科研配套设施,针对性开展涉及中国“卡脖子”技术提供专项税收优惠,鼓励其研发成果与中国迫切进行技术攻关的项目相结合。4.财税体制改革助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顶层设计和管总规划。财税体制改革应该积极回应“一带一路”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与挑战,助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鼓励支持合法合规项目“走出去”。优化跨境个人所得相关税费政策,保障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激励外派员工的积极性;健全“走出去”企业税收支持体系;拓展“一带一路”双边税收协定网络,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政策协调,妥善解决税收争议。二是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建立财税政策沟通机制,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制改革动态,提高各国税收治理能力。学习借鉴各国税制改革的优秀经验,优化我国现代税收制度。同时,在国际税收合作中,积极寻找各国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促进各国税收治理的相互协调。三是携手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积极面对经济数字化对国际税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布局数字经济跨境征税议题,完善数字经济相关国际税收治理规则;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强化税收治理能力;重视“双支柱”方案对国际税收秩序变革的潜在影响,积极参与国际税改系列谈判。四是针对中国海外工业园区、农业园区、跨境电商海外仓、保税区等,给予及时和有效的财税支持。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有许多园区平台。这些园区平台能够有效提升我国“走出去”企业的海外生存能力,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应该加大对境外园区的财税支持力度,扶持海外园区关键产业发展,健全海外园区的配套设施,加强海外园区仓储物流体系建设。5.财税体制改革助推自由贸易协定高水平发展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是各国建设开放型经济的重要体现。中国应该进一步推动国内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签订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的同时,培育自身国际竞争力,为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世界经济作出贡献。一是对接国际高标准,扩大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当前,中国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22个自由贸易协定。RCEP生效两年以来,给中国和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带来实际利益,激活了区域内经济活力。中国应该进一步顺应全球税制改革趋势,主动对标CPTPP等高水平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则,深化税制改革,减少税种、简化税基,同时推动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等。二是加快培育新动能,积极对接自由贸易协定。财税政策应该着力提高外贸产业竞争力、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自由贸易意味着更加公平也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中国应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掌握国际自由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同时,引导各省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科技创新、高端制造、原料供应等方面差异化对接自由贸易协定。三是加强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内税收协同,促进跨国税收争议解决。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协定赋予的权限,在协调谈签国家的税率、税基、税收优惠政策、反避税措施和税收合作等议题上,尽快达成共识。进一步推动涉税争议解决机制的细化与完善,为进一步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保障。

END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国际税收》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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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按以下格式引用:

龙泰格,何茂春.以财税体制改革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J].国际税收,2024(6):3-14.


●覃木荣 何磊:关于加强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税收监管的思考
黄蕾 肖建华:税收政策如何进一步引导居民消费潜力释放●于海峰 余锦彦: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讨田志伟 丁玉姣 王强:经济时代变迁对税收治理模式的影响研究——兼论数字经济时代税制改革设想张雨乔 翁武耀:《欧盟能源征税指令(修订稿)》简介与评析——兼论我国能源产品消费税制度的完善●沈涛 刘奇超 李睿康:支柱二之应税规则的全景观照(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课题组:“税路通·税之家”服务品牌建设的实践与探索●林旭 王旭东 黄涛 曹炜 顾祎迪:“税路通·在浙里”服务品牌建设的实践与探索●李旭红 章红撑:税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促进“走出去”企业高质量发展●姜跃生:国际税改背景下中国“走出去”企业加强全球税务战略管理的路径和对策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建设“税路通”服务品牌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蔡萌 金潇娜:公平有效的税制结构研究:基于国际比较的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课题组:美国国内收入局税务刑事调查经验及启示●孙红梅 燕晓春 余菁 谢宗炜:纳税人数字身份全球发展态势——基于OECD《税收征管3.0和纳税人数字身份:初步调查结果》的分析●陈洁:欧盟成员国税收征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情况比较分析●洪菡珑:国际税收秩序形成与发展中的路径依赖:现状、影响及破局之路●许文:分步构建面向数字经济的友好型税收体系●施正文 刘林锋:论数字平台的税收征管义务(下)●施正文 刘林锋:论数字平台的税收征管义务(上)●岳树民 谢思董 白林:适配数字经济发展的税制结构优化邱冬梅:全球最低税引发的各国立法变革及我国应对之若干思考(下)●邱冬梅:全球最低税引发的各国立法变革及我国应对之若干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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