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数字背后的故事(上)
特殊年代的经济
“化肥奇迹”与真正的化肥时代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说到施氨水的话题,没想到这样一篇“有味道"的文章还勾起了一些读者朋友们的回忆。现在回想,wg后期我们那里搞起来的氨水推广运动,其实带有很大的政治秀成分,属于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这个时期我们田林县年使用各种化肥总量达到3400吨,为20世纪的最高值, 但农业实际上连温饱都还没有解决。农村改革后,农户购买的化肥按重量计长期不如wg时期——1980年只有3167吨,时至1990年也只有3246吨,但化肥品种却很快转向以尿素为主(1990年占总量的57%)。由于改革和包括化肥在内的农业技术共同作用,田林县粮食产量从改革前1977年的5918万公斤增至1982年的7901万公斤,“再也不愁吃饭了”。
可见化肥对农业的促进作用可以说基本上是在那时才凸显的。从“化肥史”角度看,我国基本上没有用过硝石和鸟粪,硫铵硝铵氯铵也用得少,大量使用碳铵与氨水却没有多少实效,真正的化肥农业时代,在中国其实是从用尿素开始的。我国解决了吃饭问题,尿素功莫大焉。
1965年4月,上海吴泾化工厂尿素生产线
如今一些“左派”朋友说改革后中国粮食产量的增长不能全归功于“包产到户改革”,化肥的使用才是主因。平心而论,此说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农村改革使农民有了劳动、经营的自主权,对抵制“瞎指挥”、“大呼隆”、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当然有很大作用,但对给定品种的土地生产率作用有限。在耕地不可能明显扩展的情况下,劳动自主权对粮食增产的效用自然也会“边际递减”。农民自主权的主要意义,其实在于经营自主脱离了“以粮为纲”的束缚,改善了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劳动自主也解放了被束缚的劳动力,改善了与劳动力相关的其他要素配置,使农村非农产业、所谓“乡镇企业”、“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的巨大经济能量释放出来。
可以说,改革初期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获得相对的自由,其意义不仅在于农业,更不仅在于粮食,它实际带动了中国整体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中国奇迹”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如果只讲粮食增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农户自主劳动当然也比公社组织劳动更有效,但差异确实不是那么大。良种与化肥的作用总体上看可能更重要。
不过即使要讲化肥的作用,我以上讲的“化肥史”,包括我的亲身经历也表明,农民能否自主购买、使用化肥,化肥业是重实效还是搞“数字出官,官出数字”,对化肥农业本身的发展也至关重要。而这些东西如果只讲统计数字而不懂数字背后的故事,那也是不行的。
六七十年代的“农业机械化”
远眺田林
与化肥使用类似,我当年插队的田林县“农业机械化”的数字也是相当好看的。甚至可以说,如果只看这些数字,那么仅就“农业机械化成就”而言,wg时期不仅毫无“濒临崩溃”之迹,甚至恰恰是“创造了奇迹”。而改革以后,至少是改革启动后的长达20年间吧,“农业机械化大业”在我县才似乎是“濒临崩溃”了。
田林县从1968年到1976年,大中小型拖拉机总拥有量从4台增长到225台;此后在wg结束、但农村改革尚未实质性展开、公社农业尚存的1980年(我县此年才开始推广“包产到户”)又增至592台。但重兴家庭经营后,这个数字就一路下滑,1985年仅有266台。
其实,大中型农机在农村改革之初由于农户难以使用而一度衰落,好像还被认为理所当然,不算奇怪。但有趣的是:当年日本为适应小农农业而发明的手扶拖拉机,传到中国后居然在“一大二公”的集体农业中广泛流行,反倒是改革初期恢复小农农业后,不但大中型拖拉机,就连手扶拖拉机的使用,至少在我县也一度出现滑坡趋势:1980年最高峰保有量566台,1984年就跌到了339台。这是怎么回事呢?
手扶拖拉机最早是在战后日本从欧美的“园艺拖拉机”改进而来,专门用于非园艺的小农户大田耕作。中苏分裂后中国放弃苏式大农机主流(此后大农机主要用于国营农场),也开始借鉴日本,使手扶拖拉机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主流装备,拥有量在wg末期已占拖拉机台数的90%以上,代表了那一时期的“农业机械化”水平。
这种机器大多以195型单缸柴油机配皮带传动,简单、廉价,但作为“铁牛”它的最大问题是动力不足,虽然从最初的“工农-7型”(7马力)逐渐改进为“工农-8”、“工农-10”、“工农-11”乃至公社末期的“工农-12”(12马力),但至少在南方的粘重土壤中它根本拉不动配套的两铧犁。我们那时都是刚买的新机器就卸掉一铧,以单铧作业。
不过这样一来,只带一铧的“拖拉机”其实就跟一头牛差不多,而这“铁牛”的购买、维修、燃料成本比牛更高,还不如牛灵活,很多小路牛能走它不能走,很多小块田牛能进它进不了。而牛不喝油它要喝,牛能积肥它不能。牛干不动了还能杀了吃肉,“铁牛”坏了就是一堆废铁。建国初期我们想用牛拉双犁(当时高调引进苏联的畜力“双轮双铧犁”终告失败),这时却改用拖拉机拉单犁了,有人戏称“两台机器不如一匹牲口”。所以那时其实很少用它犁地。除了配旋耕机来碎土整地(相当于传统的耙地)以及有时用作移动动力源外,它的实际用途主要是挂上小拖车跑运输,包括乡间的载人运输。于是又有了“油点灯,牛拉犁,开个拖拉机去赶集”之说。
那时生产队往往有一群牛,而手扶拖拉机如果有,通常也只是一架,它拉犁的话也就比一头牛略快点,但比不过两头牛,所以指望它代替一群牛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赶集时一辆手扶拖挂就可以坐一堆人,无怪乎这往往成了它的“主业”。
60年代,上海拖拉机厂新下线的手扶
铁牛不拉犁,拉车无铁马
不过,这种手扶拖挂操纵性能很差,因为它本来并非运输车辆。由于没有方向盘和导向轮,只有两个驱动轮,转弯时需要放开一侧离合器才能扳动扶手使整台机器转向,转向后要及时合上离合器恢复正常行驶。更令人头大的是下坡转向还须反向操作(即松开另一侧离合器),否则就可能冲向相反方向造成危险。
我在农村时曾学过修理农机,也曾下田试过两把,但从不敢上路。驾驶它跑路不仅费力,而且反应必须很敏捷,加之它的刹车也很不灵便,而它跑的往往又是崎岖弯曲的山区道路,我至今觉得这种“手扶司机”要比“方程式”赛车手难当多了。用它载客其实很不安全,发生事故时有所闻。在手拖保有量高峰的1976-1981年间,县里共记录了农机事故62起,90人伤亡,其中9人死亡。
对于一个保有量年均不过三百多台的小县,在交通量不大的当时,年均“(拖拉)机祸”死亡1.5人是相当惊人了。我记忆犹新的是本大队一位女知青1978年3月6日与若干村民一起坐拖挂欢送入伍新兵去公社,就在短短几公里的路上翻车身亡,当时距离“知青大返城”已没有多久,她却永远回不去了。
今天印度新闻照片里很多人坐在汽车顶上旅行,引来贫穷和不发达之讥,其实就安全性而言,坐汽车顶恐怕比坐手扶拖挂还稍好。最早推广“手扶”的日本是从不用它载人的,亚洲发展中国家流行“手扶”的不少,但“‘手扶’主要是跑路,跑路主要靠‘手扶’”的,就以那时的中国农村为典型了。那时我国还没有农用汽车之说,山路上“手扶”突突突地跑,后面的小挂车上坐满了人,这是当时农村很常见的景观。
八九十年代, 驾着手扶赶集的人
其实现在看来,同样用195型柴油机为动力,只是改成后轮驱动、前轮(单轮或双轮)导向,与通常的公路机动车辆同样的转向机制,是一点也不困难的。改革后农村就大量使用这种小功率简易型的农用三轮或小四轮运输车,许多发展中国家农村也是如此。乘坐这样的车虽然不能与“达标”的正规客运汽车相比,但安全性也要比坐手扶拖挂好得多。用于拉货就更合适了。
那时也的确有这样改装的。不过很罕见。为什么?因为那时要求农民只能务农,强调“以粮为纲”,打击“弃农经商”、“不务正业”的“资本主义倾向”,所以国家支持大量生产手扶拖拉机,并不支持生产廉价运输车辆。中国那时手扶拖拉机厂以及为“手扶”配套的拖挂厂星罗棋布,农用汽车及简易机动运输车厂则一个也没有。似乎前者体现“农业机械化”的政治正确,而后者则有歪门邪道之嫌。把按国家政策指标购置的手扶拖拉机私自改装成专门的运输车辆,更是不允许的。
当时的中国沿袭历史上一些王朝的“重农”做法,设有“私杀耕牛”罪,除非老病伤残之牛不能耕作,报官核准方能宰杀外,把耕牛作为肉牛是犯罪行为。三年大饥荒时期甚至出现“牛命重于人命”的现象,一些生产队在大量饿死人时杀牛救饥,队长作为“私杀耕牛”罪犯多被判了刑,而且后来反思大跃进,当时政治上被认为不满大跃进而打成“右倾”分子的平反了一大批,但这些杀牛救人的好汉作为“刑事犯”却很少被平反(作为农民的他们也没人为之呼吁)。当然,为救乡亲们敢负这种严重责任者也极少,所以大饥荒中人大批饿死、瘦骨伶仃的牛却活了下来的现象并不少见。
“私自”把耕牛改作肉牛既是犯罪,把“铁牛”拖拉机私自改装成“铁马”运输车辆自然也是被禁止的。而作为“农业机械”的拖拉机“业余”用于载人运输,作为它的“副业”,则被视为当然。于是乎,手扶拖拉机这种拉犁代替不了牛、跑路又极不安全的使用方式就一直没有改变。
“铁牛拉危车”现象的改变
这就不难理解当时手拖配套机具的畸形现象:1978年我县保有手拖371台,但机引犁却只有54部,而手扶运输拖挂则多达284辆,专门的农用运输车却一辆也没有。就这些机引犁还多是政治压力之下购买,并且很少使用。改革后不再施压,1983年的342台手拖就只有5部机引犁;1985年手拖保有量362台,机引犁已经归零,而手扶拖挂则增至349辆。手拖作为“农业机械”的意义已经大部丧失,作为“假冒伪劣的运输车辆”的功能却大为凸显了。
这种情况在wg末期到wg结束但尚未“包产到户”的那几年一直在发展,包产到户的头几年手拖保有量虽大减,但在专门的农用运输车发展起来之前,手拖用于运输的现象仍继续存在。直到若干年后,随着农民家庭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铁牛拉危车”的现象与老牛拉破车一样才逐渐得到改变。
现在有人说集体经济解散后农业机械化“倒退”了。的确,当时有些地方是发生了生产队“分家”时把拖拉机拆了分零件之类的非理性行为,但这种事其实很少,至少比改革前“上面”强迫农民干的非理性行为少得多。当时的“农业机械化倒退”现象,其实大多数还是属于“机械化政治运动”退潮后农民的理性行为。
在这方面中国也不同于苏联东欧。前苏联东欧地区一些国家的大型现代化公有农业在剧变后的“私有化”时期的确发生过原有大型/特大型农业机械不适合家庭农业的情况,而他们那些国家过去又根本不生产家庭农业使用的小型农机,以至于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但中国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例如手扶拖拉机,本来在日本等国就是作为家庭经济用的农机而流行的,在中国用于“集体经济”倒是奇怪的事。为什么“大包干”之下家庭农业恢复后,它的作用反倒下降了?
主要原因还是手扶拖拉机当时存在的上述缺陷。这些缺陷在“政治机械化”时代被掩盖,到了“理性机械化”时代就凸显了。像原来那种手扶拖拉机在中国许多地区本来就不适合拉犁,所谓拥有了拖拉机的农村,其实还是普遍使用牛耕的。改革后的家庭经济下农民也同样不会用它拉犁,而它作为运输工具又存在着前述的毛病,因为“政治原因”追求手扶拖拉机拥有量的动机自然就逐渐消退。
但是,改革后农村在手扶拖拉机拥有量一度停滞,一些地方还有所下降的同时,出现了耕作、运输机械分离的趋势。在改革初年同样主要使用功率相近的小型柴油机作动力的基础上,一些农户用“小四轮”拖拉机取代“手扶”用于田间作业,“小四轮”可以拉动双铧犁,从而真正开始了机耕替代牛耕的过程。而更多的农户以农用三轮或小四轮运输车辆取代手扶拖挂,结束了“铁牛拉危车”的现象。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户经济实力的提高,从1980年代末起,中等功率的农机在很多农村地区成为主流,中型轮式拖拉机和农用汽车的拥有量上升很快,尤其是改革前闻所未闻的农用汽车一度成为我国农机工业最为繁荣的部门。同时“铁牛耕田”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了。(待续)
*参考资料《田林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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